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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4日

 ——2011221日在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厦门市财政局局长 黄强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厦门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二三产共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内外需齐拓展、惠民生促和谐、抓党建强保障”的战略部署,大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强化财政监管、提升效益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财政总收入5,260,215万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2,891,748万元,比上年增长20.2%;上划中央收入2,368,467万元,比上年增长12.3%。全市当年预算支出2,792,653万元,加上中央、省专款和上年结余等在当年体现支出276,815万元,全市财政支出3,069,468万元,比上年增长14.5%

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2,891,74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1,05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0,263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5,761万元,收入总计3,598,827万元。全市财政支出3,069,468万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375,689万元、国债转贷支出及当年结余5,761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17万元,支出总计3,530,935万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年终滚存结余67,892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入2,032,274万元,完成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的101.6%,增长18.8%;市本级当年预算支出1,812,801万元,完成预算的97.9%,加上中央、省专款和上年结余等在当年体现支出198,874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2,011,675万元,比上年增长13.3%

   市本级财政收入2,032,27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21,05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5,82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1,185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及上年结余5,761万元,收入总计2,736,102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2,011,675万元,加上补助区级支出267,0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5,689万元、国债转贷支出及当年结余5,761万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657万元,支出总计2,715,790万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年终滚存结余20,312万元。

   (三)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基金收入3,127,54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41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07,497万元,收入总计3,495,456万元。全市基金当年预算支出2,854,523万元,加上中央、省专款和上年结余等在当年体现支出345,510万元,全市基金支出3,200,033万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基金年终滚存结余295,423万元。

   市本级基金收入1,983,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41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63,127万元,收入总计2,207,313万元。市本级基金当年预算支出1,567,463万元,完成预算的94.8%,连同中央、省专款和上年结余等在当年体现支出129,369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1,696,832万元,再加上补助区级支出358,670万元,支出总计2,055,502万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51,811万元。

   以上财政收支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1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巩固基础促增长,收入形势稳定向好。

   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收入征管,确保了收入目标的圆满完成。财政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财政总收入达到526亿元,地方级收入实现289.2亿元,分别比“十一五”规划目标超出76亿元和59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16.5%,地方级收入增长20.2%,分别较上年提高6.5个和11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25.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7个百分点,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形成。产业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第三产业地方税收增收20.5亿元,增长17.8%,对地方税收的增量贡献达57.9%;来自商务服务、批发零售、交通仓储、住宿餐饮等行业的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形成多点支撑、多级增长的格局;工业结构调整、效益改善,促进工业地方税收增长13.7%,较上年提高9.4个百分点,对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作用明显。区域经济实现协调发展。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全面铺开,带动区级经济较快增长。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完成85.9亿元,增长23.6%,高于市本级4.8个百分点。其中,岛外四区实现财政收入51.9亿元,同比增长31.6%,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1.4个百分点。对外贡献继续加大。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体制上缴省财政21.5亿元,加上专项上解,上缴省财政资金占全市可用财力比重达8.5%;统筹7亿元资金,提前一年完成四川彭州援建任务,对口支援新疆、南平、西藏、宁夏的工作全面展开。

   (二)支持发展促转变,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始终把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作为重中之重,巩固应对危机成果,优化经济结构,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落实帮扶措施。继续执行收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8.9亿元;实施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增产多销和品牌经济发展,企业活力得到激发;落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大产业投入。扶持企业发展支出16亿元。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在厦落地,光电、软件、服务外包、创意研发等新兴业态快速成长;出台鼓励金融业发展5条措施,富邦产险落户厦门,中国进出口银行获批来厦设立分行,厦门银行实现异地拓展;圆满举办投洽会、海峡论坛、世界投资论坛等活动,两岸双向办展常态化,实施台湾水产品进境奖励政策,对外经贸交流持续深化。支持自主创新。科技投入7.4亿元,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投入4.2亿元。奖励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机构,为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对重点制造企业技术改造给予补助,IC公共服务平台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安排1.5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快构建海西人才创业港。繁荣内外需求。加大信保扶持力度,及时拨付出口退税和外贸扶持资金14.5亿元,全年外贸进出口额增长31.7%;采用贴息、设备补助等形式,支持商贸流通网络及汽车物流中心等专业市场建设;支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9,144万元,汽车、家电消费分别增长41.2%32.7%;制定鼓励旅游发展与设施建设的政策,兑现扶持资金5,155万元,全年接待游客增长19.9%

