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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4日

——2018年1月25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深刻变化的严峻现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收支目标任务,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6.2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收110.2亿元,增长6.2%。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301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71.3亿元,调入资金499.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05.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71.3亿元,置换一般债券1033.8亿元),收入总计7072.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比上年决算数增支694.1亿元,增长13.8%。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33.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6亿元,支出总计694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28.2亿元,比上年减少43.1亿元,下降25.2%。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3亿元,增长0.7%。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3010.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6.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6.2亿元,调入资金175.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505.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71.3亿元,置换一般债券1033.8亿元),收入总计5314.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2.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62.5亿元,增长31.6%。补助下级支出2739.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280.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46.6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支出502.4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31.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8亿元,支出总计526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3.3亿元,比上年减少22.2亿元,下降29.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0亿元,增长69.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3.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9.3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4.8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6亿元,置换专项债券388.8亿元),收入总计1269.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1.2亿元,增长41.8%,置换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88.8亿元,调出资金180.8亿元,支出总计1184.1 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85.5亿元,需结转下年对应安排支出。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2亿元,增长36.1%。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3.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4.8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6亿元,置换专项债券388.8亿元),下级上解0.9亿元,收入总计558.9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3亿元,增长77.4%。补助下级支出4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414.8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26亿元,置换专项债券转贷支出388.8亿元),调出资金15.7亿元,支出总计524.6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34.4亿元。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是:昆明等地土地出让收入增加,省级计提部分相应增加,用于水利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铁路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需结转2018年使用。此外,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受项目审批影响需结转到2018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2亿元,增长16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收入总计51.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1亿元,增长232%。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亿元,增长8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7亿元,收入总计33.5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3亿元,增长369%。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4.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3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3.6%;支出1459.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9%。年末滚存结余1765.7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5.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9.5%;支出16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5%。年末滚存结余542.9亿元。收支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是:2016年对省本级2014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进行了清算,2017年无此因素。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财政部批复我省2017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省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为目标,锐意改革创新,强化统筹协调,勇于攻坚克难,财政发展和改革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培财源抓收入,财政“蛋糕”进一步做大

  省政府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做大财政“蛋糕”作为第一位的工作目标。一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巩固壮大税源基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及时出台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实施意见。省级筹措资金42亿元,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全面打响工业经济攻坚战。综合实施减税降费,按要求取消、停征中央和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63项,政府性基金2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推动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二是依法组织收入。积极开展全省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税源项目调研。认真研究制定促进县乡增收的激励奖励政策,鼓励各地先行先试,玉溪、保山等地取得较好成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稽查,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规范非税征管和涉企收费清理。认真开展财政收入真实性核查,坚决禁止虚收空转行为,挤出财政收入“水分”,三个州(市)主动调减收入预期目标。制定出台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办法,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税收收入增长8.5%,增速快于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占比比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三是中央加大对云南支持。深入践行“三三制”工作方法,制定规范有序加强向中央汇报争取工作方案,多项资金争取取得突破。争取中央均衡性、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增幅均居全国第一;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居全国前列。

  (二)惠民生促公平,各项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增加财政民生投入。2017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达4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1.3%,支持10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一是聚焦脱贫攻坚。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筹措安排省以上扶贫专项资金117.8亿元,聚焦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少数民族深度贫困群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迪庆藏区、怒江州、镇彝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行动的支持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堵塞资金安全漏洞。二是全力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省财政教育支出1001.6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5%。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367.6名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48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免除563万名中小学学生学杂费。支持实施中小学“全面改薄”工程。重点支持特困连片地区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积极落实各阶段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云南大学顺利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经费提高到1.2万元。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积极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省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8.2亿元,同比增长17.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0元。对全省1373个乡镇卫生院、4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351个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等给予补助。对全省37390名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所有公立医院(除中药饮片外)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四是着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筹措资金105.7亿元,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14年连续提标政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定过渡。积极助力“贷免扶补”和担保贷款创业政策,新增发放贷款128.3亿元,居全国第一。出台健康扶贫30条,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五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全省财政农林水支出662.5亿元,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开展1000个美丽宜居乡村试点示范建设和243个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在25个边境县试点创新“党建+村级‘四位一体’”发展新模式。筹措资金15.5亿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06个,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流域治理29万余亩,云南省成功申报为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省。六是“三保”支出得到保障。支持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举措,省财政下达均衡性等7项由各地统筹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达576.7亿元,比上年新增83亿元,对“三保”支出责任予以托底保障,对政策性、资源性减收给予阶段性补助,对自身加快发展予以奖励,帮助基层困难地区消化调整工资及民生提标等刚性增支。同时,明确“三保”项目清单,将“三保”责任落实纳入省委对各州(市)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尽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全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调结构补短板,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进一步有效保障

