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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8日

——2020年1月1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区和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969.22亿元,增长6.4%,高于年初目标1.4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1.89亿元,增长7.8%,高于年初目标4.8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9.02亿元,增长10.1%,高于年初目标3.1个百分点。我区脱贫攻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4项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地中海贫血防治等2项工作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等15项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争取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增幅等10项指标位居全国前10,财政增收节支、监督评价等3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发言,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有效实施,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18.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1.8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091.9亿元(含税收返还),上年结余收入168.89亿元,调入资金578.73亿元,一般债券收入481.3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35.08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46.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24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318.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9.0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5.9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9.4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84亿元;年终结余156.77亿元。

  (1)全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1.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106.3%。其中:税收收入1146.78亿元,增长2.2%,增幅较低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力度超出预期;非税收入665.11亿元,增长18.9%,增幅较高主要是通过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挖潜增收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缺口以及扫黑除恶等执法罚没入库较多。

  (2)全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9.02亿元,完成预算111.5%,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中央补助增加和年中发行新增一般债券相应增加安排支出。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扶贫支出320.65亿元,增长17%,增幅较高主要是为确保如期脱贫,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农林水支出746.9亿元,增长13.8%;教育支出1014.79亿元,增长8.7%;科学技术支出72.62亿元,增长12.7%。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53.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2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091.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1.7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84亿元,调入资金57.63亿元,一般债券收入481.3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66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53.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4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5.9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750.38亿元(含税收返还),转贷市县一般债券支出297.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亿元;年终结余32.89亿元。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21亿元,完成预算111.5%,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263.85亿元,增长3%;非税收入117.36亿元,增长26.8%,增幅较高原因同上。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47亿元,完成预算110.6%,下降0.3%。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扶贫支出12.56亿元,增长41%;农林水支出84.7亿元,增长10.3%;教育支出140.66亿元,增长9.6%;科学技术支出40.15亿元,增长20.5%。自治区本级支出略降和有关重点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财力进一步向市县倾斜,向脱贫攻坚、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领域倾斜。

  (3)预备费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8亿元。为有效应对2019年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和“六稳”工作部署,以及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对部分市县重大汛情,当年预备费全部动用。相关支出均已反映在对应支出科目中。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自治区本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9.22亿元,全年支出5.87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09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4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26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亿元,会议费支出0.79亿元,培训费支出2.74亿元。

  (5)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2750.38亿元,增长11%。其中:税收返还148.7亿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1911.92亿元,剔除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后统计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9.7%;专项转移支付689.75亿元,剔除上述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15.2%。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统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66亿元,余额10亿元。根据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年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亿元,年底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96.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33.4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99.29亿元,完成预算106.4%,增长18.4%,增幅较高主要是部分市县房地产市场活跃带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快速增长;中央补助收入43.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1.36亿元;专项债务收入552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2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6亿元);调入资金17.06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3.27亿元,完成预算94.8%,增长17.8%,增幅较高主要是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方面增支较多;调出资金50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亿元;年终结余362.14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19.6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6亿元,完成预算122.6%,下降68.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地方农网还贷资金收入超收较多,较2018年收入下降主要是为降低自治区本级债务风险,自治区大部分政府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相应车辆通行费不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中央补助收入43.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5.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5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552亿元;调入资金16.33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48亿元,完成预算149.1%,与2018年基本持平,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相应增加安排支出;补助市县支出52.64亿元;调出资金31.5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务支出382.33亿元;年终结余17.6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4.88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87亿元,完成预算104.7%,增长83.4%,增幅较高主要是柳钢集团等自治区直属企业利润大幅增长,以及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增加全民共享,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比例从2018年18%提高到2019年20%;上年结余收入6.01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96亿元,完成预算67.5%,增长47.5%,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自治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分离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以及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增加安排柳钢集团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资本金,相应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出增幅较高主要是2018年支出基数较低;按政策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19.58亿元;年终结余5.34亿元。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92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5亿元,完成预算96.6%,增长65%,增幅较高原因同上;上年结余收入3.27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9亿元,完成预算72.7%,增长57.6%,完成预算偏低和支出增幅较高原因同上;按政策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7.1亿元;年终结余4.7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数,下同)1873.59亿元,完成预算101.6%,增长3.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6.28亿元,增长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7.94亿元,下降3.6%,主要是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同时2018年提前拨付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相应抵减2019年补助额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62亿元,增长13.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266.52亿元,增长8.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0.37亿元,增长2.2%;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22亿元,下降35.6%,主要是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63亿元,增长1.2%。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89.38亿元,完成预算104.2%,增长18.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4.73亿元,增长17.9%,增幅较高主要是上解中央调剂资金增加较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8.83亿元,增长9.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87亿元,增长8.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218.74亿元,增长18.5%,增幅较高主要是南宁铁路局医保并入自治区本级运行,同时异地就医及群众就医需求持续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3.68亿元,增长34.1%,增幅较高主要是大病保险支出和群众就医需求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02亿元,增长18%,增幅较高主要是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增加以及开展工伤预防业务增支;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2.51亿元,增长38.5%,增幅较高主要是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等稳就业政策力度加大。

