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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6日

——2016年1月25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胡强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6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省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十六字”方针,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议,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突出体现为“实现两大突破,创造两个最快”。“两大突破”:一是财政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并实现百亿元县零的突破;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4000亿元,其中用于民生的支出突破3000亿元。“两个最快”:一是2015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国的排位预计提升到15位,“十二五”时期跃升6位,为20年来排位提升最快的时期;二是2015年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18.1%,“十二五”时期提升5.1个百分点,为20年来比重提升最快的时期。特别是2015年,全省财政部门以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实施更有力度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依法理财,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稳中有进。

  ——财政收入实现新的跨越。全省财政总收入3021.5亿元,增长12.7%,比“十二五”规划目标超出421.5亿元,是2010年的2.5倍,年均增长19.8%;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8.5%,若剔除当年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税收占比为8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5.5亿元,增长15.1%,增幅排全国第6位,实现四年翻番。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9.9亿元,增长13.8%,是2010年的2.3倍,年均增长18.1%。市县财政展现新活力,6个设区市财政总收入超200亿元,比上年增加1个;全省100个市县区财政总收入均超6亿元,其中:超10亿元的85个,增加8个;超20亿元的36个,增加7个;超30亿元的17个,增加2个;超50亿元的5个,增加2个,其中南昌县达到100.9亿元。

  ——加力增效推动发展升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创业。一是加大实体经济投入。成功自主发行978亿元政府债券,其中224亿元新增债券重点投向稳增长领域,置换债券754亿元将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全部置换完毕。筹集14.3亿元支持铁路、公路建设和航空产业发展,注资13亿元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安排5.2亿元推动全省标准厂房建设,安排3300万元对新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补助,对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省内企业给予奖励。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安排2.8亿元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取消市县财政出口退税负担,鼓励市县扩大外贸出口。二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省财政整合6亿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省财政科学技术投入比上年净增15亿元。继续整合4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3000万元扶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支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安排10.5亿元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20.5元;筹集45.5亿元推进县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赣州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南昌综合保税区申报取得重大进展。三是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底;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取消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涉企收费仅保留5项,是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同时,落实好既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明确短期内不重启专项清理工作,稳定政策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四是创新财政稳增长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源支持我省经济发展。“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共发放银行贷款近500亿元,惠及5.2万户中小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省融资担保公司为571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54.4亿元。组建省财投股权基金公司,吸引社会资本设立30亿元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30亿元的鄱阳湖污水治理基金。安排2500万元对PPP示范项目新引入社会资本金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2个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第二批示范。

  ——千方百计加大民生投入。筹集财政性资金1000亿元实施民生工程,50件惠民实事全面完成;全省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7.3%。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将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补贴范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4.2亿元,直接扶持和带动创业就业56.5万人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90元和165元;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均提高到380元;连续11年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达到2214元;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财政保障水平相应提高。救灾等应急支出得到保障。加大教育投入,边远和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分别由每月210元和360元提高到300元和500元,对6万名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支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安排93.2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300亿元支持市县棚户区改造;下达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36亿元。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统筹27.2亿元,深入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加大对贫困村整村推进的支持力度,支持移民搬迁扶贫和贫困地区主导优势产业发展;安排资金6.4亿元将革命老区补助范围增加至49个县(市、区)。全省财政整合47.9亿元建设341万亩高标准农田,统筹15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全省选择11个乡镇共33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统筹2亿元支持20个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支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安排29.7亿元,将乡镇、村、社区组织运转保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年80万元、8.5万元和7万元。同时,继续加大投入,统筹促进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持续释放财税改革红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议;启动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省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由332项压减至139项,压缩率达58.1%。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资金统筹使用,省级收回存量资金162.2亿元,投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推进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合理控制库款水平。将中央核定我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905.2亿元分解落实到市县,各级全面实行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在全省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对稀土、钨、钼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改革,适度调低住房交易契税税率,加大残疾人等优抚群体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将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扩大到赣州、吉安、抚州全市,整合资金65.1亿元。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总量达51类。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基本工资和公务用车改革,省财政统筹50亿元支持市县乡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

