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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9日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5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5.2亿元,下降10.4%,剔除原油因素下降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2.1亿元,增长17.1%。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5.9亿元,下降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6.3亿元,下降13%。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亿元,增长3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9亿元,增长69倍(主要是中央补助厂办大集体改革增支)。   

  全省以上三本预算收支执行均是平衡的。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1亿元,下降21.5%,剔除原油因素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7.1亿元,增长28.9%。其中,农垦、森工等赋予财税职能的6个试点管委会(以下简称6个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亿元,增长3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亿元,增长35.8%。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3亿元,下降3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6亿元,增长74.1%。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增长14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亿元,增长179.5%。   

  省本级以上三本预算收支执行均是平衡的。   

  在预算执行中,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1.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瞄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大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创新方式支持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各类投资基金18支,基金规模达43.5亿元。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投入38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给予贷款周转金扶持;对医药、食品、生物、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给予支持;对27户境内外主板及新三板上市企业予以奖励。推动全省矿产经济发展,投入15亿元,对131个地勘项目实施深度勘查。加大优势资源推介扶持力度,引入外部需求,促进旅游、健康、养老产业加快发展。支持绿色食品营销体系创新发展,全年建成旗舰店79家、连锁店1200家;支持五常大米溯源体系建设,保护知名品牌。针对粮价大幅倒挂、加工企业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实际,对符合条件的水稻、玉米加工企业给予5.5亿元加工补贴,促进减少库存、稳定市场份额、拉动经济增长。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将8.5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减税25.4亿元;53.2万户企业免征增值税14.8亿元,23.7万户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9.5亿元。取消、停征25项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15.4亿元。二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集聚人才、鼓励创新等政策措施,采取股权期权激励、加大分红奖励等举措,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对福特汽车、广瀚燃气轮机、哈工大焊接集团、哈船动力等成长型企业,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投入7.3亿元,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投入6亿元,推动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84个,全年新注册科技型企业2116家。落实6.3亿元,支持哈尔滨市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试点。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得实惠24.7亿元。三是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国家推动水利、铁路建设等重大机遇,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48亿元,其中财政投入260.6亿元,支持新建、续建三江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33项。14个铁路在建项目完成投资222.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53.6亿元,支持哈佳、哈牡等重点铁路项目全面开工。加快推进哈尔滨机场扩能改造。四是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支持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同江铁路大桥中方段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对直通德国汉堡的哈欧班列给予物流补贴,使其实现常态化运营;支持开通哈绥俄欧通道和哈尔滨泰国俄罗斯第五航权航线。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35个生态功能区市县和88个禁止开发区域投入26.6亿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116.2亿元,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支持退耕还林334万亩,新增造林面积39.9万亩,在林区全面停伐减收情况下,实现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财政投入4亿元,拉动社会投资36亿元,支持齐齐哈尔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完成项目工程60项。省财政投入5.8亿元,支持13个中心城市和省直管县改造老旧管网748公里,全省拆并小锅炉1973台,其中财政补助528台。   

  2.整合涉农资金,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整合涉农资金293.6亿元,推动我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一是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121.2亿元粮食直补、农资综合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二是推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对国家取消大豆临储政策、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的差价,由财政给予26.7亿元补助,保障豆农基本收益。三是支持农业合作化、机械化、科技化。投入198.1亿元,支持建设生态高标准农田788万亩,新增育秧大棚4.4万栋、水稻催芽车间93个,新增催芽能力1.9万吨,辐射水田面积465万亩;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农民合作社9900个、家庭农场(大户)1000个、农机合作社117个,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4.3%,良种化率继续稳定在98%以上,全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达7300万亩。四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农业保险降费提标,参保农民平均缴纳保费由每亩37.5元降为18.6元,降幅达50%;基础理赔金额由亩均148元提高至178元。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拉动涉农贷款余额大幅增长。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注入25.5亿元资本金,组建全国首家省级农业担保公司。五是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改革扶贫资金分配办法,将扶持项目决定权下放到县。试行资金竞争性投入方式,增强资金正向激励作用。全年投入14.5亿元,推动40万人实现脱贫。六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探索破解农村公益事业“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问题,对议成、干成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给予8.2亿元支持,推进2116个村实施项目2231个。    