  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84.21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804.3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1.55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19.39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9.55亿元,完成预算163.4%,增长76.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8.29亿元,增长113.8%,增幅较高主要是2020年基金将实行自治区级统收统支,2019年底各市基金结余约280亿元全部上解自治区,以及中央调剂资金收入增长较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29亿元,下降32.2%,主要是2018年提前拨付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相应抵减2019年补助额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34.48亿元,下降0.9%,主要是2018年底南宁铁路局医保并入自治区本级运行,其结余划入自治区本级导致2018年收入基数较大;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2亿元,下降49.3%,主要是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2019年进行了部分退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36亿元,下降6.3%,主要是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7.86亿元,完成预算94.7%,增长10.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5.07亿元,增长7.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23亿元,增长21.3%,增幅较高主要是地矿系统和原国税系统养老金纳入自治区本级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29.43亿元,增长31.1%,增幅较高主要是南宁铁路局医保并入自治区本级运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1亿元,增长15.6%;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92亿元,增长48.9%,增幅较高主要是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补贴等稳就业政策力度加大。

  收支相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341.69亿元,历年滚存结余749.6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43.23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19.39亿元。

  (五)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财政部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96亿元(包括

  新增一般债务限额37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26亿元),其中2018年12月提前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32亿元(已按规定编入2019年年初预算),2019年年中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64亿元,我们将年中增加的464亿元新增债务收支纳入预算后相应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债务收入增加126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支出126亿元,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7亿元、转贷市县支出110.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专项债务收入增加338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38亿元,其中安排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57亿元、转贷市县支出249.43亿元。

  (六)政府债务举借、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9年,财政部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6866.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47.4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18.8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823.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19.8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03.26亿元),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043.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27.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15.54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635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767.1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587.54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627.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03.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24.09亿元。全区和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9年全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61.0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323.04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机场、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重大水利、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储备、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园区、社会领域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转贷市县538.04亿元,主要用于公路、脱贫攻坚、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公立医院、产业园区、社会领域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此外,通过政府外贷举借25.14亿元。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19年,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172.31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46.3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19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30.22亿元,转贷市县142.09亿元。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还本额189.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59.4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0亿元。

  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30.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0.2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0亿元。

  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21.57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1%;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7.4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4.7%。全区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2019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0.07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3.2%;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7.92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8.3%。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2020年到期本金555.64亿元;2021年到期本金675.98亿元;2022年到期本金811.44亿元;2023年到期本金1379.22亿元;2024年到期本金664.15亿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2126.3亿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19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七)2019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9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支持三大攻坚战,更多向“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倾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

