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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8日

——2018年1月24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过去五年的成绩

  刚刚过去的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3304.5亿元,实际完成3397亿元,为预算的102.8%,增长10.4%,扭转了自2012年以来增速下滑的态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6688.5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8418.4亿元,实际完成8224.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7%,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8000亿元大关。

  (2)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65亿元,实际完成185.2亿元,为预算的112.2%,增长3.5%。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55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028亿元,实际完成96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2%,增长4.9%。

  根据预算法规定和省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的要求,省级报省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还包括中央补助、市县上解、补助市县和上解中央等项目,即省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级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3728.5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中央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4930.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857.5亿元,实际完成2520.3亿元,为预算的135.7%,增长38.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2111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826.1亿元,实际完成249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2%,增长32.3%。

  (2)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55.8亿元,实际完成217.7亿元,为预算的139.8%,增长19.7%。省本级支出预算为155.8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补助市县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94.1亿元,实际完成17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增长44.2%。

  除上述省本级收支外,加上中央补助、上年超收、补助市县等项目,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178.1亿元。执行中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818.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各级汇总的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9.5亿元,实际完成34.3亿元,为预算的363%,增长67.6%,主要是企业利润增加带动。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6.2亿元,实际完成16.1亿元,为预算的99.4%。

  (2)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亿元,实际完成8亿元,为预算的160%,增长9.2%。省本级支出预算5.3亿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增加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3亿元,实际完成12.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7.4%,下降78.9%,主要是省属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基本完成,中央补助相关支出减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省收支情况。各级汇总的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367.2亿元,实际完成2731.7亿元,为预算的81.1%。支出预算3295.7亿元,实际完成2507.8亿元,为预算的76.1%。年度收支结余223.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33.9亿元。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因为2017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准备期结算未全部结束。

  (2)省级收支情况。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209.1亿元,实际完成1132.4亿元,为预算的93.7%。支出预算1277亿元,实际完成1108.2亿元,为预算的86.8%。年度收支结余2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59.3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部核定我省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726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48.7亿元,专项债务2316.8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中,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01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72.3亿元,专项债务141.6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625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076.4亿元,专项债务2175.2亿元。

  截至2017年底,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合计554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49.1亿元,专项债务1900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0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11.9亿元,专项债务93.5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484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37.2亿元,专项债务1806.5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财政部规定的限额。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中央和地方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省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聚焦打好“四张牌”、推进“三区一群”建设等重大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创新财政调控思路和方式,较好地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8亿元,新增政府债券用于扶贫资金4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7%、34.3%。指导全省53个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43.4亿元,同比增长93.1%,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综合运用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支持构建“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卢氏模式”并在全省推广。推广“政融保”产业扶贫项目,出台多项农业保险政策,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累计筹措资金29.1亿元,支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顺利推进。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扶贫资金全流程在线监控。针对性制订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加快扶贫项目资金进度的“十条措施”和规范管理的“六项举措”,实行扶贫资金和项目支出进度日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扎实开展扶贫资金问题专项整改,组织专门力量跟踪核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着力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支持深化国企改革。统筹省级资金13.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资金64.3亿元,确保省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提前一年半完成任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近40亿元,安排省级奖补资金5.5亿元,保障了煤炭钢铁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启动省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改革,全面摸清企业资产底数,研究制订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两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企业分户改革发展方案,促进企业更好发挥功能作用。

  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安排资金25.5亿元,增长7.1%,用于全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资金11.4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过竞争性评审,成功争取郑州、开封、鹤壁、新乡4个城市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66亿元。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项目村开展村内道路、村容村貌等公益设施项目。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0.5亿元,支持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338个,切实改善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9.6亿元,同比增长29.9%,其中新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市县生态补偿引导性补助3亿元,支持市县加强生态保护。

  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制定出台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财政政策20条,统筹资金96.6亿元,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出台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完善提升科学发展载体建设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撬动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450亿元,形成600亿元的投资规模,推动我省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安排资金3亿元,对十强十快十先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进行奖励,支持快速健康发展。

