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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0日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2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面对省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人大的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积极跟进,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9.7亿元,为预算的102.8%,比上年增加49.3亿元,增长18.2%。其中,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3.3亿元,为预算的97.7%,增加14.7亿元,增长12.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4亿元,为预算的106.8%,增加34.6亿元,增长22.8%。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88亿元,为预算的97.5%,比上年增加220.6亿元,增长22.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2.5亿元,为预算的99.3%,增长26.1%;公共安全40.3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14.8%;教育171.8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32.1%;科学技术7.1亿元,为预算的98%,增长90.4%;文化体育与传媒18.9亿元,为预算的97%,增长32.1%;社会保障和就业179.5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9.7%;医疗卫生60亿元,为预算的97.7%,增长26.7%;节能环保44.2亿元,为预算的98.3%,增长17.1%;农林水事务134.4亿元,为预算的97%,增长28.3%;交通运输154.8亿元,为预算的96.8%,增长4.2%;住房保障84.5亿元,为预算的96.5%,下降20.3%;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8.6亿元,为预算的97.6%,增长614.8%;支持经济发展等其他各项支出151.4亿元,为预算的96.1%,增长47.8%。

  2012年全省财政支出构成

  全省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260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6.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30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60亿元,调入预算调节基金61.9亿元,调入政府融资平台等资金3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7.9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上解支出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3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1亿元(全省财政决算汇总及中央两级结算后预计还会有所增加),全省净结余为赤字1.5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1.6亿元,为预算的116.9%,增加13.8亿元,增长28.9%(剔除交通营业税和探矿采矿权收入因素后,同比增长10.5%)。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8.2亿元,为预算的95.8%,增加120.7亿元,增长39.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8.2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16%;公共安全14.2亿元,为预算的96.3%,增长25.2%;教育29.7亿元,为预算的97.4%,增长36.2%;科学技术3.4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46.1%;文化体育与传媒6.6亿元,为预算的97%,增长42.6%;社会保障和就业58.3亿元,为预算的94%,增长52.3%;医疗卫生14.8亿元,为预算的95.4%,增长37.3%;节能环保4.7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37%;农林水事务17.3亿元,为预算的96.2%,增长38.5%;交通运输145.4亿元,为预算的95%,增长3.2%;住房保障10.1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170.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5.6亿元,为预算的97.5%,增长829.8%;支持经济发展等其他各项支出49.9亿元,为预算的95.4%,增长38%。

  2012年省本级财政支出构成

   

  省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488.6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1.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06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60亿元, 调入预算调节基金60亿元,调入政府融资平台等资金3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7.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28.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亿元,上解支出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5亿元,省本级净结余为赤字1.5亿元,比上年减少0.6亿元,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7.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4.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7.6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6.6亿元。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关于新增财力使用情况。省本级在年度执行中新增财力43.7亿元(其中地方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8.9亿元)。这部分财力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进步、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还贷、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公积金制度,以及按照体制规定,返还州县税收分成等方面。二是政府性基金结转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车辆通行费和彩票公益金等收入采取“今年收明年用”的形式安排使用,即当年征收的基金在次年清算后据实安排具体项目,加之有些项目规划编制滞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收入无法及时安排项目,形成了较大结转。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支持经济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投资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综合施策稳增长,把强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综合采取预算安排、财政贴息、垫付资金以及借款周转等方式,支持提前启动交通、教育、住房、基础设施和农牧区畜用暖棚等重点项目实施,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的拉动作用。优化结构促调整,针对工业增速下滑,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围绕工业提速增效、推动转型升级、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大幅度增加对循环经济、企业技术进步、园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共投入资金46.7亿元,落实减免税80.2亿元。双轮驱动破瓶颈,为破解融资难题,积极推动财政与金融的有机融合,及时出台财政支持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20.3亿元,促进融资平台做大做强,支持成功发行保障房私募债和组建省级大型担保公司。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扩大信贷投放。合力推进重协调,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城镇化建设,加大对三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扶贫攻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坚持财力下移,持续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不断提升基层财政保障水平。跟进做好玉树灾后重建资金保障和资金清算、资产移交等工作。共落实资金291.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千方百计增强财力。针对工业经济下行、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带来的收入增幅趋缓等新变化,会同税务等征收部门,加强分析协调和收入组织。面对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和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等专项补助大幅减少的新情况,继续研究和挖掘青海特殊性因素,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责任考核,确保了财力稳定增长。为了加强支出管理,跟进做好保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总体实现零增长。

  三是着力支持改善民生。继续把民生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积极保障,着力推进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围绕实施收入倍增计划,支持推进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公积金制度,提高了目标考核奖励、取暖费、艰边津贴等补助标准。围绕提升社会保障层次,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扩大高龄补贴范围,积极支持扩大城乡就业和低保、残疾人康复及生活补助、孤儿补助、救灾等社会救济福利政策实施。统筹支持城乡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围绕社会事业发展,支持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安工程建设,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学前教育工程,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面并提高补助标准,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等。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高原旅游名省建设、打造特色文化体育品牌等。全面落实财政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措施,提高了基层组织、社区管理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基础。

