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及省本级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锐意进取,务实高效,狠抓增收节支,大力对上争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据快报统计,2010年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730.7亿元,自然口径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20.2%。其中,上划收入657.4亿元,增长18.7%;地方财政收入1073.3亿元,增长21.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755.6亿元,增长17.8%;基金预算收入317.7亿元,增长30.2%。全省地方财政支出2540.6亿元,增长21.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253.3亿元,增长20%;基金预算支出287.3亿元,增长32.5%。
省本级全口径财政收入469.3亿元,增长15.6%。其中,上划收入242亿元,增长21.7%;地方财政收入227.3亿元,增长9.8%。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164.1亿元,下降9.9%;基金预算收入63.2亿元,增长154.7%。地方财政支出587.1亿元,下降0.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52.7亿元,下降4%;基金预算支出34.4亿元,增长129.9%。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加减同中央结算(中央补助我省1497.4亿元,省补助市县1137.6亿元)后,当年全省地方财政结余176.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净结余2.7亿元(省本级0.7亿元,市县级2亿元);基金预算收支滚存结余174亿元(省本级85.1亿元,市县级88.9亿元)。
(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整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7亿元,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研发经费无偿补助和风险投资等方式,集中支持3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全省共核销4317户企业历史欠税33.5亿元,增强了企业升级改造能力。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黑瞎子岛乌苏古镇、神州北极等百镇及重点旅游名镇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实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给予技术创新企业和购置节能产品企业税收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改造,促进特色产业聚集区内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协作配套;支持服务外包、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省级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担保平台建设,增强科技投融资平台担保能力;设立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对我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风险投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31项首台套设备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188个科技攻关项目研发和省属科研院所70个自拟课题项目研究,建立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整合大型科学仪器设备1581台套,有效盘活了我省科技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省级财政拨付资金68.2亿元,支持32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53.2万千瓦,56户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140.7万吨标准煤,支持3个示范县、4个示范项目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支持280个“三供两治”工程项目建设,完成769.7公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全省财政拨付资金54.2亿元,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退耕还林26.8万公顷、造林绿化441.9万亩;支持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生态大省建设步伐。支持全方位开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1亿元,支持边境通道、出口加工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调对俄出口地方产品奖励资金标准,支持乌苏里斯克境外合作园区建设,助推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推动强农惠农实现新突破。促进农业基础条件改善。全省财政投入资金93.8亿元,支持44个水利重点县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40万亩;支持组建325个大型农机合作社,购置拖拉机等机具3.5万台;支持17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增加粮食产量9800万斤;推进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土地整理整治,新增耕地1.9万公顷;支持改造中低产田143.2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治理黑土区水土流失61.7万亩。促进农业效益提升。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1.8亿元,支持重大畜禽疫病防控监测,扶持奶业和生猪产业发展,完成苜蓿草种植4.5万亩;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促进19个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入实施良种化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00万亩;对2489万亩农作物和63.6万头牲畜实施保险保费补贴。促进新农村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5.6亿元,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小城镇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千村试点工作,着力加强35个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102.2亿元,缓解农民发展生产资金紧张状况。全省财政投入资金5.8亿元,完成第五批750个贫困村第一年整村推进任务,支持60个贫困村实施发展生产互助资金试点,对29万农民进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
(三)改善民生保障获得新进展。推动就业再就业。全省财政投入资金36.5亿元,深入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财税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万人。推动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135.6亿元,保证了332.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调增基本养老金月人均147.3元,将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调增至4000元和600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省31.6%的农业人口。推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2.4亿元,建立健全低保财政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将城镇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0元,并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冬季取暖给予补助;为低收入群众及大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全省城乡287.5万低收入群众和105万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5.3万特困生基本生活不因物价变动而受到影响;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对全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津贴100元。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省财政拨付资金86.3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全省70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和资金补助比例,全省90%以上市县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困难群众255.7万人次;全省1400.8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8%;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七台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高教强省战略,省属本科院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7600元;为全省40多万名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成果,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助政策;支持158所学校进行校舍安全工程改造。推动文化事业建设。继续支持全省57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为186个社区文化中心和活动室配备各类设备,完善428个乡镇文化站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县级和村级全覆盖,农村电影放映实现全覆盖,全省建成农家书屋6270个。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推进省出版总社、省广电系统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省级财政拨付资金90.1亿元,支持“三棚一草”改造和廉租房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6135.5万平方米、泥草房改造20.9万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9万户。推动平安龙江建设。全省财政投入资金45.6亿元,大力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有效应对大兴安岭扑火等应急突发事件。
(四)支持扩大内需取得新成效。加大公共投资力度。争取中央扩内需资金112.4亿元,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整合专项资金等措施,落实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8.9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重点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27.7亿元,支持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哈尔滨地铁、前抚铁路和哈大齐城际铁路建设。加大吸引社会投资力度。认真落实激励民间投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争取世行、外国政府贷款24.7亿元。支持龙江银行、村镇银行发展,完善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奖励政策,拉动全省地方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006.4亿元,增长16.4%。支持组建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开展再担保业务,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融资额达到125亿元,增长62%。加大促进消费力度。加大家电汽车下乡政策落实力度,全年兑付补贴资金13.4亿元,补贴销售家电汽车下乡产品259.6万台(件),实现销售额121.4亿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巩固增值税转型成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等优惠政策,初步统计,全年累计减税95.9亿元;积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我省设立的24项收费项目,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居民消费能力。
