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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7日

(2020年1月15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强化“财”服从于“政”服务于“民”的意识,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凝心聚力、迎难而上、主动作为,集中财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守住基层“三保”保障底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财政总收入3047.81亿元,比上年增加74.45亿元,增长2.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7.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加40.50亿元,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1203.93亿元,减收62.08亿元,下降4.9%;非税收入563.42亿元,增加102.59亿元,增长22.3%,非税收入占比为31.9%。剔除按规定征收的省属企业特别利润等一次性收入(以下简称“剔除与上年不可比收入因素”),非税收入增长3.3%,非税占比为28.3%。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036.8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71.9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2.78亿元、调入资金585.66亿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146.99亿元,收入合计7031.55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1.40亿元,增加891.72亿元,增长17.7%,剔除中央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支出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支出572.20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3.3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0.6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3.95亿元,支出合计7031.55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30亿元,完成预算的129.1%,比上年增加107.83亿元,增长31.6%,其中:税收收入246.93亿元,增加17.15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202.37亿元,增加90.68亿元,增长81.2%,非税收入占比为45%。剔除与上年不可比收入因素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6%,非税收入增长3%,非税占比为31.8%。加上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036.8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7.47亿元、调入资金39.7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12.4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6.2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71.94亿元,收入合计5113.9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61亿元,增加475.49亿元,主要是中央下达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316.31亿元在省本级列支,剔除该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6.8%。加上省对市县的补助支出2622.4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0.6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3.32亿元、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41亿元、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563.5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01亿元,支出合计5113.97亿元。收支平衡。

  全省民生类重点支出完成4003.11亿元,比上年增加476.46亿元,增长13.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710.93亿元,比上年增加461.03亿元,增长36.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带动。加上中央补助33.52亿元、上年结转165.29亿元、调入资金10.5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78.60亿元,收入合计2298.8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359.89亿元,增加277.95亿元,增长25.7%。加上调出资金364.7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71.6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2.58亿元,支出合计2298.8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48亿元,比上年减少5.92亿元,下降12.2%,主要是上年省级出让贵钢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为一次性收入。加上中央补助33.52亿元、上年结转72.23亿元、调入资金7.0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78.60亿元,收入合计533.9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79亿元,增加9.22亿元,增长23.3%。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93.12亿元、调出资金6.1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378.60亿元、结转结余7.25亿元,支出合计533.91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9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81亿元、中央补助0.04亿元,收入合计为98.7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30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合计为97.94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7.64亿元,比上年增加19.73亿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部分省属国有企业上年度的经营利润情况较好,以及按规定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加上中央补助0.04亿元、上年结转0.22亿元,收入合计为67.90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8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9.6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85亿元、对市县补助16.54亿元,支出合计为67.90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5%,比上年增加136.79亿元,增长11.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25.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加131.89亿元,增长13.3%。当年收支结余157.68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8.58亿元,完成预算的268.9%,比上年增加348.91亿元,增长18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55.06亿元,完成预算的297.6%,增加313.24亿元,增长220.9%。当年收支结余83.52亿元。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于2019年7月1日实现全省统收统支,相应增加了省本级社保基金的收支规模。剔除该因素后,省本级基金收入、支出增幅分别为14.6%、14.1%。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19年,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政府债务限额为10193.3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6210.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83.07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747.9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66.3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1.63亿元)。

  全省政府债务余额9673.38亿元(一般债务5945.73亿元、专项债务3727.65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498.23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273.0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5.21亿元)。2019年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2019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较上年增加,主要是2019年中央下达我省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建制县置换债券等增加较多,有力支持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建设,债务风险化解压力得到有效缓释。

