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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2020年1月8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汤暑葵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支持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顺利完成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9年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1.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2019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9,424亿元,比2018年增长3.5%。其中,中央级收入5,651亿元,增长1.6%;地方级收入3,773亿元,增长6.5%。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068亿元,增长5.7%;非税收入705亿元,增长10.4%。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总收入5,0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1亿元,考虑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后,预计总支出5,00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71亿元。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4亿元,增长7.9%,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总收入3,48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7亿元,考虑与上下级财政体制关系后,预计总支出3,44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48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979.8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入3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2亿元,上年结余431.7亿元,预计总收入1,726.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为510.3亿元,补助区支出660.1亿元,按规定调出209亿元至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转贷支出250.5亿元,预计总支出1,629.9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96.9亿元。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61.5亿元,增长51.5%,加上结转收入,预计总收入68.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为38.1亿元,增长1.9%,按规定调出24.9亿元至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5.4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1,964.1亿元,增长12.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为1,107.5亿元,增长46.3%。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856.6亿元,累计结余7,220.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待中央财政正式批复我市2019年决算后将有所调整,届时我们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另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9年预算执行的特点。

  1.不折不扣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全面落实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释放个税改革红利,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和市场活力的“加法”,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企业创新能力和民间创业活力。预计全年我市新增减税超过900亿元,重点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发展。二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3项政府性基金,预计为企业和社会减负超过16亿元。三是继续对规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物流企业等每度电补贴5.5分钱,对先进高技术制造企业每度电补贴8.5分钱,全年工商业电价补贴预计支出29亿元。四是贯彻落实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四个千亿”政策,正式运作规模5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1-11月签约加盟银行达到37家,撬动新增银行贷款1,012亿元,提前超额完成“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的政策目标,精准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辖区整体税收增长稳中趋缓,多措并举挖潜增收,财政收入逆势实现平稳增长。2019年4月国家实施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政策后,全国各地财政收入增长普遍放缓,一季度、上半年和1-11月全国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增长6.8%、3.3%、3.0%。从我市情况看,地方级税收收入连续5个月下降。为弥补减税降费减收影响,在确保不增加社会、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前提下,我市积极盘活资产资源,清缴各项非税收入,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3.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市民。一是全市教育支出716.6亿元,增长22.6%。专项转移支付各区学前教育经费34亿元,推动新增幼儿园63所、学位2.1万个,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超过80%。新改扩建中小学校40所,新增学位6万个以上,中小学校内午餐午休率达到96%。二是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35.5亿元,增长19.2%。新增省高水平医院1家、三级医院4家、病床3,767张,新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20个。三是全市节能环保支出331.6亿元,增长31.3%。159个黑臭水体和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深入实施“深圳蓝”行动,新推广新能源汽车近7万辆、淘汰老旧车7万辆,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1万吨/日。

  4.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一是精准发力支持科技创新。全市科学技术支出548.4亿元,重点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创新,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出台内地首部财政科研资金在港澳地区使用管理规程,推动深港澳三地科技合作。二是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深入实施技改倍增计划,推动实现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倍增和工业投资结构优化。三是用足用好地方债,强化经济逆周期调节。近年来我市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使用工作,2017年发行20亿元,2018年发行52.4亿元,2019年发行314亿元,重点用于水污染治理、轨道交通等领域,有效发挥了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三)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调整决议情况。

  2019年1月22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市本级预算,作出了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补齐民生事业短板、加强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等五个方面决议。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牵头贯彻落实。一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年减税降费超过1,1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14亿元,是上年的6倍。二是着力补齐民生事业短板。2019年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3,013亿元、增长8.7%,其中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支出增幅明显高于其他支出。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具体措施。首次组织开展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审核、批复和公开。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四是财政预算改革取得新突破。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91.5%,比2018年提高9.5个百分点。深化“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推动主管部门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打造安全、智能、开放的“智慧财政”信息系统,获财政部肯定“有先行示范意义”。五是预算执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台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审批的意见》,加强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应提交市委财经委员会集体研究,将财政资金管理权、审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我市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优良率接近80%,位列全国省级地区第一名。六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9年,市财政部门共受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73件,占全市总量的9%。市财政部门以办理建议为契机,不断改进财政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四)2019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98.5亿元,比上年新增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4.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73.9亿元。

  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为429.6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市本级125.1亿元、区级304.5亿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67.2亿元,其中市本级44.2亿元、区级23亿元;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62.4亿元,其中市本级80.9亿元、区级281.5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2019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亿元,专项债券303亿元。

