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2019年部分省(区、市)财政预算报告汇编

浙江省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4日

--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浙江省财政厅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着力建机制强保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按照“底数清、结构清、风险清、责任清”的总体要求,以及“查核总数、科学分类、开好前门、堵死后门、党政同责、逐步化解”的工作方法,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完成2018年度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绍兴市开展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国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强化精准脱贫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中央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决策部署,2018年,全省筹措对口支援资金24.61亿元;提高东西部扶贫标准,2018年筹措28.31亿元。研究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市县投入统计制度,不断完善援助资金督查机制。同时,为支持我省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省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9.24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74亿元,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2018年,省财政兑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资金120亿元。开展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推动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安排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8.72亿元。成功入围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省份,获得中央财政10亿元基础奖补资金。

  (二)着力强创新促转型,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培育发展新动能。落实浙江省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研究出台财政支持政策,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实施。安排8亿元支持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安排4.50亿元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筹资7亿元支持西湖大学建设,其中2018年安排2亿元。

  二是助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578亿元。积极争取并完成中央下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84.28亿元。筹措落实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18亿元。省财政继续给予市、县(市)地方部分增值税当年增收额5%的奖励,支持市县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财政安排3.23亿元择优支持11个市、县(市、区)创建“1+X”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落实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政府首购制度,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全省采购规模的比重超过80%。

  三是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放大效应。全省政府产业基金规模达1412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1166亿元,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认真研究打造政府产业基金2.0版,加快推进全省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力度。

  (三)着力强统筹促发展,支持推动“四大”建设

  改革在杭金融企业财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安排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海洋经济和湾区经济发展。安排省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资金3.45亿元,支持首批9个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工程和15个山海协作生态旅游产业园建设。支持“一带一路”和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完善万亿综合交通重大项目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中央和省补助资金171.36亿元,发行政府债券115亿元;发挥省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的引导作用,出资15.94亿元支持杭绍台铁路等重大项目实施;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资金43.54亿元,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着力兜底线可持续,切实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26亿元支持“双一流”高校建设。设立引进名校合作办学省财政专项资金50亿元。进一步完善各类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从2018年开始,确定我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500元/生·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

  二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月人均增加20元。下达中央和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51.20亿元,加强职工养老保险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职工养老保险省级调剂制度。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下达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21.86亿元。推进实施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安排省级补助资金9.74亿元。

  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10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5元、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安排“双下沉、两提升”补助资金2.90亿元。继续按500万元/个的标准支持6个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落实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4200万元。

  四是支持文化软实力提升。支持实施“十百千”工程,着力补齐公共文化区域短板。省财政安排3亿元,加快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保障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浙江自然博物园顺利完工,推进之江文化中心、省全民健身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五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省财政安排75.07亿元支持实施“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安排20.31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11.50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安排16.66亿元用于垦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安排6.31亿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安排1.88亿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

  六是支持住房保障建设。争取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548.6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34.53亿元,安排省级资金3.50亿元,支持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省财政安排2.30亿元,支持1.25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其他危房治理。

  (五)着力强改革提绩效,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省财政安排18.28亿元,支持省级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政采云平台和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被列入政府数字化转型“8+13”重点项目。政采云平台在全省123个区划(含功能区)全部上线,交易金额达1066亿元,完成广西等6省市以及税务等3个部门204个区划的推广应用。升级完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通过平台办理教育收费、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及交通违法缴款等业务逾5845万笔,资金超过1586亿元。深入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到部门(单位)上门服务58793次,服务人数达34.71万人次。

  二是积极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高水平”建设的目标,聚焦聚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未来几年可用财力进行测算,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建立健全省市县联动机制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机制。

  三是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建立健全涵盖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研究提出我省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措施。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综合报告和国有企业资产专项报告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试点,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防范养老保险基金风险。规范实施PPP项目,建立PPP财政承受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制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省级部门“小金库”等多项财政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据初步汇总,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计执行数2.55亿元,比2017年下降2.6%。

  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与财政相关的建议230件(其中主办21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及时与代表沟通,按时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主办件中,所提问题及建议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85.7%。

