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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8日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对于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中央政策落到实处,我部不断改革创新,多措并举,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关于每年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问题

  中央财政始终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投入领域,不断加大支持力度,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8548亿元,同比增长9.2%,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基建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连续4年超过50%,其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也加大了对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力度。

  二、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管理问题

  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探索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等中央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覆盖资金管理、项目库建设、立项申请、论证评审、运行管护、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引导和督促地方实行考核制、报账制、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二是下放审批权限。为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增强中央支农项目与地方需求之间衔接配套,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中央财政积极下放审批权限。如,下放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到县级;对中央基建投资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行中央确定分省投资规模、切块下达投资计划、地方安排具体项目的管理方式,扩大地方政府自主权,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三是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一方面,从预算编制环节开展整合,在认真梳理专项转移支付、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基础上,会同农口有关部门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资金进行适当的归并,对分散、到期或效益不高的资金及时压减、撤销或转变投向,严格控制设立新增专项。另一方面,从预算执行环节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并引导推动地方开展统筹整合。在一些重大支农专项资金分配中,把统筹整合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因素考虑。专门安排资金,由省级财政通过考评,对支农资金统筹整合先进县予以奖励。四是积极推行绩效评价,不断完善评价体系,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例,2014年,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规模从3亿元大幅增加到20亿元,并将奖励资金的分配与各地扶贫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挂钩,进一步调动了基层政府推进农村扶贫攻坚的积极性,增强了地方政府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的责任意识。五是收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和符合条件的结转资金,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充分发挥财政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关于加强涉农项目管理问题

  在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我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涉农项目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使用效益。一是严格立项程序。涉农项目严格按要求履行立项程序,经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专家评审、计划批复等环节才可立项。同时,在立项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全过程规范项目管理。二是加强验收管理。涉农项目竣工后,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工程建设标准、计划批复、资金拨款文件等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完善建后项目管护制度。配合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在涉农项目安排上,要求各地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例如,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政扶贫等项目,在项目区或更大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公示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补助、管理方式、举报电话等信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管的积极性。

  四、关于加大监督力度问题

  加大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问题的追责力度,对于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我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将涉农资金监管作为财政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关资金管理要求及各部门拨款信息及时发送至财政部驻有关省份监察专员办事处,加大跟踪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审计署先后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开展了专项审计。2014年,审计署专门成立了农业审计司,并开展了农林水事务专项资金审计,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关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责任。在财政、审计进行全面监督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部门在专项领域的监督作用,加强行业指导和管理。如,水利部在水利资金监管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程稽查作用,将水利审计免疫系统向省市县三级延伸,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审计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和查办案件问题

  目前,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党中央、国务院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反对、坚决杜绝。为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我部与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共同牵头,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财农〔2015〕7号),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全面自查自纠、省级重点检查、部级重点抽查以及整改完善阶段,着力发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并进行严肃惩处,形成威慑作用。在各地和各部门的努力下,专项整治行动正在稳步进行,将对加强和改进涉农资金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由于涉农资金点多、线长、面广,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依然任重道远。您在建议中对于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全面、客观、中肯,所提建议很具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借鉴。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涉农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促进涉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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