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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4日

——2021年1月2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区和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区各级各部门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财政经济运行总体稳定,财政管理改革再创佳绩,现代财税体制加快建立,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934.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481.34亿元(含税收返还),上年结余收入191.82亿元,调入资金569.71亿元,一般债券收入816.7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69.0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68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934.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5.4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5.8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5.6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31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17亿元,年终结余163.99亿元。

  (1)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3.7%。其中:税收收入1113.22亿元,下降2.9%,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以及有效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大规模减税政策形成减收;非税收入603.72亿元,下降9.2%,下降主要是落实疫情期间各项降费政策和优化收入结构、降低非税占比形成减收。

  (2)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超出预算主要是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2020年中央财政采取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次性积极扩张政策,我区获得中央补助大幅增加以及年中发行新增一般债券相应增加安排支出。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890.1亿元、增长19.1%,其中扶贫支出352.05亿元、增长9.7%,增幅较高主要是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大农林水投入和脱贫攻坚支持力度;教育支出1051.73亿元,增长3.7%;科学技术支出66.45亿元,下降8.1%,下降主要是2019年安排相关区直企业一次性大额科技支出造成基数较大。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74.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5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481.3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8.3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3.49亿元,调入资金128.21亿元,一般债券收入816.7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974.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6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5.86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215.89亿元(含税收返还),转贷市县一般债券支出380.6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0.6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6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17亿元,年终结余33.91亿元。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55亿元,完成预算的94%,下降8.3%。其中:税收收入255.89亿元,下降3%(下降原因同上);非税收入93.66亿元,下降20.2%(下降原因同上)。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67亿元,完成预算的125.1%,增长18.9%。重点支出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86.24亿元、增长2%,其中扶贫支出7.36亿元、下降41.4%,下降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自治区融资中银行贷款按政策已全部退还,相关财政贴息较2019年减少;教育支出147.01亿元,增长4.5%;科学技术支出34.77亿元,下降12.6%(下降原因同上);卫生健康支出55.47亿元,增长39.4%,增幅较高主要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相关重点支出增加较多,其中公立医院支出增长161%、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长120.4%、公共卫生支出增长54.3%。

  (3)预备费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0亿元。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和严峻挑战,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当年预备费依法全部动用,其中: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支持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促销活动和重大社会事业等项目7.47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和重点医院建设2.42亿元,用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庆补助资金0.09亿元,用于对外捐赠救灾经费0.02亿元,相关支出均已反映在对应支出科目中。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全年支出3.91亿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2.16亿元,节约35.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亿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8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15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亿元,会议费支出0.63亿元,培训费支出1.79亿元。“三公”经费压缩节约的资金全部统筹用于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5)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15.89亿元、增长18%,其中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3067.18亿元、增长19%,增幅较高主要是在我区积极争取下,中央补助大幅增加,同时为支持市县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等重点支出,自治区通过直达资金等方式大幅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其中:税收返还148.7亿元,与2019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2380.02亿元,增长19.9%;专项转移支付687.16亿元,增长16.2%。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2020年年初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0亿元。根据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年底将当年结余资金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6亿元,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96.6亿元,将全部调入预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67.5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8.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增长14.1%,增幅较高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较多;中央补助收入221.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12.17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95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0.35亿元);调入资金71.19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8.58亿元,完成预算的138.2%,增长63.9%,超出预算和增幅较高主要是年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相应增加安排支出;调出资金493.8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2.06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余13亿元;年终结余270.04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4.0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下降10.6%,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和相关降费政策影响,车辆通行费和彩票公益金等收入减收;中央补助收入221.8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6.5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9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调入资金70.83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83亿元,完成预算的154.6%,增长53.5%(超出预算和增幅较高原因同上);补助市县支出190.8亿元;调出资金87.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务支出736.44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余13亿元;年终结余28.7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5.5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58亿元,完成预算的229.6%,增长130.4%,超出预算和增幅较高主要是2020年取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起征点、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比例以及相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次性缴入股权转让收入较多;中央补助收入0.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76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55亿元,完成预算的94.5%,增长47.2%,增幅较高主要是收入增加后按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增加安排支出;按政策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33.48亿元;年终结余32.54亿元,结余较多主要是执行中超收较大,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9.19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2亿元,完成预算的198.9%,增长95.2%(超出预算和增幅较高原因同上);中央补助收入0.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73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4亿元,完成预算的89.2%,增长28%(增幅较高原因同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0.23亿元;按政策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6.74亿元;年终结余24.18亿元(结余较多原因同上)。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数,下同)1871.65亿元,完成预算的92.3%,下降7.8%,下降主要是为应对疫情2020年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7亿元,下降2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4.82亿元,增长3.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24亿元,增长4.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262.69亿元,下降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1.15亿元,增长5.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84亿元,下降31.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9.92亿元,下降18%。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95.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7.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2.52亿元,增长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6.66亿元,增长0.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77亿元,增长3.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233.11亿元,增长6.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72.08亿元,增长8.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39亿元,增长11.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5.62亿元,增长120.9%,增幅较高主要是为应对疫情2020年实行各项临时性援企稳岗政策。