  四是积极推进财政改革。继续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推进工作,在积极推进全省各领域重点改革的同时,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管理效能。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日益健全,基本支出全部实现实名制管理,公用支出实现定额标准管理。国库管理改革既定目标基本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任务基本完成,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全覆盖。公务卡制度全面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覆盖各级财政。扎实开展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现了县级以上执收单位全覆盖,省级非税收入过渡户全面取消并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核审批程序更加完善,实行了采购项目分段负责制,强化对评审专家、违纪供应商以及履约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制度办法不断完善,建立了绩效评价反馈、专报、激励、通报等机制,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已步入常态化,省级部门重点专项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考评有序开展。农牧区综合改革在青南三州全面展开,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各级财政大平台、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财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财政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撑。乡镇财政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在全面完成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搭建民生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功能,规范财政管理,监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省政府组成部门及部分州(地、市)“三公”经费公开后比较平稳,社会反响较好。

  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回顾总结五年来的财政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和体会:

  (一)坚持做大财力总量,促进了财政实力显著增强。我们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走自力更生与争取中央支持相结合的路子。与2007年相比,财政收入增长1.9倍,年均增长23.7%。中央补助增长2.5倍,年均增长28.7%。总财力增长2.7倍,年均增长30.2%。财政实力的增强,为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

  (二)坚持服务大局,促进了经济基础日益巩固。我们始终把支持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财税政策、机制和资金等手段,充分发挥引导撬动作用,着力破解投融资难题,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全力支持经济发展。财政支出增长3.2倍,年均增长33.3%。其中安排用于经济发展方面的投入累计达到1165亿元,比前五年增长4.1倍,年均增长43.7%,减免各类税费252亿元,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了民生事业加快发展。我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地走“小财政办大民生”的路子,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民生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07年的70.5%提高到2012年的75.4%。职工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性住房覆盖率等民生指标走在了西部或全国前列,民生保障层次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坚持财力下移,促进了基层财力明显好转。我们始终把提升基层政府保障能力作为重点,坚持财力下移,不断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各类奖补机制。省对下补助达到607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3.9倍,年均增长37.6%。州县总财力增加到750亿元,增长3.6倍,年均增长35.5%。全面消化了县级基本财力缺口,有效缓解了各地财政困难,增强了基层政府的调控能力,强化了事权责任。

  (五)坚持深化改革,促进了财政管理创新提升。我们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基本途径,着力增强财政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机制,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绩效管理,健全财政监管机制,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省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实现了新的跨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国家宏观政策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拉动,得益于省委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财政部及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争取中央补助难度增大,各方面对加大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提供保障的任务异常艰巨,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些基层财政部门理财水平与快速增长的财力形势不相适应,基层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一些方面财政改革的广度深度还不够,财政改革发展不平衡,运用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推动其他经济社会领域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财政、财务干部创新能力不够,理财能力和适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预算部门和单位财务管理比较薄弱,尤其是绩效管理意识淡薄,资金监管仍有不到位的地方,花钱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的问题在一些方面比较突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3年全省财政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对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 2013年全省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主要路径,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增加公共财政投入,促进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建设、“三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创新财政管理,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3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7.6亿元,比2012年完成数增长1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14.3亿元,增长15%。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省本级安排70.8亿元,州(地、市)安排143.5亿元。

  全省年初总财力安排807.1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14.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90.3亿元(含提前预告专项159.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2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80.5亿元。

  省本级年初总财力为400.3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27亿元(含提前预告专项96.3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22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80.5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06.8亿元,增长20.2%。主要安排:一般公共服务59亿元,增长15.2%;公共安全33.5亿元,增长15.5%;教育98.4亿元,增长26.7%;科学技术6.6亿元,增长22.2%;文化体育与传媒15.4亿元,增长22.7%;社会保障和就业115亿元,增长16.6%;医疗卫生32亿元,增长21.2%;节能保护75.3亿元,增长14.4%;交通运输60亿元,增长50.8%;住房保障支出55亿元,增长34.1%;农林水事务107亿元,增长20.9%;其他各项支出149.6亿元,增长10.6%。上解支出0.3亿元。

  2013年全省支出安排构成

   


  省本级支出安排400亿元,增长24.5%。主要安排:一般公共服务17亿元,增长13.4%;公共安全10.5亿元,增长15.8%;教育37.4亿元,增长21.6%;科学技术6.3亿元,增长23%;文化体育与传媒7亿元,增长23.7%;社会保障和就业65亿元,增长17%;医疗卫生19.8亿元,增长18.4%;节能保护6.6亿元,增长20%;交通运输48.5亿元,增长63.3%;住房保障支出34.6亿元,增长64.3%;农林水事务37.9亿元,增长20.2%;其他各项支出109.4亿元,增长14.3%。上解支出0.3亿元。

