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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9日

2016年1月12日在大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大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大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下行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规范组织收入,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深化财税改革,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9.87亿元(快报数,下同),比2014年下降25.7%,为预算的73.8%。其中,税收收入473.06亿元,下降23.1%;非税收入106.81亿元,下降35.5%。

  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原因:一是按照中央巡视组、省委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依法征收原则,积极做实财政收入,对财政收入中不合规部分进行了清查和整改,影响财政减收额的40%左右。二是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交易低迷以及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减收额的15%左右。三是2014年填海工程、清缴历年欠税等一次性收入较多,影响财政减收额的45%左右。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87亿元,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98.1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0.00亿元、调入资金等155.70亿元,收入总量为953.67亿元。

  在收入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较好保障了各项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的需要。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0.69亿元,下降8.0%。加上上解中央和省支出42.98亿元,支出总量为953.67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了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4.81亿元,下降7.5%,为预算的86.7%,其中,税收收入224.89亿元,下降4.3%;非税收入49.92亿元,下降19.5%。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98.1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0.0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7.53亿元、调入资金等108.07亿元(主要是按规定将可盘活的部门预算结转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结转收入等统筹使用),收入总量为638.51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18亿元,增长2.9%,为调整预算的112.4%。加上上解中央和省支出42.98亿元、补助下级支出99.35亿元,支出总量为638.51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了收支平衡。

  3.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32.36亿元,增长20.6%,为预算的98.9%,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完成11.41亿元,增长12.7%。

  营业税86.02亿元,下降12.2%,为预算的85.2%,考虑营改增因素后,可比下降9.9%。

  企业所得税37.93亿元,下降1.2%,为预算的90.0%。

  个人所得税12.78亿元,增长9.2%,为预算的91.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85亿元,下降34.8%,为预算的83.6%,主要是为减轻企业负担,取消、减免、缓征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4.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29.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投入1.5亿元,为全市503所公办幼儿园提供运行补贴,支持了7所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办。通过“政府限价、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自愿降低收费,不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奖助学金政策。开展农村中小学食堂和供暖改造,为107所学校改善了办学环境。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结合。支持高等教育提升办学水平,对市属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基础设施改造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给予补助。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免除盲聋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所有学习生活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3.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约200元,达到225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增加15元,达到195元。继续实施降低企业生育保险缴费率政策,弥补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确保放开二胎后参保女职工及时足额领取生育津贴等各项待遇。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将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发放“两节”临时救助资金0.8亿元。提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环境,为残疾人学生提供助学补贴。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做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安排大龄困难下岗人员重新上岗就业。支持殡葬改革,扩大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适用人群范围。统筹资金,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20元提高至480元。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适用人群范围。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乡镇卫生院投入力度,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全面破除“以药补医”。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继续支持艾滋病母婴阻断、新生儿两病免费筛查、结核病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启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行为危险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少儿图书资源全域共享,设立100个中小学分馆,扩大优质公共图书服务范围。实施剧场演出低票价惠民补贴政策。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机制。在农村、民工聚集区集中放映电影1.5万场,送戏下乡150场,为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更新设备、配置图书等,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完善体育设施,建设5个全民健身示范体育公园。

  节能环保支出16.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35.0%。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累计淘汰车辆2.7万台。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全市598个村庄纳入国家级示范项目库,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40%,惠及173万人口。积极推进金太阳示范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湖泊生态综合治理、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等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全年实现拆炉并网100万平方米,完成“暖房子”工程300.7万平方米。

  科学技术支出10.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投入4.3亿元,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创新研发,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向高端智能制造转型。投入1.1亿元,重点扶持互联网、软件产业、3D打印、生物技术与医药等新兴成长型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拨付企业并购补助资金0.6亿元,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国内外优质资源,加快核心业务发展。推广群众科普活动,通过社区科普大学、农村科普视频、村级科技宣传栏等,在基层群众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科技互动。

  城乡社区支出89.0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7.6%。支持地铁、南部滨海大道、体育新城周边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推进城市供水、供气旧管网改造和弃管楼住户煤气配套工程,完成城市供水旧管网改造120公里、居民室内改造1万户,切实解决居民自来水、燃气配套难题。继续支持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改造旧城区17万平方米,新建市民健身中心场所5.5万平方米、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改造集贸市场3.8万平方米,综合整治路街及两侧建筑立面29公里。

  交通运输支出49.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3.5%。支持了大连至旅顺中路、渤海大道一期工程、丹大快铁、新机场等交通路网建设。新建农村公路800公里。继续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集装箱业务和航运体系发展等给予了扶持。