  2.围绕打好“四张牌”,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安排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5亿元,同比增长66.7%,设立首期规模10亿元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支持自创区创新发展。安排资金3亿元给予普惠性后补助支持,引导市县和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采购机制,激发创新活力。我省作为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5个省份之一,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30亿元,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落地金额1731.5亿元,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完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体系,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7.3亿元,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两个均等化”。出台支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财政政策,安排政府债券资金100亿元,统筹土地储备前期开发省级补助等资金,支持试点市县加快推动项目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市县编制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做到资源与融资匹配,在提高市县市场化融资能力的同时,严控风险发生。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安排资金315.8亿元,同比增长8.3%,支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内河航运、场站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46亿元,同比增长58.6%,支持我省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建设;安排资金18.1亿元,同比增长56.5%,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和郑州机场、南阳机场加快发展,不断强化我省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争取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3亿美元,支持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

  打造内陆开放高地。首次设立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河南自贸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载体建设。安排资金2.3亿元,支持自贸区片区建设、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和培训孵化基地等。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我省企业“走出去”步伐。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全年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拨付奖励资金4.1亿元,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859亿元;拨付市县奖励资金2.9亿元,带动市县财政新增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13.7亿元。以政府采购合同的预期支付能力为切入点,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进一步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目前已帮助小微企业实现融资2.6亿元。

  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各项惠农补贴和政策资金145.4亿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安排资金51.4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81.6万亩,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成功争取纳入全国“优质粮食工程”首批试点省份,获得中央奖励资金3亿元。安排资金46.5亿元,支持实施1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山洪灾害防治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资金8.4亿元,支持482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10个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增强乡村“自我造血”能力。安排资金7.8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587万农村群众和43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3.以十件民生实事为重点,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5.1亿元,支持扩充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安排资金203亿元,同比增加4亿元,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实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省落实资金16.4亿元,落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20.5亿元,同比增长8.5%,深入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与京东集团签订职业教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双百”工程全面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安排资金156.1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同比增加5.1亿元,高等教育水平得到提升,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成功入选国家“双一流”。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6.9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重点做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各项工作,出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财政政策20条,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对创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给予奖励支持,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三项融资补贴”和“四项创业奖补”,有力地吸引和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城市、农村低保财政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和1100元。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切实减轻了群众压力。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467.2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医改工作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20元提高到均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增加到50元。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9.1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扶持艺术、戏曲创作,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送基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加强保障房建设。安排资金99.1亿元,重点用于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8.3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使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进一步提高公租房入住率。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62.4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2017年将专项资金数量压减40%以上。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除涉密部门外,省级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公开,新增公开政府债务余额变动情况和分地区限额。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成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为省人大对省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动态监控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透明度。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规定和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系列要求,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指标纳入市县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组织开展全省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防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异化为变相举债。组织各市县政府、省直各部门开展了两轮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工作,有效遏制了隐性债务蔓延趋势。经过积极努力,顺利实现系统内债务“红灯区全部退出、黄灯区退出一半”的既定目标。发行政府债券1978.4亿元,提前一年完成非债券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2015年以来,累计发行政府债券5307.2亿元,仅置换债券一项每年可节约利息成本211.7亿元,有效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增长和民生改善。

  深化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营改增试点,严格落实简并增值税税率。研究提出我省大气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意见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实现平稳过渡。作为2017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的9个省份之一,本着合理调节用水需求的原则,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高效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入库项目达1393个,总投资16390亿元,涉及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农业、养老等19个领域,已有263个项目落地实施,总投资4137亿元。洛阳市、汝州市、长垣县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继续深化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制定出台《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构建政府投资基金“1+N”制度体系。截至目前,省财政共统筹资金40.6亿元,支持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农业发展等9支基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三支基金的首期基金已全部落地。

  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改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编制,完成85个省级部门指导性目录编制任务。研究制定《河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推动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政府购买服务评价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

  五年来,全省财政坚持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改革创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强化管理、提升绩效,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健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2013-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达1.5万亿元,年均增长1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3.4万亿元,年均增长10.4%;中央补助资金累计1.7万亿元,财政实力大幅提升。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围绕稳增长、促转型,准确把握政策着力点,先后出台了58条财政支持政策,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全省财政民生支出累计达2.6万亿元,年均增长12%,由2013年的4064.4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38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72.8%提高到77.7%。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完成重点改革任务104项,出台标志性成果123项,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专项资金数量较2013年减少近80%,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顺利实施,累计减税达466亿元。