  ——加强监管推进依法理财。省市县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共发现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4亿元,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依纪依规处理涉案人员188人。认真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检查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省直所有部门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年核减项目49个,核减金额6.5亿元。对384个省级投资项目实施预算投资评审,共审减投资预算7.1亿元。研究建立全省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平台,对“三公”经费实行“定额控制、定点消费、定卡结算”。加强对督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2015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5.5亿元,比2014年(下同)增长15.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19.9亿元,增长13.8%。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516.9亿元,增长9.8%,其中:增值税240.6亿元,增长9.6%;营业税498.4亿元,增长12.4%;个人所得税42.4亿元,增长18%;企业所得税157.2亿元,增长3.1%;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22.6亿元,增长7.3%;其他税收收入355.7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648.6亿元,增长29.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5亿元,增长13.6%;国防支出7.2亿元,增长9.6%;公共安全支出196.2亿元,增长11.5%;教育支出791亿元,增长11.1%;科学技术支出73.2亿元,增长2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7亿元,增长1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6亿元,增长2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8.8亿元,增长17.8%;节能环保支出87.5亿元,增长28.4%;城乡社区支出331.4亿元,增长46.1%;农林水支出557.3亿元,增长11.4%;交通运输支出247.2亿元,下降14.6%,主要是2014年省财政一次性增加部分省属企业集团资本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1.9亿元,增长15.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5.2亿元,增长67.7%;金融支出10.2亿元,增长136.5%,主要是2015年注资6亿元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安排2.18亿元认购江西银行股份;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6亿元,增长9.3%;住房保障支出240.2亿元,增长2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3亿元,下降26.7%,主要是部分粮食风险基金转列“农林水支出”科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8.6亿元,下降12.5%,主要是土地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减少。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78.9亿元,下降9.9%,主要是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47.3亿元,增长19.5%。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38.7亿元,增长23.5%,本年收支结余10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29.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4.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5.3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37.2%。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7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4.6亿元,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4.3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28.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2亿元,增长52.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8.8亿元,增长2.7%。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42.1亿元,下降1.2%。其中:增值税8.8亿元,下降9.1%,主要是新钢、江铃等增值税交省级的企业效益下滑,税收相应减少;营业税5.5亿元,下降5.9%,主要是2014年中央清算划拨我省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0.5亿元,2015年反映在“增值税”项下的“改征增值税”科目;企业所得税26.9亿元,增长3.6%;城市维护建设税0.9亿元,下降21%,主要是2014年一次性入库较多。非税收入137.1亿元,增长83%,主要是按规定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及一次性清缴收入较多。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亿元,增长14.2%;国防支出2.5亿元,增长7.3%;公共安全支出40.9亿元,增长8.3%;教育支出113.3亿元,增长19%;科学技术支出14.3亿元,增长36.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亿元,增长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亿元,下降11.8%,主要是部分省级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结转在2016年年初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亿元,增长56.6%;节能环保支出2.5亿元,下降9.7%,主要是排污费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城乡社区支出3.4亿元,增长391.9%,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社区水电气改造补助较多;农林水支出75.8亿元,增长14.6%;交通运输支出143.3亿元,下降27.3%,主要是2014年省财政一次性增加部分省属企业集团资本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4亿元,下降13.1%,主要是2014年安排的“财园信贷通”省级风险补偿金较多;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2亿元,增长307.7%,主要是2015年安排的旅游设施建设经费较多;金融支出8.6亿元,增长较多,主要是2015年注资6亿元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安排2.18亿元认购江西银行股份;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2亿元,增长15.7%;住房保障支出32.6亿元,增长38.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9亿元,下降46.8%,主要是部分粮食风险基金转列“农林水支出”科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1.5亿元,增长6.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0.6亿元,增长37.6%。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3亿元,增长0.05%。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5.2亿元,增长18.1%。本年收支结余-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4.5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6.8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7.4%。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3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2亿元,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3亿元,与2015年预算数一致。结转下年支出0.5亿元。

  以上是2015年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5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主体税种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省级收入结构不合理,财力来源单一,调控能力较弱;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增支压力加大;部门沉淀资金较多,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举措、统筹解决。  

  二、201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受经济下行压力、结构性减税等影响,财政减收因素较多;保基本运转、保民生重点支出压力巨大,增强基层保障能力,支持经济发展升级,落实重大改革举措等,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综合研判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经济形势,并与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衔接,2016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6年预算编制的主要原则及政策依据。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依法治税,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合理稳定增长,严禁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财政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加大出口退税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进一步实施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继续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