  (六)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98.08亿元,增长11.1%;全省税收收入5586.50亿元,增长1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7%,收入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加上转移性收入3599.30亿元,收入合计10197.3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7.5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9.3%,增长13.0%;加上转移性支出1569.87亿元,支出合计10197.38亿元。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86亿元,增长7.0%;加上转移性收入3172.97亿元,收入合计3483.83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6.9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0%,增长10.6%;加上转移性支出2906.88亿元,支出合计3483.83亿元。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36.56亿元,增长32.7%;加上转移性收入1227.17亿元,收入合计9963.7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20.0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72.5%,增长36.3%;加上转移性支出943.70亿元,支出合计9963.7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2.06亿元,增长28.4%;加上转移性收入1015.72亿元,收入合计1097.7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0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0%,下降6.4%;加上转移性支出1002.75亿元,支出合计1097.78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28亿元,增长24.1%;加上转移性收入6.20亿元,收入合计87.4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增长35.0%;加上转移性支出37.41亿元,支出合计87.48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48亿元,增长31.8%;加上转移性收入0.87亿元,收入合计37.3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72亿元,完成预算的97.8%,增长86.2%;加上转移性支出14.63亿元,支出合计37.35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73.58亿元,增长1.7%;加上转移性收入136.60亿元,收入合计4810.1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05.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0%,增长11.8%;加上转移性支出190.90亿元,支出合计4596.38亿元。收支相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213.80亿元。

  (2)省级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9.93亿元,增长16.9%;加上转移性收入200.94亿元,收入合计410.8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3.31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增长21.3%;加上转移性支出215.41亿元,支出合计388.72亿元。收支相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22.15亿元。

  二、2019年预算草案

  (一)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主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建设,强谋划、强执行,严格落实预算法和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落地实施,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9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支持稳企业稳增长工作

  (1)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地见效,增强企业获得感。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由省金控公司出资参与组建之江新实业公司,助力我省产业转型发展。三是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加快省级融资担保公司运作,支持民营企业融资。配合设立规模100亿元的金融稳定投资基金,加快组建首期规模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对优质民营企业进行市场化法治化救助。四是优化创业创新生态。省财政安排9亿元,支持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整合设立5亿元的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

  (2)精准撬动社会有效投资。一是推动政府产业基金2.0版实质性运作。整合组建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251亿元,通过省市县联动加快组建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等5支主题基金并开展实质性运作。2019年,省级新增安排政府产业基金增资20亿元。二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提前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94亿元,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3)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和对外开放。省财政安排6.90亿元支持外经贸发展;安排2亿元,加大对国际性展会、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企业法律救济等补助力度。出台引进外资激励政策,吸引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浙江投资。

  2.支持创新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支持浙江制造品质提升。省财政继续安排18亿元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安排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2.20亿元,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专项政策。安排支持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政策资金1.66亿元,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

  (2)支持实施科技新政和人才新政。按照全面实施“一强三高十联动”科技新政的要求,安排11亿元支持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继续安排4.50亿元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发展。安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绩励计划”人才奖励资金4.92亿元。整合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支持政策。

  (3)支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实施数字经济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19-2022年,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亿元,合计40亿元,重点支持核心产业发展、未来前沿产业攻关、工业互联网平台(1+N)开发应用等。加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力度,在2018年安排7.50亿元基础上,省财政每年递增2.50亿元。

  3.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1)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按照“一减两严三规范”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扎实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全面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严格项目源头管控,实行“三个不得立项”。构建地方全口径债务监测体系,防范隐性债务风险。严格追责问责,实行“六必问责”。扩大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办法试点范围,积极争取并加快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省筹集资金50.52亿元用于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落实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18亿元。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支持实施生态文明新政,省财政安排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2亿元。安排环境保护专项等政策资金13.12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钱塘江源头区域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继续实施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4.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和“四大”建设

  (1)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深化长三角跨区域生态治理,2018-2020年浙皖两省每年各出资2亿元,共同保护新安江和千岛湖水资源。推动长三角地区使用政采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区域一张网”。由省金控公司联合蚂蚁金服设立金蚂资本投资管理平台,投资布局一批引领性前瞻性成长性项目,抢占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先机。筹措资金参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组建运营。积极争取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石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制定落实我省扶持飞机融资租赁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绿色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推动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2)支持“四大”建设。继续安排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亿元,落实扶持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政策。安排诗画浙江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打造四条“诗路文化带”。安排3.85亿元重点支持9个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工程和16个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安排81.36亿元交通运输发展资金,支持加快构建省域、市域、城区“三个1小时”交通圈。增加省交通集团资本金30亿元,推进高速铁路建设。安排8亿元支持设区市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特色小镇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棚户区改造,促进城市、乡村、园区有机更新。