  一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筹措资金6.3亿元,支持全省钢铁和煤炭行业分别退出产能81万吨、169万吨,完成水泥行业产能置换800万吨。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49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16.5万套、租赁补贴7.1万套,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支持“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筹措资金153.7亿元,支持高速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特色小镇建设的财税支持政策,省级筹措资金10.5亿元,支持105个特色小镇建设。三是积极支持对外开放。加快瑞丽、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河口、临沧跨(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昆明、红河综合保税区发展,有力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四是支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182.8亿元,增长21.8%,扎实推进洱海、滇池、抚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森林云南”建设。开展跨界河流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国家第二批试点项目。五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全省科学技术支出5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切实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支持实施140个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和258个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申请专利631件,突破关键技术204项。六是积极强化“基层党建提升年”经费保障。安排资金3.7亿元,加快全省15942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四)推改革建制度,财税改革进一步向纵深迈进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由编制一本预算到编制四本预算上报人大审议,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编制更细更实更全。二是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机制。三是持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集中财力办大事。2017年省级项目压减158个,资金减少33.5亿元。大力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按因素法分配改革。四是创新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提高到60%,边境、民族、贫困和革命老区的财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有效落实。五是硬化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考核奖惩,有效解决预算执行前低后高问题,支出更加均衡,月支出进度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六是切实加快绩效预算改革。2017年,省级开展40个项目绩效再评价,坚持绩效再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共扣减绩效差的项目资金6.6亿元。省级首次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并上报人大审查后随同预算同步批复,推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下达。七是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继续完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机制。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八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28.4亿元,统筹安排用于重点支出。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加快盘活资金的预算执行。九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出台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稳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十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库款与国库现金管理统筹。在全国率先完成省本级和16个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积极开展公务卡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十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坚持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规范推进PPP工作,我省进入财政部第二批18个示范项目落地率100%。新增进入财政部第三批40个示范项目,已落地32个。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探索建立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十二是稳步实施税制改革。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和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税的贯彻落实工作。紧密配合国家做好烟叶税等立法调研工作。十三是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意见,是全国第2个出台实施方案的省份。积极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和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等。十四是全面开展财税改革情况督查。对16个州(市)和部分县市进行改革调研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积极实施财税改革培训,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五)抓法治强监管,依法理财进一步推进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推动《云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列入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对全省1.68万户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基础管理评价工作,筑牢财政资金管理“第一道防火墙”。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认真吸纳和整改。坚决查处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配合专员办对4个市、县违规问题进行查处。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7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12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建立了省人大与省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实现实时监控。认真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

  2017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5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一起抓和“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现代财政”同推进,深入实施“收入要增、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监管要严、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干部要廉、队伍要强”十条措施,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有力推动了财政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取得的主要成效是:

  一是以做大“蛋糕”为目标,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五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全省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5.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1%;中央补助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均增长11%;争取中央新增债券年均增长40%;争取中央补助收入规模连续几年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9.8%,先后迈上4000亿元和5000亿元的台阶。

  二是以稳增长为基础,重点建设支出保障有力。连续出台强有力财政支持稳增长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支持意见。全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2771.6亿元,支持综合交通网建设。全省财政累计筹措资金732.6亿元,支持实施兴水强滇战略。全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年均增长12.6%,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持续加大。积极支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筹措资金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全面支持鲁甸、景谷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三是以惠民生为根本,保障民生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全省民生支出年均增长9.5%,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基本民生支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脱贫攻坚,扶贫资金投入逐年稳定增长,全省财政扶贫投入年均增长28%,其中,累计筹措省以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80.8亿元。