  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23.49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766.8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65.52亿元,历年滚存结余512.34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71.83亿元,完成预算的83.9%,下降19%(下降原因同上)。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7亿元,下降2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97亿元,增长0.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29.81亿元,下降2.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下降20.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73亿元,下降26.4%。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5.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长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2.52亿元,增长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7.3亿元,下降8.6%,下降主要是2019年自治区本级清算产生的支出基数较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29.68亿元,增长4.8%;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6亿元,增长6.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57亿元,增长77.9%(增幅较高原因同上)。

  收支相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73.4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32.07亿元。

  (五)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财政部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32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79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53亿元),其中:2019年11月—2020年1月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19亿元已按规定编入2020年年初预算,2020年预算执行中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13亿元。财政部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186亿元列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中列政府性基金支出148.8亿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7.2亿元。我们结合收支变动情况,将年中增加的813亿元新增政府债务、2019年财政部下达我区新增外贷限额中未提款部分9.96亿元以及抗疫特别国债186亿元等收支纳入预算后按规定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15.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收入增加177.96亿元,从抗疫特别国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7.2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5.16亿元,其中:对市县转移支付和转贷市县支出合计193.92亿元,安排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84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增加64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增加186亿元,调入资金增加37亿元(调入区直单位资金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再融资专项债务收入减少22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46亿元,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8.8亿元,调出资金37.2亿元,转贷市县支出501.8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根据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实际减免额以及收入征收情况,调减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0.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6亿元,合计调减基金预算收入4.97亿元;考虑到部分市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困难以及落实失业保险临时性援企稳岗政策,调增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1亿元、调增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01亿元,合计调增基金预算支出3.11亿元。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财政部核定我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794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87.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8.8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99.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49.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49.91亿元),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646.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38.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08.89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0年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7614.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15.0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99.71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40.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88.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52.26亿元。全区和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全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航运、乡村振兴、重大水利、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572.33亿元,转贷市县749.71亿元。此外,安排政府外贷举借一般债务19.92亿元(当年实际提款16.01亿元),主要用于扶贫、职业教育、城市环境治理等领域。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0年,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0.3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120.67亿元,2020年转贷市县367.37亿元,2021年将转贷市县30亿元。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债务还本额55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55.6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02.06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157.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20.6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7亿元。

