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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4日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把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作为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实施主基调主战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强多重目标、多种政策、多项改革的协调配合,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2015年,受经济结构矛盾突出、新旧动能正处于转换时期、物价指数回落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继续回落。各级各部门努力增收节支,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财政总收入2294.25亿元,比2014年(下同)增加163.34亿元,增长7.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3.35亿元,增加136.67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125.96亿元,增加99.26亿元,增长9.7%;非税收入377.39亿元,增加37.41亿元,增长11%。非税收入占比为25.1%,剔除 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38.41亿元后,占比为23.1%,比2014年同口径下降1.8个百分点。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346.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85亿元、调入资金19.41亿元,收入合计4105.8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0.21亿元,增加387.41亿元,增长10.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14亿元、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1.64亿元,支出合计4115.9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10.18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13.97亿元,用于平衡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增加24.22亿元,增长9.7%。其中,税收收入194.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增加4.65亿元,增长2.4%;非税收入79.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5%,增加19.58亿元,增长32.6%。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346.2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9亿元、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85亿元、调入资金19.4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9.54亿元,收入合计2936.55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0.5亿元,减少14.34亿元,下降1.6%,剔除中央下达的车辆购置税减少安排的支出46.61亿元,同口径增长3.9%。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1914.1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14亿元、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1.64亿元,支出合计2960.4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收支相抵,净结余0.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61.86亿元,减少176.66亿元,下降21.1%。加上中央补助50.4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196.4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亿元,收入合计915.71 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651.66亿元,减少190.9亿元,下降22.7%。加上调出资金35.68亿元,支出合计687.34亿元。收支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以及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导致收支相应减少。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1%,减少21.91亿元,下降40.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减少较多,以及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上中央补助50.4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51.88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亿元,收入合计140.93 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08亿元,加上下划各地支出61.63亿元、调出资金35.68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亿元,支出合计120.39 亿元。调出资金增加较多,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将11项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以及继续纳入基金管理的各基金项目结转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收支相抵,结余20.54亿元结转2016年安排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加4.86亿元,增长58.8%。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1.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3.08亿元,完成预算的98.8%。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9.96亿元,完成预算的79.8%。

  5.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我省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14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加上财政部下达我省的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农网改造、水利建设等在建项目2015年后续融资和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2015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财政部下达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数相同。2015年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350亿元,其中,置换债券2264亿元,用于置换2014年底清理甄别认定的2015年到期债务本金;新增债券56亿元,主要安排用于涉及全省性的民生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为贵州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融资30亿元。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抓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措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抓好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创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使用方式的意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省市县三级均将上级财政提前预告知的转移支付数额纳入本级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对52个财政省直管县开展2015年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合规性审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规定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16%,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提高政府统筹能力。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省本级124个部门2015年度预算(其中一级部门预算单位111个),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部署省级部门及单位和市县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财政收回存量资金82.31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的支出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收取过头税、虚收空转财政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重大的财政领域和事项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出台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选择部分重大项目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按时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除涉密单位外,108个省级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全部公开到项级科目。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清理和规范财政省直管县民生性专项配套政策,为下一步配合中央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打下基础。开展市(州)级和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兑现财政综合考核和区域统筹发展激励政策,促进市县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不断调整和规范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国家重大财税政策的深入研究,2015年省财政厅报送的政务信息中有7条获得国务院领导批示。

  4.规范管理政府债务。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等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严控债务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要求其出台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和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功发行政府债券2350亿元,及时转贷债券资金,有效缓解各级政府偿债压力,切实防范因偿债引发财政金融风险及社会稳定风险,腾挪出预算空间,用于弥补建设资金需求。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回顾

  回顾“十二五”这五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发展型、民生型、绩效型”财政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完善财政工作思路和举措,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就。

  (一)中央支持力度持续加大。中央各项转移支付从2010年的1057.3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346.2亿元,年均增长17.3%,五年累计9540.7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充分考虑我省的支出成本差异,继2012年中央把我省提出的“地表起伏度”因素引入均衡性转移支付中交通运输标准支出算账后,中央在分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测算“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时,已将“地表起伏度”、“特殊地质地貌”等作为分配因素。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在综合性财力补助、贵阳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扶贫生态移民、社会公益事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方面给予我省资金支持。财政部将我省列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试点省、全国13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将我省纳入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试点范围。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等11个项目被财政部确定为PPP示范项目。贵安新区、六盘水市分别成功入围国家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的533.7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03.35亿元,年均增长23%;税收收入从395.57亿元增加到1125.96亿元,年均增长2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1631.48亿元增加到3930.21亿元,年均增长19.2%。财政自给率从32.7%提高到38.3%。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534元增加到4285元,年均增长22.8%;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4690元增加到11203元,年均增长19%。“十二五”时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年累计5863.57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24倍;税收收入五年累计4192.1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11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累计15560.75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85倍。

  (三)财税改革深入推进。一是2013年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统一规范9个主体税种省、市、县税收分享体制,省级集中市县的收入全部用于补助市县,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步缩小。二是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采取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公开竞争立项分配资金的方式方法;采用“常住半年总人口”等客观因素计算相关转移支付,提高人口流入地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出台实施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了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四是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财政省直管县达到52个;建立了市(州)级和县级两套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出台了财政综合考核和区域统筹发展激励奖励办法,促进市县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五是平稳推进营改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结构性减税改革;我省设立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2010年的151项减少到2015年的7项,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目标。六是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省级财政出资62.1亿元设立了8支政府投资基金,推出“3个15万元”和“黔微贷”、“贵园信贷通”、“特惠贷”融资政策产品,积极推广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