  四是以改革为动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为发展提供动力,激发活力,突破阻力,破解矛盾和问题。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更细更实更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初步建立,19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29%。大力整合省级专项资金,累计调减专项资金项目779个,整合专项资金112亿元。全省累计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61.5亿元,全省结余结转资金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从2013年的5.2% 下降到2017年的2.2%,下降了3个百分点,总规模下降40%。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支出更加均衡,有效解决年终突击花钱的顽疾。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全面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正式启动。税制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五是以防风险为底线,确保全省财政可持续发展。持续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加快政府债券发行,抓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遴选和实施。全国首家成立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推动实现政府债务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制度,坚决防止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总体看,过去五年全省财政工作极不平凡,取得的成绩极为不易,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但仍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全省经济发展处在结构调整期,部分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工业投资不足,税收增收基础依然薄弱,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质量不高。二是基层财政困难问题凸显。“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保民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支出增加较多,各级财政“三保”面临较大压力,紧平衡特征明显。三是政府债务风险不断累积。部分州市县政府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有些地方违规或变相举债,隐性债务风险加大。四是财税改革仍需深化。财税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需持续推进,省与各地收入划分需要调整,地方税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全面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仍需加强。五是依法理财有待加强。财政约束弱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监管有待加强,监督问责还不到位。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履职的第一年。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一)2018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当前,全省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转型加快、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但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一是宏观政策持续加力。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特别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等调控政策深入实施,都将进一步夯实经济增长基础。二是实体经济有所回升。近年来产业培育力度加大,有色、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日益显现。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有所好转,企业所得税有望持续回升。世界银行预计2018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略有回升,微观市场更趋活跃,将有利于推动税收平稳增长。三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滇中引水工程等以“五网”建设为重点的重大项目稳步实施,预计建安增值税有望保持较高增速。四是扶贫攻坚力度加大。今年是扶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稳中求进的原则。坚持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进一步稳住市场预期、提振信心,财政收入目标按适当高于实际税源增长的水平来安排,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二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将财政资源集中投向重大项目、关键环节、明显短板;探索构建综合支持平台,高效保障和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兼顾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各个领域,努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三是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实施零基预算,持续深化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退”的决策机制,坚决打破预算固化格局,着力解决政策碎片化、资金分散化等问题;从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持续深化财政投融资方式改革,有效增加资金供给。四是注重绩效的原则。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预算申报以绩效为基础,预算项目申报与绩效信息挂钩,将预算审查由审项目、审额度为主转变为先审绩效,再定额度。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充分体现绩效挂钩和奖罚分明,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五是防范风险的原则。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建立新增债券分配与债务风险挂钩机制,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优先向债务风险较低地区倾斜。严格预算安排次序,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问题。

  (三)2018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同口径增长5.5%。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35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8.2亿元,调入资金399亿元,收入总计6060.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5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上解中央支出5.2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3.5%。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354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3.3亿元,调入资金197.1亿元,收入总计4350.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0.4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0.7%。补助下级支出3191.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2亿元,上年结转支出53.3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0.6%。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 85.4亿元,收入总计688.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8.6%,调出资金180亿元,收支相抵,结转8.6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4.3亿元,收入总计140.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7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9.9%。补助下级支出 36亿元,调出资金13.4亿元,结转下年0.4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2.6亿元,收入总计29.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2%。补助下级支出7.8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12.5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2亿元,收入总计1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87%。补助下级支出7.8亿元,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4.5亿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44.6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16.9%,其中:保险费收入1000.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99.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39.1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15.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22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96.3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3.9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3.5%,其中:保险费收入123.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78.3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7.3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8%,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6.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66.4亿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省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省本级正常运转,省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同时,部分省对下转移支付也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达1965亿元。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省政府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综合发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一)持续聚焦重大任务,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财政扶贫投入增长要求,省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9.3%。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瞄准特殊贫困人群、对症关键致贫原因,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生态、健康、教育、农村危房改造、迪庆怒江深度脱贫等十大扶贫攻坚战项目。支持实施迪庆藏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和怒江州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实质性整合。全面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原则,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完成所有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降低债务成本。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省财政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98亿元。其中,省级安排资金15.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6.8%,支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快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保护治理。扎实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普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实施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厕所革命”。积极支持昆明等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等活动。

  (二)持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提升我省经济发展质量。一是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加有效供给,大力破除无效供给。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奖补资金,推动钢铁、煤炭行业持续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处置“僵尸企业”。支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全力支持打好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二是筑牢传统动能,促进新动能加快成长。支持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加快“3个100”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水电铝材、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取得新突破。支持实施现代服务经济“倍增”计划。支持在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支持谋划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全力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安排5亿元确保“一部手机游云南”及时上线。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落实减税降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打好降成本“组合拳”,落实养老、失业等涉企社会保险降费政策,有效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和要素成本,促进实体经济企稳向好。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停止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加大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和乱收费的查处整治。