  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41.25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3%;专项债务付息支出99.71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3.9%。自治区本级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9.91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3.6%;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3.89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7.2%。全区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2021年到期本金675.98亿元,2022年到期本金811.44亿元,2023年到期本金1379.22亿元,2024年到期本金664.15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638.81亿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3327.57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七)2020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0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各项决议,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常抓不懈,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面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1.综合精准施策,两场硬仗取得新胜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抗疫情、稳增长取得重大成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全区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41.21亿元,支持患者救治、后备应急医院建设、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有效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2.68亿元,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第一时间出台抗疫情稳增长“16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税费优惠“11条”、开源节流“10条”、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28条”等系列财税政策措施,以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区投入8.07亿元贴息资金推动实施“复工贷”“稳企贷”优惠政策,大幅带动银行机构新增投放贷款413亿元,惠及企业近1.5万家。全区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6.52亿元,惠及企业8.6万家,稳定就业人员295.7万人。统筹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资金(以下简称统筹资金)23.42亿元,有效落实各项创业就业补贴政策。全区投入19亿元支持“广西33消费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累计带动消费近2000亿元。全区投入16.5亿元支持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补偿、处置、转产转型。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累计减免车辆通行费51.36亿元,惠及车辆超6700万辆(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全面落实中央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决策部署,全力打通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高速路”,第一时间将中央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市县基层,实现资金分配下达监管“一竿子插到底”,大幅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全年累计下达直达资金494.58亿元,总体支出进度达到99%。

  2.更加积极有为,保障水平跃上新台阶。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力。在全面落实国家层面政策基础上,在自治区权限范围内出台11项税费顶格优惠政策措施,全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90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214.98亿元),让企业“轻装上阵”,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开源节流水平持续提升。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自治区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压减近60%,会议费、培训费和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压减超过35%,全区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约80亿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和稳增长等重点支出。全区累计盘活使用存量资金890多亿元。财金联动持续显效。安排专项债券157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批复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1047亿元。自治区本级投入23.47亿元支持5支大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和6支科创、区域特色产业子基金,实现投贷联动354亿元,大力支持柳州汽车产业、桂林通信及医疗器械产业、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玉林汽车和机械产业、百色生态铝产业等发展。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百日攻坚行动,出台PPP“桂十条”,全区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项目数量达444个、增长80%,总投资规模5620亿元、增长60%。落实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组建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柳州市和玉林市成功入选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争取中央支持力度空前。自治区财政厅主动作为,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争取中央支持,获得中央转移支付达到3247.42亿元,比2019年增加387.8亿元,增长13.6%,增量和增幅均创近年新高。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32亿元,增长48.7%,其中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增长81.2%,高于全国平均增幅6.8个百分点。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186亿元。

  3.助力三大攻坚,薄弱环节取得新突破。聚焦“硬任务”,敢啃“硬骨头”,支持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实效。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全区各级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含行业扶贫资金)1018.4亿元,重点支持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摘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产业发展等,促进全区剩余的2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支出201.4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不断完善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进一步擦亮我区“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坚决查处违规举债行为。加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工作力度,超额完成年度化债计划。发行再融资债券518.04亿元,确保政府债务如期还本付息。积极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4.服务发展大局,重大战略实现新进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财政资金聚力支持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持工业强桂战略。统筹资金56.94亿元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等设区市产业大招商专项考评奖励和利用外资专项考评奖励。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本级投入7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统筹资金69.08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统筹资金14.5亿元支持糖料蔗生产发展。支持高水平开放发展。统筹资金159.13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新通道陆海交汇门户和陆路干线关键枢纽节点,重点支持钦州港东航道等项目,支持扩大海铁联运班列覆盖范围,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开行4607列、增长105%,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505万标箱。统筹资金9.63亿元支持民航发展,重点支持南宁吴圩机场、玉林机场、北海机场等项目和航线培育。统筹资金5.23亿元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自治区本级投入6.5亿元支持强首府战略和自贸区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建设,投入1.81亿元支持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投入2.3亿元支持百色、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投入0.76亿元支持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自治区本级投入科技创新资金19.1亿元,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和“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等事业发展。自治区本级下达研发投入奖补资金4.07亿元,激励带动1200多家企业研发投入超过85亿元,有效推动建立以企业为投入主体、政府引导、科技与市场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投入机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492.21亿元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荔浦至玉林、大塘至浦北、田林至西林等高速公路和贵阳至南宁等高速铁路项目,基本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片片通民航,高铁动车运营里程1792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6803公里。统筹资金359.61亿元支持推进“五网”建设。统筹资金50亿元,支持大藤峡水利枢纽、洋溪水利枢纽、落久水利枢纽、驮英水库及灌区、西江干流治理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