  农林水支出43.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6.9%。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引入了贷款贴息机制,及时拨付设施农业补助资金1.5亿元。继续兑现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种粮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提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完成了14个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项目,对庄河三大水库停止农业生产供水给农民造成的损失给予了补偿。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范围,支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防范报警系统建设和全市23项防汛应急工程修复项目,有效提升了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2亿元,完成土地治理25.6万亩,支持产业化项目32个,直接受益农业人口4.9万户。

  5.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预备费使用情况

  (1)中央、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中央、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98.10亿元,其中,税收返还53.0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6.34亿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10.05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54.94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53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4.2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8.67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2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54亿元、农林水支出20.20亿元、交通运输支出8.2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5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9亿元。

  (2)市本级对区市县转移支付情况。市本级对区市县转移支付99.3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6.76亿元,主要是体制补助20.51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24.34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12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2.6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0.9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2.59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7亿元、教育支出5.22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70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67.2%,比上年提高了2.9个百分点。

  (3)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15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9.00亿元,实际使用9.00亿元,主要使用方向:农林水支出1.09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37亿元,科学技术1.00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1亿元,金融支出3.3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62.43亿元,下降48.4%;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62.80亿元,下降51.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7.31亿元,下降41.7%,其中,土地出让金59.69亿元,下降54.7%,是基金收入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92亿元;港口建设费1.07亿元;彩票公益金2.6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8.63亿元,下降42.3%,其中,土地出让金73.12亿元(其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1.1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44亿元;彩票公益金1.41亿元。

  加上中央、省转移支付等,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全市和市本级均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97亿元,为预算的80.7%,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实际实现利润低于年初预期。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29亿元,收入总量为1.2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37亿元,主要用于改革成本支出等。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结余0.89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0.33亿元(其中,财政补助87.26亿元,含中央、省以及市、县补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1.03亿元(其中,财政补助53.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5.53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8.4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4.56亿元(其中,财政补助0.0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7.63亿元(其中,财政补助5.23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81亿元(其中,财政补助4.75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1.74亿元(其中,财政补助9.7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59亿元(其中,财政补助14.39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7.1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6.3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6.5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8.3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7.4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7.72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7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1.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7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53.15亿元。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减税降负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营改增”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试点行业平稳运行,积极做好其他行业实施“营改增”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营改增”奠定基础。2015年,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12.3万户,共减税19亿元,减税面达98.9%。二是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确保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全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年减免税收12.5亿元。三是切实减轻涉企收费负担。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收费减免政策,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继续实施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约30亿元,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创新企业发展扶持方式。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大连育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采取市场化运作,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支持了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疗、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实施财政收入自查整改,杜绝虚增收入,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整合征管资源,推行征管互助和执法协同,堵漏增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2015年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667.8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3.3%,比2014年提高了4.0个百分点。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建立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按时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施中期财政规划,试编三年滚动预算。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积极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除偿债类项目外,所有大型专项资金均编制绩效目标,对重大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首次通过市场化发行了地方债置换和新增债券,有效缓解了政府债务偿还压力。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化解的困难和问题。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财政监督力度尚需加强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努力做到不辱振兴使命,不负人民重托。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财政收入保持增长的难度加大,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异常艰巨。我们将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市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好财政政策的方向和力度,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多措并举,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渠道,积极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行零基预算、压减专项、节俭开支,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民生链正常运转;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大连率先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和制度保障。

  2016年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编制了全市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其中,根据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加强开放先导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自2016年起,高新园区、保税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预算决算并入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并单独列示”有关要求,2016年市本级预算包括市级预算(即原市本级预算)和四个先导区预算。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四个先导区国有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发生上缴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核算。同时考虑我市已基本实现社保基金全市统筹的情况,此次向人代会提交的先导区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7.60亿元,比2015年实际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503.67亿元,增长6.5%;非税收入113.93亿元,增长6.5%(根据国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政府住房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等200.98亿元,收入总量为818.58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2.60亿元,比2015年预算下降12.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5.98亿元,支出总量为818.58亿元。收支总量相等,做到了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是根据零基预算的有关要求,并考虑我市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未定的现实情况,为保持口径可比,2015年支出预算仍为市人大批准的年初预算数。二是2016年预算收入少于2015年预算(785.4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相应减小。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51亿元,比2015年实际增长5.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09亿元,比2015年预算下降11.2%。具体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10亿元,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236.65亿元,增长5.2%;非税收入52.45亿元,增长5.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42亿元,下降7.8%。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原则: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偿债,对人员经费、机关运转性经费及偿债资金等经费足额安排。二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对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在现有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缩10%。三是积极稳妥地促进民生改善。四是统筹专项资金,清理、规范竞争性领域扶持政策,建立投资产业基金,减少财政直接补贴,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基本建设资金35.00亿元,比上年减少20.00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存量在建项目资金,新增加项目拟采取PPP方式解决。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8亿元,增长22.8%;公共安全支出32.60亿元,增长20.1%,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翘尾以及中央、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增加较多。

