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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4日

——2019年1月14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安徽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安徽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倾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促进了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减税政策,全年减税1103.2亿元,较上年(下同)增长19.9%。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三项政策,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纳税人税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的范围扩大至所有企业,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现清零,减少收费约14亿元。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参保单位减轻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缴费负担29.2亿元。

  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出台财政贯彻实施意见,及时公开财税优惠事项清单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健全财政部门服务民营企业非公经济制度,支持引导各地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积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为12.7万户小微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372亿元。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执行不高于1.2%的优惠担保费率,减轻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安排续贷过桥资金,带动市县投入,对小微民营企业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帮助近万户企业周转资金505.6亿元。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担保体系建设,为5908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24.3亿元,“劝耕贷”业务实现农业县全覆盖。投入16.3亿元,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全省投保大宗农作物和森林保险1.4亿亩,提供风险保障535亿元。

  支持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争取世界银行贷款3.2亿美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兑现普惠金融发展资金7.8亿元,继续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约2000亿元。实施上市(挂牌)奖励政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落实新增金融机构奖励政策,支持新设分支机构36个、总部性金融机构1个,促进地方金融体系发展。

  (二)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达专项奖补资金19.9亿元,落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人员安置等奖补政策。安排“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60亿元,支持第三批13个重大新兴产业工程、17个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启动建设。投入资金31.7亿元,支持设立种子投资、“三重一创”产业发展、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母基金,打造规模1000亿元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下达制造强省建设资金24.9亿元,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机器人、集成电路、现代医疗医药等产业发展,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中国声谷建设、新材料产业发展等规划实施。拨付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军民融合重点产业化项目实施,支持推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支持促进对外开放发展。落实开放发展战略,拨付外经贸资金3.8亿元,兑现国家进口贴息、出口信用保险、主体培育、对外投资合作等政策,突出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开拓和主体孵化培育。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扩能升级,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和合肥空港、安庆(皖西南)、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行。支持成功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

  支持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聚焦“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大幅提高省科技奖奖励标准,完善财政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安排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13亿元,保障兑现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聚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10个省实验室和10个省技术创新中心组建运行。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政策,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或研发总部。扩大高校院所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自主权和财务自主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全面落实人才政策。完善人才经费保障机制,安排各类人才专项资金4.9亿元,全面落实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建设、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等政策,加大高层次、高尖端、紧缺型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入推进技工大省建设,统筹新技工系统培养、名师带高徒、职业培训等资金8.9亿元,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财政机制。

  (三)着力补齐短板,不断增进群众福祉。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全省投入资金121.3亿元,增长25.6%,其中,省级和省以上安排54.3亿元,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部署,支持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整合涉农资金105.4亿元、债券资金31亿元、存量资金12.8亿元,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重点区域支持力度。大幅度提高迁建补助标准,加快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大力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带动2097个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3.8万元,带动52.5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479元。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扶贫资金绩效。

  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新增学前教育、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等6项民生工程,全省财政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067.3亿元,增长13.5%。强化资金筹措管理,加强项目跟踪调度,强化建后管养,推动民生工程规范化、长效化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全部完成,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急事难事。

  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聚焦8大类25项具体任务,出台财政支持保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省级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提高市县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此基础上,下达91.7亿元,对贫困县区予以重点支持,全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支持平安安徽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支持公安大数据中心和“雪亮工程”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防控检测信息系统建设。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支持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点搬迁避让项目,提升灾害防御能力。

  (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更加协调发展。

  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政策。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资金312.2亿元,覆盖21大类100小项涉农项目,各项惠农政策有效落地。拨付5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建设运营,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安排1.6亿元,全面落实农村电商全覆盖奖补政策,争取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实施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下达30.3亿元,支持保障我省粮食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拨付72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受益农户1175万户,户均增加转移性收入613元。拨付补贴资金14.4亿元,启动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支持稳定我省稻谷生产能力,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切实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