  (三)持续注重短板弱项,大力夯实跨越发展基础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投入。省级安排5亿元前期工作经费,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省级统筹资金171亿元,扎实推进“4个100”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建设,支持加快在建重点铁路建设,推进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二期开工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水利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滇中引水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农田水利、民生水利建设。支持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支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力推进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二是大力建设创新型云南。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对现代经济体系和高质量财源体系的支撑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推进创新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实施智慧云南行动计划。加快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第四届科技入滇活动。三是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支持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种植养殖+深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积极培育农业“小巨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推进“互联网+农业”,推动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排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逐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支持全省2864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四是大力支持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培育形成区域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支持加快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跨境金融加快发展。支持提升口岸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

  (四)持续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强化财力统筹,有力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省级筹措资金66.2亿元,增长35.7%,支持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县一中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完善省属高职高专、中职、技师学院高级工和中专生均拨款标准。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二是着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省级筹措资金71.8亿元,增长20.1%,大力支持实施“云岭创业计划”,全面落实“贷免扶补”扶持政策。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实施全面参保计划,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有效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支出。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健全残疾人福利制度,加强对特困人员等群体的兜底保障。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加快建设“健康云南”。省级筹措资金69.3亿元,增长16.7%,支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5元,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支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发展体育事业。四是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全省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5亿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示范工程等。

  (五)持续狠抓收支管理,有效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坚持依法征税管费。依法依规执行各项税法和收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严禁越权减免税。建立收入质量考核挂钩机制,对促进税收收入占比提高较快和占比较高的地区给予转移支付激励,强化收入质量管理。二是落实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革精神,一律不再按挂钩要求安排预算。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切实改变“撒胡椒面”的状况。三是强化存量资金盘活。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将预算安排与部门结余资金挂钩,全面清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各项必保支出。四是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考核奖惩等。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五是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探索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绩效目标体系。六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落实四本预决算公开全覆盖。确保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七是完善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全面开展乡镇级动态监控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省、市、县、乡全覆盖。大力推进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健全完善地方债发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县乡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力争2018年底前,条件具备的地区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纵向到底。

  (六)持续激发发展动力,积极帮助基层缓解财政困难

  一是建立财政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对各地大力培植财源、实现地方财政税收增收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给予奖励,并对乡镇增收提高奖励幅度,激励各地强化自我“造血”意识。二是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深入分析我省省情、特点和跨越发展需要,对接国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重大方针,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并在此基础上,紧扣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加大对下倾斜补助力度。三是努力打造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财政管理体制。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收入划分改革情况,明晰各级财政保障责任;完善省与各地收入划分,按照建立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加大放权让利力度,调动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县乡财政管理改革。健全完善“乡财县管”财政体制,支持鼓励经济发达乡镇、特色镇、工业园区所在乡镇恢复一级独立预算,巩固乡镇财政地位。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受益多”的原则,采取提高乡镇收入分成比例等手段,提高乡镇积极培财源抓收入的积极性。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五是加强对各地财政管理的指导帮助。监督指导各地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切实防范基层财政“三保”风险。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地方财政标准化平台建设,及时动态掌握各地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实施财政运行预警分析,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七)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工作质量,推动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各地财政关系。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更加合理的省与各地财力格局。密切跟踪中央改革进展,尽快推出我省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研究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改革方案,并做好其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准备工作。二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立足于十八大以来已经确立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全面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政府预算协调统筹,将20%的政府性基金预算、30%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全部用于增加扶贫专项资金。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预算固化格局。全力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三是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推进环保税法平稳实施,做好相关税制改革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烟叶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红利,加快构建符合省情的地方税体系,努力把云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财税优势。四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管理机制,做到绩效预算全覆盖,强化绩效约束。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依据。以项目绩效为标准,重新评估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大力压减绩效差的项目。五是大力实施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切实推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督促各州(市)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六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省级安排126亿元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重大项目投资基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PPP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等,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充实资本金等方式,切实把财税政策杠杆用活。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着力发展普惠金融。

  (八)持续推进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的法治化水平

  自觉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始终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把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充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各项措施,完善财税法规制度体系。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定和意见要求,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充分发挥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坚决查处各类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是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和专员办监管。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自查和深刻分析原因,着力督促相关部门深入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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