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2011年财政预算报告解读>部分省市预算报告汇编

关于上海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2011年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财政局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是上海世博会的举办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肩负筹办举办上海世博会紧迫繁重的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行各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五个确保”要求,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和“十一五”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团结奋进,着力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财政收入圆满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目标,财政支出重点突出“三个聚焦”,财政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873.6亿元,比2009年增长(下同)13.1%,完成预算104.8%,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387.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调入资金等64.3亿元,以及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3396.7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3302.9亿元,增长10.5%,完成调整预算106.3%,加上结转下年支出33.1亿元、市级和部分区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2亿元,全市财政支出总计3393.2亿元。全市财政收支执行结余3.5亿元。

  市本级财政收入1393.2亿元,增长10.8%,完成预算105.1%,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387.8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36.8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5亿元,加上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1亿元,市本级可以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总计为1338.3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1278.7亿元,增长6.8%,完成调整预算109.6%,加上结转下年支出33.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338.3亿元。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基本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为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国家决定2010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在2009年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基础上,2010年继续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核定本市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71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为50亿元,5年期债券为21亿元。为此,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批准,调整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由年初的1096亿元调整为1167亿元。目前,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已全部完成,筹集资金71亿元,全部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大市政配套设施、郊区污水管网工程、老港综合整治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一)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各行各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本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收入征管,确保了年初既定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全年收入预算执行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消费和服务业对财政收入的拉动效应明显。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和举办上海世博会等因素带动下,本市消费和服务业加速发展,来自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等行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其中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为“十一五”时期增长最快的一年,消费增长和服务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进一步提升。二是“两个中心”建设对财政收入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得益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及各项政策支持,本市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来自金融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4.5%;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资源配置能力逐步提高,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跃居全球第一,来自航运等交通运输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在消化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影响后,增长15%。三是工业结构调整、效益改善对财政收入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本市工业企业产值增加、利润回升,来自工业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其中,逾七成增量来自于汽车、石化、成套设备、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行业,重点行业对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全年收入增长呈现较为明显的“前高后低”走势,特别是房地产业受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收入增长的波动性较大。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增值税206.3亿元,完成预算的99.2%。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挤压了钢铁等部分行业增值空间,加之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政策,使得固定资产投资抵扣额增加,增值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2.营业税46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

  3.企业所得税32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超额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本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改善、效益水平回升,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4.个人所得税10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3%。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受房产交易下降影响,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大幅度减少,导致个人所得税增长低于年初预期。

  5.城市维护建设税59.1亿元,完成预算的117%。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受汽车产销持续旺盛,以及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翘尾增收因素带动,本市消费税大幅增长,相应按消费税等流转税带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较多。

  6.城镇土地使用税2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8%。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经济回暖,部分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扩大生产规模,带动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7.耕地占用税12.1亿元,完成预算的134.4%。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经济回暖,部分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扩大生产规模,带动耕地占用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8.契税26.2亿元,完成预算的134.4%。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受本市土地供应增加和价格上升带动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较多等因素影响,契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9.其他各税2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汽车产销持续旺盛,带动车船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10.教育费附加收入46.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1%。超预算较多原因主要是受消费税大幅增长带动,按消费税等流转税带征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增收较多。

  11.排污费收入1.5亿元,完成预算的83.3%。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是部分排污企业增加减排设施,排污量减少,以及部分原市级监管的排污企业调整至区县属地化监管,市本级排污费收入相应减少。

  12.其他收入8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超预算较多主要原因是受消费税大幅增长带动,按消费税等流转税带征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入增收较多,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耕地开垦费历年结余纳入预算管理。

  2010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比预算超收67.2亿元,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市本级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为:一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税体制规定,增加安排支出40.7亿元,其中,安排教育、科学技术、农业等法定增长支出2.8亿元,落实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支出25.7亿元,增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超收收入返还等补助支出12.2亿元。二是安排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5亿元,转到以后年度经预算安排使用。