  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省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各地、各部门以及全省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部分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财税体制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有些改革举措还要下更大功夫;尽管我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结构性矛盾;部分市县预算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财政工作基本思路和2018年预算草案情况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新发展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了全面部署。今后五年,财政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全面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以富民强省为目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好发挥财税政策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升“三区一群”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决定性基础。

  (一)2018年财政收支形势与省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8%以上,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以上。收入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市县增长目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安排。税收占比主要考虑是为适应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体现经济发展质量水平,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在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2018年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着力支持打好“四张牌”,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支持提升“三区一群”建设水平,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围绕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和着力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支持实施三大攻坚战,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进一步落实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和政府债务管理纳入政绩考核办法,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制定完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的实施方案,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支持妥善化解企业风险,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稳妥降低杠杆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防范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增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精准脱贫攻坚战资金43.5亿元,足额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深度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据实足额安排小额扶贫信贷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金,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标准。继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力争2018年贫困县按照现有政策口径统筹相关专项资金达到240亿元以上。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环境治理资金22.1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安排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资金14.2亿元,支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施碧水工程。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4亿元,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安排省级节能减排资金1.1亿元,重点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等节能减排项目实施。

  2.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支持构建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全面深化省属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模式。安排深化国企改革资金18亿元,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僵尸企业处置、非煤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切实增强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安排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4.8亿元,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升级项目发展。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5.5亿元,重点支持旅游、文化、现代物流、农村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强省建设。安排健康养老引导发展资金3亿元,引导社会资金和优势企业等资源要素向健康养老产业汇聚。安排金融业发展资金12亿元,大力支持金融业发展。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在分配科技资金时引入竞争机制,突出绩效导向。安排创新驱动发展资金31.5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安排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5亿元,统筹用于落实示范区建设扶持政策。安排企业创新引导专项资金4.3亿元,较上年增加2亿元,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安排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我省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安排科技创新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3.3亿元,支持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安排科技研发专项资金2.2亿元,支持科技攻关和基础前沿科研。整合院士基金1亿元、高层次人才引进等资金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对引进院士、杰出青年等顶尖人才进行资助。安排资金8.5亿元,支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工程建设,缓解省直青年人才安居压力。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资金166.6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安排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10.9亿元,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生产“四优四化”。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3亿元、土地整治资金7.4亿元、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资金3亿元,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持续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安排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0亿元,支持开展“四优四化”农产品收入保险或价格保险试点,以及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地方特色险奖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等工作。安排水利改革发展专项21亿元,支持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继续安排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30亿元,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引导各市县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调整优化交通资金内部结构,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38.9亿元,较上年增加10亿元,全面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4.5亿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奖补1亿元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发展集体经济。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1亿元,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好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作用,2018年适时再增加财政出资,吸引社会资本扩大基金规模,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安排基础能力建设资金209.5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通过债券资金安排米字形铁路建设资本金,全力推进高速铁路网建设。安排干线、高速等公路建设养护支出144.4亿元,支持巩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安排2亿元支持自贸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安排民航发展专项5亿元、航空港实验区发展专项5亿元,支持航空港实验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新型城镇化资金19.4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4.6亿元,支持市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海绵城市建设资金2亿元,支持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同时,安排新增债券资金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资金259.2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安排学前教育奖补资金3亿元,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安排义务教育发展资金45.1亿元,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安排学生资助资金20亿元,支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安排4亿元支持农村学校特岗和支教老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安排普通高中发展引导奖励资金1.2亿元,支持市县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改善办学条件。改革省属学校拨款机制,安排职教攻坚资金2.6亿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安排资金113.1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安排资金7.7亿元,支持郑州大学建设一流大学、河南大学建设一流学科。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中央就业资金2亿元,支持开展新一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安排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296.4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2018年城乡低保财政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2元,达到262元和154元。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安排资金2.6亿元,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支持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安排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资金142.1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安排2.5亿元支持省属医院提升特色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安排4.6亿元,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安排2.7亿元,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安排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资金24.5亿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安排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及扶持创作专项等资金2.4亿元,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洛阳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基金3亿元,支持其加强文物遗址保护开发及传承利用。安排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亿元、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500万元,支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5060万元,支持开展重大宣传文化活动。

