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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8日

——2018年1月23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胡 强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省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3447.4亿元,比2016年决算数(下同)增长9.7%;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8.8%,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46.9亿元,增长4.4%,考虑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分成体制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9.5%。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23.7亿元,增长11%。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514.9亿元,增长3%,其中:增值税608.9亿元,增长60.8%,主要是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且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由75%∶25%改为50%∶50%;营业税6.8亿元,全部是补缴营改增之前的欠税;企业所得税182.1亿元,增长9.5%;个人所得税69.6亿元,增长39.9%;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46.2亿元,增长8.8%;其他税收收入401.2亿元,增长9.3%。非税收入732亿元,增长7.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4亿元,增长15.3%;国防支出5.7亿元,下降2.5%,主要是部分市县2016年安排的有关建设经费较多;公共安全支出257.1亿元,增长12.2%;教育支出941.5亿元,增长10.9%;科学技术支出121.1亿元,增长4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2亿元,增长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亿元,增长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4亿元,增长12.5%;节能环保支出146亿元,增长23.9%;城乡社区支出544.8亿元,增长43.3%;农林水支出600.2亿元,增长3.3%,主要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前期工作较多,项目支出进度有所延缓;交通运输支出231.8亿元,增长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3.1亿元,下降25.2%,主要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各级财政直接安排用于企业的补贴资金有所减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亿元,下降17.4%,主要是2016年中央下达的商业流通及涉外发展服务补助较多;金融支出7.1亿元,增长75%,主要是九江市一次性安排九江财投公司注册资本金4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1亿元,增长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5亿元,增长31.9%;住房保障支出150.3亿元,下降12.4%,主要是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减少,支出相应有所减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亿元,下降23.4%,主要是2016年中央下达我省粮食风险基金及储备粮仓库建设专款补助较多;债务付息支出57.9亿元,增长18.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87.3亿元,增长45.5%。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91.7亿元,增长45.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1亿元,增长1.8倍,主要是部分市县产权转让收入增加较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1.8亿元,增长5.9倍,主要是收入增加,以及中央当年追加我省“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和去产能补助32.4亿元,支出相应增加。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70.4亿元,增长40.6%。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593.4亿元,增长44.3%。本年收支结余17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9.7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8.7亿元,增长69.6%,增速较快,主要是根据省政府出台的江西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在确保市县既有财力不变的前提下,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了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7亿元,增长4.7%。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17.3亿元,其中:增值税61.6亿元,企业所得税40.6亿元,个人所得税13.9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5亿元,上述收入增减变化均较大,主要是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所致;营业税0.7亿元,全部是补缴营改增之前的欠税。非税收入131.4亿元,增长23.8%。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亿元,下降8.7%,国防支出1.6亿元,下降14.4%,上述科目支出下降,主要是2016年安排的一次性经费较多;公共安全支出47.8亿元,增长0.5%;教育支出146.8亿元,增长18%;科学技术支出16.4亿元,增长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2亿元,增长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亿元,增长100.9%,主要是2017年安排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费较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亿元,下降49.5%,主要是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15.7亿元用于省属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支出7.4亿元,下降65.7%,主要是2016年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资金较多;城乡社区支出1.8亿元,下降37.5%,主要是2016年对赣江新区区域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在省级列支,2017年在赣江新区列支;农林水支出76亿元,下降8.6%,主要是2016年安排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资金6.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6.1亿元,下降7.1%,主要是2016年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普通公路建设经费22.4亿元,以及在省级列支的中央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较多;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2亿元,增长54.5%,主要是2017年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天然气管道和大型储气设施项目建设资金30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亿元,下降41.3%,主要是2016年中央追加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较多;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1亿元,增长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4亿元,下降32.9%,主要是2016年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较多;住房保障支出1.7亿元,下降57.2%,主要是2016年安排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2.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亿元,下降42.9%,主要是2016年中央安排的粮食专款较多;债务付息支出12.1亿元,增长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9亿元,下降2%,主要是2017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转列在一般公共预算反映。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2.2亿元,增长31.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6亿元,增长13.5%。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5.2亿元,增长7倍,主要是中央追加我省“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和去产能补助32.4亿元,支出相应增加。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0.6亿元,增长92.2%。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12.5亿元,增长98.1%。本年收支结余-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0.8亿元。