  (二)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体现“三个聚焦”,即:聚焦惠民生、聚焦调结构、聚焦促和谐。预算执行中,按《预算法》规定安排的预备费也主要用于“三个聚焦”涉及领域,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市本级“三个聚焦”支出合计1072.1亿元,占市本级财政支出的83.8%。

  市级主要支出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50.8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06.8亿元。主要用于完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07.8亿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对郊区老年农民的养老补贴,支持浦东新区、松江区和奉贤区开展新农保试点,支出1.8亿元;落实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分别按月人均25元、年人均200元提高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向全市低保家庭中的老弱病残人员发放粮油帮困卡,向全市城乡21万户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的生活补贴,支出2.6亿元;继续实施就业“1+3”计划,落实万人就业、社区助老等公益性岗位补贴1.7亿元、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补助0.9亿元;支持兄弟省市受灾援助支出0.5亿元。

  2.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59.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8.5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大学生医疗保障资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5亿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社区普通门诊诊查费减免补贴0.5亿元,为居民提供低成本医疗服务;促进公共卫生建设,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院前急救等专项经费2.6亿元;启动区域医联体改革试点和郊区三级医院“5+3+1”建设计划,落实三级医院各类经费21.5亿元。

  3.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17.2亿元。主要用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精神,重点加快本市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落实市级旧区改造专项资金10亿元;出台《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解决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从业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阶段性居住困难。另外,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80.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5.3亿元,市级支出合计95.4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农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用于建设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等基础设施,支出5.1亿元;扶持区域特色农产品基地示范经营项目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农资综合补贴、水稻种植补贴、良种补贴、绿肥种植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资金7.3亿元,以及对1.4万农民开展生产技术和实用技能培训;落实农村村庄改造资金1.8亿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0.1亿元、郊区骨干河道和黑臭河道整治经费10亿元,对420个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公共管理基本支出给予补助1.2亿元。

  5.市本级教育支出144.7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45.4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90.1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启动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等重点发展项目,市级财政落实10亿元;继续资助本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国家提高助学金资助标准政策资金,支出5.2亿元;对区县特别是财力困难区县发展义务教育进行资助,支出45.4亿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郊区县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支出1亿元,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保障来沪从业人员子女教育权益,在继续扩大公办学校接收比例的基础上,对招收来沪从业人员子女入学的民办学校给予生均1500元的政府补贴,为全市162所招收来沪从业人员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配备标准化图书室、增配体育运动器材,支出4.3亿元。

  6.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5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8.3亿元。市本级支出中公益性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主要用于按照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支持中心城区有线电视用户数字化整体转换,落实财政贴息资金0.5亿元;对3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进行补贴,支出0.8亿元,推进公益性文化进社区;支持举办重大文艺活动,落实世博文化中心建设经费、世博文艺演出和文化展示活动经费,举办第八届上海双年展等重大活动,支出3.7亿元;落实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参赛经费和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筹办经费等各类体育经费,支出3.6亿元。执行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根据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要求,将市体育局下属学校相关支出转列教育支出。若按原口径比较,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预算的104.8%。

  7.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118.6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科学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用于继续安排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24亿元,设立上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拨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地方配套资金28.8亿元,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开发;落实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项发展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等24.8亿元,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落实大学生创业资金0.5亿元,鼓励大学生创业实践,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和氛围。

  8.市本级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亿元。主要用于贯彻国家鼓励通过技术改造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政策,支持现有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支出6.3亿元;落实市级财政“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支出20亿元,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拓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和限额,支出10.4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9.市本级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5.9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8亿元。主要用于兑现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补贴资金17.1亿元,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拨付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2.9亿元,支持外贸发展;拨付国家促进服务业发展资金、服务业聚集功能区项目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4亿元,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10.市本级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7.7亿元。主要用于对金融人才和金融创新的支持,落实金融发展资金6.7亿元,吸引新设金融机构总部和营运中心13家,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增强金融市场活力。执行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结算。

