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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4日

——2018年1月17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  汤暑葵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顺利完成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8,624亿元,首次突破8,000亿元大关。其中,中央级收入5,292.4亿元,比2016年实现数(下同)增长11.1%;地方级收入3,331.6亿元,同口径增长10.1%。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2,654.6亿元,同口径增长11.7%;非税收入677亿元,同口径增长4.2%。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公共预算总收入5,55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94.7亿元,增长9.1%,考虑与上级财政体制关系后,预计公共预算总支出5,401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54亿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6.4亿元,同口径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公共预算总收入3,34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2.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考虑与上下级财政体制关系后,预计公共预算总支出3,243.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03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6.5亿元,增长9.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预计总收入1,356.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0亿元,增长22.6%;转移性支出625.1亿元,其中补助区支出424.6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各区分成部分。按我市现行管理体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统一先列市本级收入,属区分成部分再按市区财政体制规定转移支付各区;调出资金200.5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按规定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级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预计总支出945.1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411.7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1亿元,下降4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预计总收入52.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7亿元,下降26%;按规定调出资金1亿元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收支结余13亿元,按规定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0.7亿元,增长40.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0.6亿元,增长31.5%。收支相抵,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020亿元。到2017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452亿元,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待中央批复我市2017年决算后将有所调整,我们将在年度决算报告中依法另行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预算执行的特点。

  1.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实在在为企业降成本。

  2017年,我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取消、停征和调整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全年为企业降成本136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1.4%。与此同时,受全面“营改增”以及中央地方收入划分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速相对放缓,主要是由于我市产业税收结构相对特殊,尤其是第三产业较为发达,原营业税规模大、增长快,“营改增”减收影响突出。2017年,我市全面“营改增”减税396亿元,较上年减税规模新增82亿元,相应给地方财政带来减收41亿元;加上当年简并增值税税率和取消14项收费等减收19亿元,全年合计新增减收60亿元,拉低同期地方财政增速2个百分点。尽管如此,我市仍坚持依法依规,优惠应享尽享、收入应收尽收,通过政府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经营效益的加法,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的乘法,为未来经济、税收协调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2.财政收入质量继续向好,深圳服务全国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7年,深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4.3亿元,继续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位居前列。辖区税收保持较快增长。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辖区正常税收(剔除海关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实现5,465.5亿元,增长12.6%。在全面深入落实各项减税政策的形势下,税收增速继续高于GDP增速,充分体现了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财政收入质量较好。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达80%,高于全国地方级和全省平均水平。税收行业结构更趋优化。第三产业税收比重持续提高,在2016年首次突破七成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上升到72%。制造业税收稳中有进,继续保持第一大税收产业地位。新兴产业税收实现1,204亿元,占整体税收的22%,凸显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成效。中央级税收增长较快,深圳服务全国的能力进一步增强。2017年辖区正常税收中,中央级税收同比增长18.9%,增速高于地方12.2个百分点,我市对中央财政的贡献力度进一步加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7.6%,高于全国地方级收入增幅9.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收入增幅5.3个百分点,成为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和稳定器。

  3.千方百计抓好预算执行,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供给效率。

  2017年,我市认真落实市六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和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供给效率。早启动、早部署,全面部署全年预算支出工作,压实支出责任。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按月开展支出进度考核通报、约谈和督查机制。主动谋划,狠抓重点项目支出,全力推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在年初盘活存量资金594亿元基础上,年度执行中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再盘活142亿元用于轨道交通建设,服务城市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59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支出进度创下历史新高,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其中,与GDP核算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增长37.7%,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民生幸福获得感。

  做好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工程资金保障。2017年,全市教育、医疗卫生和就业等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达到3,198亿元,比上年增长32.5%,增速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平均增速23.5个百分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约七成。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增幼儿园学位2万个、公办中小学学位4.7万个,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全面提速,全市实现教育支出509亿元,同比增长22.8%。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由2030元/月提高至213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由80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推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吸引一流医学人才和团队,新引进高水平医学团队100个;新增三甲医院5家、三级医院5家,病床3000张,全市实现医疗卫生支出244亿元,同比增长21.3%。加大力度集聚人才。加大人才住房投入力度,推动新开工建设及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10.2万套。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治水提质项目实施,全年完成投资190亿元,新增污水管网2009公里,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2万辆。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年支援新疆、西藏、广西百色河池等6省34县(市、区)项目233个;全面落实市委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对河源市、汕尾市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帮扶;推动深河医院、深汕中心医院加快建设。全年投入财政帮扶资金73亿元,同比增长17%。