  二、2019年的重点工作

  2019年,在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形成财政减收,脱贫攻坚、民生保障支出刚性增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形势严峻等多重压力叠加的不利条件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要求,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财政改革持续深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效益稳步提升,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防范,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一)服务中心,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82.80亿元,增长23.5%,其中省级投入78.55亿元,增幅24.2%。加大对16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1721个深度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10%以上的144个非极贫乡镇的财政资金支持。下达深度贫困县专项扶贫资金41.30亿元,增长48.9%。设立毕节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补助资金。财政资金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持续聚焦。持续加大整合力度。全省66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规模203.84亿元。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管理中央层面的42项和省级层面的35项专项资金共计1374.65亿元。持续加大治理力度。扎实开展扶贫资金“大清查、大调研、大培训、大梳理、大整改、大监督”六大行动,切实摸清现状,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二是助力农村产业革命发展。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6.20亿元、推行特色产业保险补贴、实施“4321”政银担业务等政策性担保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的政策组合,多渠道多方位助力农村产业革命发展。新增安排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取得明显效益,脱贫成效日益凸显。三是支持打好“四场硬仗”。全省“组组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累计贴息17.14亿元,撬动投资458.05亿元,保障全省“组组通”硬化路三年大决战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惠及全省3.99万个30户及以上村民组。省级累计筹集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1054.84亿元,当年拨付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资金382.71亿元,有力支持全省18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继续压缩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拨付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15亿元资助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56.96万人。继续实施贫困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保障教育精准扶贫。加大医疗保障扶贫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予以100元的缴费资助,调整贫困人口医保起付线和报销标准,实现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投入有增长,参保有资助,待遇有倾斜。安排补助资金21.53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老旧房透风漏雨整治和人畜混居整治,努力实现困难群众“居有所安”。统筹落实资金21.14亿元,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提高城乡低保、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加强救助体系建设,织牢社会保障网底。

  (二)加力减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235亿元、降费82亿元,社会和企业税费负担明显减轻,获得感明显提升。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大数据战略行动、煤炭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加大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筹集各渠道财政资金116.17亿元,支持磷化集团等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新增安排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发展资金10亿元和专项奖补资金20亿元,全力打造我省工业支柱产业,助力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6.07亿元支持完善流通体系建设,推进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三是助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207.40亿元,统筹安排高速公路建设资金40.89亿元、铁路建设专项资金18.45亿元、县乡公路路面提等改造项目资本金5亿元、民航发展资金12.74亿元、水运专项建设资金1亿元,大力支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继续保持强劲发展态势。抢抓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212.08亿元;按照“绩效承诺奖补”的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带动社会投资约68亿元,推进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四是守好发展和生态底线。统筹安排环保、污染防治攻坚战、流域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林业等生态环保领域专项资金31.35亿元,较上年增长52.9%;争取中央生态环境类专项资金(包括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15.25亿元,较上年增长15%。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新增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1.25万人、续聘6.5万人,共计帮助全省17.2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实现脱贫。重点支持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为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持续聚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教育、养老、医疗为重点持续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下达中央和省级城乡义务教育专项资金126.98亿元,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发就业扶贫援助专岗10万个,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脱贫。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18.75亿元,增长31.2%,推动各项就业政策落实。三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连续15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拨付各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8.91亿元,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四是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稳步推动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186.40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20元/人·年。五是织牢社会保障网底。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615元/月、4103元/年。连续两年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机构养育、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1000元。六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18年的55元提高到69元,逐步缩小公共卫生服务在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差距。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2.97亿元,重点推进城乡居民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七是助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进国际金融组织世界银行和法开署对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联合融资贷款。

  (四)守牢底线,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做好政府债券本息偿付。政府债券本金及利息足额纳入预算,按时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及利息,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进一步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债务管理“七严禁”,梳理举债融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围绕“化小、化优、化转、化长”四条路径,提出盘活处置资产、安排预算资金偿还、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等化债措施。三是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债务风险定期报告制度,严格监督问责。通过设立省级应急资金、纾困资金、奖补资金、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协调开展展期重组等措施,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五)协调发展,切实增强市县财力保障。一是持续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下达市县各项补助资金2732.07亿元,增长8.2%,市县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式。除中央明确分配到县的专项转移支付外,对涉及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等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的专项转移支付,将资金分配权和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给市州,切实增强市州统筹调控能力。三是全力支持各地落实“三保”保障。出台《贵州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财力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下达市县均衡性、民族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618.19亿元,增幅9.4%,切实帮助市县兜牢兜实“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四是积极引导市县强化财源建设。省级财政安排40亿元,设立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源建设、推动十大千亿级产业振兴专项奖补资金,以考核激励等方式补助各市县,引导市县积极发展实体经济,夯实财源基础,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深化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零为基点,打破财政支出固化结构,充分聚焦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重点保障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重点保障脱贫攻坚“四场硬仗”、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对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机制的重构,优化财政资金投向、增强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性、精准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在2019年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我省“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16个省市32项典型经验做法之一,获得国务院的肯定和表扬。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大调研,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随同预算同步批复107家省级预算部门50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选择20个部门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报省人代会审议并同步公开;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77个,实现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选择10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随同决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稳步推进省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了《贵州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交通、教育、科技等领域改革方案有序推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实施大规模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够均衡,税源结构仍较为单一,财源基础不够稳固,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足;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领域资金需求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财政仍较为困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压力较大;预算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财税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这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对2020年预算编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新兴行业支撑不足、投资增速放缓,以及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等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不确定因素较多。各领域支出刚性增长,一些地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仍存在困难,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持续加大。但全省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我们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必胜信心,积极主动作为。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遵循“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编制原则,按照“统筹、稳健、改革、节约、高效、平衡”的要求,将统筹预算、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的理念贯穿整个预算编制过程,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有效发挥财政在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补短板,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和基层“三保”、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统筹考虑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总体要求,以及我省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增长等情况,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的预期目标安排,为1802亿元左右。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央提前告知我省2020年的转移支付2465亿元,加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2亿元,以及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收入等,财力共计4800亿元左右。为此,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4800亿元安排,比2019年年初预算4660亿元增加140亿元,增长3%。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还会增加。