  11.市本级环境保护支出26.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9.7亿元,市级支出合计35.8亿元。主要用于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及排污费支出17亿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出台对区域成片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落后产能的专项调整补助政策,淘汰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93个,调整危险化学品企业65家;实施污染减排奖励,落实10家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超量减排奖励资金;鼓励使用节能产品,对高效照明产品等实施政府补贴,推广使用节能灯1300万只,并对2.3万名重点优抚对象赠送4.6万只节能灯。

  12.市本级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2.2亿元。主要用于建立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3亿元,保障本市蔬菜等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增强政府市场调控能力;落实财政贴息和轮换差价补贴8.2亿元,保障粮油等重要物资储备经费。

  13.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8.1亿元。主要用于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越江段、浦东机场迎宾三路、杭申线航道整治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奉贤中心医院整体改扩建、金山医院迁建、东方体育中心新建、文化广场改造等公益性社会事业设施建设;辰山植物园、外环绿带、金山工业区等生态环境建设和整治。执行数小于调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后,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调整预算中调剂出部分财力,用于建立市级财政“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安排2009年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准备金,以及增加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地方配套资金等。

  14.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3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9.6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3.9亿元。主要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高架快速路交通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辰山植物园植物引种、社区事务管理补助等支出。执行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渠道,将城市维护支出纳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政府性基金)中安排。

  15.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48.4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3.1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1.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航运枢纽专项资金、公交等行业油价补贴、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等支出。

  16.市本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2.1亿元。全部用于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落实城镇和农村居民住宅恢复重建资金6.7亿元,公路、供水、供气、市政道路和桥梁、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资金4.8亿元,学校、医院、文化馆、福利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恢复重建资金7.1亿元,农田水利、良种繁育、农林推广等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资金3.5亿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本市对口支援都江堰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圆满完成。

  17.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58.3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5.9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4.2亿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经费,以及警用装备配置、狱政设施维护、因私护照和机动车证照工本费等支出。

  18.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亿元。市本级支出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主要用于安排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以及人才引进、质量监督、人口普查、计划生育等支出。

  19.市本级其他支出30.9亿元。主要用于落实世博赠票赠卡经费、合作交流专项资金、对外省市结算等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年初按照《预算法》安排的市本级预备费31.9亿元,主要用于落实预算执行中国家和本市新出台的“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世博赠票赠卡、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政策资金,以及增加安排公交油价补贴、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专项、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专项等支出。上述支出已经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各相关支出科目。

  (三)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0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5亿元,增长5.4%。其中:市对区县税收返还349.9亿元,完成预算106%,主要原因是新增用于区县的中央财政专款,以及区县出口退税专项上解金额低于年初预期,市对区县税收返还相应增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200.6亿元,主要原因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好于年初预期,市级分享财力比预算增加,按照本市现行财政体制有关规定相应增加市对区县转移支付。

  在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达160.8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量的80.1%。综合考虑本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本市筹办举办上海世博会公共安全和城市维护投入加大,以及《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施行后本市水源保护区范围扩大等因素,2010年近八成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重点投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城市维护和生态补偿等领域,以加强区县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保障。

  (四)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55.6亿元,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4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18.9亿元,收入总计2285.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71.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414.7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50亿元,加上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4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9.1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8.1亿元,收入总计762.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69.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92.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按国家规定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经市政府批准,从2010年起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上述2010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执行数中,已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