   (三)扩大投资促统筹,城乡建设进程加快。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公共投资力度,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有力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和“五大战役”的实施。城市拓展全面提速。全年筹集249.5亿元财政性资金。厦深、龙厦铁路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环岛干道、翔安大道等城市快速路加快推进;福厦高铁、翔安隧道、BRT二号线等建成通车,厦漳港口完成实质性整合;岛外四大新城建设全面铺开,市政交通体系完善、海域清淤整治、海堤开口改造有序展开。“三农”建设扎实推进。支农投入4.9亿元。15个重点旧村改造和9个老区山区村建设基本竣工,25个山区村安全饮水工程全面完成;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启动迅速,生态风景林改造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巩固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鼓励“一村一品”、乡村休闲旅游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人居环境不断优化。落实节能环保支出10.2亿元,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东部固废处理中心、西部垃圾焚烧厂建设,莲花水库、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等项目有效推进,筼筜湖、天地湖截污工程基本建成;开展城市主干道、重要城市节点和高铁沿线景观整治,人居环境品质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能力增强。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亿元和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6亿元;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推动形成社会投资跟进机制;强化项目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建立征地拆迁备用金制度,加快项目进度。

   (四)保障民生促和谐,市民福祉持续增进。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使发展成果真正转化为民生福祉的提高。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14.5亿元。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加固工程36.9万平方米,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监控系统;加快教育资源整合提升,新建7所中小学校,新增学位1.1万个;继续实施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建设,农村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提高普通高中、高校助学金资助力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政策,全市21.2万名学生直接受益。卫生改革稳步推进。卫生投入9.1亿元。实施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保人员在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每人每年500元的基本药物免费额度;完成仙岳医院扩建与第一医院急诊楼建设,医疗设施和就医环境得到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管理,岛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社保体系日趋健全。出台新的办法,实施覆盖城乡、政策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连续第六年调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人均月增180元,增发额达2.1亿元;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5亿元,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失地失海农(渔)民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就业扶持,全年新增19.1万人就业;5.1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10,515套保障性住房竣工,已有八千多户低收入家庭入住。持续办好惠民实事。安排公交补贴4.2亿元,支持更新环保公交车辆,推进岛内外公交票制一体化改革;进一步降低医保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减轻患者负担1.5亿元;采取稳定物价措施,拨款2000万元设立“菜篮子”专项资金,为3.3万名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动态生活补贴;建立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机制和残疾人社区康复室,7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启用。文化体育蓬勃发展。文体支出3.6亿元。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活跃群众性体育活动;成功举办文博会、国际钢琴比赛等重大文化活动,我市运动员参加亚运会、亚残会、省运会获得优异成绩;市青少年宫、小白鹭艺术中心剧场投入使用。

   (四)深化改革促管理,财政效能稳步提升。

   牢固树立科学理财观念,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构成的完整的预算体系;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推行到镇街,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电子化运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推行定点物业招标和物业费定额管理。资金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实行转移支付资金预下达,强化部门支出管理责任,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大力控制行政成本,实现服务器集中托管和电子政务内外网统一接入,会议、车辆、公务接待、出国(境)四项经费控制在中央要求之内;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统筹比例从40%提高到50%,全年累计动用历年结余6,289万元;加大措施清理往来款,取得良好效果。财政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组织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开展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强化财政资金审核,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和工程预决算审核共核减财政资金32.9亿元;《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正式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财政部在厦设立“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培植财源为重点助力发展,以促进和谐为己任服务民生,以提高效益为目标深化改革,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快。五年间,累计实现财政总收入2011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1081亿元,分别为“十五”期间收入总和的2.66倍和2.88倍;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9%、地方级收入年均增长24.1%,分别比“十五”期间高出3.1个和3.4个百分点;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5年的20.8%提高到2010年的25.6%,每平方公里创造财政收入从2005年的1333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3344万元;累计上划中央收入930.7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549.6亿元,增长1.44倍;体制上缴省财政91.2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31.9亿元,增长53.8%。二是城乡建设投入大。多渠道筹集财政建设性资金1605亿元,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6.4%。国际邮轮中心、五通海空联运码头竣工,福厦铁路、厦门北站、沈海高速泉厦段相继建成,港口、高铁、航空、高速公路为主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初步确立;翔安隧道、集美大桥、杏林大桥、成功大道、快速公交建成通车,城市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观音山、五缘湾、湖边水库等岛内片区初具规模,岛外四大新城及环东海域等片区开发进展顺利,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显;政府到期债务本息及时、足额偿还,财政资金安全良性运转。三是群众得到实惠多。五年间,全市投入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体等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总量达到521亿元,年均增长23.6%。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全覆盖,率先推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率先建立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长足发展;率先建成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加大资金投入破解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率先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四是财政改革成效好。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改革取得突破,财政绩效管理模式初步形成,行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市对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区域经济联动协调发展;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运行,财政法制建设层次不断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大项目带动作用不够明显,财源后劲仍有不足,迫切需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带动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为公共财政提供稳定有力的财源基础;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尖锐,重点项目建设、民生政策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迫切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财政体制仍需不断健全,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机制保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预算草案

