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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4日

--2019年2月13日在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宁波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这一主题以及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在此基础上,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9.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3.1%,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0.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59.16亿元[1]、转移性收入449.21亿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等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2.55亿元,调入资金291.47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8.1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088.0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2.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增长12.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3.55亿元[2]和转移性支出242.39亿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等上解支出72.7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63亿元,结转下年41.05亿元),支出合计2088.03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表1 

  图表1: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关系 

  全市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521.38亿元,完成预算的93.1%;企业所得税21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个人所得税108.62亿元,完成预算的128.5%;城市维护建设税93.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契税及耕地占用税78.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非税收入201亿元,完成预算的96.4%。 

表2(1) 

  图表2: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农林水支出91.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8.9%;教育支出223.55亿元,完成预算的99.9%;科学技术支出78.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5%;节能环保支出29.76亿元,完成预算的162.9%;城乡社区支出333.04亿元,完成预算的138.6%。 

表3 

  图表3: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2.市级。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58.7亿元,完成预算的95.2%,增长4.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59.16亿元和转移性收入422.19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4.6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2.55亿元,调入资金116.12亿元,使用结转资金21.8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940.0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7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8%,增长14.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9.87亿元[3]和转移性支出491.4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上解支出72.71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210.0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59.68亿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支出合计940.05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表4 

     图表4: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关系 

  市级收支具体执行情况为: 

  (1)主要收入执行情况。国内增值税49.9亿元,完成预算的87.5%;企业所得税21.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个人所得税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2.6%;城市维护建设税23.4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非税收入43.38亿元,完成预算的86.4%。金融业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37.7亿元,完成预算的85.5%。市级分享税收收入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 

表5 

  图表5: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市级农林水支出17.01亿元,完成预算的145.7%;市对区县(市)农林水转移支付29.86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出4.4亿元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16+3”区域村庄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支出3.1亿元用于落实各项惠农补农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五水共治”,支出19.9亿元重点支持葛岙水库建设和姚江、奉化江流域等洪涝治理。推进绿色生态建设,支出3.2亿元实施森林宁波、四明山生态修复、海洋环境修复等生态资源保护工程。 

  市级教育支出44.06亿元,完成预算的98.1%;市对区县(市)教育转移支付2.9亿元。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支出13.5亿元重点支持宁波大学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推进国科大宁波材料工程学院等项目建设。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支出14.7亿元支持开展“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支出9.8亿元支持特色办学,推进四明中学体艺楼扩建、李惠利中学综合楼等项目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支出4.8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 

  市级科学技术支出6.44亿元,完成预算的67%,预算执行中为支持区县(市)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将部分本级支出改列补助区县(市)支出,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08.7%;市对区县(市)科学技术转移支付9.63亿元。支出4亿元支持引进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瑞凌节能环保创新与产业研究院、锋成先进能源材料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补齐重大科技创新资源不足短板。支持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支出2.9亿元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实施先进材料、高性能电机等10个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破解技术瓶颈。实施企业研发后补助,支出2.4亿元用于支持培育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出1.7亿元继续支持 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支出1亿元充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市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4亿元,完成预算的95.6%;市对区县(市)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2.79亿元。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出4.1亿元支持开展“天一约书”等文化惠民活动和举办“宁波·尼斯国际嘉年华”活动,推进市图书馆新馆建成投用和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支出0.5亿元支持大运河(宁波段)遗产保护和馆藏文物修复。推进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支出1.7亿元支持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和举办体育产业博览会,推进小球中心新馆迁建、第二少体校举重武术馆等项目建设。支出0.5亿元支持宁波日报扩版提升、东南商报改制及现代金报发展。 

  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7.7%;市对区县(市)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7.47亿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被征地人员等各类群体养老待遇,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0元。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支出3.9亿元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持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支出3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继续做好各类人才购房补贴工作。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0.9亿元用于开展各级居家养老服务。 

  市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6%;市对区县(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转移支付3.0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支出9.2亿元用于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名医名院建设,保障市第一医院异地迁建、市康宁医院原地改扩建等项目资金投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出3.2亿元支持开展城乡妇女“两癌”、新生儿疾病筛查以及重大传染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5元。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人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医保领域精准扶贫,支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市级节能环保支出4.85亿元,完成预算的297.2%;市对区县(市)节能环保转移支付8.98亿元。继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支出1亿元用于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污水(河道)治理,支出1.8亿元支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重点断面水质治理提升。推动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支出6.2亿元用于支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淘汰落后产能和推进节能改造。推进环保能力建设,支出1亿元开展环境监测监控大气背景站等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固废监管全过程综合平台等环境信息化建设,启动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项目。 