  2019年全市共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0.3亿元,均为市本级的一般债券;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含手续费)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3.3亿元,专项债券利息5.7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根据财政部测算,2017、2018年深圳市政府综合债务率分别为0.81%和0.85%,远低于债务警戒线水平。经过初步测算,到2019年底,预计我市一般债务率2%以内,专项债务率6%左右,债务风险处于较低水平。

  二、2020年本级预算草案总体安排

  (一)2020年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0年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确保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以优异成绩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3,942亿元,比2019年预计实现数(下同)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3,220亿元、增长5%;非税收入722亿元、增长2.3%。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公共预算总收入4,81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代编全市公共预算总支出4,814亿元。需要说明的是,各行政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大鹏新区和前海管理局预算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全市预算收支汇总数以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查通过的预算为准。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375亿元,增长0.5%,其中税收收入1,748亿元、增长1.2%;非税收入627亿元、下降1.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78亿元、与区体制结算收入121亿元、调入资金314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后,公共预算总收入3,13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公共预算总支出3,13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088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380亿元、补助区支出65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8亿元。

  (三)2020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主要方面。

  2020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具体情况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1.更加注重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一是进一步早编细编实编预算。5月全面启动预算编制工作,以项目库为基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可执行性,预算到位率进一步提高到95.3%。二是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一下”时对各单位申报支出预算核减187亿元,对预算单位一般性基数项目压减10%,“三公经费”继续压减3%。三是清理压减产业资金,推动主管部门整合专项资金,总规模减少4亿元。四是立足市区财政体制,加强对各区财政运行监测,督促各区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行、基本民生等支出,指导各区通过调入存量资金、盘活资产资源、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以及合理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力度等措施,确保财政预算平衡。

  2.加大重点民生领域投入,着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安排市本级九大类民生支出1,236亿元,占本级支出比重约六成。一是支持优先发展教育,安排市本级教育支出324亿元、增长18.2%,加快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支持创建“双一流”大学和学科;落实高职扩招政策,支持打造世界一流职业教育基地;在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拨款标准位居全国前列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增学位、提质量、促均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区事权划分,切实保障市属公办幼儿园经费。二是推进健康深圳建设,安排市本级卫生健康支出189.6亿元、增长23.1%,推动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等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大力提升公共卫生和社康机构服务水平,适当提高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落实中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安置和生活待遇经费,支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安排社会福利支出2亿元、增长27.3%,推进老有颐养、弱有众扶。安排残疾人事业1.8亿元、增长6%,大力支持无障碍城市建设。四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本级安排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6亿元、增长43.5%,确保中央和省交办的各项帮扶合作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3.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一是大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安排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补贴36亿元。发挥好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精准发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安排科技研发资金134亿元,重点加大对基础性研究、核心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科学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大力推动鹏城实验室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三是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安排工业信息化产业专项资金36.4亿元,加快实施新一轮“技改倍增”计划,推动“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转型。四是支持打造国际人才高地,安排人才专项经费75亿元,重点用于实施“孔雀计划”、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高层次人才资助等方面。五是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加快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大提速,继续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兑现新落户金融机构各项扶持政策,推动打造外贸强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4.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提效,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620亿元,重点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好逆周期调节工具。二是推动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市本级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支出230.6亿元、增长36.6%。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污染防治领域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进水污染治理巩固管理提升,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三是加快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75.4亿元,进一步完善市政道路、公共交通、铁路等交通设施,支持构建现代化、国际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助力现代物流业发展,安排全市公交、燃油等公用事业补贴、高速公路回购等资金,降低交通出行成本。四是合理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力度。对有一定收益、能在年内实施的公益性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更好发挥政府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160亿元,全部纳入预算安排使用。

  (四)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各区(新区)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市本级安排对各区(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650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支出包括:一是教育费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教育专项转移支付预计155亿元,由各区统筹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幼儿园、中小学运行经费保障;二是安排对区专项转移支付125亿元,重点用于城中村综合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城中村配套公共服务和市容环境保障;三是其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预计230亿元,主要是工业稳增长补助、优质饮用水入户等水务发展专项补助、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污水处理费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以及上级专项补助中分配各区使用的部分等。四是安排税收返还、第五轮体制定额结算补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60亿元。

  (五)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计执行和2020年预算控制数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机构改革后,市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控制数压减至3.5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数0.6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0.49亿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97亿元、公务接待费0.44亿元。