  2017年,我们紧紧围绕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协调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支持发展有新举措。突出创新引领,持续加大科技专项经费投入,全省科学技术支出增长45.7%。安排13.3亿元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和“中国制造2025”。继续做好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工作,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拨付1.5亿元在全国首创设立规模7.5亿元的省级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支持全省招才引智。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各类税费优惠政策,两年累计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支持重大项目,成功发行1215.6亿元政府债券,新增债券重点支持扶贫、棚户区改造、铁路、普通公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发展升级引导基金1000亿元母基金完成募集,11支子基金正式落地运作,总规模425.7亿元。财政部门推广应用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475个,投资额3116亿元。帮扶中小微企业,“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当年发放贷款636亿元。省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51.5亿元。筹集60亿元开展投贷联动金融创新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发放无抵押无担保政府采购信用贷款1.5亿元。聚焦绿色崛起,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支持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安排26.9亿元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下达17.2亿元,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增加9个,达到34个。积极争取赣州纳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

  ——民生福祉有新改善。在连续十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7年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筹集1400亿元财政性资金实施民生工程,50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全省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9.2%,比2016年提高1.5个百分点。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安排14.5亿元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创业工作。全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0.6亿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4亿元,扶持个人创业、带动就业46.9万人次。坚持教育优先战略,鼓励和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省属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分别提高到0.5万元和1.2万元。安排20亿元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三连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及失独家庭发放奖励金或抚慰金。安排72.7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提高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350元和22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425元和320元。救灾等应急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同时,大力支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服务“三农”有新成效。深入实施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结合创新试点项目,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江西传统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强力统筹整合财政资金,2017-2020年筹集348亿元支持115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支持南昌县、高安市成功申报全国田园综合体试点。安排30亿元支持2万个村点实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强化农业保险保障支撑,农村住房保险11个设区市全覆盖,在14个县(市、区)开展大灾保险试点。连续4年大幅度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保障水平,其中: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年补助标准分别达到150万元、11万元和9.5万元,并对民族乡村进一步倾斜,省级补助标准居中部第一、全国前列。特别是,着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总量达到26.6亿元,比上年增长52.8%。省财政筹集200亿元,支持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贫困村退出及巩固提升工程。安排3.5亿元支持29个县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集中力量开展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省扶贫支出增长71%。

  ——财税改革有新进展。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省市县全面推开预决算信息公开。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改革平稳运行,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顺利启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清单管理,出台38项管理办法并实行“两个一般不”。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全省各级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5%。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完成综合治税平台建设;积极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赣州、吉安、抚州三市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统筹资金143亿元。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线运行。支持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管理绩效有新提升。开展民生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等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问题整改和问责力度。修订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3项公务支出制度。省市县全面上线运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2.5万户预算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2016年压减15.4%。选择医疗卫生等16个民生项目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整改落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成立省级层面领导小组,出台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债务管理情况列入省对市县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对纳入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的市县集中进行约谈。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办法。

  2017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改革发展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过去的五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机遇和新矛盾新挑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财政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五年来,财政实力显著提升。财政总收入跨越3000亿元台阶,达到3447.4亿元,是2012年的1.68倍,年均增长11%;占GDP的比重达到16.8%,提升1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2012年的1.64倍,年均增长10.4%,总量在全国排第17位,比2012年前移3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跨越5000亿元台阶,是2012年的1.7倍,年均增长11.2%。五年来,县域发展势头强劲。100个县(市、区)中,财政总收入有87个超10亿元、42个超20亿元、22个超30亿元、14个超40亿元、8个超50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加31个、25个、14个、12个和7个,南昌县、西湖区跨越100亿元。县级财政总收入占全省比重由2012年的76.3%提高到82.6%。五年来,民生保障大幅改善。累计投入5100亿元实施民生工程,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五年提高3.9个百分点,农村学校标准化工程、全流域生态补偿、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民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五年来,财税改革纵深推进。大刀阔斧正税清费,全面推开营改增,开征66年的营业税正式告别历史舞台;取消和停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2项。开创性地实施“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成功设立运作千亿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培育经济发展动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框架基本建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五年来财政发展改革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发展质量和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同步全面小康进入决胜阶段,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补短板、强弱项等支出刚性需求较大,部分基层财政运行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亟待破解,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十分紧迫;财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突出,一些风险隐患需要高度重视,财政可持续性有待增强。对此,我们一定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二、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振兴实体经济,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