  2.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体系,积极推进“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发展战略实施。发挥财政政策在优化结构、推进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金融、旅游、快递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极和财税增长点。加快运作养老服务产业基金、鄱阳湖污水治理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加强与省外优秀基金公司合作,逐步形成规模超千亿的促进发展升级省财政基金群。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落实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政策,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和实施。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合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模式。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并统筹考虑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完善人民警察待遇政策。

  4.加大教育科技投入。继续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改革重点,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健全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高校财政拨款政策,加快推进普通本科高校加强高水平学科建设,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

  5.健全财政支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将农业“三项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大农林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力度。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省级财政扶贫投入,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农村贫困家庭,支持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6.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净水”、“净空”、“净土”行动,增加大气、水污染防治投入,严格“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推进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整合资金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促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推动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引导其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收益。

  7.统筹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重大文化工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基本文化需求;完善计划生育财政政策;统筹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保障水平。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

  (二)2016年全省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3292.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1.4亿元,均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9%。

  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114.1亿元、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146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9亿元,减去预计上解中央支出10.9亿元,预算财力为3979.3亿元。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79.3亿元,比2015年汇总预算数增长8.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78.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4.4%。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8.9亿元,减去调出资金1.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1185.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85.3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0.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19.8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67.5%。2016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79.7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71.7%。收入和支出均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了该项基金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共27个月收支数。本年收支结余4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69.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降9%,主要是考虑到经济下行压力,预计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下滑,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少;加上上年结转1亿元,201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4.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4.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增长1.3%。

  (三)2016年省级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降19.1%,剔除2015年非税收入一次性清缴入库等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2%。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省级可统筹安排的财力92.4亿元:一是省级自身财力新增3亿元;二是中央补助机动财力预计增加55.7亿元;三是取消部分政策到期及不需要再实施的项目增加财力11亿元;四是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省级财政存量增加财力22.7亿元。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求的前提下,保基本运转、保民生支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项目,共需新增预算支出123.9亿元,比可统筹安排财力92.4亿元超出31.5亿元,加上2015年通过调入基金预算结余等一次性收入安排部分教育、水利等基数性项目支出9.4亿元,也需在2016年预算中通过新增财力弥补,财力缺口总计40.9亿元。按照《预算法》规定,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40.9亿元平衡预算。

  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中央补助省得部分、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补助市县支出和上解中央支出,省级财力478亿元,建议支出预算也安排478亿元,比2015年支出预算增长0.4%。

  2016年新安排项目123.9亿元具体如下:

  1.教育专项安排15.4亿元。主要是: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7亿元;职业教育专项资金4.22亿元;高等教育专项资金3亿元;义务教育专项资金100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资金800万元;预留对接中央教育政策专项资金1亿元。

  2.科技专项安排1.2亿元。主要是:省农科院、省科学院各300万元,省林科院、省社科院各200万元;现代农业技术产业体系建设1000万元;余下的1亿元主要用于对接中央和省确定的重大科技政策实施。

  3.农林水专项安排11.42亿元。主要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22亿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3.2亿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6亿元,省财政投入总量达到30亿元;扶贫县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1亿元。

  4.文化传媒专项安排4400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1000万元,统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府动漫奖等文化事业基金等方面;增加安排“三区”文化人才支教计划1100万元;将原由省电视台广告收入安排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费2300万元转为财政拨款。

  5.社会保障及救助安排12.86亿元。主要是:增加安排7.19亿元,将城乡低保财政补差水平月人均提高30元,使城市低保达到月人均320元,农村低保达到月人均195元;增加安排1.14亿元,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6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65元和290元;提高军转干、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1亿元,总量达到7.6亿元;增加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6亿元,总量达到2.8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省级补助资金1.47亿元。

  6.医疗卫生安排4.9亿元。主要是:增加安排6700万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410元;增加安排3.05亿元,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410元;增加安排9600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45元;增加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2160万元,总量达到4160万元。

  7.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安排47.75亿元。主要是: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20亿元;困难县机关事业单位调资补助资金10亿元;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运转补助6.25亿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产业扶贫资金3.5亿元,总量达到9.3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资金5亿元;流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3亿元。