  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投入5.8亿元,带动村集体和社会投入2.4亿元,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拨付1.3亿元,支持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省级安排13.2亿元,支持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投入19亿元,全面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带动村集体组织投入、农民筹资、社会捐赠等2.9亿元,支持8116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支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对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政策,统筹推进“一圈两带三区”建设,省级下达专项资金22.4亿元,支持皖北、皖江和南北共建产业园区发展。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78亿元,增长11.4%,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下达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28.7亿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建立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拨付8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实施。安排2.4亿元,对皖南全域旅游示范区、大黄山国家公园予以奖助,支持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工程建设。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下达奖励资金17.1亿元,支持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落实县域经济振兴支持政策,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安排3.2亿元,落实取消贫困县国家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县级配套政策。安排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改造、城市设计试点。统筹4.4亿元,支持合肥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和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分领域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教育、社会保障等八个领域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财政支出责任,配套出台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进一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占比较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开征环境保护税,明确省与市县收入归属,积极健全地方税体系。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省级全面实行“大专项(大类别)+任务清单”预算编制管理方式,一个部门原则上只设置1个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大专项,基本支出分类管理、项目支出整合归并,打破预算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狠抓存量资金盘活,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消化情况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86.1亿元,占财政支出1.3%,低于财政部规定上限7.7个百分点。全面完成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编制工作。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健全绩效评价体系,省级重点绩效评价由项目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34个重点项目、2个部门整体支出、2项财政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涵盖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金融等重点领域和社会公众关注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4.7亿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统筹推进其他改革事项。做好省级机构改革资产管理和预算经费管理工作,加强涉改部门预算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保障省级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简化采购审批程序,优化采购合同管理,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完成省级31个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发布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154个,涉及预算资金125亿元。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国有金融机构财政财务监管。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试点工作。

  (六)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省属商业一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由18%提高到20%,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由20%提高到25%。制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编制省级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预算项目储备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加强省级政府性投资资金管理,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推进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助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预算编制进一步科学。常态化提前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议,连续三年省市县乡四级一体部署预算编制工作。修订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基本支出供给政策。优化部门预算草案文本格式和内容,增强规范性和可读性。省级构建集政策库、基础信息库、项目库、评审库为一体的“四库一平台”编制系统,推进预算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推进。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省级128个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16个市105个县区有序公开预决算,省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从27项增加到34项。创新预算公开评审论证,建立省级预算评审信息化系统,实现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和重点部门预算评审全覆盖,公开评审大专项40个,审减率29%;评审部门整体支出2个,涉及金额47亿元,预算安排21亿元,审减率55%,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公开度。

  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出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通报办法,建立省市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对支出进度等情况按月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市县督促整改。构建财政库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稳健运行。在全国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评比中,我省均获第一名。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法定事项报告、议案提案办理等机制,主动征求、广泛听取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1件、政协委员提案306件,认真研究,并吸纳采纳。全面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继续丰富省级预算联网监督内容,选择2个市开展市级试点,加强与人大预算信息网络联通。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建立审计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会同相关预算部门全部整改到位。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七)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完善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全面完成2018年政府债券发行任务,全年发行政府债券2247.9亿元,是2015年我省启动自发自还债券工作以来发行额度最高的一年。其中,新增债券1003.6亿元、再融资债券274.5亿元、置换债券969.8亿元,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推进政府专项债券改革,充分发挥棚改、土储、收费公路等专项债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建立政府隐性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成立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按照“四清四实”要求,组织开展全省政府隐性债务清理统计,全面摸清政府隐性债务底数,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为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经积极争取,中央分配我省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07亿元,依规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截至2018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6704.6亿元,债务限额7629.1亿元,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经济形势复杂、挑战严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依法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理财治税,积极培植涵养财源,持续加快资金拨付,财政运行稳中有进、好于预期,圆满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增长目标,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深入推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财政收入稳中提质。2018年,全省财政收入突破5000亿元,达到5363亿元,增长1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049亿元,增长8.4%。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71.5%,较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体现了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要求,精打细算,深挖潜力,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财政部考核通报,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一直保持全国前列。2018年,全省财政支出完成6572亿元,增长5.9%。全省“三公”经费同口径下降4.8%,腾出更多资金,集中财力保障三大攻坚战、民生工程等,教育、科技、社保等重点支出增长快于全省平均。

  支持方式不断创新。按照“资金改基金、拨款改股权、无偿改有偿”要求,通过补充资本金、投资成效奖励等形式,支持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项目436个,总投资4779亿元,落地实施项目303个,位居全国第二。

  倾斜基层更加有力。进一步加大对市县和基层财力支持力度,下放财政资金项目分配权。省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达到2456亿元,增长5.3%。市县财政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7.2%,市县政府统筹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绩效导向显著增强。财政支出政策更加注重绩效导向,更多采取奖补办法,建立省级预算安排与预算公开评审、预算执行考核、预算资金绩效挂钩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绩效“指挥棒”作用,引导预算部门提升管理,激励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作为。我省在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综合考核中,位居全国第二,获得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优秀档次;在全国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再次获评优秀等次、位居第四,并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在财政部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位居全国第一,省政府发文通报表扬。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9亿元,增长8.4%,加:中央税收返还317.5亿元、转移支付276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39.5亿元、调入资金等953.2亿元,收入合计8023.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2亿元,增长5.9%,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23.5亿元、调出资金等支出628.2亿元,支出合计8023.7亿元。