(五)财政收入规模跃上新台阶。全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坚持培植税源与组织收入并重,维护良好投资环境与依法征税并重,政策激励与工作扶持并重,经过积极努力,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迈上千亿元台阶。推进财源建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4.3亿元,支持78个重点财源项目建设,加大对以前年度已开工尚未投产、已投产尚未达产项目推进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支持34个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产业项目落地条件,目前入驻企业3852户,2010年实现税收63.2亿元。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全力推进重点地方税种和非税收入挖潜增收,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力度,全省75个市县完成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平台建设,20个涉煤市县完成煤炭产品产量及税费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政策激励。兑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增加返还县(市)财力性补助31.8亿元;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奖补资金9.7亿元,提高县级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水平;落实总部经济、招商引资奖励等财源建设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做出的关于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好财政增收工作、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和改进预算监督决议,在预算执行中已通过完善政策、整合资金、深化改革等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涉及财政方面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全部办结,得到代表的理解和认可。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政府坚定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受住了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形势挑战,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这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财税部门服从服务大局,加强科学管理,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但是我省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收入总量和人均财力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采取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1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2011年全省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调整增值税征收范围,将对我省财政收入增长带来影响;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通货膨胀压力,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都将给各级财政带来较大支出压力。但是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向好,进一步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逐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特别是近几年我省大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加速了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都将对财政增收产生积极影响。
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全省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总体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1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安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保平衡。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和合理收入规模;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的要求,坚持预算收支平衡。二是统筹兼顾保重点。提高教育支出比例,优先安排社会保障和安居工程等民生支出;统筹整合资源,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城乡一体化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支出。三是厉行节约控支出。按照国家要求,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接待、出国(境)等支出实行零增长。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2011年预算安排情况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234.5亿元,增长1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46.4亿元,增长12%;基金预算收入388.1亿元,增长22.1%。全省地方财政支出2206.2亿元,增长16.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824.6亿元,增长13.6%;基金预算支出381.6亿元,增长32.8%。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222亿元,下降2.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78.4亿元,增长8.7%;基金预算收入43.6亿元,下降31%。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394.8亿元,增长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52.7亿元,增长1.1%;基金预算支出42.1亿元,增长22.4%。根据目前国家已告知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数额,2011年国家补助我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980.9亿元,省补助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821.5亿元,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支保持平衡。
2011年省本级财政支出安排的方向和重点是:
(一)突出发展方式转变。安排产业结构调整资金21.1亿元,其中,新增预算安排2.3亿元,整合省级现有专项资金14.3亿元,整合中央专项资金4.5亿元,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大项目建设。安排应用技术研发资金1.1亿元、科技创新发展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资金1.5亿元,用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1亿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安排资金0.5亿元,用于节能新技术推广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资金1.4亿元,用于地方产品出口奖励,促进对俄出口加工园区和基地建设。安排资金0.9亿元,用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二)突出加快“三农”发展。安排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资金3.3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2.3亿元,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安排资金1.3亿元,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安排资金1.1亿元,用于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农机合作社建设;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改善耕地质量;安排资金0.9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信贷投入。安排资金7.8亿元,用于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安排资金4亿元,用于35个重点示范村和依龙镇整镇推进以及非示范村建设;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三)突出群众生活改善。安排资金4亿元,用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水平;安排资金2.8亿元,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安排资金1.7亿元,将哈尔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和省属企业“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安排资金0.5亿元,支持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安排资金7.1亿元,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安排资金3亿元,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安排资金1.7亿元,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就医难问题;安排资金1.7亿元,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三棚一草”改造资金12亿元、“三供两治”建设资金2亿元、廉租房建设和补贴资金1.5亿元,用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四)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2.6亿元,其中,公路和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分别为11亿元和1.6亿元,全部落实了省级财政承担的规划内公路建设资本金和补助资金;铁路建设资金10亿元,支持哈大齐、哈牡、哈佳等铁路以及哈尔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3亿元,其中,基本农田水利和44个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1.9亿元,10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1.4亿元,42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配套资金1亿元。
(五)突出公共服务保障。安排资金10亿元,用于化解高校债务;安排资金5.4亿元,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规划和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安排资金5亿元,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安排资金3亿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排资金2.7亿元,用于资助省属高校和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安排资金2亿元,用于博物馆建设;安排资金0.8亿元,用于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0.2亿元,用于基层文化场站建设。安排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配套资金8.3亿元,保障全省政法机关办案经费和装备水平提高;安排煤矿安全新技术推广资金1亿元,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排消防部队装备建设经费0.4亿元,用于防火救灾能力建设。
三、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
为圆满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在“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全省各级政府将坚决贯彻省委的各项战略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推进落实,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注重支持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产业项目加快发展。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统筹中央和省级用于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投、贷款贴息、研发资助、跟进投资等多种手段,以支持产业项目引进、企业科技创新和促进达产达效为重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以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度,鼓励各级政府以互利共赢机制吸引民间投资主体发起创建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以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为平台,完善再担保体系,做大贷款担保业务,充分利用担保代偿风险补助资金,引导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提升融资担保能力。发挥政策激励作用。落实好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和产业振兴规划,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落实好首台套产品奖励政策,支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激励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再创新。创造性地落实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非公经济发展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释放财政政策的激励和引导效应。