  市本级主要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0.8亿元,支出5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资助戏剧、音乐、美术、影视、文学等创作,补贴国际艺术节、电影电视节等重大文艺活动,支持群众文化项目、公益演出项目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等文化事业支出3.7亿元;中央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等教育事业支出1.2亿元。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44.1亿元。为了加大耕地保护的力度,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规定,本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的分配、使用办法与国家有关规定已不相适应,目前本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分配和使用办法。因此,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暂未分配使用。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4.5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8.1亿元,可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6.4亿元;市本级支出13.2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城市维护管理和市容环境建设7.5亿元、市管高架道路和桥梁日常养护2.4亿元、消防站点日常运行经费1.5亿元等。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9亿元,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扣除按规定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一是2010年本市土地供应总量和土地出让总成交价高于2009年;二是2009年下半年国有土地出让价格上升带来的翘尾因素;三是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明确要求土地出让收入必须在一年内缴清,且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加快了土地出让收入的入库进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75.3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23.9亿元、城市建设支出101.6亿元、安排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6.5亿元等。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8亿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不低于1.5%的标准提取;支出2.4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旧区改造项目土地储备。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亿元,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国家规定的土地等级、出让面积等标准提取;支出0.3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配套资金。

  7.彩票公益金收入4.9亿元,支出4.5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配套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为25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新设5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市政府实事项目,资助3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市级医疗救助资金和社区市民综合帮扶项目等社会福利事业支出3.5亿元;新建社区公共运动场,举办上海国际大众体育节、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等体育事业支出1亿元。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4亿元,支出15.6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市级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小区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周边配套的市政道路、桥梁、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项目8.1亿元,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垃圾站等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设施建设项目4.3亿元,安排轨道交通建设资金3.2亿元。支出大于收入部分动用上年结转收入。

  9.车辆通行费收入38.1亿元,支出34.2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政府还贷高速道路、城市快速路、越江设施还贷等。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2.7亿元,支出2.5亿元。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补贴1亿元,开展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创建100个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对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开业进行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实施奖励等;残疾人社会保障相关经费1.1亿元,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残疾职工帮困补助、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聋人盲人信息无障碍补贴等。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本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 “五个确保”,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努力为“十二五”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财力基础、提供更加完善的财政体制机制保障。

  1.增强综合平衡能力,着力发挥财政政策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功能作用。一年来,本市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机统一起来,把支持“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作为财政政策重要的切入点,为各类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财税政策环境。一是开展现代服务业税制研究。结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率先开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税制和财税政策研究,及时研究提出了本市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行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的改革预案和实行营业税差额征收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认真实施《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自主创新项目扶持力度,支持本市可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同时,切实保障科学技术支出法定增长,加大人才引进等投入力度,对本市引进的纳入国家“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资助,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支持新能源、先进重大装备等重点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升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能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是支持节能减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市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总量,大力推进实现本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四是规范和完善区县财政扶持政策。按照“明确重点发展产业、加强区级统一管理、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基层财力保障、严格执行财税法规”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从制度上对区县财政扶持政策的政策导向、聚焦重点、支持方式等方面的内容作出规范统一的明确规定,支持和促进区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2.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年来,本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把解决好基本民生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市本级财政支出较好地体现了“三个聚焦”的要求,一般性支出得到严格控制。在加大对调结构聚焦力度的同时,一方面,重点聚焦惠民生。切实保障教育、农业、公益性文化等法定增长支出,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投入力度,启动实施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旧区改造、稳定主副食品价格、建立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工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万人就业项目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入标准,落实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项目。另一方面,重点聚焦促和谐。切实保障公共安全、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支出,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建设,保障上海世博会安全举办。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2010年市本级预算,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跟踪分析重点项目,完善和优化预算调整及拨付程序,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全年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明显提高,有效地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到广大人民群众。