  2020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的预期目标安排,为458.26亿元。省本级安排的支出预算为1092.36亿元,比2019年增加78.82亿元,增长7.8%,其中:省本级列支739.88亿元,增长6.2%,省对市县补助352.48亿元,增长11.2%。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26亿元,加上中央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收入,以及市县按规定上解省级的资金等,省本级收入合计为3367.32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安排在本级列支的739.88亿元,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在省本级列支217.08亿元,省本级列支的支出预算合计为956.96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债券还本支出和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省本级支出总计为3367.32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汇总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12.0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50亿元等,收入合计为2291.0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788.2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支出合计2291.02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68.0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2020年的新增专项债券150亿元,以及转移支付补助、结转收入等,收入合计为350.88亿元。省本级支出预算为174.93亿元,加上拟转贷市县的新增专项债券134.50亿元,以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调出资金和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支出合计为350.88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汇总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21.6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74亿元,收入合计为123.4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4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支出合计为123.43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86亿元,比2019年增加18.36亿元,增长27.2%,主要是省属企业经营利润预计增加较多,以及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按规定增加。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85亿元,收入合计为86.85亿元。省本级支出预算为47.06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26.41亿元,省对市县的补助12.53亿元,以及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0.85亿元,支出合计为86.85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代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62.35亿元,比2019年增加79.07亿元,增长6.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29.22亿元,增加103.62亿元,增长9.2%。当年收支结余133.13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0.14亿元,比2019年增加21.56亿元,增长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14.66亿元,增加59.61亿元,增长13.1%。当年收支结余45.48亿元。

  需要报告的是,在将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前,为确保省直部门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顺利进行,我们已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安排了部门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前预下达了市县部分转移性支出等相关支出。

  四、2020年的重点工作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脱贫攻坚、民生改善、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收入征管,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组织收入,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注重财政政策的提质增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省级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平均压减18%,公用经费平均压减15%,向内深挖潜力。坚持“以收定支”原则,量入为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预算,在保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强调政策的“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突出政策重点,全力聚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有保有压,集中资金予以精准保障。继续盘活各类存量资产资金,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全省脱贫攻坚、民生改善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资金分配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增强市县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基层做好“三保”保障等工作。

  (二)坚持强力聚焦,夺取脱贫攻坚决胜。坚决把2020年按期高质量脱贫作为财政保障的头等大事和第一工程,集中财力、聚合资源打好脱贫攻坚歼灭战。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不低于中央投入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以及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投入力度。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安排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源建设和推动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市县积极涵养培植税源,进一步夯实税源基础,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以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的提升,加速提高创业自主创新能力、内生发展动力和投入产出效率,加快构建现代经济体系。安排农村产业革命专项资金、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专项资金、能源发展基金、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动能,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生态环保,重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固废、乡村环境整治“五场战役”,安排生态环保领域资金,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坚持精准发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继续保持民生投入的稳定增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160万人予以生活补助。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消除大班额,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继续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支持贫困学生入学。支持加强医疗保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提升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定额资助资金,支持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支持做好社会兜底保障。着力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安排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支持提高城乡低保、孤儿补助标准,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五)坚持固强补弱,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与全面小康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相协调、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相融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支持“六网会战”建设,重点支持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铁路、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及大数据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等。支持乡村振兴建设,统筹推进“三农”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支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新的增长极。

  (六)坚持多措并举,严密防控债务风险。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投资拉动。足额将政府债务本息纳入预算,按时偿付本息。加大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继续运用省级应急资金、纾困资金、奖补资金等,推动市县盘活资产资源。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积极采取措施开源增收,助力各地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实市县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七)坚持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深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稳妥推进科技、教育、交通运输、农业等省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预警监控规程,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保持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压态势,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开展资金安全检查,排查风险点,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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