  2013年省本级支出安排构成

  根据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对今年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判断,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对今年全省经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13年省本级预算安排的政策要点及支出重点: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安排资金111.2亿元,增长30%,重点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保护等重点方面的支持力度,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增加“三农”投入,安排资金22.2亿元,增长42.2%,支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三是继续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10.6亿元,增长27.8%,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巩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成果,视情提高有关社保项目的补助标准。四是拓宽筹资渠道,安排资金34.6亿元,增长64.3%,统筹推进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建设。五是继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安排资金51.3亿元,增长34.9%,支持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3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趋势,用好用活财税政策,积极发挥财税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结构优化,推动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继续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促进财政与金融政策的深度融合,保持足够的投资强度,支持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促进释放投资对省内需求的拉动;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二是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支持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产业升级,围绕培育十大特色工业,支持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和园区建设,整体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加财政科技投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基础科研、科技“123”、农牧业科技工程等项目实施,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落实好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和发展专项资金,不断增强发展能力。三是支持扩大消费需求。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十大服务业协调发展,争取将我省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国家“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全省服务业提质增效;认真落实保障房建设、节能产品消费补贴、住房货币化改革等鼓励消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水平;支持实施收入倍增计划,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继续深化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加大惠农补贴力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能力。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统筹推进东部城市群、西宁新区、格尔木新区、主要交通旅游线路精品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促进城镇个性化发展。支持实施一批市政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创新投入方式、合理配置资源,支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五是支持强化“三农”基础地位。在继续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以及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同时,着力推进高原现代农牧业、生态畜牧业、循环型农业发展,加大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支持打造一批特色绿色农牧业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创新农牧业经营体制和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促进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六是大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进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和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实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启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湟水河流域综合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七是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创新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快构建与“三区”特别是园区发展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机制,增强园区集聚带动效应。加快推进“三区”建设,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有序流动。支持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加强社会管理,推动灾区发展振兴。运用财政政策引导推动经济社会领域和企业改革创新,增强投资效果。

  (二)坚持不懈做大收支总量,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积极主动适应宏观政策发生的新变化,进一步强化财政增收措施,坚定不移做大财力总量,持续增强保障发展的能力。在收入上,进一步强化财政增收措施,在积极培植财源,依法加强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实现的同时,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坚持不懈做好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工作,特别是要在寻找新的增长点上下功夫,力争中央支持有新的突破,确保全省财力稳定增长。继续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解决增加投入问题,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支持组建省级大型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能力;管好用好保障房私募债资金,积极支持中期票据发行工作;落实好财政支持金融发展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继续坚持把抓好外贷、引资等作为弥补财力不足的有效途径,支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多渠道扩大政府支配资金的规模。在支出上,继续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完善提前预拨、垫付资金、强化责任、通报制度、压缩结转等制度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同时,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合理开支,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

  (三)坚定不移支持民生建设,努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继续把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使民生水平和层次不断得到新的提升。一是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落实创业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支持实施三江源生态移民技能培训计划,统筹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二是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城乡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保障覆盖面,视情提高有关社保项目的补助标准,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制度,推进相关设施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和奖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占比要求相关政策,继续支持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工程、教育基础薄弱县高中建设以及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在全省建立“1+9+3”教育保障机制,实施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扩大学前一年教育和三年中等职业教育政府资助范围,推动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四是推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和全科医生等人才培养,继续提高城乡医疗筹资及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和奖励扶助等政策。五是统筹推进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继续支持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和城镇保障性住房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居住水平。六是推动文化旅游繁荣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和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高新技术融合发展。同时,注意调动居民群众及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民生建设。七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全面落实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基层政权建设项目,支持社区建设,探索建立鼓励干部到乡镇、到基层工作的报酬激励机制,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水平。落实维稳经费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处突能力,统筹支持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把支持全省重点领域改革作为重要任务,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上台阶的重要举措,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一是继续推进财政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强化激励约束。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探索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综合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优化支付流程,强化动态监控机制,扩大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范围,巩固改革成果;继续扩大公务卡用卡范围,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切实加强银行账户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继续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全面清理取消过渡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切实提高采购执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范运行;建立健全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不良行为公告制度以及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四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财政预决算,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稳步推进重点民生专项支出公开,进一步公开“三公”经费支出。

  (五)坚持科学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坚持依法理财,夯实管理基础,强化财政监督,以提高财政绩效为导向,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对州(地、市)、县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指导,推进上下联动,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稳步扩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深入推进省级部门重点项目和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考评,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项目安排结合机制,严格兑现奖惩,促使预算单位强化自我约束,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正确处理支持发展与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关系,既要通过合理、适度、规范举债支持发展,又要通过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债务风险防范预警和通报制度等,加强规范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方法,重点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实施、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内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和情况反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和层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工作的任务异常繁重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在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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