  3.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增强财政政策导向功能。为进一步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有关“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的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有关进一步深化完善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结合谋划和编制“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深化改革。针对现行市与区县财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财政政策导向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市与区县产业发展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异有待进一步缩小、区县财政的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按照本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从有利于促进区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推进产业发展资源整合和经济联动发展,有利于促进各区县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有利于增强区县风险防范能力等要求出发,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充分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区县政府、专家学者等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本市进一步深化完善“十二五”时期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并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4.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2010年,本市各级财政部门不失时机地进行了一系列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了《上海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积极开展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准备工作。二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除按国家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外,2010年1月1日起将仍在预算外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研究规范罚没收入等行政性收费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实施意见》,从“构建统一管理平台、坚决杜绝收支挂钩、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收缴动态监管、着力推进公开透明”等五个方面,规范完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07项,降低收费标准和缩小收费范围17项。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按照“制度加科技”的工作要求,通过市区(县)联动、部门协同,加快建立以“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为主要特征的全市一体化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集市采购运行有序,商品范围不断扩大,电子招投标系统基本开发完成,已在部分区县开展试点运行。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了《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分工,规范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的管理要求和程序。五是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本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出分类整改措施,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六是建立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制定和实施了《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总结科技、教育系统和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拟订了《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实施范围、组织管理、工作程序、指标和方法等内容,进一步推动和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5.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和《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等制度;在向社会公开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预、决算报告的基础上,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0年预算、2009年决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月度(季度)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积极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公开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减排、强农惠农等领域的19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公开了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非税收入情况;公开了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4项社会公共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举办上海世博会资金投入情况,经全过程审计后将向社会公布。

  6.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构建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由市财政部门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从2010年起,率先在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等单位试点,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监督,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确保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有效,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2010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治理范围延伸扩大至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并围绕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将防治“小金库”工作与反腐倡廉、规范预算和国资管理、加强内外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选取395户企事业单位,15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共查出违规问题涉及金额共计46.4亿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137户,移送税务部门处理企业41户。四是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在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期检查、财政扶持政策执行落地情况检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检查等方面工作的同时,制定了《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暂行办法》,引入注册会计师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核定下一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扎实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跟踪检查,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细化市本级预算草案,增加报送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转移支付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市本级法定增长支出情况、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情况等报表,报送市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由原来的35个扩大到100个。

  2010年,在中央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市政协的关心帮助下,在各区县、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协同支持下,本市依法理财深入推进,财政运行不断规范,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结构还不够合理,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对民生的财政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的综合调控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仍然较大,市与区县的财税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五是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11年预算草案

  (一)当前经济财政形势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本市情况看,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后世博效应逐步显现。但是,由于商务成本不断攀升,创新创业活力不足,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受到体制机制和资源环境的制约,改革攻坚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将十分艰巨。从本市财政收支情况看,在收入方面,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等要素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工业经济效益的回调压力增大;随着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逐步落实到位,以及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在支出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加强城市公共管理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二)2011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2011年本市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六个着力”,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贯穿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和各环节;进一步深化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管理体制;结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增长、改善结构、调节分配、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1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3103亿元,比2010年(下同)增长8%,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299.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3.1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总计3436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算3436亿元,增长4%。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1519亿元,增长9%,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299.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3.1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577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总计1275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1275亿元,下降0.3%。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数低于上年执行数,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包含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和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2011年截至预算编制时,中央财政已下拨专款较上年减少,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尚未下达。预算执行中,待中央财政下拨专款到位以及财政部明确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后,将按规定程序调增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2011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77亿元,增长4.8%,其中:市对区县税收返还340亿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不包括尚未明确的中央财政专款,以及区县出口退税专项上解金额预计增加,市对区县税收返还相应减少。市对区县转移支付237亿元,增长18.1%,主要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保障的要求,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按高于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安排,以加大对郊区和财力困难区县的支持。同时,结合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将新增的外资企业教育费附加收入大部分用于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由于各区县的预算批准时间与本市总预算编制时间尚不衔接,2011年本市总预算中区县级预算,仍由市财政汇总各区县财政上报的财政收支预算代编。

