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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8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1日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8亿元,比2017年同口径(下同)增长8.3%。税收收入610.4亿元,增长13.6%;非税收入260.4亿元,下降2.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4.1亿元,增长14.2%。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2亿元,支出55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亿元,支出15.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0.5亿元,支出977.5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1亿元,增长8.9%,支出825.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亿元,支出10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亿元,支出1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9.1亿元,支出304.1亿元。

  政府债务情况。财政部核定2018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2745.5亿元,比上年新增446亿元。初步统计2018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2499亿元,其中省级847.7亿元,市县1651.3亿元。全省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85.9亿元,其中省级85.3亿元,市县100.6亿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67亿元,其中省级24.7亿元,市县42.3亿元。

  二、落实省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着力争取中央支持。中央财政共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501.2亿元,增加322.3亿元,增长14.8%。特别是中央在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财政部核定我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46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

  (二)着力支持脱贫攻坚。全省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3.3亿元,其中省级46.2亿元;投入深度贫困地区106.9亿元,占61.7%。贫困县60%以上的新增一般债券用于脱贫攻坚。全省整合涉农资金175.3亿元,集中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建立“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制度和约谈机制,督促部门和市县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省扶贫支出达到318.6亿元,增长102.5%。

  (三)着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出台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健全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通报。从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按期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四)着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整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支持完成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分类退出任务。认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监管监测。加强天然林保护,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村容村貌提升、垃圾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十类民生支出2983.8亿元,增长14.4%,占财政支出的79.1%。省级拨付资金119.5亿元,10件为民实事全部办结。全面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平均提高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分别提高7.6%、6.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7.6%。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55元。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3.22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9万户。

  (六)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85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设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注入甘肃金控集团资本金,支持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通过抵押、担保及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发放贷款382亿元,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七)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省级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实现所有经济事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组织省级部门对44个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整体绩效开展自评,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0个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环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展绩效评审。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坚持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为“试验田”,对所有安排用于扶贫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实施绩效管理。

  (八)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清理盘活项目结转结余,可统筹使用的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等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建立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完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机制。配合省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及时整改巡视、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深入推进预决算、政府债务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201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2019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既充分考虑“一带一路” 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工业生产持续回暖等有利因素,也充分考虑落实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等对财政增收带来的压力。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保证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着力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2019年全省代编财政收支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0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6%,加上中央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地方政府债券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达到4000亿元左右。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06.6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总计604.7亿元;安排当年支出521.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4.8亿元,预计结转下年48.6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8.6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10.8亿元;安排当年预算支出7.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亿元,预计结转下年1.7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037.9亿元,支出1002.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18.2亿元。

  (二)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58.8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91.8亿元,非税收入6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县上解收入等,总收入2477.5亿元。

  省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7.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87.1亿元;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为1670.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9.7亿元。这样安排后,省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预算为3.5亿元,机关运行费19.7亿元。省本级一般性支出压减5.5亿元,压减幅度为7.3%。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176.5亿元,项目支出602.6亿元,预备费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8.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22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亿元,专项债券转贷市县102亿元,安排本级支出95.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2.2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6.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安排本级支出5.1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87.8亿元,支出39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89.5亿元。

  (三)省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在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的基础上,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主要包括:

  1.突出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省级安排资金60亿元,增加13.8亿元。安排6亿元,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支持开办“一县一(多)品”特色保险品种。安排1.5亿元,扶持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发展“扶贫车间”,增强农村发展能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项目,促进贫困人口就业,提高脱贫质量。

  2.突出支持生态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10亿元,继续支持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安排6.5亿元,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安排4.2亿元,用于开展森林、草原植被、湿地保护与恢复。安排1亿元,支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应急能力提升。安排3.1亿元,支持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退耕还林还草以及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

  3.突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安排20亿元,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做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支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安排11.4亿元,支持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安排10.5亿元,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安排3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推动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戈壁农业发展;安排1.2亿元,落实惠农贷款贴息政策,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安排5亿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做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工作。

  4.突出支持弥补民生短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183.4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办好学前教育,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助残康复救助项目。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60元。继续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2.65万户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

  5.突出支持绿色产业,促进经济加快转型发展。安排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20亿元,支持十大生态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崛起。安排1.5亿元,落实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支持外经贸加快发展。安排2.2亿元,支持陇药产业、信息产业和两化融合发展。安排8.8亿元,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安排5000万元,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安排3亿元,支持实施省长人才奖、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人才津贴政策。安排2.6亿元,实施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支持海绵城市、特色小镇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加快旅游业发展。安排4.5亿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三馆”免费开放。安排22.4亿元,加快公路、民航机场以及兰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航空运输和国际货运班列运营。

  (四)省级政府债务相关情况

  2019年省级一般债券利息支出30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省级专项债券利息支出2.6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2019年到期一般债券99.5亿元,根据有关规定,发行再融资债券还本99亿元,预算安排还本0.5亿元。

  2018年12月,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部分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2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9亿元,专项债务122亿元。为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工作,我们已将中央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测算安排到省级和市州,其中安排省本级一般债务65亿元,专项债务20亿元;安排市县一般债务104亿元,专项债务102亿元。

  四、2019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收入征管,严禁虚增空转财政收入行为,切实提高收入质量。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当减则减,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培植涵养财源。争取中央增加我省新增债券额度。用足用好国家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着力争取中央在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二)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对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重点支出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和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评估,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增加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督促市县采取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等方式,落实分年度化解方案,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方案评估论证。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对确有必要、关系重大民生的在建项目,保障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效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法,落实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构架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并依法予以公开。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联网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理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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