  省财政将按照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8.7亿元,增长8%,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3666.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7334.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3.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1.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334.9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市县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919.2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180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314.3亿元(返还性收入405.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84.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4.2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77.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亿元,比2017年减少5.2亿元,主要是2017年非税收入一次性入库因素较多。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89亿元,增长28.7%。其中:增值税36.8亿元,增长15.6%,主要是实施支持卷烟业转型升级政策,预计增加烟草行业增值税2.3亿元;企业所得税40.4亿元,增长10.2%;城市维护建设税等0.4亿元,下降48.1%,主要是2017年郑万铁路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0.3亿元一次性因素;环境保护税6.5亿元和水资源税5亿元。

  ●非税收入91亿元,下降21.6%。其中:专项收入48.3亿元,下降2.5%;行政事业性收费14.7亿元,下降27.6%,主要是取消停征一批收费项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4.8亿元,下降39.4%,主要是2017年一次性收入较多。

  支出安排。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19.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50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827.6亿元(返还性支出303.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010.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13.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省级使用110.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1.1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亿元,扣除中央补助养老金增加因素外,比2017年预算增长5.3%。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82.5亿元,占29.7%;项目支出667.5亿元,占70.3%。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亿元,增长6.5%;

  ●教育支出165.2亿元,增长10.5%;

  ●科学技术支出40.4亿元,增长9.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亿元,增长28.9%,主要是广告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4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4亿元,增长22.8%,主要是中央补助养老金增加50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亿元,增长11.1%;

  ●农林水支出73.7亿元,增长12.9%;

  ●住房保障支出14.2亿元,增长7%;

  ●预备费20亿元,与上年持平;

  ●统筹基建12.8亿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15亿元,与2017年完成数基本持平,加上中央补助20亿元,上年结转308.6亿元,收入总计2843.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88.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2.1%,加上调出资金55.2亿元,支出总计2843.6亿元。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8.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94.1亿元,上年结转54.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0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68.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94.1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安排省级支出59.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4.5亿元。省本级基金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7.2亿元;

  ●车辆通行费131亿元;

  ●彩票公益金27.4亿元;

  ●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7.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及上年结转30.5亿元,收入总计38.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7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4.9亿元,支出总计38.6亿元。

  (2)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根据2017年省级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亿元,上年结转3.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7亿元,其中7.7亿元主要用于国企改革成本性支出、政策性补贴和资本金注入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02.1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30.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93.4亿元,预计当年结余108.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642.6亿元。

  (2)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166.8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332.2亿元;省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233.8亿元,当年收支缺口67亿元,累计结余1092.3亿元。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1.5亿元,支出1145.1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3亿元,支出50.5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8亿元,支出2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9亿元,支出24.4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2亿元,支出8.1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1亿元,支出3.8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河南省2017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18年1月16日,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3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1月份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0.2亿元,主要是预拨省“两会”经费、安排春节慰问困难群体经费等。同时,按照预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省级提前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117.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5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59.9亿元。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抓好预算法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预算法学习宣传,加强对市县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监督检查,建立对市县政府预算编制质量、预算公开透明等的考核奖惩机制,引导市县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务、财政、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堵暗道”与“修明渠”相结合,拓宽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渠道,积极争取财政部增加我省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精心组织实施收益平衡类专项债券品种试点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政府举债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府债券发行改革试点,完善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依法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规性。

  推进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在中央出台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省以下相关领域改革具体方案。结合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进展和我省实际,研究完善省与市县收入划分办法。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建立不同专项、同一专项内部不同使用方向竞争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批复后,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经费。

  加快推进预算标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调整规范一般性项目支出编列方式,逐步完善一般性项目分类。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探索建立同类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项目支出安排的科学性。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落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逐步建立“税制完善、结构优化、主体突出、合理放权”的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关注扶贫、民生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探索民生资金全领域“在线+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源头控制、在线跟踪和监督问效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配合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新篇章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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