  1.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增长。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优惠减半征收资源税等六税两费,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等。全区新增减税降费超过400亿元,其中减税296.3亿元,降费22.5亿元,减轻社保缴费负担84.82亿元,惠及12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和98%的民营企业,让企业轻装上阵,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全区新增政府债券于6月19日率先发行完毕,发行进度全国第一。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于10月底前100%拨付使用到项目上,切实发挥了政府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优化拨款审批流程,加快资金下达,确保预算执行各环节顺畅运行,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有效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全区预算执行进度显著快于往年,总体支出进度超过97%,实现资金快流转、强保障、增效益。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制定实施贯彻国家重大政策规划、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方案,转移支付补助实现较大突破,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突破3000亿元,达到3091.9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857.98亿元,比2018年增长约9%。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增长86.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长39.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7.7%、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长32%。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出台全面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全区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工作方案,采取十条增收节支具体措施,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挖掘资产资源收入潜力,有效弥补减税降费财力缺口。全区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超过6%,初步统计共压减19.14亿元,其中“三公”经费压减0.64亿元。

  2.统筹兼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重大战略有效实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财政资金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得到重点保障。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统筹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资金51亿元,支持糖、铝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南宁高端铝产业基地、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桂林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防城港钢铁基地、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等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用足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双百双新”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统筹中央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157.92亿元,投入农村公路“四建一通”项目70亿元、高速公路项目补助及基金出资25亿元、铁路建设补助12.33亿元,重点支持全区四好农村路、贵阳至南宁铁路、南宁至玉林铁路、南宁至崇左铁路、玉林民用机场、贵港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来宾桂中治旱、崇左驮英水库等交通、水利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创新驱动战略。自治区本级投入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超过20亿元,大力支持创新科技发展。出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办法,发起设立6支科创基金,募资规模29.12亿元,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狠抓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政策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增强政策灵活性,释放创新活力。新增4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500家高新技术企业,转化266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1.37个百分点。支持招商引资和企业培育。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奖励激励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外来投资提质扩量。自治区本级投入承接东部中小企业转移升级工程资金、“千企技改”工程资金和撬动资本市场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约2亿元。优先支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持续服务扩大高水平开放。统筹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资金超过38.38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在连续六年争取中央补助44亿元的基础上,再次争取中央延续支持中马钦州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3年共15亿元。统筹安排金融发展资金支持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重点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河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贺州东融先行示范区、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防城港东兴、崇左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相关重点口岸建设。