  5.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着力支持稳增长、促转型。

  2017年,我市重点围绕全市新一轮创新战略布局,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全力推动国际科技、产业中心十大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市本级全年实现科学技术支出172亿元。推动加快国际一流创新创业城市建设,财政出资50亿元组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扶持以科技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创业项目,加快补齐企业早期融资难短板。向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增加注资50亿元,加快落实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若干措施,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市本级基建支出实现390亿元,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突破5,000亿元,增长23.7%,增速创24年来新高,有效发挥了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截至2017年底,引导基金协议参股子基金达到133支,子基金总规模3,573.7亿元,其中引导基金承诺出资763亿元,放大社会资本近5倍。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举债机制。与国际接轨、按市场规则办事,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发行了规模为20亿元的全国首例轨道交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品种,受到财政部高度评价,为落实中央稳增长防风险的决策部署提供了深圳样本、深圳方案。

  2017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受全面“营改增”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支出刚性需求较大,财政未来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各区、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项目组织方式不够科学,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亟待破解;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有待加强,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十分紧迫,一些部门对预算资金成本效益分析的关注程度不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需要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1月17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本级预算,并对财政工作作出了六个方面决议,包括继续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着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等。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在预算编制执行中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涉及预算调整事项,均严格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2017年8月、10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批准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共涉及资金404亿元。至2017年底,调整后的支出均已落实到位。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7年,深圳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地方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中排名全国第三位,在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都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奋起直追的形势下,连续两年位居前三甲。三是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这是中央首次对各地财政管理绩效实行综合考核,深圳作为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地区获得通报表扬。四是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入实施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按照重心下移、权责统一、财随事转的原则,推进管理重心和财力下移,切实增强区级财力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十三五”期间预计下放区级财力超过1,600亿元。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大力推进财政项目库建设完善,推动项目储备常态化,夯实中期规划管理基础。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开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堵塞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管理漏洞。建立与人大、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全省财政资金实时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数据报送工作,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六是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拓展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完成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新材料等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民生微实事”、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院长基金等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七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7年,市财政部门共受理并按时办结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96件,其中主办件4件、分办件8件、汇办件84件。办理过程中,市财政部门始终坚持责任到位、质量到位、沟通到位,以办理建议为契机,扎实改进财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代表均表示满意。

  (四)2017年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财政部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32.1亿元。截至2017年底,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18.8亿元,其中市本级105.1亿元,区级13.7亿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97.2亿元,其中市本级83.5亿元,均为历年发行的政府债券和国债转贷余额,区级13.7亿元;政府专项债务20亿元,全部为市本级2017年新发行的轨道交通专项债券余额;政府或有债务中,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已全部偿还完毕,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6亿元。

  2017年,我市共偿还地方政府性债务30.4亿元,包括一般债务30.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2亿元。2017年我市新增政府债务20亿元,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二、2018年本级预算草案总体安排

  (一)2018年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8年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力支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改善和提高民生水平,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 周年。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3,615亿元,比2017年实现数(下同)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为3,040亿元,增长14.4%;非税收入预计为575亿元,下降14.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公共预算总收入4,384.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代编全市公共预算总支出4,384.5亿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6.5亿元,各类转移性支出318亿元。需要说明的是,各行政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各新区预算单列,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全市预算收支汇总数以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为准。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150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665亿元,增长12.8%;非税收入485亿元,下降20.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0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9.5亿元、与区体制结算收入64亿元、调入资金377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后,公共预算总收入2,943.5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总支出2,943.5亿元,扣除上解支出300.5亿元、补助区支出50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8亿元等转移性支出后,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5亿元。

  (三)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主要方面。

  2018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突出六个方面(具体情况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8亿元、付息支出4亿元,确保按时还本付息。落实财政部要求,按期完成我市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债务的置换处置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对我市新增发债额度的支持,稳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保障合理融资需求。科学测算中长期刚性支出规模,做好中长期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确保财政中长期收支平衡。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对口扶持资金18亿元,全力保障援疆援藏、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以及汕尾、河源帮扶工作。落实省委部署,推动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发建设,从财政政策、体制机制和资金方面给予合作区全方位支持。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力度,强力推进水、大气环境治理攻坚,安排水和大气治理经费共计164.5亿元。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安排污水处理费支出28亿元;加快开展治水提质行动,安排治水提质政府投资项目24.8亿元,比上年大幅增长46.7%;进一步加大大气环境治理投入力度,安排公交补贴、新能源汽车、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等各类大气治理资金111.6亿元,比上年大幅增长38.4%。