  市级城乡社区支出12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41.5%;市对区县(市)城乡社区转移支付4.13亿元。支出18.2亿元支持推进轨道交通、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甬金铁路和宁波机场三期建设。支出36.1亿元用于推进机场快速路南延(鄞州大道-奉化跃林东路)、环城南路西延(机场路-高桥环镇北路)等快速路联网工程,支持实施“宁波东”等高速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支出27.8亿元支持推进环城北路、薛家路等主干道建设,加快世纪大道、中山西路等道路综合整治。支出5亿元支持卫星城市、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完善经济薄弱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表6 

  图表6: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执行情况由于本级决算尚未完成,具体情况将在决算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99.24亿元,完成预算的131.4%,增长33.5%;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65.48亿元[5]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调入资金1.51亿元、上年结转122.2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293.1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3.9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增长39%;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7.48亿元[6];调出资金96.47亿元;结转下年135.34亿元。收支高于预算主要是上半年区县(市)土地出让交易量增加,土地溢价率较高,收支相应增加。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12亿元,完成预算的53.2%,负增长32.1%;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65.48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9.61亿元、上年结转47.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376.5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74亿元,完成预算的80.8%,增长7%;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3.26亿元;调出资金6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9.3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27.09亿元[7];结转下年32.11亿元。收入低于预算主要是市级管理范围的土地出让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加上上年结转1.4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3.1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7亿元,完成预算的64.4%;调出资金5.61亿元;结转下年3.21亿元。支出低于预算主要是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因故未组建,当年安排的3亿元资本金未能支出(市级亦同)。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加上上年结转0.9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7.5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2亿元,完成预算的50.2%;调出资金1.52亿元;结转下年3.05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6.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上年结转1134.2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07.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结转下年1182.88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6.52亿元,完成预算的98.2%;上年结转670.5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7.28亿元,完成预算的98.3%;结转下年719.79亿元。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37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24.6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0亿元、置换债券218亿元、再融资债券116.64亿元。 

  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72亿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亿元。 

  2.结构 

  截至2018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0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51.83亿元,占63.7%;专项债务655.47亿元,占36.3%。 

  截至2018年底,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76.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9.76亿元,占65%;专项债务166.93亿元,占35%。 

  3.使用 

  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0亿元,其中:用于交通运输17亿元,占18.9%;用于市政建设13亿元,占14.4%;用于土地储备25亿元,占27.8%;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33.4亿元,占37.1%;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0.6亿元,占37.1%;用于农林水利建设1亿元,占1.1%。 

  市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亿元,其中:用于交通运输13亿元,占86.7%;用于市政建设2亿元,占13.3%。 

  4.偿还 

  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344.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56.3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87.91亿元。 

  市级共偿还政府债务129.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99.8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9.39亿元。 

  (六)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等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财政三年整合安排150亿元用于支持“创新宁波‘一转六大’三年行动计划”,超常规推进科技争投。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安排33亿元用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大人才引进扶持力度,安排9.3亿元,全面实施“3315计划”和“泛3315计划”,支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顶尖人才。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安排4.3亿元,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及外向型经济发展。 

  二是着力减税降费增活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已经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出台我市降本减负10条新政,全年共为企业减免各项税费452.8亿元,比上年增加57.8亿元。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税438.9亿元。严格执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调整部分专利收费,全年降费8.4亿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费率下调政策,阶段性下调“小升规”企业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5.5亿元。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惠民生。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六争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3%。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出台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政策,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大病保险等各项政策。支持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教育帮困助学力度。制定促进低收入农户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见,实施精准扶贫,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生活品质。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强管理。制定出台改进预算分配方式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实施意见,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续建、保化债、保重点”的顺序,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支出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启动编制政府投资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推进区县(市)国库支付电子化,全面编制政府财务报告。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出台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实现预决算公开动态监督全覆盖。 

  五是强化债务管理防风险。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全年争取并发行新增债券90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严格实行债务预算管理,充分利用限额空间,全年累计转化或有债务184亿元。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项目源头管理,按照财政承受能力把控项目投资总量,整合各类资金和资产,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完善债务统计监测制度。实施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制订和落实分年度化债计划,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 