  3.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矛盾明显缓解。聚焦“硬任务”,敢碰“硬骨头”,支持三大攻坚战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172.31亿元,实现法定债务到期本金91%通过再融资偿还。优化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创新发行高等学校、公立医院、产业园区、社会领域等债券品种。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对债务高风险地区应急处置给予指导,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大力支持脱贫攻坚。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粤桂扶贫协作资金、政府债券资金240.82亿元,倾斜支持计划摘帽贫困县脱贫摘帽,重点倾斜支持都安、大化、隆林、那坡等极度贫困县,加大力度支持桂平、博白等贫困人口较多的县以及贺州“土瑶”等特殊贫困群体。54个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130.17亿元,统筹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大力度扶贫投入促进125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全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以下,脱贫速度、脱贫总量和脱贫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全区各级投入资金302.05亿元,全力以赴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支持南流江污染治理、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九洲江综合治理、钦江综合治理、郁江综合治理、黔浔江综合治理、柳江治理。南宁市、桂林市、贺州市3市成功入围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占全国示范城市的5%,将获得11亿元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全区财政加大投入,有效保护了我区绿水青山,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4.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全区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连续三年保持在八成以上,投入力度只增不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772.38亿元,超过年初筹措计划24.7%;全区教育支出1014.79亿元,增长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29亿元,增长6.3%。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财力下沉,市县支出达到4919.55亿元,占全区支出比重达84.1%;自治区全年下达市县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2750.38亿元,增长11%,持续增强基层民生保障能力。建立县级财政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统筹财政库款管理,合理安排支出次序,有效提高基层“三保”能力。支持防灾救灾和灾后生产。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19亿元、阶段性困难财力补助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桂林、柳州、梧州、百色、河池、崇左等地开展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5亿元支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落实政策性担保2.6亿元,支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增强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支持湘江战役纪念设施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以及深厚的革命感情和红色传承自觉,大力支持湘江战役红军烈士遗骸收殓保护、红军遗属帮扶和烈士纪念园建设等工作,得到了中央部委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5.蹄疾步稳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发展更具活力。以财政“两年”活动(“学习调研年”和“改革创新年”)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平稳高效运转。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教育等领域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出台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教育、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积极性和激发乡镇经济发展活力。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出台《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奖励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突出的地区,激励市县加强管理、加快发展。对柳州市柳江区、北流市、崇左市江州区、桂平市、容县、扶绥县、平南县、阳朔县、融水县、龙胜县、贵港市港北区、北海市海城区和防城港市港口区等13个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和贺州市八步区等13个科学发展进步县(城区)奖励10.4亿元;对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贵港市、梧州市、玉林市等财政收支管理贡献突出的市奖励资金8.25亿元、新增债券额度10亿元;对南宁市、柳州市、靖西市、南丹县、巴马县、田东县、浦北县等县域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奖励3.58亿元;对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北海市、宾阳县、柳城县、三江县、平南县等贯彻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地区奖励1亿元。推进财政其他领域改革。落实税费制度改革,完成耕地占用税地方立法。出台我区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推进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推动组建广西融资担保集团。自治区本级投入15亿元支持设立广西交通建设投资和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两支千亿元基金。首次实现向自治区人大专题报告2018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6.毫不松懈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资金运转安全高效。切实落实和发挥人大审查、审计监督、财政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工作对财政管理的监测、纠偏和引导功能,构建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得合规、见到实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全年办理涉及财政事项人大建议220件(占人大建议数35%)、政协提案131件(占政协提案数23.6%)。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改进预决算编报,强化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情况的审查说明,更好地体现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力配合审计署、财政部广西监管局、自治区审计厅等部门做好财政审计、检查、监督和整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绩效目标审核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纳入区直部门机关绩效考评,对87个重点项目、1项政策、3项转移支付以及63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对20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跟踪监控,预算绩效评价种类、数量、金额创历年之最。在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我区首次入围全国10个优秀等次省份。全面加强财政监督。开展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得到财政部高度肯定。组织开展2019年计划脱贫摘帽县资金缺口专项核查,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放。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提高采购效率和监管能力。全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净核减额225.19亿元,净核减率10%,有效发挥财政评审在预算管理中的定量基础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总的看来,2019年全区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有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但财政工作仍面临巨大挑战和突出困难,主要表现有:财政收入受经济结构调整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当期减收压力大,盘活资产资源等非税收入高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盘活存量资金空间逐年缩小,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剧;部分市县财政运行困难,个别县区“三保”问题突出;专项资金重分配轻管理,偏离绩效目标和绩效不高问题仍需加强改进;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足,局部地区债务风险偏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持续改进工作,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全区和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2020年我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具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质量效益逐步提升,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部分地区涌现出新的增长点等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要看到,国内外发展环境复杂多变,我区经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仍面临挑战。

  财政收入方面,2020年全区各地新项目上马、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以及经济自然增长将带来一定税收增量。同时,影响我区财政经济平稳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工业持续低位运行,服务业、消费市场增长乏力,经济面临新的下行压力,财税增收基础不牢固,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仍将持续。综合研判财政收入增速将稳中趋缓。

  财政支出方面,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迫切,社会民生事业支出需求刚性增长,特别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四大规划方案”(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总体规划》和《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规模减税降费将导致中央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制约中央对我区的转移支付增量,影响我区可用财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加注重调整结构。综合研判财政支出增速将适度放缓。