  按照《预算法》,市本级预算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的主要考虑

  按照市委有关在指标安排上要着力体现“三个突出”(即突出结构质量效益,突出民生改善,突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积极稳妥的角度,把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指标确定为8%。主要考虑: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本市经济有望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将有利于本市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但是,2011年外部经济环境依然较为复杂,一些重点行业收入增长面临回调压力,加上2010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基数较高,以及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基于上述情况,把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指标确定为8%,与全市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同时,基于国家明确从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政策调整而增加的市本级收入大于区县级收入,以及增长难度较大的房地产业收入主要集中在区县级。据此,把市本级收入增长指标设定为9%。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预算执行中如有超预算收入,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增收节支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的有关支出外,原则上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作为财政结余转入下一年,报市人大批准后经预算安排使用;如有短收,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市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1)增值税230亿元,增长11.5%。主要考虑,本市工业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依托国家和本市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行业有望加快发展,有利于工业增值税实现增长。同时,在国家扩内需政策取向支撑和社会购买力刚性增长带动下,市场仍将保持繁荣,商业增值税预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2)营业税495亿元,增长6%。主要考虑,金融市场总体保持活跃,以及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金融业营业税有望实现较快增长。但是,由于上海世博会结束后本市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增长将有所放缓,影响相关行业营业税增长;因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业营业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企业所得税354亿元,增长10%。主要考虑,本市经济运行态势良好,经济增长质量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预计继续保持增长。但是,受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企业所得税增速预计较2010年有所放缓。

  (4)个人所得税112亿元,增长6.9%。主要考虑,经济平稳运行和企业效益改善,将带动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5)城市维护建设税80亿元,增长35.4%。主要考虑,国家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相应增加。

  (6)城镇土地使用税28亿元,增长2.6%。

  (7)耕地占用税12.1亿元,与2010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8)契税22.5亿元,下降14.1%。主要考虑,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契税收入将有所减少。

  (9)其他各税21.5亿元,下降2.3%。

  (10)教育费附加收入70亿元,增长49.6%。主要考虑,国家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对外资企业征收教育费附加,收入相应增加。

  (11)排污费收入1.5亿元,与2010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2)其他收入82亿元,下降7.1%。主要考虑,2010年其他收入中存在耕地开垦费历年结余纳入预算管理等一次性增收因素。

  2.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主要考虑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要求,2011年市本级支出预算将在继续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围绕“六个着力”, 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本预算,进一步突出“五个重点”:一是重点支持和促进创新驱动。加大科学技术、教育、人才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二是重点支持和促进结构调整。切实保障产业扶持、扩大内需、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三是重点支持和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建设。聚焦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交通、文化和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民生事项,尊重群众意愿,回应群众需求,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四是重点支持和促进城乡统筹。以郊区新城建设为重点,提升城乡统筹水平,优化市域城镇体系,率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坚持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五是重点支持和促进城市管理与运行安全。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养护、瓶颈疏通、综合整治、运营管理、应急处置等支出,确保城市正常运转,不断改善市容市貌。  

  市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1)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7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57.3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25亿元。主要安排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补贴、社区助老补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支出。

  (2)市本级医疗卫生支出68.7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8.8亿元,市级支出合计87.5亿元。主要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大学生医疗保障资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郊区三级医院开办费、食品药品监督经费等支出。

  (3)市本级住房保障支出7亿元。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预算安排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市《关于贯彻国务院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将2011年廉租住房补贴资金、旧区改造资金等保障性住房支出30亿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中予以安排。

  (4)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74.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4.3亿元,市级支出合计88.4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农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水稻种植、良种、农资综合、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对农民的补贴,高水平粮田建设、滩涂造田、林业建设、河道整治等支出。预算安排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2010年根据国家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耕地开垦费历年结余由预算外纳入预算内管理,并相应安排专项支出,一次性增加了2010年执行数。

  (5)市本级教育支出164.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59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23.1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实施《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大工程相关经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国家“211工程”地方配套,教育费附加等支出。

  (6)市本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6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6亿元,市级支出合计32.2亿元。市本级支出中公益性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主要安排宣传文化专项资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第14届世界游泳锦标赛办赛经费等支出。