  3.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在经济下行、财政减收情况下,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15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582.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64.2%,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一是支持创业就业。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次性投入2亿元,组建全国首家专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省级担保机构,投入1亿元建立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助推大学生创业。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功效,投入6.4亿元,扶持9.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制定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政策,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二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投入19.4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舍面积95万平方米、购置教学仪器设备61万台套。建立全省公办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机制,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1.2万元,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达到3000元以上。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1所。加大高等教育经费保障力度,省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3万元以上。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投入15.1亿元,资助品学兼优和贫困家庭学生62.9万名。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职工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220元,增幅达11.6%;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由月人均55元提高到70元;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惠及1459.1万名农民、671.5万名城镇居民;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307元、年人均1693元,分别提高到322元、1837元;将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5296元、3764元,分别提高到6200元、4300元。为403.2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0.4亿元;为94.5万户城乡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6.5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2000元建设补贴及每月100元运营补贴。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积极争取国家将森工系统“知青工”纳入厂办大集体改革范围。四是推进养老保险及工资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增加乡镇工作人员补贴。五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七台河、齐齐哈尔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对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助,破除以药补医的趋利性。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等政策,投入11.4亿元,及时为11.7万名农村奖扶和5万名特扶对象发放扶助金。六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5个美术馆、89个博物馆、107个公共图书馆、148个文化馆、592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900个乡镇文化站向社会免费开放。推进1171个中心村文化设施建设,建成文体广场面积近120万平方米,配置文化活动室设备7026台件。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实施电视剧《东北抗日联军》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103个。支持26个大型体育场馆低收费开放,推动群众性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七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2.4万套,基本建成17.8万套,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93亿元。搭建省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额度700亿元,缓解棚户区改造资金紧张状况。协调国家开发银行新增150亿元贷款,专项支持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   

  (二)落实《预算法》和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深入贯彻《预算法》,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   

  1.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扎实推进财源建设,厚植财政持续发展后劲。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税源挖潜和欠税清缴力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收入,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统筹处置清理出的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136.1万平方米,用于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梳理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合一”事业单位956个,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为将更多公共资源配置到创造财富的生产部门创造条件。   

  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盘活存量资金,将2013年及以前年度省级结余结转资金137.2亿元收回预算,统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及当年应急支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压缩分配时限,创新拨付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时效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省直一级预算部门和省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对重点项目开展了实质性绩效评价。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哈尔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鸡西垃圾焚烧发电、抚远东极小镇等3个项目,纳入财政部第二批全国PPP示范项目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实施《黑龙江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预算法》要求,完善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赋予农垦建三江、九三、共青农场管委会和森工亚布力、沾河、方正国有林区管委会财政职能,支持管委会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编制省本级中期财政规划。除涉密部门和资金,各级政府、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严控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49.8亿元。除涉密部门和资金,省本级1670家预算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省本级及所有市(地)编制完成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精简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将债务分类纳入预算,成功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降低各级政府债务成本和偿债压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完成省森工系统法院检察院清产核资工作。   

  4.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按照形成生产能力、形成机制的原则,严格把握支出标准,努力压减不符合实际和规定的支出,全省审减资金需求111.3亿元。落实《预算法》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和国家新出台增支政策,不追加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完善机关会议定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控政府性支出,省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3%;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准备工作。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检查,纠正违规违纪问题资金70.6亿元;对467户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纠正违规违纪问题资金5.4亿元;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对49家事务所和20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行政处理处罚,提高财经纪律遵从度。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涉及财政方面的178件建议、提案全部答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省人民勠力同心、攻坚克难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下降、支出刚性增强,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平衡难度加大;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然存在,财经纪律遵从度仍需提高;主动过紧日子思想仍需巩固,节约集约使用财政资金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潜在风险较大,防控任务艰巨。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及财政政策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对我省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意义重大。   

  2016年,省内外财政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财政收入看,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结构性减税,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原油价格波动和产量持续下降,都将给财政增收带来困难。从财政支出看,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各项民生事业发展都需要加大投入,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做好2016年全省预算编制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五大规划”和龙江丝路带建设,继续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努力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创新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和运转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监督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2016年全省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在收入预算编制上,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一是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项财税政策相衔接,既要客观、又要积极。二是坚持加强税费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在支出预算编制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一是保民生。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养老保险并轨、社保政策提标、教育均衡发展、脱贫攻坚等民生支出政策落实。二是保运转。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全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履行职能运转基本支出。三是保重点。加大统筹力度,创新投入方式,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策,着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十大重点产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增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动力。四是控一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严格支持标准、节约集约、加强监管原则,严控行政事业公用经费增长。   