  综上,预计2020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左右;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6%左右。受内部经济转型升级、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合理编制收支预算,稳妥做好工作预案,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20年全区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动财政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进一步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大力优化税费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加大向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和受减税降费影响较大地区财力下沉力度,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确保平稳运行;围绕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以下财政关系;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规范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强财政统筹能力,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勤俭节约,有保有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理顺体制机制,激发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监管,提高绩效。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深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服务预算管理大局,有效发挥绩效管理在节支方面的作用,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857.2亿元,增长2.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64.85亿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长6%,支出继续向扶贫、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和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重点支持改善民生和经济稳增长促发展。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4181.5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946.1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49.9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8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39.99亿元,调入资金44.01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亿元,下降2.4%。其中:税收收入269亿元,增长2%;非税收入103亿元,下降12.2%,主要是2019年大力盘活资产资源等非税收入基数较高。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82.33亿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长5%;上解中央支出45.9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824.2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0.6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08.32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2.33亿元中,用于保工资福利等人员性支出为143.88亿元,债务利息支出36.45亿元,其余702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扶贫、环保、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和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事项。

  预备费安排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0亿元,比2019年增长25%,主要是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本级支出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2824.24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48.87亿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转移支付支出2675.37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053.86亿元,占比76.8%;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21.51亿元,占比23.2%。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共计8.58亿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64亿元,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0.83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5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29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亿元,会议费1.73亿元,培训费2.93亿元。

  3.重点财政政策和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政策。2020年将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费营商环境。结合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调整,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充分调动自治区和市县各方积极性。继续推进税费制度改革,根据资源税法授权,研究提出我区资源税具体税目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减免税办法。根据中央部署,及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和分享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建立收费清理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改善我区口岸收费环境。

  (2)支出政策。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资金用于实施大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调整结构重点支持:一是全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持续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二是紧紧围绕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13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按照“六稳”工作部署,推动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区开展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区域发展布局和开放新格局,促进全区经济稳增长。三是支持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快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3)重点支出预算。

  ——安排208.71亿元,重点支持“三大攻坚战”,持续缓解阻碍发展的突出矛盾。一是安排149.74亿元,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其中:财政扶贫资金63.91亿元(增长约20%),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含后续建设补助及偿还贷款资金)46.09亿元,支持“四大战役”相关资金39.73亿元。二是安排政府债务付息资金36.45亿元,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是统筹安排22.52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2亿元,九洲江横向生态补偿自治区本级资金1亿元,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经费0.4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9.8亿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7亿元,自治区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55亿元等。

  ——安排210.18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统筹安排补助资金80.6亿元,继续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统筹安排补助资金75亿元,支持“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是统筹安排补助资金15.79亿元,支持百镇、少数民族乡、乡改镇、传统村落、乡土特色示范村等5类无收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四是统筹安排资金18.64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五是统筹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15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安排85.38亿元,重点支持开放带动战略,促进形成南向北联东融西合的开放新格局。一是统筹安排补助资金16.37亿元,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北钦防一体化建设。其中: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商务发展专项资金3.37亿元(含自贸区资金)。二是统筹安排补助资金42.3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含交通运输事业领域)建设。重点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航道等重大项目,推进广西交通建设投资基金募资、投资进度。三是统筹安排补助资金24.71亿元,支持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金融事业领域发展,重点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化解金融机构风险等。四是安排强首府战略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

  ——安排61亿元,重点支持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统筹安排40.6亿元,支持“双百双新”项目及工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财政出资25亿元等。二是统筹安排6.9亿元,支持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工程。重点支持广西汽车下乡及“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研发补助、柳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等。三是统筹安排1.5亿元,支持包括中国—东盟信息港在内的数字广西等信息化建设。四是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基地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安排171.7亿元,重点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统筹安排78.32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其中:支持高等教育发展资金23.79亿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资金17.63亿元、职业教育发展资金13.81亿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含招聘奖补)资金8.79亿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8亿元、普通高中建设发展资金4亿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3亿元等。二是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7.42亿元,支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三是统筹安排33.63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35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2.28亿元。四是统筹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47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五是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86亿元,支持稳就业各项政策落实。