  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1亿元,增长10.7%。加:中央税收返还317.5亿元、转移支付276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39.5亿元、调入资金等收入368.3亿元,收入科目合计4693.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9.3亿元,增长6.9%。加:对市县税收返还216.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45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亿元、一般债务转贷市县支出842.5亿元、调出资金等支出326亿元,支出科目合计4693.9亿元。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执行情况。主要是:增值税完成7.3亿元,为预算的104.6%。企业所得税完成139.8亿元,为预算的110.7%。个人所得税完成35.2亿元,为预算的107.9%。专项收入完成55.9亿元,为预算的125.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2.7亿元,为预算的96.7%。图3:2018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2.主要预算支出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

  ——教育支出方面。省级支出126.7亿元,补助市县区137.8亿元,主要用于促进教育公平优先发展。统筹8.8亿元,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统筹67.2亿元,推进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统筹9.7亿元,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统筹17.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智慧学校建设。统筹2.2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困难地区普通高中学校校舍改扩建和附属设施建设。统筹26.4亿元,落实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统筹13.2亿元,支持高职院校特色发展,提升教学水平。投入4.4亿元,支持各地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统筹6.8亿元,通过竞争性重点支持项目,支持推进地方高水平及应用型大学建设。统筹资金4.3亿元,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提升教师队伍能力素养和教学水平。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挂钩机制,充分调动市县政府优先保障教师待遇的积极性,教师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科学技术支出方面。省级支出40.1亿元,专项补助市县区8.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省市投入60亿元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其中,投入30亿元,支持创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投入21.5亿元,支持离子运营中心建设;投入5.8亿元,支持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建设;投入资金2.5亿元,支持先进光源预研项目、类脑智能技术和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拨付6亿元,支持设立省科技担保公司、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升我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方面。省级支出28.3亿元,专项补助市县区7.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增强文化产品服务供给。统筹资金4.6亿元,重点支持应急广播体系试点建设、贫困地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项目。统筹3.5亿元,推动全省1790个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50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放映等。统筹2.2亿元,重点支持临涣城址城墙修缮、六安双墩一号汉墓遗址本体保护等85个国家级和64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促进传统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安排省级文化强省资金2.3亿元,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广泛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省级支出256.5亿元,补助市县区236.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就业。统筹整合87.3亿元社会救助资金,推进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提高农村低保人员基本生活待遇,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年人均5840元,较上年增加1551元。拨付207亿元,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政策。拨付21.3亿元,支持就业扶持工程等政策落地。统筹资金2.5亿元,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达3.3亿元,推进多层次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统筹23.8亿元,落实46万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等政策。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方面。省级支出17.3亿元,补助市县区339.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健康安徽建设。拨付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65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年提高至490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50元/年提高到55元/年。完善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合规大病保险报销提高至不低于50%。下达资金11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和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下达资金2.5亿元,支持落实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体系。拨付1亿元,支持建设覆盖全省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抽检力度。

  ——节能环保支出方面。省级支出4.7亿元,补助市县区85.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资金15亿元,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统筹15亿元,重点围绕长江、淮河和巢湖流域污染治理,生态良好湖泊环境保护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支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作,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签署第三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安排生态保护补偿类资金5亿元,实施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全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等政策,对各地生态环境状况实施奖优罚劣,提高各地绿色发展积极性。支持加强环保实验室升级改造、空气和水监测能力建设、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升环保执法监测监察水平。

  ——城乡社区支出方面。省级支出1.2亿元,专项补助市县区12.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7亿元,一体化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支持完成114.9万户农村厕所改造、247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设施建设,分类推进村(庄)台、保庄圩整治,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安排5亿元继续支持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农林水支出方面。省级支出104亿元,补助市县区316.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统筹引江济淮资金84.9亿元,支持工程征地拆迁及主体工程建设。下达9.4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拨付省级水利建设资金12.4亿元,支持治淮和大中型水库等建设。拨付38.7亿元,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支持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排涝能力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层防汛预警预报体系等建设。拨付14.4亿元,推进林长制改革,支持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绿化提升行动、林业产业发展及特色产业扶贫、林业资源生态保护与修复。投入30.2亿元,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奖补政策,带动社会投入11.2亿元,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治理面积331.9万亩。下达35.9亿元,支持42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4.8亿元,支持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下拨2.2亿元,扶持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下拨专项资金13.4亿元,带动市县财政投入36.3亿元,整合涉农资金42.9亿元,引导社会资金54.4亿元,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交通运输支出方面。省级支出63.1亿元,专项补助市县区82.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下达资金47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维修保障支持力度,支持黄杭、庐铜等铁路建设、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民航事业发展。

