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2020年4月27日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宁波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主题,扎实推进“六争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力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8.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6.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1.09亿元、转移性收入689.22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5.89亿元,调入资金307.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83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0.6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238.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7.8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增长10.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3.49亿元和转移性支出397.32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80.7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3.93亿元,结转下年62.63亿元),支出合计2238.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541.6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企业所得税234.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个人所得税86.01亿元,完成预算的88%;城市维护建设税93.83亿元,完成预算的93.5%;契税及耕地占用税121.53亿元,完成预算的143.4%,主要是土地交易量上升以及耕地占用税集中清缴。非税收入250.93亿元,完成预算的133.9%,主要是加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力度。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93.8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教育支出251.4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科学技术支出124.16亿元,完成预算的13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81亿元,完成预算的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卫生健康支出114.27亿元,完成预算的120.2%;节能环保支出46.86亿元,完成预算的232%,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支出较多;城乡社区支出407.45亿元,完成预算的140.5%。
2.市级。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43.94亿元,完成预算的96.1%,负增长3.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81.09亿元和转移性收入532.5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9.8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5.89亿元,调入资金135.1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54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1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857.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4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增长6.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97亿元和转移性支出463.18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上解支出80.76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229.9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3.5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亿元),支出合计857.6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35.66亿元,完成预算的87%;企业所得税23.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个人所得税1.21亿元,完成预算的79.5%;城市维护建设税18.87亿元,完成预算的94.1%。非税收入44.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金融业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37.65亿元,完成预算的93.3%。市级分享税收收入79亿元,完成预算的98.4%。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17.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教育支出4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科学技术支出10.66亿元,完成预算的13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5亿元,完成预算的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8亿元,完成预算的89.8%;卫生健康支出17.86亿元,完成预算的112.4%;节能环保支出4.79亿元,完成预算的250.2%,高于预算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支出较多;城乡社区支出118.82亿元,完成预算的115.7%。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执行情况由于本级决算尚未完成,具体情况将在决算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3.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019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长11.1%;加上转移性收入55.71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15.4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7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8亿元,调入资金8.7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4.56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321.46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48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增长8.2%;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08亿元和转移性支出76.9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30.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17亿元,结转下年13.72亿元),支出合计321.46亿元。收支相抵,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51.57亿元,完成预算的203.7%,增长95.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4.53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亿元、调入资金1.57亿元、上年结转132.1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2233.5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3.62亿元,完成预算的167.3%,增长76%;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4.53亿元;调出资金260.6亿元;结转下年224.83亿元。收支高于预算主要是土地出让交易量增加,土地溢价率较高,土地出让收支相应增加。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01亿元,完成预算的95.3%,增长15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44.53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9.6亿元、上年结转32.11亿元、调入资金0.6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575.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1亿元,完成预算的81.2%,增长70%;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65.58亿元;调出资金12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8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08.72亿元;结转下年82.47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0.31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222.9%;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7亿元、调入资金0.33亿元、上年结转21.49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561.8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8.57亿元,完成预算的95.9%,增长214.1%;上解支出25.07亿元;调出资金5.7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2亿元;结转下年17.2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加上上年结转3.2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7.7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2亿元,完成预算的97%;调出资金7.28亿元;结转下年0.13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亿元,完成预算的80.2%;加上上年结转3.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0.3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6亿元,完成预算的86.6%;调出资金2.19亿元。收入低于预算主要是大港引航公司股权合作方案未落实,收益未上缴。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87.85亿元,完成预算的96.5%;上年结转1186.0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1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结转下年1162.08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1.7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上年结转716.3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结转下年719.52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全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2158.35亿元,其中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23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5.6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23亿元,再融资债券102.62亿元。
市级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611亿元,其中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9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184.1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亿元。
2.结构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92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56.43亿元,占60.2%;专项债务765.07亿元,占39.8%。
截至2019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为510.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15.36亿元,占61.8%;专项债务194.93亿元,占38.2%。
截至2019年底,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73.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3.5亿元,占65.5%;专项债务59.79亿元,占34.5%。
3.使用
全市新增政府债券123亿元,其中:用于棚户区改造74亿元,占60.2%;用于土地储备20亿元,占16.3%;用于市政建设14亿元,占11.4%;用于水利建设10亿元,占8.1%;用于文化体育事业3亿元,占2.4%;用于医疗卫生2亿元,占1.6%。
市级新增政府债券39亿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20亿元,占51.3%;用于市政建设9亿元,占23.1%;用于水利建设8亿元,占20.5%;用于医疗卫生2亿元,占5.1%。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新增政府债券5亿元,全部用于市政建设。
4.偿还
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111.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76.4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4.93亿元。