  (7)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103.3亿元。市本级支出中按法定增长口径安排的科学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主要安排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等支出。预算安排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中央财政拨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补助资金,截至预算编制时中央财政已下达的2011年专款较上年减少,年度执行中将根据中央财政专款下达情况,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

  (8)市本级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2.7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亿元,市级支出合计45.7亿元。主要安排市级财政“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预算安排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中央财政拨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专项补助资金, 2011年截至预算编制时中央财政已下达专款较上年减少,年度执行中将根据中央财政专款下达情况,按规定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

  (9)市本级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1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9亿元,市级支出合计17亿元。主要安排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等支出。

  (10)市本级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7.9亿元。主要按照实际需求安排金融发展资金等支出。

  (11)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26.9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0.1亿元,市级支出合计37亿元。主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专项扶持资金、高效照明产品和节能空调补贴等支出。

  (12)市本级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4.7亿元。主要安排市级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等支出。

  (13)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6.8亿元。主要安排公益性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道路危桥改造等支出。预算安排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财政部代理发行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后增加安排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11年截至预算编制时,财政部尚未下达代理发行本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年度执行中,若财政部代理发行本市地方政府债券,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将增加安排市本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6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1.8亿元,市级支出合计26.4亿元。主要安排城市区域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等规划编制、城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和快速路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市容环境监测和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和废弃物管理等支出。市容环境、公共消防等城市维护支出已调整支出渠道,在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政府性基金)中予以安排。

  (15)市本级交通运输支出48.5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5.2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3.7亿元。主要安排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公交等行业油价补贴、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等支出。

  (16)市本级对口支援帮扶及合作交流事务支出22.4亿元。主要安排本市和市本级对口援疆、援藏资金和其他合作交流专项资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和《关于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从2011年起按照两个五年规划安排,全面实施对口支援新疆和西藏工作。“十二五”期间,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本市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的资金量分别按上年一般预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由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17)市本级公共安全支出62亿元,加上市对区县补助支出15.9亿元,市级支出合计77.9亿元。主要安排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办案经费,以及警用装备配置、狱政设施维护、因私护照和机动车证照工本费等支出。

  (18)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亿元。市本级支出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主要安排行政机关正常运转经费,以及人才引进、质量监督、人口普查、计划生育等支出。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增加安排国家和本市“千人计划”人才资助经费等。

  (19)市本级预备费36.6亿元。主要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在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扣除上年结转和当年已下达的中央财政专款)的3%以内安排,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后中央和本市新出台改革事项及其他难以预测的开支。

  (20)市本级其他支出6.4亿元。主要安排对外省市结算等支出。预算安排减少较多,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包括世博赠票赠卡经费的一次性增加支出因素。

  (四)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77.5亿元,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45.9亿元,当年可安排的收入总计1523.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82.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140.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18.4亿元,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45.3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38亿元,当年可安排的收入总计425.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95.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30亿元。

  2011年全市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较2010年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市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应减少。

  本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并缴入地方国库专账核算,支出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结余资金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年度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和决算将按规定程序报同级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为上海“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为全面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进一步拓展和有效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将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重点推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支持和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财政政策。重点是要按照推进实现“四个中心”功能性突破的要求,在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认真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财政政策杠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鼓励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拓展和有效发挥市级财政“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和放大效应,重点支持和促进本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材料等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是整合扩大市级财政的“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根据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通过整合市级现有存量专项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年度新增财力安排、国资经营收益安排等多种渠道,使2011年市级财政“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的总量规模达到100亿元,并在预算安排上与区县“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联动安排使用,在项目确定上引入市场机制,在资金申报上实行公开透明,在使用监督上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在项目效益上实施绩效评价。二是鼓励和支持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主辅分离。本着“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培育新的增长点”的原则,选择部分从本市先进制造业中剥离出来、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代表性、面向社会从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和供应链管理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实施财政扶持政策试点,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加快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积极实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结合产业发展目标方向,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本市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率先实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重点支持现代金融、航运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会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四是着力促进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加大培育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力度,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相应的财政政策扶持,着力提高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使这些企业尽快提升、达标。五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财政专项资金总量,扩大委托有关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覆盖范围;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扶持、奖励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鼓励民资、外资等各类资本参与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效缓解广大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研究制定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六是有效推进创新载体建设。重点是要结合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有针对性地支持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促进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紫竹科学园区等重点创新区域建设。