  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下大力气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教育支出258.5亿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稳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支持健康深圳战略。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26亿元,继续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推动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实施更多交通便民措施。坚持公交优先,安排全市公交、燃油等公用事业补贴71亿元,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切实降低市民交通出行成本,推动特区一体化发展,安排高速公路回购资金46.4亿元。支持全面加强城市管理治理。安排城市环境提升以奖代补资金40亿元,加快推进景观照明提升、道路品质提升、城中村综合治理等行动任务。安排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资金11.9亿元,推动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三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安排重点科技产业领域投入和重大科技装置平台建设资金50亿元,全力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石墨烯等科技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性、原创性科技重大工程项目。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安排科技研发资金67.9亿元、比上年增加36.6亿元,安排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十大行动计划资金8.5亿元,全力支持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落实,进一步增强对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全力推进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启动运作。统筹运用无偿资助、奖励性资助、投融资资助等手段,支持建立从实验研究、技术开发、产品中试到规模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大力支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才住房投入力度,安排人才安居集团注资100亿元。全力保障“孔雀计划”等人才工程实施,推动集聚更多高端创新人才,安排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人才安居工程等各类人才专项资金53.4亿元。加快建立最大限度激励人才的财政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等机制,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四是支持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持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结合深圳实际,推动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预计全年为企业降成本1385亿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安排25亿元,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制度。加大对专利、商标申请等重点领域资助力度,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3.4亿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新热情。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全力保障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方便企业及时获取政务信息,降低交易成本,稳定经营预期。

  五是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调结构、促转型作用,促进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着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提速,持续加大财政对政府固定资产投入力度,安排基建支出555亿元,重点加快道路交通、环保、能源、公建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扎实推进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安排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29.2亿元、未来产业专项资金11.8亿元,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12.6亿元,支持打造“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市”。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倍增计划,安排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8.1亿元,比上年增加7.9亿元,推动工业投资上规模、优结构、增效能。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吸引各类创新型、国际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平台落户,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8.1亿元。大力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安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8.2亿元,比上年增加4.7亿元。

  六是推动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率先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提升自贸区建设和前海开发支持力度,安排前海合作区支出40.6亿元,从财政政策、税收优惠、政府引导基金布局等方面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推动发挥中国(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支持我市企业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契机,多渠道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和支持本土企业赴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切实落实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的若干措施,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9.3亿元,加大对先进技术、重要设备的进口贴息和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企业外贸融资渠道,降低企业外贸出口融资成本。

  2018年,在做好年度预算安排的同时,我市将进一步落实《预算法》要求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系列措施,改进预算编制执行方式,深化以项目库为重点的预算编制改革,编早编细编实年初预算;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可执行性;落实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部署,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更好满足人大预算审查需要;强化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计划首次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为导向严格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各区(新区)转移支付情况。

  按照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2018年市本级安排对各区(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00亿元,包括税收返还3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1.6亿元(主要是政府投资财力下放16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11.7亿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转移支付),以及其他各类预先安排的转移支付167.7亿元。

  对区转移支付中,分别安排罗湖区17.5亿元,福田区22.1亿元,南山区33.3亿元,盐田区10.4亿元,宝安区102.3亿元,龙岗区53.6亿元,龙华区29.5亿元,坪山区19亿元,光明新区27.6亿元,大鹏新区17亿元。此外,按体制规定,部分结算事项需根据年度执行实际情况再予分配。

  (五)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计执行和2018年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7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3.7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数0.6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控制数  2.6亿元、公务接待费控制数0.46亿元。

  经初步统计,2017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3.04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4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27亿元、公务接待费0.28亿元。需要说明的是,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以2017年市本级决算报告为准,届时在编制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8年市本级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按零增长控制,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保留车辆数安排,未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零增长控制,公务接待费按零增长控制。据此,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3.7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0.6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2.6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28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0.46亿元。

  (六)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8.3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收入795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42.5亿元后,预算总收入960.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60.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39亿元,转移性支出621.8亿元。本级支出包括国土基金支出316.9亿元、港口建设费支出0.46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4.8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4.1亿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1.6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和发行费用支出0.96亿元;转移性支出包括补助区支出365.7亿元、调出资金249.4亿元和年终结余6.7亿元。具体收支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七)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3亿元,当年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预算总收入50.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0.3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9.5亿元,转移性支出10.8亿元。本级支出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6.2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2亿元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具体收支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八)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54.3亿元,预算支出627.7亿元,收支相抵,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结余1,026.6亿元。到2018年末,预计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478.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913.3亿元,占45%;个人账户结余3,565.4亿元,占55%。具体收支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九)落实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初审2018年预算初步方案意见建议的情况。

