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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2日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举措。

  一、关于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搭建项目建设平台的问题

  近年来,在国务院领导下,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在整合涉农资金上开展了一些探索,如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涉农资金整合,江苏、山东、河南、四川4省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等。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2015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的意见》(财农﹝2015﹞247号),要求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中用于测土配方施肥的支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投资,以及其他涉及农田建设的资金等,以县为主,统筹使用,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并首先选取湖南省开展试点,既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项目为平台推进资金整合,也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区域为平台推进资金整合,还可以突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部门界限推进资金整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有关精神,江苏省可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整合试点的有效途径,破解重复建设、多头管理、资金使用分散等问题,更好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关于着眼农业发展未来,高标准做好整体规划问题

  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各省要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区域和重大项目,细化明确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制度,将建设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县,明确县级政府责任。各县要依据国家总体规划和省级建设规划,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衔接建设布局的要求,提出本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落实到地块。同时地方各级政府在编制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建议江苏省有关县(区、市)按照上述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工作,实现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投资管理新格局。

  三、关于重抓项目工程质量,持续发挥工程效益问题

  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程序。一是做好项目勘察设计和调研论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内容、规模、标准,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二是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对大中型工程要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小型工程要提高受益农民参与程度并积极探索资金报账、巡回监理、项目公示、村民自建等新机制、新办法,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强化考核。三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各部门建设项目统一“上图入库”,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动态管理,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事实上,相关部门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均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竣工验收制、绩效评价制等,通过各环节的严格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对建后工程,及时移交并落实管护主体,并允许从项目财政资金中提取1%作为管护经费用于后续管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关于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促进农业持续发展问题

  耕地是农作物生长的物质基础,提高耕地质量是推广良种良法、实现农业增产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对耕地质量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即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广绿肥种植,治理盐碱、重金属污染土地,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5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6.0~7.5(盐碱区土壤 pH值不高于 8.5),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 90%以上。项目建成后,要依据《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定》和《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耕地地力和质量等级进行评定。近年来,各部门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都加强了耕地质量与保护工作。比如,为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2015年农业部门重点推广了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改良综合配套等技术,全年共实施项目面积2331万亩,其中秸秆还田1563万亩、绿肥种植339万亩,施用有机肥238万亩,实施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191万亩。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水平。据项目县调查,实施秸秆还田综合技术项目区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36g/kg,平均亩均减少化肥用量3公斤以上。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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