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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5日

——2018年1月26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吉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民生改善,全省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收入结构明显优化,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1.全面贯彻积极财政政策。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税方面:进一步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截至2017年底试点纳税人比推开时增加15万户。继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免征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增值税等6项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19年底。上述减税政策共降低企业税负116.5亿元。降费方面: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并设置征收标准上限,取消和停征中央设立涉及我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降低收费标准7项,全省财政减收13亿元。二是精准施策,推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筹措拨付资金9.1亿元,支持煤炭和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筹措拨付资金13.3亿元,促进玉米深加工企业转化省内玉米665万吨,支持粮食去库存。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2017年,争取新增债券发行额度376亿元,比上年增加85亿元,占全国新增额度的17%,有效缓解减税降费等形成的收支矛盾。继续发行置换债券774.8亿元,减轻各级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全年降低利息成本27亿元。

  2.努力夯实财政收入基础。2017年,我省组织收入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严峻复杂局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财税部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在夯实财政基础、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前提下,密切配合、强化征管、深入挖潜。国税部门制定落实挖潜增收22条具体措施,地税部门在“营改增”主体税源发生重大变化后,积极构建新型组织收入体系,强化地方中小税种征管。从全年预算执行结果看,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的比重达到70.5%,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结构得到切实改善,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流转税和经济发展质量的所得税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一次性收入占比大幅下降,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3.依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经同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执行中非经法定程序不做调整。及时批复下达人大批准预算,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额由2016年的887.7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041.2亿元,进一步提高市县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重新修订现有22项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当年消化存量资金90%以上,统筹用于经济社会急需领域。

  4.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7年省级和各市县全部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制定出台《吉林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推进方向。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统一规范省与市县收入分享比例,健全完善省对市县促发展激励机制。制定我省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标准,保障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

  5.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制定出台吉林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6个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梳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政策禁止事项“负面清单”;下发国家核查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问题典型案例,发挥曝光的震慑作用。督促各市县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截止2017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3193.27亿元,控制在国家核定我省的债务限额之内,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17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0.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比上年同口径下降4.1%(同口径:主要是国家调整收入划分体制及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上年收入数额进行调整;收入下降:主要是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税费政策优惠力度较大、上年一次性收入数额较多,以及对收入质量进行核实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479.85亿元,收入总计4690.6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5.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1%,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1%。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964.95亿元,支出总计4690.67亿元。全省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6%,比上年同口径增长6.9%(主要是省级建设用地指标流转、省文化活动中心等国有资产处置补偿增加的非税收入)。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182.24亿元,收入总计3511.5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7.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3%,比上年可比口径下降0.2%(主要是控制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的支出)。加上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等2863.55亿元,支出总计3511.54亿元。省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513.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9.5%,比上年增长34.1%(主要是土地交易市场回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的拉动)。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等419亿元,收入总计932.5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533.6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比上年增长25.3%。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312.34亿元,基金总支出8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6.53亿元。

  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7.5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9.7%,比上年增长13.4%。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中央补助收入等319.89亿元,收入总计397.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4.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9%,比上年增长43.1%。加上政府债务转贷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323.55亿元,基金总支出387.6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59亿元,为预算的141.2%,比上年下降30.1%(主要是金融企业上年减持上市公司股权较多,收入基数较大的影响)。加上上年结余收入和中央补助收入等5.87亿元,收入总计8.4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6亿元,为预算的82.6%,比上年下降42%。加上调出资金5.4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7.3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1亿元。

  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7亿元,为预算的145.5%,比上年下降42.3%。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等5.54亿元,收入总计7.1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7亿元,为预算的85.4%,比上年下降49.6%。加上调出资金5.2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6.4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1694.07亿元,为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76.3%。加上滚存结余收入800.45亿元,收入总计为2494.5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1752.01亿元,为预算的98.5%,比上年增长87.7%。收支相抵,结余742.5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22.35亿元。收支预计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按国家要求将2014年10月份以来39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列入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2016年为当年12个月收支。

  2017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24.96亿元,为预算的111%,比上年增长126.8%。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14.92亿元,收入总计为339.8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224.73亿元,为预算的97.3%,比上年增长119.2%。收支相抵,结余115.1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92.41亿元。

  (三)落实财政支出政策情况

  1.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支持国企改革攻坚和民营经济发展,筹措拨付资金10.6亿元,用于推动工业经济发展、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孵化基地以及创业园区建设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支持打好服务业攻坚战,筹措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3亿元,推动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养老、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努力把服务业培育成拉动经济增长和增强发展后劲的新引擎。加大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力度,注入引导资金13.8亿元,当年新设立子基金16支,实现4.3倍杠杆放大效应,政府基金引导带动金融和民间资本投入的能力不断提升。支持加快科技创新,筹措拨付资金20亿元,用于加强基础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在省内转化应用;启动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养行动,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医药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培育新经济和新业态。

  2.保障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创业就业,筹措拨付资金32.7亿元,以公益性岗位援助、社会保险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孵化基地建设补助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补助为重点,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筹措拨付资金164.5亿元,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我省成为中西部首个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份,提高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推动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和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类资助政策。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筹措拨付资金25.9亿元,用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开展冰雪强省建设等。

  3.培育“三农”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筹措拨付资金92.4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特色产业发展、耕地轮作、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项目建设。筹措拨付资金194.6亿元,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农业支持保护、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各项财政涉农补贴政策。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拨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上年增长16.6%,精准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县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有效缓解脱贫攻坚资金不足问题。