  1.收入方面。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全省对接实施的各项国家战略叠加效应持续释放,经济转型步伐加快,内生动能持续增强,保持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因素不断增多,为提高财政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要求,财政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夯实财源基础。自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2.支出方面。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合理提高民生保障标准,扩大兜底范围,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聚焦深度贫困、聚焦均衡发展,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合理安排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发挥转移支付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作用,加快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二)2018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3687.1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1.2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5.5%。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008.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1.5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10.9亿元,预算财力预计4445.2亿元。2018年全省财政支出预算安排4445.2亿元,比2017年汇总预算数4309.3亿元增长3.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5.8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35.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7.2亿元,减去按规定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09.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09.8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38.1%。收支预算均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主要是随着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预计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安排也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1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35.9%。加上上年结转3.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5.6亿元。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7.3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8.3亿元,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5.6亿元,比2017年总支出执行数下降16%。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72.6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11.2%。2018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502.9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5.7%。收支预算数均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主要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结算了2014年10月起至参保时的费用。本年收支结余69.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89.4亿元。

  (三)2018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6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0.4%。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8年省级预算新增可统筹安排的财力约94.5亿元:一是省级自身财力新增19.9亿元;二是中央补助机动财力预计增加54亿元;三是盘活省级财政存量20.6亿元。2018年省级新增项目支出96.5亿元,收支相抵后,缺口2亿元。加上2017年省级预算是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支出基数中的62.9亿元2018年还需通过新增财力继续安排,财力缺口实际达到64.9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64.9亿元平衡预算。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中央补助省得部分、市县上解收入、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补助市县支出和上解中央支出等,省级预算财力530.6亿元。建议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30.6亿元,比2017年支出预算数505.2亿元增长5%。

  按照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衔接中央有关政策,综合平衡各项支出需求,2018年新增支出安排的主要考虑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施政目标和宏观调控要求,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基本民生保障问题,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保障各地各部门实施公共管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需要。新增项目支出96.5亿元,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安排16.7亿元。

  (1)人才发展专项安排2亿元,主要用于实施我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

  (2)科技专项安排1亿元,主要用于中央和省确定的重大科技政策实施。

  (3)流域生态补偿安排2亿元,主要用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引导和支持市县绿色发展、保护生态,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4)标准厂房建设奖补安排3亿元,主要是为促进各地夯实招商引资硬件基础,对2017年1月1日起新建至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达到建设规模要求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房予以奖补。

  (5)水运建设安排3亿元,主要是按照省政府加快水运建设的实施意见予以增加安排。

  (6)农林水专项安排4.05亿元,主要是:安排3亿元,支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九大产业发展工程,以及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实施六大产业工程;安排5100万元,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5元/亩提高到21.5元/亩;安排环境保护专项2000万元,对市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奖补;安排3400万元保费补贴,在产粮大县开展水稻大灾保险试点。

  (7)“中国制造2025”专项安排5000万元,主要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我省制造业发展升级。

  (8)商务发展专项安排35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我省赣欧班列常态化运行。

  (9)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安排3500万元,主要用于对PPP示范项目新引入社会资本金给予一次性奖励,以及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增量实行奖补。

  (10)公共文化专项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学艺术类作品的创作与繁荣,推进建设文化强省。

  (11)旅游发展专项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旅游专项投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

  二是加大民生补短板力度,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安排25.5亿元。

  (1)教育专项安排3亿元,主要用于对接中央和省确定的有关政策。

  (2)扶贫专项安排5亿元,主要是:安排3亿元,用于“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省级统借统还付息,及继续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安排2亿元,支持贫困县产业扶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九大产业发展工程,以及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实施六大产业工程。