   2011年是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对未来几年发展至关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2011年我市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更加突出科学发展的时代主题,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全力保障岛内外一体化建设;更加突出结构调整的重要地位,着力增强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的理财思想,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基础作用,着力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厦门经济特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2011年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

   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6,001,040万元,增长16.2%,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253,670万元,增长16.3%;上划中央收入预算安排2,747,370万元,增长16%

   地方级财政收入3,253,670万元,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362,5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300万元、从上年预算稳定基金调入25,657万元、中央代发地方债券80,000万元,减去上解省265,699万元和出口退税负担专项上解等支出137,559万元,全市财力3,360,934万元。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支出预算安排3,360,934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271,568万元,增长16.2%。市本级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362,5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2,300万元、从上年预算稳定基金调入25,657万元、中央代发地方债券80,00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省265,699万元、出口退税负担专项上解等支出137,559万元以及补助区级支出135,195万元,市本级财力2,243,637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预算2,243,637万元,其中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支出预算17,400万元、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支出预算114,467万元,上述两个单位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收支预算并入市本级报请人大审批。市本级收支预算具体编制如下:

   1、市本级财政收入2,271,568万元,其中:

   1)税收收入1,886,366万元,增长19.1%

   2)非税收入385,202万元,增长4%

   2、市本级财政支出2,243,63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9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协及政府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支出,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及重大活动经费等。

   2)国防1,427万元,确保预备役部队和国防动员等支出需要。

   3)公共安全151,751万元,保障公检法司运转支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教育192,437万元,同口径增长16%,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符合法定要求。主要用于促进岛内外各项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加固工作,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科学技术78,014万元,占可安排财力4.2%,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48,100万元,占可安排财力的2.6%,符合法定要求。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产学研开发和重大产业平台建设,扶持新兴产业及战略性产业发展。

   6)文化体育与传媒41,811万元,主要增加农村文体设施投入,推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发展。

   7)社会保障和就业120,726万元,重点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就业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8)医疗卫生101,940万元,投入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等公共医疗保障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9)环境保护39,42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整治、污染防范、节能减排和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10)城乡社区事务164,589万元,专项用于城市维护、垃圾处理、规划管理、市政道路、消防场站建设等支出。

   11)农林水事务60,914万元,同口径增长15.6%,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符合法定要求。重点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食品安全体系,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老区山区建设等。

   12)交通运输361,762万元,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到期债务偿还以及公交运营补贴等。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34,004万元,积极推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73,126万元,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外贸出口结构调整,保障“菜篮子”工程建设。

   15)金融发展8,58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金融机构引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厦门银行增资扩股。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7,880万元,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基础测绘、地震灾害防治、气象服务等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28,358万元,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等公有房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18)粮油安全物资储备等事务5,575万元,补充粮食风险基金、重要物资储备资金等。

   19)预备费35,000万元,占市本级财力的1.55%

   20)其他支出214,368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属院校、驻厦单位补助、基本建设债务支出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助支出等。

   (三)基金收支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502,03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02,03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86,694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1,786,694万元。

   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中,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安排1,725,000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57,000 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0,000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00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

   市本级土地出让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725,000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657,000万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561,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0,0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000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40,0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000万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60,000万元。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000万元。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9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62,913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640万元,其中:

   1、利润收入40,796万元。

   2、股利、股息收入1,000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4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640万元,其中:

   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7,54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性、费用性等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5,092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支出。

   三、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全力确保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未来五年,我市财政工作将按照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遵循“规模与效益兼顾、二产与三产同步、拓展与挖潜并重、政策与资金统筹”的理财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收入组织有方,公共保障有力,资源配置有效,监督管理有序”的活力公共财政体系,力争到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比2010年再翻一番,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超过550亿元,实现财政实力明显增强、预算管理科学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财政风险有效防范的总体目标。为此,今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拓展财源为突破点,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优化产业结构。安排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6.5亿元。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培育电子、机械等优势产业集群;引导金融、物流、会展、旅游、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扶持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在产业升级转型中培植壮大财源;推动厦台经贸交流,深化两岸产业对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平台。加速项目引进。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和服务,促进项目尽快建设、早出效益;加快片区开发和配套,吸引成长性、生财性企业落户;支持企业异地搬迁加快发展,实现产业能级跃升;加强营运中心和商务楼宇招商引资,鼓励更多企业来厦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销售结算中心。推动科技创新。安排科技扶持资金7.8亿元。重点支持科研院所引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产学研合作;加大重点制造企业技改扶持力度,推进产业优化升级;资助节能技术改造,促进新技术新能源的研发和应用;构建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扶持各类创投企业成长壮大;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政策,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消费增长。安排1.6亿元外贸扶持资金。进一步完善政策,对重点企业进口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予以贴息;鼓励出口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开拓新兴市场;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引导更多高端品牌进驻厦门,支持开辟厦门-阿姆斯特丹洲际客运航线;落实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增加即期消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成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二)以城乡一体为着眼点,全力提升城市综合功能

   强化资金保障。筹集266.8亿元资金,继续打好“五大战役”,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建设,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因应货币政策调整,科学安排和调度各项建设资金;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民间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确保债务本息按时偿还;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提速提效,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保驾护航。推进重点项目。高标准实施岛外新城建设和岛内旧城改造,推动厦门新站片区、会展北片区等连片开发;加快厦安、厦成高速及厦漳大桥建设,不断完善市政交通路网,确保火车站改造、枋湖交通枢纽中心等如期完成;做好新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前期工作,加速与周边城市的互动发展和同城化步伐。建设崭新农村。安排支农资金6.1亿元。加快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引导优质社会事业资源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加大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加速试点小城镇核心区的形成;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确保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打造宜居家园。加强生态保护,继续开展重点流域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保护和建设,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强化城市主干道和重要城市节点景观整治,建设更多公共停车场、公交站点、公厕等便民设施,落成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加大创建经费投入,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三)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努力打造和谐幸福城市

   持续提升民生福利。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0.2亿元。重点支持社区医疗机构建设,切实提升诊疗水平;深化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免费额度;强化医保基金预警监测和稽查,完善日常管理,遏制违规行为;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不断提高参保率;对公交及其他公用事业补贴4.7亿元,在更宽的领域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百姓安居乐业。确保公共租赁房等建设资金需求,逐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广泛吸纳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实施动态生活补贴,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用好“菜篮子”建设资金,支持便民网点和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增加消防设施与治安防控投入,努力建设“平安厦门”。支持文教事业发展。安排教育文体支出23.4亿元。提高岛外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课本费、簿籍费和学杂费;加快中小学校安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试行学前一年免费;推进闽南戏剧艺术剧院、市运动训练中心等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建成一批文化馆(站)和体育健身场所;增加公共图书文献购置经费,实现基层文化馆与市图书馆联网共享;落实重大活动资金保障,探索重大展会活动市场化运作路子。

   (四)以制度创新为支撑点,大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市对区财政体制,逐步实施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土地收入分配机制,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公共财政制度相适应的开发建设体制,助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构建公共管理新模式。深化预算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2011年起市区同步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各项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部提交人大审议,并对社会公布。提高资金效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出国(境)、公车经费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树立政府资源共享理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重复建设;精心组织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的实施,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强化财会监管。完成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工作,建立镇村债务长效管理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完善“三位一体”的立体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两岸会计领域合作与交流,更好服务两岸经济发展;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各位代表,201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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