市级共偿还政府债务29.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1.9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7.81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偿还政府债务1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9.0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5.52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75亿元以上,其中2019年新出台减税政策共计减税245亿元。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税率降至9%,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新增减税192亿元。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大幅放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最高减免幅度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费”,新增减税43亿元。三是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0亿元,惠及98万纳税人。四是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三个行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下限由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下调到60%,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40亿元。同时,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全市一般性支出下降5.7%,“三公”经费下降12.2%。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市财政支出24.6亿元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专项行动,打造“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二是深入实施“科技争投”。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全市科技支出增长58.6%。市财政支出15亿元支持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重点推进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清水湾智能研究院等大院大所项目落地。三是加大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市财政支出5.2亿元支持实施“3315系列计划”等人才政策,加大资本引才实施力度。四是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立规模50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首期到位14.7亿元,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等。五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出台加快推进城郊十园建设指导意见,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引领区、产业融合创新承载区、政策体制创新试验区。出台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施意见,推进畜牧业绿色持续发展。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集中力量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制订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着力优化化债途径,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强乡镇债务管理,拟订严控乡镇债务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债务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摸底,防范化解基层债务风险。二是强化精准脱贫资金保障。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全市筹措援疆援藏和省内扶贫资金9.5亿元,增加1.1亿元;筹措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6.8亿元,增加0.9亿元。积极开展市内扶贫,市财政支出1.7亿元用于经济薄弱乡镇基本财力补助,着力解决乡镇财力薄弱、基层公共服务落实难等问题;支出0.4亿元,用于帮扶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财政投入重点和优先支出领域,全市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7.4%,支持推进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攻坚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市财政支出2.7亿元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四明山生态修复。
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二是支持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支持实施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计划,全市教育支出增长12.5%。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市财政支出14.2亿元重点支持浙大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宁波大学“双一流”高校等建设。三是加快健康宁波建设。支持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疾病防控。市财政支出3.6亿元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第一医院异地迁建等项目,支持市第二医院和国科大合作。四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市财政支出10.8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政府补助以及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综合补贴等,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五是支持灾后重建。市财政紧急筹集救灾补助资金2亿元、争取中央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利奇马”台风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六是推动住房保障建设。市财政支出2亿元、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74亿元以及上级补助资金2.6亿元,重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七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面实施“文化宁波2020”建设计划,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支持举办亚洲举重锦标赛等重大赛事。
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按照“稳收入、增统筹、理事权、保重点、促均衡”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制订出台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实施意见,进一步统筹财力用于支持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区域均衡发展。二是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订出台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市与区县(市)在部分重点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订出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新增安排的45个市级项目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审。四是严格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项目调剂和预算级次调整。建立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健全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五是加大政府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清查整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区县(市)层面全覆盖。六是加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管理。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从源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2.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与财政预算相关的建议130件(其中主办5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解释财政政策,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人大建议件按实办结率、面商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件中所涉及的问题大部分已解决,个别问题经与代表沟通后取得理解支持。对于2018年度审计反映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有待提高、项目追加调剂较为频繁等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积极落实整改。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及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等预算管理,调减公务用车运维费定额标准0.2万元/车;构建“1+X”全面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试行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扩大预算绩效评估覆盖面;制定和完善预算追加调剂流程,严控预算追加调剂,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和年初预算已作考虑的事项外,年度执行中一般不再增加安排部门支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个别地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市对区县(市)财政事权需进一步厘清,一些专项资金绩效不高,部分地区债务化解面临较大压力。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当前,我市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但发展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从财政收入形势看,受疫情冲击一些企业运行面临较大困难,加上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预计财政收入增速将明显放缓。从财政支出形势看,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及实施“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等支出需求仍然较大。总体看,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更加突出。为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重点领域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20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按照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我市编制2020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各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2020年财政重点支出政策
1.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该砍的砍,该减的减,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切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支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支出需求。2020年全市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口径压减幅度不低于5%。
2.支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有关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市财政安排24.5亿元,支持“246”万千亿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市财政安排商务促进专项3.4亿元,落实“稳外贸新十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企业覆盖面。支持实施“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坚决完成生猪恢复生产任务。
3.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争投,市财政安排科技资金20.3亿元,支持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启动甬江实验室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集聚建设。支持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力度,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发展医疗健康、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支持做强集成电路、“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产业,加快特色软件名城建设。加大资本引才力度,市财政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8亿元,支持升级完善“3315系列计划”,新设海鸥人才专项,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
4.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和治土清废攻坚战,市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2.8亿元,继续推进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楼和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以更大力度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山海协作和低收入百姓增收工作,继续增加援助资金投入,支持各项扶贫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精准实施增收扶持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5.支持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全面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推进金甬铁路、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象山湾疏港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构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1小时交通圈”。支持中心城区品质提升,市财政安排城建资金47.5亿元,重点推进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环城南路西延二期工程、西洪大桥等项目建设。坚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大力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分类创建、村庄有机更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