  除以上重点支出外,全区各级财政继续加强对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边海防、民兵预备役、优抚安置、救灾应急、民族宗教、工青妇、外事侨务、民主党派工商联、科协、残联、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统计测绘、水文气象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2306.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2.83亿元,下降11.6%,主要是2019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基数较大,2020年将有所放缓;中央补助收入35.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2.14亿元;专项债务收入387.35亿元;调入资金18.44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74.79亿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长14.6%,增幅较高主要是中央提前下达的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增加,相应增加安排支出;调出资金231.7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61.4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8亿元,下降6.1%,主要是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农村电网资产将于2020年并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相应的地方农网还贷资金将转为中央收入;中央补助收入35.7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6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65亿元;专项债务收入387.35亿元;调入资金17.51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4亿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长48.1%,增幅较高原因同上;补助市县支出40.88亿元;调出资金3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34.5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36.33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99亿元,下降20.3%,主要是柳钢集团等国有企业利润预计较2019年减少;上年结余收入5.34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7.02亿元,比2019年预算数下降8.6%,主要是收入减少后相应减少支出安排;按政策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9.31亿元。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6.9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2.24亿元,下降1.8%;上年结余收入4.73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23亿元,较2019年预算数增长4.3%;按政策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6.74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27.08亿元,比2019年预计执行数(下同)增长8.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5.94亿元,增长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6.52亿元,增长17.9%,增幅较高主要是2019年底中直驻桂机关纳入自治区本级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71亿元,增长9.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277.67亿元,增长4.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0.94亿元,增长8.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29亿元,增长10.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01亿元,增长5.8%。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80.84亿元,增长1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9.62亿元,增长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6.47亿元,增长13.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6.53亿元,增长3.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244.96亿元,增长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0.14亿元,增长13.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65亿元,增长7.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4.47亿元,增长8.7%。

  收支相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46.2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850.5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3.6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05.71亿元。

  2.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4.45亿元,下降3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0.6亿元,下降37.1%,主要是2019年各市集中上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20年无此项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8.4亿元,增长20.9%,增幅较高主要是2019年底中直驻桂机关纳入自治区本级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收入36.65亿元,增长6.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97亿元,下降6.9%,主要是各市上解自治区储备金减少;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83亿元,增长7.3%。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35.99亿元,增长28.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4.28亿元,增长33.6%,增幅较高主要是2020年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收统支,自治区对各市基金补助力度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23亿元,增长11.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含生育保险)支出31.24亿元,增长6.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2亿元,增长0.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02亿元,增长3.4%。

  收支相抵,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1.5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38.0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3.6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05.71亿元。

  (六)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及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底,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提前下达我区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519亿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1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08亿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应编入预算,经批准后执行。同时,结合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2020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等需求,2020年计划发行政府债券1027.34亿元。

  1.计划发行一般债券639.99亿元,收支编入全区与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计划发行新增一般债券211亿元。重点安排用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其中:农林水项目102.76亿元(乡村振兴32.52亿元,易地扶贫搬迁31.09亿元,水利工程项目23.35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5.79亿元);交通项目68亿元(铁路、高速公路、“四建一通”项目66.1亿元,玉林民用机场1.05亿元,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0.6亿元,北海机场站坪扩建工程0.25亿元);教育项目16.61亿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8亿元,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聚集区建设3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2.11亿元,普通高中建设发展2亿元,教育发展资金1.5亿元);医疗卫生15亿元(全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项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4.5亿元;保障性住房4.13亿元。

  (2)计划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428.9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政府一般债券本金。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120.67亿元,转贷市县308.32亿元。

  2.计划发行专项债券387.35亿元,收支编入全区与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计划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0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115.8亿元,重点用于铁路22.5亿元、政府收费公路56.57亿元、水运11.74亿元、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0.74亿元、职业教育3.5亿元、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1.3亿元、医疗卫生0.45亿元、其他领域19亿元;转贷市县192.2亿元,具体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按程序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确定。