  (四)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持续保障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深入实施,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脱贫攻坚、“5个100工程”重点发展平台和“1+7”开放创新平台、“五大新兴产业”、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山地旅游、“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民生事业和社会治理等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我省转型发展、后发赶超的内生动力。全省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等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从2010年的1112.21亿元,逐年增加到2011年的1401.82亿元、2012年的1754.52亿元、2013年的2005.05亿元、2014年的2348.53亿元,2015年达到2731.62亿元,五年累计10241.54亿元,年均增长19.7%。我省政府债务虽然规模较大,但用途、结构较为合理。近几年通过举债发展,我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并形成了大量政府性优质资产。

  (五)财政“大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以预算管理为龙头,开发建设了预算一体化等36个系统,形成了从预算编审、调整到执行的完整闭环数据回路,对各关键业务流程进行固化,让各项财政主要业务审批权限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制定了《贵州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内部审计和对下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统筹安排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基层财力保障、地方政府性债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对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农业、环保等行业及有关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推进源头治腐、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十二五”以来,全省共组织各项监督检查4879人次,纠正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金额93亿元,查补追缴各项财政收入14亿元。

  回顾“十二五”,这五年,是贵州财政夯实基础、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是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最强的五年,是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财政推动跨越发展职能作用发挥最好的五年。五年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央亲切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各位代表和委员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以及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团结拼搏、扎实苦干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支出刚性增长,省市县三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地方非税收入占比较高,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将企业上缴的税费通过列支方式予以返还等,减少了可用财力;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主体税种增收乏力,新增税源不足,市县财政收入增幅分化明显;制度设计不科学,一些保民生、促发展的支出政策碎片化,如不深化改革,将不可持续;一些部门事业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重资金争取、轻预算执行,重项目安排、轻资金绩效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市县逾期债务偿还、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等压力较大,防范债务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亟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已在着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同时将通过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来认真研究解决。

  三、“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财政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要求,创新和完善财政调控机制,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丰富完善“发展型、民生型、绩效型”财政内涵,保持财政经济平稳运行,为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一是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创新和完善财政调控机制,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集中资源和力量支持实施大扶贫和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二是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革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着力保住基本、兜住底线、注重公平。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的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和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完善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措施。三是围绕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推进财政发展提质增效。大力加强财源建设,着力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和质量稳步提高。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市场化运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加大PPP规范推广和项目落地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贯彻落实中央重大财税改革举措,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换。四是围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财政经济稳定运行。注意量力而行和可持续性,既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也不脱离财力作难以兑现的承诺,着力构建财政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和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抓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切实发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稳增长和防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影响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刚性支出居高不下,省市县三级收支平衡压力极大。2016年的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预算编制中,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持合理的财政收入增幅。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财政收入,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确定收入增幅,确保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支持推进大扶贫和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挖内需潜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推广PPP模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地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和企业发展的作用。四是推进三年滚动预算平衡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涉及增加支出、提高标准的一些重大政策,按照需要与可能统筹考虑,确保财力支撑可持续。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财政总收入预期增长6%的目标为2432亿元左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8%的目标为1623亿元左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3800亿元安排(含中央各项补助相对固定部分),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50亿元,增长10.1%。如果考虑到年度内中央非固定专项补助的陆续下达,实际支出还将增大,初步预计年底支出将突破4000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部分按增长6%的预期目标为252.5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07.41亿元,增长6.5%;非税收入45.12亿元,增长3.9%。加上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部分22.84亿元、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1.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87.2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口径部分为721.4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54.83亿元,增长8.2%。加上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增加支出22.84亿元、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7.83亿元、中央下达专款省级列支部分217.6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969.73亿元。

  按上述收支预算,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87.2亿元,加上中央下达相对固定补助收入1838.89亿元、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9.55亿元、调入资金5.61亿元、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33亿元、2015年滚存结余76.97亿元、预计各地上解省级收入63.97亿元,省本级总收入2482.5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969.73亿元,加上安排省对下转移支付1379.58亿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中非固定部分)、待清理的结转支出76.7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56.04亿元(其中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还本支出53.9亿元),省本级总支出2482.12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净结余0.4亿元,收支基本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汇总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78.7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83.12亿元,下降12.6%,主要是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较多。支出预算578.74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8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3.96亿元、上年结余20.54亿元,收入合计71.33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5亿元,加上中央下达专款省级列支2.1亿元和下划各地支出11.86亿元、调出资金5亿元、省对市县体制返还补助4.95亿元、预计调出计提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数0.93亿元、结余结转安排支出15.54亿元,支出合计71.33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亿元。其中,利润收入8.6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04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9.4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7.1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6%。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1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8%。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6.68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5%。

  需要说明的是,在将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前,为确保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顺利进行,我们已按照预算法规定,在今年1月预安排了部分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前下达了市、县固定部分的转移性支出等相关支出。

  五、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围绕完成全年预算,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持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止擅自或变相减免税,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紧扣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一中心,清费立税、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突出抓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落实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3个15万元”就业创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及省级财力安排均向基层倾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推进财税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有机结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推进重点领域编制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快设立PPP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等,拉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有序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方式推动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建立健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研究推出支持实施大扶贫和大数据战略行动的融资政策产品,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业特色产业、重点企业融资难。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发行工作,降低各级政府还债压力和利息负担。通过安排预算、处置政府资产、政府债务重组、调整债务偿还结构、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等方式降低债务偿还风险。分级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规模,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五)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保持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压态势,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开展资金安全检查,排查风险点,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运用财政大数据平台,对预算执行等财政主要业务进行动态监控。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完成2016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实现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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