6.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全力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相关经费保障。深入实施健康宁波行动,市财政安排卫生健康专项资金9.9亿元,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进品牌学科建设,支持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工程,加快市第一医院异地迁建、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原地改扩建和市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建设。精准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抓好欠薪治理,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市财政统筹各类资金20亿元,用于保障各类人员养老待遇和社会福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体系,市财政安排教育专项资金22.5亿元,支持推动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4.08亿元,增长6.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68.4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408.6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4.6亿元,调入资金109.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66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1.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141.17亿元。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0.41亿元,同口径增长8.1%;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0.44亿元、转移性支出90.3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10亿元,支出合计2141.1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540亿元,企业所得税248亿元,个人所得税93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4亿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130亿元;非税收入268.88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83亿元,增长11.4%;教育支出263亿元,增长7.6%;科学技术支出135亿元,增长8.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亿元,增长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亿元,增长9.7%;卫生健康支出115亿元,增长9.9%;节能环保支出19亿元,增长8.6%;城乡社区支出400亿元,负增长1.8%。
2.市级。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59.8亿元,增长6.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68.4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486.7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96.2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4.6亿元,调入资金53.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7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914.98亿元。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14亿元,同口径增长7.2%;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9.82亿元、转移性支出403.02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上解支出83.17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83.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20.6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15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110亿元,支出合计914.98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97.62亿元,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6.78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9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14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9.13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4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8亿元。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83.1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1.9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1.2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达到72%。
市级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35.5亿元,企业所得税25.34亿元,个人所得税1.2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5亿元;非税收入51.65亿元。金融业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37.65亿元。市级分享税收收入84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7.55亿元,增长2%;教育支出50.19亿元,增长7.7%;科学技术支出11.29亿元,增长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亿元,增长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3亿元,增长11%;卫生健康支出17.74亿元,增长8%;节能环保支出4.42亿元,增长69%;城乡社区支出107.4亿元,负增长9.6%,主要是上年支出基数较高。
3.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020年,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63亿元,负增长4.2%;加上转移性收入50.9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5.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6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65亿元,调入资金0.5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9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3.72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305.57亿元。
拟安排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49亿元,同口径增长13.1%;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68亿元、转移性支出32.3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7.1亿元,支出合计305.57亿元。收支相抵,市属相关开发园区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5.06亿元,负增长41.8%,主要是受“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影响,预计我市土地市场逐步回归平稳,土地出让收入相应减少;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82.45亿元、上年结转224.83亿元、调入资金3.7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549.8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4.88亿元,负增长28.9%;调出资金78.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4.4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3.75亿元;结转下年168.0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1.78亿元,增长180.6%,主要是土地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对各区及相关开发园区土地出让收入集中收缴,在计提国家、省、市政策性资金后再予以返还;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7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82.45亿元、上年结转82.47亿元、调入资金3.0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066.46亿元。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8.76亿元,增长82.1%,主要是土地管理体制调整后,市级相应增加城建等事权支出;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483.21亿元,增长65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4.1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88.31亿元;调出资金4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3.75亿元;结转下年89.29亿元。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86亿元,负增长92.1%,主要是土地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土地出让收入由市级集中收缴,在计提国家、省、市政策性资金后再予以返还;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6.4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2亿元、上年结转17.22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52.79亿元。拟安排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77亿元,同口径负增长76.6%;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2亿元;上解支出5.2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23.46亿元;结转下年0.11亿元。
(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亿元,增长34.3%;加上上年结转0.1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9.63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5亿元,增长6.1%;调出资金8.68亿元。预算收入增长较多主要是2020年起,市级国有企业资本收益收缴比例统一提高到30%(市级亦同)。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43亿元,增长83.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3.43亿元。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亿元,增长15.2%;调出资金4.03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5亿元(为保税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六)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6.29亿元,增长7.4%;上年结转1162.08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3.58亿元,增长6.4%;结转下年1144.7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5.77亿元,增长11%;上年结转719.52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4.6亿元,增长6.5%;结转下年740.69亿元。
(七)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在政府债务限额内,我市拟根据财政部预下达的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先发行新增债券10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亿元,专项债券99亿元)、再融资债券24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0.44亿元,专项债券83.45亿元),并将债券收支列入财政预算。剩余的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待全国人代会通过并经财政部下达后,依法编制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切实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交卷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要求,强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实施“五减”共克时艰行动,坚决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以最大力度政策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新增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尽早发挥政府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突出政策引导和资金撬动,采取产业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集中财力保障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大课题落地。
(二)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指导区县(市)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制订出台市对区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政府“三保”保障能力。实行收入增长激励政策,建立跨区域财政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出台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统一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梳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
(三)着力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财政运行分析和监测,实时关注各地财政收支运行状况,防止财政收入大幅度波动。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完善对下库款调度机制,对收支矛盾突出、库款流动性紧张的地区给予专项调度资金支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在年初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大力压减部门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类节庆活动,节省下来的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企业扶持等经费保障。加大力度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实施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贯彻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区县(市)贯彻落实重大工作部署的财政奖惩机制。完善绩效目标事前评审机制,严把项目入口关。推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批复和公开,试点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管理办法,提升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水平。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强化疫情防控资金跟踪问效,加强对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快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任务,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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