  (二)加强财政统筹协调,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方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将财政资金保障和政策聚焦的重点进一步向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交通、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要民生领域倾斜,尽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全面推进落实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政策,大力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教育支出“三个增长”,确保本市教育“十大工程”重点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支持和促进完善覆盖城乡多层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推进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和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按照与国家制度框架相衔接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拓展社会保险资金筹措渠道,支持和促进本市“城保”、“镇保”、“综保”和“农保”制度的有效整合,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三是支持和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研究政府卫生投入长效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公立医院改革、医保与医药联动改革、医疗管理体制完善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5+3+1”郊区三级医院等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完善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化。四是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配套政策体系,调整完善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建立“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将市、区县两级土地出让收益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五是深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立主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着力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与区县两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社会稳定专项资金,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化解本市若干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六是推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重大公共交通枢纽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七是着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预警、消防、救援设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升装备水平,支持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促进提高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全面实施新一轮市与区县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管理体制。要按照中央对上海确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在中央对地方、市对区县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保持基本稳定,市与区县两级财政收入和财力比重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在确保各区县2009年实际地方税收收入形成的财力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完善“税收属地征管、地方税收分享”的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管理体制在“转方式、调结构、重均衡、防风险、促和谐”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一是优化财政体制分配,促进区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一般预算收入的市与区县分享比例,完善收入体制分配,建立健全财力分享、转型引导和超收激励机制,增强政策导向功能,形成区域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内在动力机制。二是完善税收征管关系,促进市与区县经济联动发展。对部分与区县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级集中税收征管企业,实施税收属地征管和税收委托征管,并同步建立区县对属市级集中税收征管企业和市级税收委托征管企业的部分财力分享机制,推动区域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培育和发展优势、特色企业产业链,提升区县产业能级。三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促进区县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要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以教育支出均衡性为切入口,合理配置社会公共资源,逐步增加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总量,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整合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渠道;逐步增加市与区县两级财政的城市维护管理资金投入,调整完善城市维护管理资金转移支付分配办法,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强化基层组织财力保障,促进区县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区县街道、乡镇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组织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区县财政安全健康运行。

  (四)着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创新。按照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的要求,推进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一是加快建立完善的政府预算体系。在进一步规范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认真做好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试编工作,加快建立和形成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科学完整、有机衔接、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预算责任制,全面强化和落实预算主管部门的编审、监管职责;进一步充实和扩大项目库管理,逐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制度的实施范围;将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部门财政决算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大公共服务购买力度,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部门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区县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推进市与区县电子采购管理,实现全市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一体化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在2010年认真做好市级政府部门预算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认真做好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部门预算主动公开工作(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进一步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主动公开范围从2010年的19项扩大到2011年的30项;在继续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等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本市排污费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用事业附加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安排及结余等情况。四是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项目支出为重点,加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力度,加快构建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

  (五)大力推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努力完成财政收入预算,积极化解收支矛盾,确保完成预算任务。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预测分析体系,加强财政收入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预测的科学性、预警性和有效性,努力保持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二是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进一步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力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切实解决标准偏高、项目偏细、计费方式不够合理等方面的问题;规范统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逐步将本市尚未纳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各类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非税系统收缴管理范围。三是依法取消预算外资金。按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关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努力实现财政预算管理全覆盖。四是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加强厉行节约的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深化公务卡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要以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若干重大财政政策法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重大财政支出项目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使用财政资金总量规模大、公共公益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财务会计基础管理薄弱的单位或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性与专项性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市2011年的预算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本市2011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