  5.坚持人民至上,小康社会焕发新面貌。全区民生支出近500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超八成,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720.0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5%,支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出台加强基层“三保”工作“16条”,实施基层工资保障预警监测,设立工资专户,强化库款监测和精准调度,确保工资发放。下达市县转移支付突破3000亿元、增长19%,重点支持基层“三保”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减收之年,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区教育支出达到1051.73亿元,连年成为我区财政第一大支出,占GDP的比重近5%,高于全国占比近一个百分点,促进教育全面振兴和提升步伐加快,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统筹资金13.57亿元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94.35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6.9亿元支持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25.24亿元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7.53亿元支持“双一流”建设、9.22亿元支持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等。大力支持拔群干部学院、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贵港西江教育园区建设。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5.52亿元、增长12.1%,持续提高各项社保补助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城市低保基础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基础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5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6元提高到121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区卫生健康支出626.63亿元、增长10.9%,其中:不遗余力服务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大幅增长176%,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支出增长30%以上。统筹资金92.41亿元大力支持健康广西建设。支持住房保障。全区住房保障支出187.85亿元、增长35.6%。南宁市成功申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三年累计将获中央财政补助24亿元。

  6.深入攻坚克难,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持续攻坚财政改革深水区,大力推进现代财税体制建设。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四本预算进一步统筹衔接、协同见效。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政策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重点制定在部门或行业内部形成初步规范的项目支出标准。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出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防、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有效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工作,全年累计留抵退税93.42亿元。调整统一了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研究出台了“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加快发展。加快推进15个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得到提升。财政激励发展机制进一步强化。大幅增加发展激励性资金,激励各地创先争优、加快高质量发展。其中:对南宁市青秀区、阳朔县、桂平市、玉林市玉州区、贺州市八步区、靖西市、巴马县、扶绥县、梧州市万秀区等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奖励10.4亿元,对贵港市、百色市、河池市、贺州市、忻城县、融水县、苍梧县、富川县、大新县、容县、马山县、西林县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突出的地区奖励2.7亿元,对贵港市、贺州市、梧州市、蒙山县、北流市、天等县、宾阳县等财源建设成效显著、财政综合管理成绩突出的地区奖励22.08亿元,激励市县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快发展。税费制度进一步完善。如期完成资源税地方立法,正式确定我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税办法并顺利实施。财政部批准同意南宁吴圩机场、凭祥友谊关、龙州水口等3个口岸增设和继续设立出境免税店,同批次获批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争取国家增设“黑茶”类税目,为六堡茶赢得关税税则号列,助力梧州六堡茶拓宽出口市场。

  7.强化监督管理,财政治理得到新提高。全力加强财政监管,不断增强绩效理念,确保财政资金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采纳建议提案内容,改进财政工作。全力配合审计署、财政部广西监管局做好财政审计、监督和检查,全面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向自治区人大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价。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出台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对自治区3个部门、8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监控,预算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预算绩效再评价数量、金额创近年新高。选择3个部门、4市3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审计、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累计压减相关低效无效支出预算3.14亿元,进一步强化绩效引导作用。财政监督全面强化。服务脱贫攻坚收官战,全区各级持续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669次,发现问题816个,移交问题线索39条,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86次,建章立制41项,有效遏制了扶贫资金领域的“四风”问题。开展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结转结余资金等专项检查,督促收回存量资金,检查收回违规资金1.93亿元。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有效发挥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节支作用。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完成项目送审额2491亿元,净核减率9.9%。率先执行全国统一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和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建成电子卖场“全区一张网”,全区政府采购节约率达5%左右。稳步开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十三五”以来,全区各级坚持建设高质量“六强”型财政,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事业跃上新台阶,实现“三个突破”“三个新”:一是五年财政收入总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在外部环境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疫情严重冲击的情况下,全区财政收入总量达到1.36万亿元,是“十二五”时期总量的1.4倍。二是五年财政支出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元。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扩大支出规模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到2.67万亿元,年均增长8.6%,是“十二五”时期总量的1.6倍。三是五年争取中央支持首次突破万亿元。争取中央资金总量达到1.45万亿元、年均增长9.5%;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总量达到3739亿元、年均增长49.6%。四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五年全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000多亿元(不含社保费);全区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4900多亿元;全区投入309亿元支持科技发展、创新驱动,统筹资金255亿元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1578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14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11.23亿元支持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版,自治区本级投入44.2亿元支持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五是改善民生和保障重点工作取得新硕果。五年全区民生支出达2.14万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超八成,其中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超3500亿元;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压减45.9%;投入扶贫资金超4400亿元,投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827.8亿元,发行置换债券2864亿元、再融资债券918亿元,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六是财税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基本公共服务等9个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顺利完成,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体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各项税制改革增点扩面,政府投资引导基金、PPP、财政贴息、政策性担保等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创新,财政预算和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