  教育支出33.47亿元,增长0.7%。在贯彻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资金倾斜力度,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新建集体宿舍400间,改造30所农村中小学供暖设施。促进校园足球发展,夯实青少年足球运动基础。完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机制。免除全市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学费,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政策体系。

  科学技术支出3.94亿元,可比增长4.6%。支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继续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海外并购科技型企业补助等政策。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3亿元,增长2.0%。继续落实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进农村电影放映、送戏下乡、文物精品展览、政府购买民营文艺院团公益演出等文化惠民项目。支持开展基层文化艺术类讲座800场。扶持京剧院建设国内一流院团。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向群众提供更为便利的体育健身条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8亿元,增长5.0%。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7亿元,增长4.0%。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有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水平。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节能环保支出7.85亿元,可比增长2.0%。继续安排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运营补贴。支持污染源在线监测、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环境执法监察,实施“蓝天工程”。

  农林水支出20.52亿元,增长26.3%。主要是中央、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较多。清理整合竞争性领域涉农专项资金,继续落实农业生产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强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管护、公益林补偿等工作,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债务付息支出17.70亿元,足额安排到期债务利息,维护政府信誉。对于债务还本支出,根据国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主要通过发行置换债券解决。

  预备费安排8.0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2.3%,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

  (2)先导区一般公共预算

  四个先导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41亿元,增长6.1%。四个先导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67亿元,下降24.3%。具体情况:

  高新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8亿元,增长7.0%。高新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8亿元,下降37.4%。

  保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7亿元,增长3.0%。保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0亿元,下降21.0%。

  长兴岛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1亿元,增长7.0%。长兴岛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1亿元,增长4.9%。

  花园口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亿元,增长8.2%。花园口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亿元,下降38.0%。

  (3)市本级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可用财力为418.09亿元,其中,市级345.42亿元,四个先导区72.67亿元。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418.09亿元,其中,市级345.42亿元,四个先导区72.67亿元。收支相抵,实现了收支平衡。

  3.市对区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市对区市县转移支付90.20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62.44亿元,主要是体制补助22.04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21.92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4.00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2.6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0.9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76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亿元、教育支出3.16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66亿元、农林水支出3.8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69.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7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7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7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76亿元。具体情况:

  (1)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8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60.0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亿元;港口建设费1.05亿元;彩票公益金2.80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8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60.0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亿元;港口建设费1.05亿元;彩票公益金2.80亿元。

  (2)先导区基金预算

  四个先导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90亿元。四个先导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90亿元。具体情况:

  高新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3亿元。高新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73亿元。

  保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亿元。保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0亿元。

  长兴岛经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0亿元。长兴岛经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0亿元。

  花园口经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7亿元。花园口经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7亿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不列赤字”的原则编制。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5亿元,是按8%比例收缴的国有企业利润。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89亿元,收入总量为1.4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4亿元,主要用于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详见《市级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及说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2.6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110.80亿元,含中央、省以及市、县补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98.51亿元(其中,财政补助49.0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4.60亿元(其中,财政补助31.3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3.1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6.6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4.4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0.0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9.5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6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5.12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3.16亿元(其中,财政补助10.6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88亿元(其中,财政补助14.63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15.9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7.0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4.1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3.1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8.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9.23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0.00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14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2.5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40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6.77亿元(详见《大连市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及说明)。

  四、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发挥改革效力

  实事求是依法组织收入,建立税费收入与经济指标衔接机制,深挖增收潜力,努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研究完善三年滚动预算机制,实现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建立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进一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密切关注国家税制和收入划分改革进展情况,做好全面推进“营改增”及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二)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持续改善民生

  坚持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高等教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高高校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加强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做好涉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三)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项目,完善政府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金融发展等各类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拓宽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融资渠道,引导鼓励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推动购买主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严控财政风险

  依法规范各类跨年度财政支出承诺行为,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支出规模,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行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管理,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行政府债券,积极做好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化解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全面构建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考核问责。

  (五)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快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快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改革与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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