  8.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安排21.9亿元。其中:支持区域发展专项资金8亿元,总量达到20亿元;省级文化中心建设经费增加5亿元,总量达到10.55亿元;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3亿元;援疆经费增加2亿元,总量达到3亿元;水运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亿元,总量达到2亿元;“互联网+”专项资金5000万元;“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及“走出去”专项资金5000万元;省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项目1290万元;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4000万元;小微企业发展和技改专项资金1000万元;有关省直部门项目建设经费1.27亿元。

  9.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安排6000万元。主要是:增加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抽验省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000万元。

  10.预留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资补助1亿元。按照中央有关精神,从2016年起,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基本工资每两年调整一次,2016年预算暂按以前年度调资幅度300元预留3个月额度,省级需新增资金约1亿元。

  11.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7860万元。

  1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增支、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提标、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及增加薪级工资等4.63亿元。

  13.预留省直单位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助等开支,需增加部门预算基数专项经费1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6.1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降4.8%,主要是省级彩票公益金及车辆通行费收入预计减收较多。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减去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83.6亿元。据此,201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3.6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降7.8%。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8.9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69.3%,主要是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保费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均大幅增长。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9.6亿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长85.5%。本年收支结余-10.7亿元,主要是参保缴费人数减少,退休人数增加较多,加上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当期基金收支出现缺口。年末滚存结余113.8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4.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降29.6%,主要是考虑到经济下行压力,预计部分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下滑,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少。201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8亿元,比2015年执行数下降24.4%,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7亿元,安排改革成本支出0.8亿元,通过资本金注入定向支持企业2.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

  1.以上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省代编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各级上报的汇总数,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16年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从2015年起,各省地方政府债券实行自发自还,具体额度待全国人代会确定总额后由财政部核定下达,届时再编制调整预算方案,专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6年全省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98亿元,拟通过发行置换债券予以偿还。

  3.关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15年年初规模54.7亿元,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和盘活存量结余54.4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年末规模109.1亿元。2016年省级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调入使用40.9亿元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68.2亿元,在规定的限额内。

  4.自2016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20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001.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2.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978.4亿元(含提前下达转移支付915亿元)。

  (四)省发改委、省人社厅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省发改委、省人社厅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核。两个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

  省发改委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3205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0.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00万元,其他收入25.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294.76万元。

  2.支出预算3205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2.77万元;项目支出20467.4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1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74.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53.33万元;农林水支出182.1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6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1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6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6.4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629.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16.99万元;其他支出860万元。

  省人社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3819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68.8万元,事业收入27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26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543.53万元。

  2.支出预算3819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7.79万元;项目支出25004.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08.73万元;教育支出4945.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77.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43万元;其他支出1571.7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92.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2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89.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426.46万元;其他支出2161.06万元。

  三、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统筹兼顾做好2016年财政工作

  (一)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加快增长动力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有效投入,夯实实体经济基础。推动重大战略、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创新驱动“5511”和产业升级工程,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换。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支持处置“僵尸企业”,妥善解决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认真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坚决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推进普遍性降费,深入清理涉企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适当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帮助企业切实减轻负担、降低成本。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更多采取基金、担保、PPP、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支持企业发展,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强“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力争全年放贷400亿元以上,并强化贷后管理,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民生福祉。稳妥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巩固以往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基础上,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统筹1200亿元资金,着重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实施民生工程办好50件惠民实事。认真抓好民生工程的贯彻落实,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各项政策应负担资金,不留缺口;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早谋划、早实施,尽早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力支持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首期筹集20.91亿元,在全境流域100个县(市、区)实施生态补偿。

  (三)着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进一步增加财政扶贫投入,2016年省级可统筹财力的30%用于扶贫攻坚,市县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扶贫资金整合,省级每年安排的扶贫资金,原则上按因素法分配,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统筹用于扶贫工作,自主确定扶贫项目。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及过桥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撬动更多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让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保障资金阳光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对提前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县(市、区),省财政适当予以奖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贫困县提前摘帽。

  (四)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制改革,推进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合理划分省与市县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比例,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严格实行债务余额限额管理,依法妥善处置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收入征缴质量和效能。进一步推进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转移支付信息公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检查和评价等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全省党政机关全面推行“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工作平台,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动态监管。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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