  (3)社会保障及救助安排10.3亿元,主要是: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8120万元,用于新增缴费人数和基础养老金的补助;安排7.61亿元,将城乡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分别达到380元和255元;安排4500万元,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提高30元,分别达到455元和350元;安排800万元,将孤儿基本生活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安排1.38亿元,提高军转干部、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4)医疗卫生安排7.2亿元,主要是:安排4.6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490元;安排省属公立医院改革补助1.4亿元,用于对省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形成的收入缺口进行补助;安排5000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5元;安排食品、药品、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3100万元。

  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基层和部门运转能力,安排54.3亿元。

  (1)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36.74亿元,主要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要求,并考虑2018年正常调资因素,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30亿元;提高省级对乡镇(街道),以及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补助标准,安排基层组织运转补助6.74亿元。

  (2)完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政策,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安排补助3.63亿元。

  (3)落实中央和省级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等政策,对取消收费影响收支较大、运转较为困难的单位给予补助,增加省级预算单位经费基数1.2亿元。

  (4)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国家调整工资标准政策,预留2亿元。

  (5)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及增加薪级工资、省直垂管系统和非驻昌机构车改补助等3.1亿元。

  (6)按照省政府已确定的政策,安排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食盐储备补助等支出1.42亿元。

  (7)省级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等3.32亿元。

  (8)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安排政法部门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补贴补助,及预留支出等3亿元。

  上述新增安排的项目支出已分别在省级和补助市县支出预算中反映。2017年预算已安排且2018年预算需继续执行的项目,仍在存量资金中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5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7.2%。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7.2亿元、市县上解收入0.8亿元,减去补助市县支出18.1亿元、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02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9.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21%,加上上年结转0.4亿元、中央转移支付3.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5亿元。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亿元,加上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亿元,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5亿元,比2017年总支出执行数下降7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5.8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30.8%。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77.1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16.7%。本年收支结余-31.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9.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

  1.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省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地方政府债券具体额度待全国人大确定总额后由财政部核定下达,届时新增债券安排情况再编制调整预算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8年全省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167.22亿元,拟通过发行置换债券予以偿还。

  3.关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17年年初规模53.3亿元,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和盘活存量结余47.5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预算拟调入使用64.9亿元,结余35.9亿元,在规定的限额内。

  4.自2018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19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120亿元。

  (四)省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和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省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和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省卫计委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196.3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亿元,事业收入154亿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7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亿元,上年结转17.4亿元。

  (2)支出预算196.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67.3亿元,项目支出129亿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2.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631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651.8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2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24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794.7万元,资本性支出37.8亿元,其他支出1.7亿元。

  2.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18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拟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5元,按2016年末人口数4565.62万人和我省人口每年净增20万人测算,共需安排资金25.2亿元。按照规定的负担比例,中央财政承担17.6亿元,比2017年增加1.7亿元;省财政承担5.1亿元,比2017年增加0.5亿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5亿元,比2017年增加0.2亿元。2017年12月已将中央提前下达的2018年资金14.3亿元和省财政资金4.6亿元提前下达各地。

  三、扎实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全力支持实体经济振兴。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聚力增效,统筹利用财政政策工具,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进一步为企业发展减负,促进新动能培育和经济转型升级。积极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落实创新驱动“5511”工程倍增计划和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优化科技经费投入,加强基础研究,拓展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运作好发展升级引导基金、PPP引导基金,积极对接储备市县优秀项目,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环保产业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政企银合作新模式,大力推进投贷联动金融创新试点,做大做强做优融资担保,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二)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发展。积极推动国家和省区域战略实施,支持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九大产业发展工程,重点打造六大林下经济产业;推动村镇公交发展,促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农业保险公司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支持发展全域旅游、民宿经济和田园综合体。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三)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2018年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筹集财政性资金约160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继续大幅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量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培育壮大贫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统筹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困工作。对已经脱贫的市县,扶持力度不减。

  (四)加强改进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做优做实财政收入,提升财政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加强预算批复下达管理,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及时安排使用并发挥作用。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积极推进财政部门内控体系建设。

  (五)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库,依法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部门一般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健全以结果为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强化监督问责,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工作。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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