  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185.9亿元,增长1.8%,剔除原油因素增长4.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12.1亿元(不包括中央未告知、无法编入预算的转移支付补助),比2015年预算增长3.6%。加减中央结算项目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00.8亿元,增长4.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3.6亿元,下降20.3%。加上中央补助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3.6亿元,下降12.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6亿元,增长7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38.1亿元,下降8.1%,剔除原油因素增长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84.1亿元,增长5.1%。上述收入加减同中央和市县各项结算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是平衡的。其中,6个管委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4亿元,下降6.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亿元,下降15.6%。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67.5亿元,下降2.8%;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7.5亿元,下降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5亿元,下降5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5亿元,增长4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2016年主要财政支出政策和方向:   

  (一)着力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落实补短板政策,坚守底线、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一是推进实施精准扶贫。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落实产业增收、转移就业等精准脱贫措施,促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实施扶贫项目,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二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三是推进“健康龙江”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高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建立公立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动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四是推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合理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五是推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实施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六是推进 “平安龙江”建设。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支持城市应急体系建设,推动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农垦、森工、市县区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划转和移交准备工作。完善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及职业保障制度。七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新融资机制,推动完成棚户区和农村泥草(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去库存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化解商品房存量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效对接。   

  (二)着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扩投资、稳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能力。一是推进建设现代交通网络。支持哈佳、哈牡等铁路项目建设,促进北安至富裕等公路项目建设,推动哈尔滨机场改扩建等民航项目建设。二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三江”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城市水源地保护,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工程。三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三供三治”工程建设,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模式,完善市政与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镇服务功能。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释放城市发展空间。    

  (三)着力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深入贯彻落实“五大规划”发展战略,聚焦重点领域,创新投入方式,推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是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推动黑龙江工业投资基金尽快建立并投入运营,促进“十大重点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落实激励政策,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推动旅游、健康养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培育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二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和中央及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支持龙煤改革攻坚。支持有关领域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淘汰“僵尸企业”。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处置工作,推进“三权合一”事业单位转企改革。三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推进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支持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扩大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推动科技型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综合利用工业企业贷款周转金、工业贷款助保金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四是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支持黑河公路大桥、同江铁路大桥、东宁界河公路大桥、黑瞎子岛口岸“三桥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对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围绕“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引导生产要素向龙江丝路带沿线转移。推动哈欧班列扩大运行规模,支持提升哈俄欧和哈绥俄日韩通道功能。五是推进巩固生态化优势。支持雾霾治理,推动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撤并淘汰小锅炉,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推进防护林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四)着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大专项+工作清单+集中下达”模式,完善涉农资金整合管理机制,推动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推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建设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引导农民顺应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促进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有机结合,支持营销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工业发展。二是支持农业领域改革创新。探索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合作,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和玉米收储制度,开展储备粮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试点,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省级储备粮管理体系。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引导更多信贷保险资源和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三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自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扩大一事一议奖补范围,对村内公益设施管护、环卫机制创新、农村田间道路维护与建设等实施奖补。     

  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障2016年预算有效落实   

  2016年,全省各级政府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人大有关决议,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深化财税制度改革。一是完善预算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力度,逐步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滚动编制三年财政规划,依法规范各类跨年度财政支出承诺行为,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办法,督促市级财政完善市区两级财政体制,推动市区两级同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扩大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推进市辖区和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提高全省总预算会计信息质量,深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加大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力度,提高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效率。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落实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等政策,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购买主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四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设立PPP基金等政策,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运用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项目。五是落实国家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降成本政策,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认真落实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政策;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常态化推进财源建设,积极配合税费征管部门,严格减免税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遏制收过头税、乱收费等行为。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建立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2015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2016年财政预算规模。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和专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三是严格支持标准。按形成生产能力、形成机制原则,确定财政支持项目,整合资源集约使用,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将投资评审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评审、评价结果运用。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和出国费等一般性支出,对省直部门公用经费性质小专项按5%比例压缩,继续清理“吃空饷”、超编进人。   

  (三)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落实去杠杆政策,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加强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管理。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厘清政府和企业责任。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化解高风险地区债务风险。   

  (四)强化财政监督。健全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有机衔接、相互制衡的财政监督机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财政支出监管责任,做到资金分配、问效、监管责权统一。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严格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加强内控工作结果运用,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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