  ——住房保障支出方面。省级支出13.8亿元,专项补助市县区130.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居民住房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积极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7亿元,加:专项债务收入1316.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1.6亿元,收入合计1390.4亿元。预算支出28.8亿元,加: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316.1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4.8亿元、调出资金5.1亿元、结转下年5.6亿元,支出合计1390.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亿元,加:中央补助收入11.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8亿元,收入合计39亿元。预算支出8.6亿元,加:补助市县支出16.8亿元、调出资金4.8亿元、结转下年8.8亿元,支出合计3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3.4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747.5亿元,收入合计1130.9亿元。预算支出262.2亿元,加结转下年868.7亿元,支出合计1130.9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具体详见《安徽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省级预算草案》。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部分变化。

  此外,为了做好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工作,2018年底提前下达市县2019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1695亿元,由市县完整编入预算,便于市县提前安排使用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2018年,我们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

  2018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持续加快,财政绩效成效显著,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构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是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全省财政收入增速趋缓,财政重点支出刚性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区域财政发展不平衡,部分市县财源建设支撑力还不强,一些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加大;财政投入边界和市场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厘清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财政可持续发展难度加大;一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绩效观念和主体责任还需加强,“钱等项目”仍然存在,财政投入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市县和预算部门公开还不够及时、完整、细化、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市本级和县区债务率超过风险警戒值,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的压力较大,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省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根据市县区预算汇编及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财税政策变化情况,2019年全省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一)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高质量推动五大发展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认真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2019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要求,坚持发展为上、民生为本、脱贫为先、平安为基,着力提高预算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理财,规范预算行为。全面贯彻《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人大有关决议精神,推动财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支持发展,强化预算保障。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统筹兼顾,确保预算平衡。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化解财政收支矛盾,统筹做好年度之间财力安排,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财政持续平稳运行可持续。创新方式,提升预算绩效。把绩效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注重预算绩效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更加有效配置财政资源,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9年全省预算收入和支出安排。

  2019年,全省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编制。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汇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49.3亿元,加:中央税收返还317.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228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23.2亿元,收入合计6378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2.2亿元,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3.1亿元、调出资金等590亿元,支出合计6378亿元。

  省级预算收入308.9亿元,加:中央税收返还317.5亿元、中央转移支付228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65.7亿元,收入合计3280.1亿元。省本级预算支出714.5亿元,减:省级预算提前下达市县(区)转移支付47.2亿元,加: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列入省级预算328.9亿元,省级预算支出996.2亿元。加:对市县(区)税收返还216.5亿元、对市县(区)转移支付2044.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3.1亿元,支出合计3280.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省汇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73.6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63.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3.5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合计安排2760.9亿元。支出相应安排2760.9亿元,其中:本年支出2593.5亿元,调出资金113.9亿元,结转下年41.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4亿元。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6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5.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3.5亿元,收入合计安排52.7亿元。支出安排52.7亿元,其中:本年支出33.3亿元,省对下转移支付19.3亿元,结转下年0.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省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5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3.5亿元,收入合计64亿元。支出相应安排64亿元,其中:本年支出49.6亿元,调出资金14.4亿元。

  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4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8.8亿元,收入合计36.2亿元。支出相应安排36.2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6.1亿元,调出资金7亿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2.4亿元,金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其他支出0.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省汇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36.9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807.5亿元,收入合计安排5444.4亿元。支出相应安排5444.4亿元,其中:本年支出2267.2亿元,结转下年3177.2亿元。

  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5.9亿元,加:上年结转收入868.7亿元,收入合计安排1374.6亿元。支出安排1374.6亿元,其中:本年支出343.7亿元,结转下年1030.9亿元。

  此外,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各省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提前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编制预算,我们将财政部提前下达安徽省部分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619亿元(一般债务104亿元,专项债务515亿元)编入2019年预算,便于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其中:分配市县新增债务限额581亿元(一般债务66亿元,专项债务515亿元),省级留用新增债务限额38亿元(一般债务),依规安排有关支出。

  以上省级预算具体安排详见《安徽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2019年主要支出政策。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督促指导高风险地区编制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适当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地区倾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分配的新增专项债券规模有较大幅度增加,对预算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奖惩机制,督促各地完成年度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贯彻落实违规举借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列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财政保障责任,用好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省级财政新增扶贫专项资金50%用于9个深度贫困县,50%用于贫困革命老区县。省对下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省级安排淮河行蓄洪区居民迁建资金,推进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支持庄台、保庄圩综合整治。支持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拓宽产业扶贫之路。支持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脱贫攻坚,落实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的专门扶持政策,支持构建防止返贫、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要求,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柴油车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战役,加大投入力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支持深入开展沿江化工污染治理、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等专项行动。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安徽方案实施和重点任务落实。实施第三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政策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支持健全河(湖)长制、林长制。