  5.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整合设立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100亿元,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的支持力度。对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2亿元,着力解决农业融资难题。

  (2)支持美丽乡村建设。2018-2022年,省财政安排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100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20.40亿元。安排“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4.60亿元,其中安排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9.92亿元。安排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2.70亿元,支持美丽城镇建设。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奖补政策资金6亿元和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政策资金2亿元。安排38.47亿元用于土地整治、基本农田保护、垦造耕地。

  (3)支持加强乡村治理。省财政安排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补助12.97亿元。新增安排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49亿元。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资金5.56亿元,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落地。安排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2.60亿元。安排3亿元支持新建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

  6.支持文化兴浙战略实施和富民惠民安民

  (1)支持文化兴浙战略实施。安排之江文化中心建设资金2.25亿元;安排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资本金6.10亿元,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设立浙江艺术发展基金,安排1亿元,对优秀艺术作品创作进行扶持;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安排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资金3.40亿元;安排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3.69亿元,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2)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28.52亿元,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安排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奖励资金2.50亿元,强化各地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责任的考核,健全完善多渠道筹措机制,防范养老保险基金风险。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40.89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540元。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14.88亿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9.90亿元,医疗救助补助4.76亿元,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1.22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3.50亿元。

  (3)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财政安排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奖补资金4.49亿元,其中新增县域医共体建设奖补资金2.02亿元。安排加快发展县巡回医疗车补助6000万元,促进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安排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4.25亿元,支持实施健康养老提升工程。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试点资金4000万元,提升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助5.10亿元,全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60元。

  (4)支持教育发展。安排“双一流”高校建设资金30.87亿元,支持省重点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安排西湖大学建设补助7500万元。安排民办教育发展资金3.41亿元,支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发展;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3.40亿元,中小学扶困助学资金5.78亿元。

  7.支持实施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

  加大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投入,省财政安排20.70亿元。持续优化政采云平台功能,开展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试点。加快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加快实施电子票据改革。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省财政新增安排市县政府专项督查激励政策1亿元,对完成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先进市县进行奖励。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1)收入预算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925.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6.5%;加上转移性收入2587.88亿元,收入合计9512.88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5.00亿元,剔除2019年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因素,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6.0%;加上转移性支出777.88亿元,支出合计9512.88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1)收入预算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42.7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收入3254.18亿元,收入合计3596.88亿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0.60亿元,剔除2019年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等因素,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支出2956.28亿元,支出合计3596.88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16.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92.6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达到61.7%。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912.0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9%;加上转移性收入896.56亿元,收入合计7808.5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27.9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18.8%,加上转移性支出680.66亿元,支出合计7808.56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3.6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9.1%;加上转移性收入760.66亿元,收入合计794.2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8.8%;加上转移性支出774.14亿元,支出合计794.26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86.25亿元,增长6.1%;加上转移性收入5.21亿元,收入合计91.4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18亿元,增长30.2%;加上转移性支出26.28亿元,支出合计91.46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5.24亿元,增长24.0%;加上转移性收入3.90亿元,收入合计49.1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86亿元,增长57.9%;加上转移性支出13.28亿元,支出合计49.1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805.68亿元,增长2.8%;加上转移性收入273.20亿元,收入合计5078.8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50.48亿元,增长10.1%;加上转移性支出381.80亿元,支出合计5232.2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赤字153.40亿元,赤字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净上解中央调剂金增加,以及待遇享受人数增速高于在职缴费人数增速。

  2.省级

  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98.34亿元,下降5.5%,收入下降,主要是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清算收入减少;加上转移性收入362.49亿元,收入合计560.83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1.48亿元,下降1.1%;加上转移性支出459.33亿元,支出合计630.8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赤字69.98亿元,赤字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我省办法上解中央调剂金由省级承担。

  (七)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

  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全国人代会通过并经国务院下达后,依法编制调整预算(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目前,中央已提前下达我省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94亿元,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按2018年债务限额11630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94亿元,即12324亿元控制。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1.89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3.13亿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