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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加大对福建省龙岩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
和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2日

  长汀县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之一,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经过中央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一、关于建立汀江—韩江流域跨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问题

  推进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流域治理的有效措施,是实践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财政制度创新。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在汀江—韩江等地开展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对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提出具体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一是2016年3月底,财政部、环保部在福建省龙岩市联合召开了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会,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明确部署。二是扩大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范围。在继续支持新安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基础上,推动汀江—韩江等上下游达成协议,建立起横向生态补偿机制。2016年,中央财政已预拨汀江—韩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奖励资金3亿元,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会同环保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起草了《关于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拟用于指导地方开展相关工作,并将加快出台。

  二、关于继续支持长汀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题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福建省农村节能减排资金8213万元,支持福建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福建省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统筹考虑长汀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包括福建省在内的有关省份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关于继续加大对长汀县水土保持项目支持力度问题

  (一)支持长汀县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支持长汀县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加大对长汀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持力度,2012年,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省长汀县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意见》(财农〔2012〕14号),明确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长汀县水土保持补助资金1000万元,10年共安排1亿元(2012-2021年),同时,对福建省有关部门就资金安排、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长汀县水土保持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水平。

  (二)支持长汀县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近期建设规划》,长汀县已有9个项目纳入规划治理范围;2013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将长汀县列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并给予支持。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水利部继续支持长汀县开展规划确定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四、关于将长汀县水系连通项目列入河湖水系连通建设计划问题

  长汀县境内河流多,水系发达,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是改善当地水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经商水利部,2016年中央财政通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安排长汀县金沙河与汀江水系连通工程6573万元,支持汀江干流和金沙河清淤清污、生态护岸建设等。工程实施后将增加金沙河和汀江水系的流动性,提高水环境容量,促进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关于延续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原中央苏区县项目政策问题

  为积极拓宽财政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力度,2008年起,中央财政将扶贫事业纳入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范围。2012年,中央财政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支持福建长汀等原中央苏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批示,将福建等省原中央苏区纳入用于扶贫开发的彩票公益金支持范围。“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用于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专项彩票公益金50.25亿元,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集中实施了一批重点扶贫项目,改善了贫困革命老区基础设施条件和村容村貌,加快了贫困老区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帮助老区群众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力度,帮助贫困革命老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在此基础上,我部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进一步研究针对原中央苏区的具体支持政策。

  六、关于加大对长汀县的扶贫资金支持力度问题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考虑全国贫困分布和扶贫工作实际,继续以因素法为主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支持包括福建贫困地区在内的全国脱贫攻坚。福建省在管好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本省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长汀县等原中央苏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七、关于支持长汀县林业生态建设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包括长汀县在内的福建省林业生态建设。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福建省林业补助资金10.18亿元,支持福建省开展造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林业自然保护区补贴等。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福建省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支持力度,福建省可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长汀县林业建设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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