  2.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与财政预算相关的建议111件(其中主办9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回应代表关切。人大建议的按实办结率、面商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件中所涉及的问题大部分已解决,个别问题经与代表沟通后取得理解支持。对于2017年度同级审计反映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全面、部分财政转移支付未及时下达、预算单位大额取现行为的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积极落实整改。2019年将上年净利润200万元以上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纳入编制范围;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收回执行进度较慢的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基本民生发展和重大项目支出;加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力度,取消现金预借行为,加强非现金管理,严控项目支出大额现金提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区县(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体制机制等深层次改革需加快推进;专项资金碎片化、使用绩效不高现象仍旧存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仍较频繁。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一)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9年,我市财政收支既有一些有利因素支撑,也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和不确定因素。收入方面,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同时,中央将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入,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财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支出方面,保障民生兜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等支出需求仍然较大,财政预算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根据2019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按照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我市编制2019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9年财政重点支出政策 

  1.大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稳企业稳经济促增长。严格落实国家、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5条意见和降本减负10条新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支持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打造“246”现代产业集群,培育数字经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2.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投入,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开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2019年市级到期债券还本支出的20%继续列入年初预算安排。加强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适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增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扶贫财政援助资金投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支持创建100家绿色示范园区(企业)、100个生态休闲景区,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3.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科技争投专项行动,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启动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高水平谋划建设前湾新区,提升新材料科技城、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等平台能级,推动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大连理工宁波研究院等实质性落地运行。全面落实科技新政46条,做大天使投资基金规模,支持创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全面实施“3315系列计划”等人才政策,加大资本引才实施力度。 

  4.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提升城乡品质。健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大做强现代种业,支持发展农林渔业综合体、民宿经济等新兴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整镇示范、整县提升”和“城郊十园”建设,加大旧村改造力度。加快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低收入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 

  5.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注重增进民生福祉。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重点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和宁波大学“双一流”高校建设。深入开展健康宁波建设,支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市第一医院异地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工程,落实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 

  6.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把钱花在刀刃上。坚持有保有压,2019年全市一般性支出预算按照5%的幅度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按照10%的幅度压减,市级部门一般项目按照20%的幅度压减,节省的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科技、人才、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55亿元,同口径[8]增长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7.1亿元[9]和转移性收入309.0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4.6亿元,调入资金74.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7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824.7亿元。 

  拟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7亿元,同口径增长7.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3.5亿元[10]、转移性支出74.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80亿元,支出合计1824.7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557.45亿元,企业所得税231亿元,个人所得税97.7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0.4亿元,契税及耕地占用税84.75亿元;非税收入187.34亿元。 

表7 

  图表7: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83亿元,增长5.8%;教育支出226.7亿元,增长4.1%;科学技术支出95.41亿元,增长2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亿元,增长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亿元,增长13.4%;卫生健康支出95.1亿元,增长7.8%;节能环保支出20.2亿元,增长8.2%;城乡社区支出288亿元,负增长3.6%。 

表8 

  图表8: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单位:亿元) 

  2.市级。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71.68亿元,同口径增长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7.1亿元和转移性收入377.0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7.3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4.6亿元,调入资金41.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8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725.85亿元。 

      拟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15亿元,同口径增长2.2%;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96亿元[11]、转移性支出291.74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8.96亿元,上解支出74.2亿元,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57.0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1.54亿元[1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80亿元,支出合计725.85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为89.02亿元,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1.9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0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11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5.92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0.44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亿元。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157.0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0.1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96.88亿元。 

      市级收支具体安排情况为: 

  (1)主要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51.8亿元,企业所得税23.57亿元,个人所得税1.52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08亿元;非税收入43.63亿元。金融业增值税等区代收的三税收入40.34亿元。市级分享税收收入80.25亿元。 

表9 

  图表9: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构成(单位:亿元) 

  (2)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5.45亿元,增长8%;教育支出46.77亿元,增长11.9%;科学技术支出7.9亿元,增长2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9亿元,增长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9亿元,增长23.1%;卫生健康支出15.89亿元,增长28%;节能环保支出2.62亿元,增长45.2%;城乡社区支出98.26亿元,负增长22.7%,主要是上年支出基数较高。 

表10 

  图表10: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单位:亿元) 

  (四)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5.33亿元,同口径负增长19.6%;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80.5亿元[13]、上年结转135.34亿元、调入资金1.6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1057.56亿元。拟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0.92亿元,同口径负增长14.6%;调出资金53.6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4.5亿元[14];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4.7亿元;结转下年103.79亿元。预算收支负增长较多主要是2019年我市土地市场趋于稳定,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将有所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73亿元,同口径增长44.8%;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80.5亿元、上年结转32.11亿元、调入资金1.0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为327.05亿元。拟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9亿元,同口径增长52.4%;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38.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81亿元[15];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46.69亿元[16];调出资金3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4.7亿元;结转下年22.5亿元。预算收支增长较多主要是预期2019年市级管理范围内土地供应量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将有所上升,支出相应增加。 