  “十三五”时期全区财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取得巨大成绩,但同时仍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加大,财政收入增长趋缓、结构不优;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在中央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政策支持下,各级财政仍处于“紧平衡”状态;政府债务管理、基层“三保”等方面压力逐年加重,财政运行潜在风险不容忽视;预算约束力不强,基层财政垫付款规模过大。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全区和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1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区也将迎来基本建成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的关键时期,财政经济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财政收入增速将稳中有进。从我区经济发展态势来看,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举措逐步落地见效,2021年全区经济将实现恢复性增长。但受疫情防控、减税降费以及外部经济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受到制约。同时,我区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不高,近年来新引进的重大项目多数还处于税收抵扣期、减免期,新增税源少,非税收入中一次性收入占比高,可持续性不强,也制约财政收入高速增长。预计财政收入增速将略低于GDP增速,总体呈趋缓趋稳态势。财政支出将持续刚性增长。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加强应急体系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财政支出将继续保持适度扩张。与此同时,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2020年中央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自治区也通过挖掘收入潜力、增加调入资金等一次性措施增加财力总量,造成2020年支出基数较大,随着上述一次性措施在2021年退出或退坡,财政支出增量将受到一定制约。综合研判,预计全区2021年组织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左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持续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更有力支持产业振兴,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推进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把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财政工作中,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用好用足政府债券资金,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力度,推广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切实发挥引导撬动作用,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支出预算关口,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四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工业等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六是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安排收支预算,确保收支平衡;科学管理使用政府债券资金,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既要发挥好债券资金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也要注重财政可持续发展,稳妥有序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优化财力分配格局,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760亿元,增长2.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843.01亿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5%,重点支持各项民生改善和自治区确定的重要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服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4140.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267.5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7.73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收入1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9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301.21亿元,调入资金24.39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亿元,增长0.7%。其中:税收收入275.1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76.9亿元,下降17.9%,下降主要是近年来国有资产资源处置等一次性非税收入较多造成基数较高。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26.67亿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5%;上解中央支出48.02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847.5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5.12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33.09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6.67亿元中,用于基本支出156.93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2.62亿元,其余717.12亿元重点用于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和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事项。

  预备费安排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0亿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2847.52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48.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238.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59.97亿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情况。2021年,按中央政策精神,自治区本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共计8.15亿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43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8亿元,因公出国(境)费0.5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28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亿元,会议费1.64亿元,培训费2.79亿元。

  3.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筹安排148.3亿元,重点支持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一是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62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二是安排一般债务付息资金52.21亿元,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是安排34.47亿元,支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11.8亿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2亿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66亿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3亿元,重要支流治理配套资金1.59亿元,自治区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55亿元,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资金1.27亿元,九洲江横向生态补偿自治区本级资金1亿元,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经费0.4亿元等。

  ——统筹安排108.47亿元,重点支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是安排52.9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航道项目建设和航线培育等。二是安排32.7亿元,支持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金融事业发展,重点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等。三是安排14.37亿元,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北钦防一体化建设。其中: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商务发展资金2.37亿元(含自贸区资金)。四是安排8.5亿元,支持强首府战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改革先行先试地区建设发展。