  (2)计划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79.3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政府专项债券本金。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37亿元,转贷市县42.35亿元。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2019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计共安排支出约84亿元,主要用于1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金发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亿元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0年全区预算是代编的预算草案,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编制好2020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增收节支。努力开源增收,加大税源培植力度,逐步优化收入结构。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资产资源力度,统筹协调税收、非税征管执收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征管,形成收入组织工作合力,深挖增收潜力。加大争取中央支持力度,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深入挖掘广西特殊性因素,重点聚焦“四大规划方案”,强化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的大力倾斜支持。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财政拨款与部门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债务资金、存量资金、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与产业基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联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节支管理,一般性支出和一般项目支出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统一压减3%,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探索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要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勤廉精细为民理财,创造性增强财政保障“新实力”。

  (二)加力提质增效,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和资金更加紧密的同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合力,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民生建设、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深入开展减税降费调研和政策宣传,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分析评估机制,努力提升减税降费成效,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减负担。优化投入方式,推广运用PPP模式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加强PPP项目储备、入库、落地和规范运作。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三大三新”“双百双新”重点产业项目发展,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用好用足自治区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落实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和企业主体科技创新活力。支持扩大开放合作,健全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中国(广西)自贸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

  (三)着力优势互补,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财税政策,支持区域发展战略,努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支持各区域在全区经济发展浪潮中尽显身手、各显神通。支持强首府战略,加大政策服务和资金支持,努力将首府南宁打造成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支持全面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继续安排北部湾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北钦防一体化。支持提升做实珠江—西江经济带,研究推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贵港、玉林、梧州、贺州等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和分配方法,支持百色、河池、崇左等左右江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引导相关地区立足资源富集和沿边区位优势,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推动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进程。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加快实现“高铁市市通、高速县县通、民航片片通、内河条条通”,促进各区域互联互通、协同发展。

  (四)全力保障民生,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福祉。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宽日子、好日子。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财政保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府债券和其他扶贫资金,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政策和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突出领域和地区倾斜,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摘帽歼灭战,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大财力下沉,支持基层“三保”支出。实行县级“三保”预算预先审核,定期报告“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动态调整“三保”重点关注名单,做好应急处置机制,坚决看住“灰犀牛”,防止出现“黑天鹅”。聚焦民生补短板,持续大力支持公共安全、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奋力实施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合力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打破体制机制藩篱,激发加快发展活力。探索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现代税收管理制度、现代财政体制管理制度、现代投融资管理制度、现代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五大制度体系,为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作出财政贡献。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认真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教育、科技等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规范收入划分,均衡自治区以下地区间财力。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既加强困难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又对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加大奖励激励。加大转移支付与绩效考核挂钩力度,引导市县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继续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加快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根据中央部署,及时推进相关税费制度改革,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

  (六)强力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三年打基础、四年全覆盖、五年成体系”的总思路,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优”绩效目标,对新增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预算安排与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目标审核结果挂钩。做“实”绩效监控,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及时调减预算、收回闲置资金。做“真”绩效自评,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提高自评质量。对绩效自评及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并督促改进,并将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做“深”重点评价,强化重点绩效评价、重大政策中期评估、转移支付定期评估等工作。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评价等级为“中”及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适当调减预算;评价等级为“差”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预算。做“透”绩效公开,积极推动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引导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严”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减税降费、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强化监管,严肃纪律,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安全、花得有效,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七)致力严格管控,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高度重视政府债券使用管理,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筹划、储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公益性建设项目。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政策,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作用机制直接、政策见效快等优势,更好发挥撬动作用,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综合考虑市县财力、政府债务风险状况以及项目储备情况,科学安排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促进各市县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企业周转便利类金融工具,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既定的化债计划,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有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债转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禁止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强化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管,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债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努力奋斗,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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