  2.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落实债务处置、土地利用、职工安置、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推进“僵尸企业”专项整治,继续破除无效供给。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省属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加快省港航集团运营发展,支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规范并推进PPP项目实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工业机器人、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环保技术装备、现代医疗医药等产业发展,支持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省级继续安排“三重一创”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加快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启动第四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专项建设,支持打造“三重一创”升级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推进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

  支持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发展。支持加快“数字江淮”中心建设,支持完善基础数据统一、资源共享开发的平台功能。支持加快智能机器人研发、智能终端创新,提升数字型经济水平。统筹支持推进“中国声谷”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支持打造世界级人工智能及智能语音产业集群。

  支持开拓内需潜力。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文化、旅游、教育、育幼、养老、医疗等服务业发展。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强有效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安排铁路、公路、航运等专项资金,加大交通、物流、市政基础设施等投资力度,支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支持引江济淮、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省级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继续实施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融资担保增量奖励、续贷过桥资金等政策,支持扩大担保规模,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兑现企业首发上市、债券融资、挂牌股权融资等奖励资金,鼓励直接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盘活政府性存量资产、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财政政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发展。

  3.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支持推深做实“四个一”创新主平台。继续增加省级投入力度,以合肥滨湖科学城为依托,全力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深化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完成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支持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机制,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省级科技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科技成果在皖研发、转化和产业化。落实技术型服务增值税减免政策,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推进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试点,支持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通全生命周期创新链。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重大装备和关键产品的支持,把首台套政策落到实处。支持提升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军民技术成果双向转化。

  支持汇聚更多创新人才。全面落实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财政保障政策,支持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支持培养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落实科技成果“三权”下放、股权期权分红激励等政策,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完善人才激励和分配机制。

  支持推动对外开放发展。落实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部署,支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支持加快大通道大平台建设。支持办好第二届世界制造业大会。支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发展。

  4.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用好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发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作用,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优势基地,支持提升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困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物利用。支持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巩固提升农村电商建设成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支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运用。支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更好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推动作用。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支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深入推进玉米、大豆目标价格保险,完善“保险+期货”模式。

  大力支持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乡村绿化、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四好农村路”、高标准农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5.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贯彻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落实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积极贯彻安徽实施方案。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一体化进程,深化大气、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统筹支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实体化科创合作示范平台。

  落实财政区域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区域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合肥都市圈、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地区、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支持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支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快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支持加快县域经济振兴。安排省级奖励资金,落实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政策,增强开发区创新活力。继续落实城市工作“五统筹”要求,支持加强城市规划和统筹协调。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支持引导建设特色小镇突出特色、健康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要求,强化机制创新,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县域特别是贫困县区和困难地区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切实补齐“双基”短板,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支持深化平安安徽建设。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持“智慧皖警”建设,推动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支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支持深入开展“铸安”行动,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6.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实施33项民生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扎实做好民生工作。新增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等6项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过程管理,提升工程实施绩效,推进解决重点民生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推进智慧学校建设。支持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政策。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深入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加快推进地方高水平及应用型大学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学前教育、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投入。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多渠道、多方式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统筹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财政负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水平,适时调整优抚补助标准,统筹支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支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健康安徽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稳妥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着力健全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标工作,支持完善并突出县以下基层智慧医疗试点示范,支持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广泛开展全面健身活动,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四、2019年财政工作

  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确保全年预算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着力培育厚植财源建设。按照国务院部署,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支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推动开发区创新升级,提升开发区创新资源集聚功能,培育涵养税源。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突出政策引导和资金撬动,更多采取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预期管理,依规平稳有序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

  (二)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级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促进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促发展能力。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清理规范过高承诺,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大项目落地。

  (三)着力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与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与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四)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推进其他分领域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拓展预算公开评审论证,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健全预算支出标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更加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优化供给结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各项审计工作,抓好审计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保障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五)着力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广泛听取、积极采纳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改进财政工作。依法依规按时向省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财政事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制,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完善各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自觉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加强财政管理。

  (六)着力全面加强财政从严治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纵深推进财政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办和省委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为财政改革发展凝心聚力。

  各位代表!

  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坚定信心、锐意改革、担当作为、迎难而上,强化财政保障和政策支撑,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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