  ——统筹安排86.47亿元,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是安排54.43亿元,支持“双百双新”项目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财政出资10亿元,“桂惠贷”自治区本级财政贴息资金16亿元,其他统筹用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资金16.43亿元。二是安排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资金18.6亿元,支持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基地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文旅事业发展。四是安排3.52亿元,支持汽车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研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五是安排2.92亿元,支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六是安排2亿元,支持包括中国—东盟信息港在内的数字广西等信息化建设。

  ——统筹安排215.04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安排70亿元,继续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安排70亿元,支持“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是安排31.29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乡村风貌提升工程和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四是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15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是安排17.14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六是安排6.46亿元,支持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

  ——统筹安排219.4亿元,重点支持补齐民生短板。一是安排99.12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其中:安排2.3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普及普惠工程,安排10.35亿元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安排4.9亿元支持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安排16.87亿元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工程,安排26.46亿元支持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安排10.09亿元支持教师队伍提质增量工程,安排27.62亿元支持教育扶贫富民工程,安排0.53亿元支持教育开放发展工程。二是安排75.9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7.42亿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35亿元,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7.13亿元。三是安排32.24亿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其中:安排广西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资金10亿元,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2.24亿元。四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7.58亿元。五是安排就业补助资金4.56亿元,支持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

  除以上重点支出外,全区各级财政继续加强对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边海防、民兵预备役、优抚安置、救灾应急、平安广西、扫黑除恶、民族宗教、工青妇、外事侨务、民主党派、工商联、科协、残联、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统计测绘、水文气象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672.7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2.2亿元,增长3.3%;中央补助收入20.98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余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0.0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66.64亿元;调入资金99.91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59.21亿元,比2020年预算数下降6.1%;调出资金555.4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58.1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51.3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57亿元,增长54%,增幅较高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和相关降费政策影响收入基数较低;中央补助收入20.9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72.5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余收入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76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66.64亿元;调入资金97.86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7.93亿元,比2020年预算数下降26.2%,下降主要是财政部尚未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相应减少支出安排;补助市县支出30.13亿元;调出资金1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5.39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27.84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75.5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77亿元,下降52.3%,下降主要是2020年相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次性缴入股权转让收入较多造成基数较大;中央补助收入0.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54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1.99亿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98.2%,增幅较高主要是2020年超收收入在2021年安排支出;按政策要求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13.55亿元。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57.3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2.96亿元,下降25.5%(下降原因同上);中央补助收入0.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18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7.24亿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37.4%(增幅较高原因同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0.23亿元;按政策要求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9.9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26.32亿元,比2020年预计执行数(下同)增长18.9%,增幅较高主要是2020年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2021年恢复正常征收。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8.74亿元,增长4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3.12亿元,下降2.8%,下降主要是2020年清算产生收入较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7亿元,增长5.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299.49亿元,增长1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08.32亿元,增长7.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19亿元,增长78.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76亿元,增长39.3%。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05.88亿元,增长5.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90.87亿元,增长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12.69亿元,下降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0.9亿元,增长5.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259.9亿元,增长11.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8.19亿元,增长9.7%;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68亿元,增长13.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2.65亿元,下降50.3%,下降主要是2020年各项失业保险临时性援企稳岗政策性支出在2021年停止执行。

  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20.4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887.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47.8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60.21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53.51亿元,增长36.5%(增幅较高原因同上)。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8.74亿元,增长4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23亿元,下降12.3%,下降主要是2020年清算产生收入较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37.16亿元,增长24.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6亿元,增长46.8%;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42亿元,增长35.7%。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06.36亿元,增长6.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90.87亿元,增长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1亿元,下降11.7%,下降主要是2020年清算产生支出较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33.44亿元,增长12.7%;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9亿元,增长2.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77亿元,下降17.5%(下降原因同上)。

  收支相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47.1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79.22亿元。

  (六)政府债券收支预算和安排使用情况。

  结合2021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规模和全区各级财政再融资政府债券需求等情况,2021年计划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567.85亿元,2020年待偿债再融资债券结余30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1.再融资一般债券规模318.21亿元,收支编入全区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85.12亿元,转贷市县233.09亿元。2021年,全区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17.89亿元,一般债务偿债率5.1%。