  4.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筹措拨付资金30.7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乡村医生队伍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重点医改工作顺利实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筹措拨付资金249.3亿元,确保了286.7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和231万城乡居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扶持力度,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由城市月人均445元、农村年人均3412元提高到484元和3734元。支持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资金81.8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暖房子”、农村厕所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冬季清洁取暖等。

  5.推进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加大环境治理支持力度,筹措拨付资金35.6亿元,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治理。从2017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总投资128亿元,实施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以扭转长白山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维系长白山世界级生态遗产完整性。2017年拨付资金20亿元,统筹用于长白山核心区和松花江流域森林、生物、矿山、土地和水源地保护修复。

  6.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全省“三抓”行动,制定出台《关于财政支持抓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从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支持项目前期谋划和招商引资、创新支持方式、加强资金管理等四个方面制定了十二条具体政策措施。筹措安排资金126.9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机场和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017年我省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主要得益于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是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共同努力拼搏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我省经济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区域间收入走势分化,县级收入下降较多,财政运行困难较大;同时稳定经济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刚性支出继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风险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深化财税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各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的力度仍待进一步加大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加快吉林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统筹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合理安排一般性支出,突出财政公共性和普惠性,减少对竞争性领域投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着力支持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兼顾效率与公平,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确保基本民生支出需要,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五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2018年财政收支主要政策

  1.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贯彻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统筹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推动实体经济振兴,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促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创新、重大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继续支持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全面落实深化增值税等税制改革各项措施,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企业发展减负,促进新动能培育和经济转型升级。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2.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好合法合规举债的“前门”,合理确定市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各类隐性债务增量。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不具有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督促地方金融机构审慎合规经营,严格按照企业项目实际,而不是按照政府信用评估融资风险。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从严整治举债乱象,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3.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并统筹有关转移支付,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在专项扶贫增量资金中安排2.5亿元,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继续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通过现有资金支持多种方式扶贫脱贫,培育壮大贫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安排适当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4.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试点实施范围,推进横向资金补偿、纵向资金奖励机制建设。支持实施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积极推进原煤散烧综合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增加大气污染治理经费投入,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和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落实天然林保护投入政策,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培育,支持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补贴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继续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5.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稳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化高校经费管理改革,完善拨款制度,支持推进高校“双一流”和“双高”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强化收支管理,保障及时足额支付。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继续支持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推进依法治省和平安吉林建设,支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加经费投入,支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6.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融合发展。优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创新投入方式,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支持重点科技研发、科技小巨人企业、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支持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落实普惠性政策,引导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明显提升,促进全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究室)建设。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经费保障,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7.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业产业化和特色产业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落实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推进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支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农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8.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大对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等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和阶段性财力补助等转移支付,加大对资源能源型和财政困难地区支持力度,兜住保障基本民生的底线。支持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统筹推进中东西“三大板块”协调发展。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三)2018年收支预算安排

  按照上述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财政收支政策,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预期1235.04亿元,比上年增长2%。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67.7亿元,收入总计3102.7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全省财政支出安排3097.98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增长2.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76亿元,支出总计3102.74亿元。

  2018年省本级财政收入预期372.5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同口径:主要是按照新的省对市县收入划分体制对2017年收入数进行了调整)。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1784.57亿元,省级收入总计2157.1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省本级支出安排630.27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增长0.5%;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1522.09亿元,比上年增长4.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76亿元,省级支出总计2157.1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483.39亿元,比上年下降5.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及车辆通行费收入预期有所减少)。加上上年结余收入、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等93.3亿元,收入总计576.6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00.41亿元,比上年下降6.2%。加上调出资金等76.28亿元,支出总计576.69亿元。

  2018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50.9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下降8.9%(同口径:主要是按照新的省对市县收入划分体制对2017年收入数进行了调整)。加上上年结余收入、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等16.57亿元,省级收入总计67.52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2018年省本级支出安排47.98亿元,比上年支出基数下降1.5%;对市县转移支付18.16亿元,比上年下降8.9%。加上调出资金1.38亿元,省级支出总计67.5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2.26亿元,比上年下降12.7%。加上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计3.38亿元。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79亿元,比上年增长50.3%。加上调出资金0.59亿元,支出总计3.38亿元。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61亿元,比上年增长2.7%。加上上年结余收入,收入总计2.31亿元。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亿元,比上年增长62.4%。加上调出资金0.41亿元,支出总计2.3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264亿元,比上年下降25.4%。加上滚存结余收入742.51亿元,收入总计2006.51亿元。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22.85亿元,比上年下降18.8%。收支相抵,结余583.6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5.33亿元。收支预期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按当年12个月编制,2017年按2014年10月份以来的39个月编制。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151.93亿元,比上年下降32.5%。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15.15亿元,收入总计267.08亿元。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9.53亿元,比上年下降24.6%。收支相抵,结余97.5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1.93亿元。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

  (一)着力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财政贴息、资金奖补、股权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撬动和放大作用,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倾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保基本、注重可持续、注重建机制;在保障基本民生的同时,全面落实民生实事所需资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国家改革进展情况,先行启动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积极推进其他领域的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论证机制,探索开展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加强目标管理和执行监控,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绩效目标结果向社会公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强财税改革与各领域改革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财税改革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三)着力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加强预算执行调度,强化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应收尽收,把经济发展成果充分体现到财政收入上来,坚决杜绝片面追求财政收入高增长的理念和虚增收入的行为,夯实财政收入基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支出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时调整年度预算,确保债券如期发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四)着力强化财政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扶贫、科技创新、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健全事前、事中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机制,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常态化督导检查和长效监管机制,实施跨部门联合监测防控,形成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合力,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各位代表,2018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依法监督和省政协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砥砺奋进、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吉林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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