  (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3亿元,增长24.4%;加上上年结转3.2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7.84亿元。拟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5亿元,增长143.6%;调出资金7.19亿元。预算收入增加较多主要是省海港集团分红增加以及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两年分红在2019年上缴。预算支出增加较多主要是安排市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资本金5亿元(市级亦同)。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1亿元,增长36.3%;加上上年结转3.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2.16亿元。拟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3亿元,增长212.1%;调出资金2.73亿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保持平衡。 

  (六)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16.21亿元,增长8%;上年结转1182.88亿元。拟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08.7亿元,增长14.3%;结转下年1190.39亿元。预算支出增长较多主要是根据中央要求,按规定上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剂金(市级亦同)。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6.85亿元,增长10.7%;上年结转719.79亿元。拟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5.45亿元,增长20.8%;结转下年741.19亿元。 

  (七)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在政府债务限额内,我市拟根据财政部预下达的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先发行新增债券55亿元(一般债券8亿元、专项债券47亿元)、再融资债券102.6亿元(一般债券69.1亿元、专项债券33.5亿元),利用限额空间经批准后发行置换债券,并将债券收支列入财政预算。剩余的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待全国人代会通过并经财政部下达后,依法编制新增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切实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推进“六争攻坚”、实现“三年攀高”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工作。 

  (一)聚焦保平衡,更加注重收支管理。适应国地税合并后组织收入工作新情况新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以及税制改革、减税降费对收入的影响,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进度和节奏。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统筹使用,继续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完善民生支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评估,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精打细算,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聚焦保重点,更加注重强化统筹。按照中央、省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推进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市对区县(市)转移支付制度,梳理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办大事。研究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科学公平、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县(市)财政关系。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一步盘活各类政府资源。稳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编制国有金融资产专项报告,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政府投资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政府平台公司管理,将平台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全部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三)聚焦提绩效,更加注重绩效管理。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绩效管理各环节管理办法。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与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与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逐步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监管,配合人大、审计依法开展预算监督,进一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强机构改革过程中的经费保障以及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四)聚焦防风险,更加注重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项目建设。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措施,强化项目源头管理和风险评估,加快推动平台类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风险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出资方式,强化绩效考评,切实提高金融企业防风险能力。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1]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59.1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12亿元(市级6亿元,区县市6亿元),置换债券收入171.53亿元(市级68.22亿元,区县市103.31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75.63亿元(市级25.26亿元,区县市50.37亿元)。

  [2]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3.55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还本171.53亿元(市级68.22亿元,区县市103.31亿元),再融资债券还本75.63亿元(市级25.26亿元,区县市50.37亿元),财政资金偿还6.39亿元(为市级偿还)。

  [3] 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9.87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还本支出68.22亿元,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25.26亿元,财政资金偿还6.39亿元。

  [4]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59.6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支出6亿元,置换债券还本支出103.31亿元,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50.37亿元。

  [5]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65.4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78亿元(市级9亿元,区县市69亿元),置换债券收入46.47亿元(市级14.47亿元,区县市32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1.01(市级14.92亿元,区县市26.09亿元)。

  [6]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7.48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还本支出46.47亿元(市级14.47亿元,区县市32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1.01亿元(市级14.92亿元,区县市26.09亿元)。

  [7]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27.09亿元中,新增债券转贷支出69亿元,置换债券转贷支出32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26.09亿元。

  [8] 为便于同口径比较,对预算收支进行调整。一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起暂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农田水利建设两项资金,相应调减2018年预算收支执行数;二是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数基础上调减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市级亦同)。

  [9]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7.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8亿元(均为市级,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起将财政部预下达的新增债券纳入年初预算),再融资债券收入69.1亿元(市级17.56亿元,区县市51.54亿元)。

  [10]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3.5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69.1亿元(市级17.56亿元,区县市51.54亿元),财政资金偿还4.4亿元(均为市级)。

  [11] 市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96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17.56亿元,财政资金偿还4.4亿元。

  [12]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1.54亿元,均为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

  [13]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80.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47亿元(市级27亿元,区县市20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33.5亿元(市级6.81亿元,区县市26.69亿元)。

  [14]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4.5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还本33.5亿元(市级6.81亿元,区县市26.69亿元),财政资金偿还1亿元(为市级)。

  [15] 市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81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6.81亿元,财政资金偿还1亿元。

  [16]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46.6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支出20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支出26.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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