  2.再融资专项债券规模279.64亿元,收支编入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51.8亿元,转贷市县227.84亿元。2021年,全区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58.1亿元,专项债务偿债率13.4%。

  全区2021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675.98亿元,通过组织发行再融资债券567.85亿元和各级预算安排资金108.13亿元的方式予以保障。2021年应付政府债券利息292.18亿元通过各级预算安排资金的方式予以保障。全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2020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2021年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计共安排支出约84亿元,主要用于1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1年全区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聚焦财政统筹,增强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强化各类财政资源统筹整合,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培育和壮大财源。严格收入组织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逐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抢抓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机遇,及时跟踪了解掌握重大规划论证、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资金安排动向,争取把更多事关我区全局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国家规划,争取中央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加强预算体系统筹衔接,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打破预算安排“条块分割”局面。加强对部门和单位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将部门和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依法依规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精打细算安排支出,除刚性、重点和急需支出外,自治区本级其他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按5%的比例压减。压减的“三公”经费,全部用于解决教育领域的突出短板。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建立完善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压减低效无效和不合理支出。

  (二)聚焦精准有效,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继续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完善直达资金管理,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用足结构性减税降费、区域性优惠、优化营商环境等财税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减负松绑,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植财源。继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垫付、盘活存量、尽早启动债券发行等创新举措,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提高政府债券资金效益。紧紧围绕重大战略规划,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力度,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申报审批等基础工作,避免“钱等项目”。科学制定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办法,优化政府债券投向结构。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政策,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研究建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监管账户制度。持续推动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加快推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PPP、财政贴息、政策性担保等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三)聚焦中心大局,全面促进经济行稳致远。按照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要求,集中财力、凝心聚力抓产业、抓创新、抓开放,促进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全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政金融统筹联动,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部门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发挥“桂惠贷”贴息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统筹400亿元支持工业发展,支持产业振兴三年行动,促进工业提速发展、服务业提质发展、农业深挖潜力。全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预算内基建投资、政府债券和PPP等政策资金,加快广西交通投资建设基金、广西水运港口发展基金募资投资进度,支持加快以“两新一重”、西部陆海新通道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再提速。突出创新驱动,强化科技支撑,改革完善科技投入体制,不断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完善稳定支持与竞争性经费支持相协调机制,有效带动企业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更好服务产业发展。支持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我区在新发展阶段的方位和使命,完善财税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好我区沿海沿边、面向东盟和“一带一路”开放前沿的区位优势,积极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贸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东盟信息港、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和东兴、凭祥、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对接国家级投资基金、央企等联合发起设立中国—东盟区域特色产业基金,支持打造面向东盟更好服务“一带一路”的开放合作高地。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强首府战略、北钦防一体化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加速发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升级发展、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民族地区发展等财税支持政策。

  (四)聚焦民生福祉,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坚守人民情怀,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善民生、增进福祉,让全区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和谐的生活。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把保障民生支出放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民生支出绩效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全力支持基本民生发展。筹措资金707亿元,认真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实施健康广西行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全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提高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全力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巩固和增强我区生态优势。

  (五)聚焦系统集成,持续完善现代财税体制。围绕当前不利经济发展、基层呼吁强烈、部门反映集中的财税体制机制难题,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持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完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结合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合理划分自治区以下财政收入。健全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和落实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研究完善园区财政体制,深化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贯彻零基预算理念,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编实编细编准预算。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扩大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探索使用在线支付结算方式,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推进税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我区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立法改革。扎实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基本完成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划转。健全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推动国有股权划转到位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六)聚焦监督管理,兜牢兜实财政风险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切实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券期限结构,防范债券兑付风险。大力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规范、防风险。健全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筹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督促市县预算编制优先落实“三保”支出需求,灵活运用好库款调度和转移支付政策,财力向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完善监督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强化违法违规问题惩处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推动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管理质量持续提升。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分类指标。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努力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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