(二)注重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针对性和灵活性,进一步巩固扩内需成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完善促进消费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作用,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范围,突出扶持重点就业人群,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负担;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积极争取扩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实施范围;落实和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措施,多渠道促进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建立健全肉菜市场预警机制、储备机制、投放机制,实现保供稳价;落实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部分公益性行业油价补贴政策。完善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居民即期消费;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新网”工程等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优化公共投资结构。积极争取中央扩内需投资,并通过预算安排、整合专项资金、申请国家代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措施,足额筹集地方配套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水利设施、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现代交通网络、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先安排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同时,认真落实激励民间投资政策,引导和带动民间投资增长;推进政府主权外债项目实施,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等融资新领域;深入落实金融机构服务质量奖励、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贷款规模。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三)注重农村改革与发展,促进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多方筹集资金,促进大水利化建设,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重点水利枢纽、大型灌区、节水灌溉、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小流域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推进三江平原东部地区重大土地整理项目、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工程、松嫩平原“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机械化,支持发展大型农机合作社,支持我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业,打造六大农机产业园区,逐步实现全省新装备大型农机本土化制造;促进农业科技化,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实施良种化工程和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全省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支持做好深松整地和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促进农业规模化,重点支持旱田、水田两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田示范区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力争超过4万亩。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千万吨奶和五千万头生猪工程建设,促进现代化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发展,支持畜禽品种改良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强化品牌创建;支持外向型农业发展,推进对俄农业合作适应性调整,扶持发展规模以上的中俄农业合作示范区和种子繁育基地;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着重培育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健全农业生产灾害救助体系,落实对3000万亩农作物和125万头牲畜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同时,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支持开展造林绿化,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统筹村镇发展。加大小城镇建设投入力度,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解决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问题。在加大对35个重点示范村支持力度的同时,对达到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标准的行政村,通过以奖代投方式给予支持,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新阳光工程培训方式,促进劳动力转移人数和劳务收入实现双增长;转变财政扶贫方式,高标准完成第五批748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实现2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四)注重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围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打造民生特色鲜明的公共财政,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足额落实补助资金,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统筹解决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40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40%的县,并将试点地区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月人均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完善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投入责任,确保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到2012年我省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支持建立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体制,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改善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支持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规划,筹集资金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省属本科院校债务化解40%以上。支持公共文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改造三年规划,继续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和社区文化建设。支持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及“三棚一草”改造,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规定费用后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比例不低于10%。
(五)注重开源节流,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围绕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大力降低行政成本。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建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谋划一批产业类财源建设项目,创新财源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项目投资和绩效评审制度,提升财源项目建设质量。突出园区的载体作用,选择20个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园区作为财源建设示范园区,鼓励和引导市县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项目集群发展。有效发挥政策激励与引导作用,落实好总部经济、提高税收返还比例、营业税超基数返还、招商引资奖励等项财源建设激励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做好留企留税工作。不断加强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行为。全面做好税控收款机应用工作,继续扩大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平台建设规模,有效推进矿产资源产品产量税费监控系统建设步伐,启动省级财政收入监控系统建设。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机制,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完善监督稽查机制,规范收缴行为。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经费支出实行零增长。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大力推进原公产住房物业管理市场化改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
(六)注重财政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围绕财政管理“两化”(科学化、精细化)目标,大力加强财政“两基”建设(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坚持依法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适时调整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完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专用车辆配备标准。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建立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推进项目库建设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明确专项资金下达时限,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全面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力争将具备条件的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加快地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步伐,在15个市县启动改革试点。扩大省直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软件试点范围,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继续推进民生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项目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招标制度,扩大网上招标采购规模,提高公开招标比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制定支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鼓励采购地方产品,扶持本土品牌发展。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购置到处置全过程监管办法,强化资产出租出借使用管理及收入收缴监管;建立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划分,开展产权登记,防止资产流失。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建立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与财政资金日常管理紧密结合,扩大绩效管理的参与度和透明度。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对部分重点项目,采取在申报环节确定绩效目标,实施中跟踪监督,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的办法,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综合平台,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全省政府性债务监测预警体系,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强化财政同步监督。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构建起“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管理”的财政同步监督格局;进一步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健全乡财乡用县监管办法,完善乡镇预决算制度,加强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切实增强预决算约束力;抓好乡镇财政监管省级直接联系点工作,发挥乡镇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作用,严防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发生。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逐步细化和完善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的政府预算体系,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布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收支、预算报告和决算情况,推动预算及执行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负重拼搏、奋发进取,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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