  2017年12月26至27日,市人大计划预算委邀请120名市人大代表,依法对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初步审查。各位代表提出了宝贵意见,主要是建议完善2018年预算草案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等。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初审意见,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应代表关切,合理吸收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继续完善2018年预算草案编制。优化文字表述和报表格式,进一步充实预算安排上下年度对比和增减原因分析,便于代表审议。按照人大代表初审意见,2018年首次对上下年预算增减变动较大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款级科目进行解释说明;按照财政部总体部署,首次将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不仅反映财政资金“花在哪些方面”,还反映了财政资金“如何花出去”,进一步提高预算可读性,更好满足人大预算审查需要;加强社保基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预算草案中增加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情况;增加政府债务情况表,如实、完整反映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和偿还情况。

  二是编早编细编实年初预算,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大幅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市政府于2017年5月份印发了2018年预算编制通知,较往年提前3个月;部门预算“一上”时间节点提前到7月底,“二上”提前到10月底;以后每年11月到次年6月共8个月时间,为下一年预算的准备期,为各部门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留足时间。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可执行性,除抢险、应急类项目资金外,原则上所有预算资金细化到项目和使用单位,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82%,比上年大幅提高 26个百分点。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18年市本级安排九大类民生支出1,388.3亿元,其中,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支出增幅均大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在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下降12%的情况下,有力保障了重点民生支出。

  四是继续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中央和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更多运用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资助方式。加快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国资预算调入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除严格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对在当年收入30%以内、但未安排支出的国土基金结余也一并调入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018年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规模达到249亿元,比上年增长66%。安排调入国资预算资金10.8亿元,占国资预算收入的比例达到24%。

  六是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实现一般性经费5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无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单位选取1个主要职能履职类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管理透明度,首次选取12个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和3个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作为参阅材料,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

  三、2018年光明新区、大鹏新区和前海管理局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按照我市现行规定,新区管委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准一级财政管理权限,年度预算单列,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其年度预算亦单列编制。具体情况详见相关预算草案。

  2018年,光明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7.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亿元,转移性收入57.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7.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零,实现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5.5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转移性收入45.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5.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零,实现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5亿元,预算支出0.35亿元。

  2018年,大鹏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亿元,转移性收入3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1.6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零,实现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为零,实现收支平衡。

  2018年,前海管理局经费预算收入40.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40.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亿元,项目支出39.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85亿元、历年结余收入13亿元;安排支出92.9亿元,扣除政策性刚性支出12.7亿元后,一般性支出80.2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支出1.4亿元、土地开发支出2.8亿元、城市建设支出32.7亿元、其他支出2.7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亿元;当年预计结余5.1亿元。

  四、奋发进取,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管理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着力提高财政履责能力,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不断升级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着力将财力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体制优势、环境优势,推动提升我市基础研发能力、源头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着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部署,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大力推进环境整治。

  (二)实施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切实落实减税降费系列举措,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继续全面推进营改增,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再取消一批政府收费项目,统筹运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二是科学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安排收入预算。密切关注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改革进展,积极探索有深圳特色的地方税收体系。三是改革产业资金项目组织方式,落实支持实体经济财政政策,深入实施技改倍增计划,进一步提高财政产业资金的市场化、精准化、国际化水平和整体绩效,为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环境。四是更加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科技创新、民生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工具,把政府债务作为调控经济运行、加快补齐城市建设短板的重要抓手。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保障我市重大发展战略落实。全面统筹财政政策、资金、资源,进一步提高服务全市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在深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重大工程项目,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财政科技管理改革,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二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补短板与提质量并举,推动更高标准谋划建设与深圳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事业平衡协调发展。三是大力支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全力支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发挥好担保增信、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作用,完善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动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支持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全力保障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四是推动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深港在经贸、金融、教育、科技等领域更紧密合作,发展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经济。大力推进外贸强市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发展。

  (四)以强化预算编制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巩固2018年预算编制改革成果,进一步编细编实年度预算,继续深化以项目库为重点的预算编制改革,推动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改进基建、产业类资金执行管理体制,切实提高资金支出效率。三是探索建立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四是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五是以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中期调整为契机,深入推进落实中央财税体制改革重大举措,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体制。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体制调整平稳落地实施。六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扩大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七是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关注扶贫、重大科技、支持产业发展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查处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推动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

  (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二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三是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不仅在财政领域把好关、负好责,还要主动从全局上把握和谋划财政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四是切实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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