  经初步统计,2019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4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4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0.47亿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5亿元、公务接待费0.26亿元,都在控制数以内。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支出为初步统计数,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将另行在决算草案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本级2020年预算继续按3%比例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控制数下降为3.4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数0.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0.48亿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91亿元、公务接待费0.43亿元。有关经费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支。

  (六)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4.3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收入810.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和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05.8亿元,以及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市专项债券新增额度160亿元,预算总收入1,100.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00.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73.2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支出265.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亿元,转移性支出725.3亿元。具体收支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七)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7.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5.4亿元,预算总收入82.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2.7亿元,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4亿元,转移性支出27.3亿元。具体收支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八)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从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编制基金预算。(我市上述两个险种2020年当年结余预计为535.8亿元、下降16.5%,2020年末滚存结余预计为5,921亿元、增长9.9%)。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不含已实行省级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96.2亿元,支出预算692.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5亿元。到2020年末,预算滚存结余共计1,841.7亿元。具体收支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九)落实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初审2020年预算初步方案意见建议的情况。

  2019年12月6日至17日,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对202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了预先审查、重点审查和初步审查。各位代表和专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主要是增强报告的可读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初审意见,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应代表和专家关切,积极吸收采纳意见建议, 在预算报告和草案中予以体现。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完善预算草案编制。一是落实人大初审要求,专门制作政府预算草案简读,采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生动活泼的图表,积极回应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代表更好了解政府预算和行使审查权力。二是细化完善预算编制和内容,对上下年度预算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公共预算支出款级科目进行解释说明,如实完整反映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和偿还情况。

  2.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安排的新增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40%,对预算单位一般性基数项目压减10%,“三公经费”控制数在2019年压减3%的基础上继续压减3%。二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2020年预算安排充分吸收代表们的初审意见,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盘子仅比上年增长2.4%的情况下,教育支出增长18.2%,卫生健康支出增长23.1%,均大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三是压减城市品质提升资金中用于绿化方面的支出,将相关资金重点用于城中村综合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配套公共服务。

  3.加快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大力向区级下放财力,2016-2019年预计下放1,500亿元左右,市区财力结构从第四轮体制的59:41快速调整为49:51,2019年区级财力首次超过市本级。在已完成第五轮体制下放财力基础上,2020年市本级继续安排补助区支出650亿元,确保对区转移支付力度不减。

  4.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总体来看,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同时严格落实将债券对应到项目、用项目收益偿还债券本息的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债务风险。一是债务率低,初步预计我市2019年专项债务率6%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严格落实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确保每个项目都有足够的偿债资金作为支撑,把偿债风险锁定在项目内。三是提质增效,将政府债券资金更多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领域,切实发挥债券资金对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撑作用。

  5.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资金。二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进行削减,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按一定比例削减预算。

  三、2020年大鹏新区和前海管理局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大鹏新区管委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准一级财政管理权限,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单列,与本级财政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其财政收支规模在市本级财政收支中汇总体现,但需单列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一)2020年大鹏新区预算草案。

  2020年,大鹏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6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3亿元、转移性收入41.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总支出6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7.8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0.01亿元、转移性收入7.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总支出7.81亿元。

  (二)2020年前海管理局预算草案。

  2020年,前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70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支出40.7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3.5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总支出93.56亿元,扣除政策性刚性支出14.15亿元后,一般性支出79.41亿元。

  四、奋发进取,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充分发挥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

  (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密切跟踪收入动态趋势,多渠道开源增收,做好非税收入组织,加大国土收入工作力度,进一步盘活政府资产资源。二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更加积极有效服务和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三是加大力度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全面梳理新增专项债项目需求,建立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机制,做好2020年提前下达及全年专项债发行使用,支持稳投资、补短板、扩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二)紧紧围绕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是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继续加大财政对科创领域投入力度,加快补足基础研究短板,支持建设以深圳为主阵地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助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二是支持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以“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为目标,着重突出财政“公共性”特征,加大落实向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力度,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助力构建更加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是支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贯彻落实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启动修订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修订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促进会计行业优质高效发展。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应用智慧财政系统,提升财政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和数据化水平。

  (三)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预算编制执行改革,继续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巩固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优化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体制关系,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形成稳定的市区两级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绩效理念和方法要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时调整政策效果不明显的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工作。抢抓“双区驱动”重大战略机遇,探索在港澳地区发行境外地方政府债券,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内参照香港税负水平实行“简税制、低税率”特殊税收制度,促进人才、资金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四)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好发挥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走在最前列标准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三是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部署推进财政改革、实施财政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当家理财、做好服务保障。四是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与建设先行示范区要求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确保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以优异成绩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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