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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  曾志权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广东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和集中财力办大事,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紧密围绕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推进“三促进一保持”的中心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我省经济企稳回升、加快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下,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完成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据财政快报反映,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515.72亿元,为省代编预算的116.1%,超收625.72亿元,增长23.7%。  

  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414.76亿元,为省代编预算的115.3%,比预算增加支出719.76亿元,增长25.8%。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各项补助款和预算结转、结余,减去支出以及上解中央项目后,全省一般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有所结余。

  2010年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63.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增长18.8%,比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超收105.25亿元。加上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9亿元及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等,2010年省级总收入完成1740.93亿元。

  2010年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1738.18亿元,比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增加173.93亿元,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9亿元以及2010年超收105.25亿元作了适当安排。因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对省级预算收支进行的调整,已按规定报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省级2010年超收收入安排情况,已按规定报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剔除不可比因素后,2010年省级超收收入中约63%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事业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0年省级财政总收支相抵,结余2.75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010年预算具体执行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省级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省委、省政府对财政运行态势高度关注,省政府多次召开财税形势分析会,对财税形势进行了深入研究,对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增长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加强部门协调,认真落实财税收入运行监测分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征管效能,确保了财政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

  省级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增值税11.89亿元,完成预算的88.1%,增长-15.9%。营业税433.68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增长16.7%。企业所得税232.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3.9%,增长20.4%。个人所得税7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17%,增长15.6%。土地增值税55.95亿元,完成预算的147.2%,增长56.9%。非税收入58.43亿元,完成预算的119.2%,增长14.6%。  

  (二)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10年省级财政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预算执行中,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的保障。

  1.农林水事务支出81.84亿元。加大对农村和农民补贴力度,落实水稻、花生、生猪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政策,建立能繁母猪、渔业养殖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补贴制度;扶持农业科技推广及农业综合开发;安排“凡亚比”台风灾害救灾复产资金,帮助受灾地区灾后重建。以上各项共安排农业支出22.38亿元。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对全省5814万亩生态公益林给予补偿资金7.16亿元;推进林分改造及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建设,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安排林业资金11.92亿元。开展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及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库移民补助,安排水利支出36.31亿元。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扶贫政策,对贫困地区3409个贫困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对1万个贫困村、5万名村“两委”干部给予人员经费及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贴,共安排扶贫资金7.14亿元。

  2.教育支出181.81亿元(含教育转移支付)。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51.04亿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免除城乡小学和初中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安排奖补资金,帮助地方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全省1151万名城乡小学和初中学生以及211万名农民工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财力性补助,帮助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对农村101万名困难家庭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贴。以上各项共安排义务教育资金66.45亿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智力扶贫”补助,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对5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财政资助,免除13万名农村经济困难家庭中职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以上各项共安排高中和中职教育资金29.70亿元。支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安排高校生均经费拨款37.88亿元;推进省属高校基本建设,支持“211工程”三期建设,支持高校引进人才,建立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帮助20万名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以上共安排高等教育资金53.18亿元。

  3.医疗卫生支出75.25亿元。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3883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961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封顶线不低于每人每年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不低于每人每年8万元,安排医疗保障支出46.56亿元。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安排公共卫生支出2.56亿元。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15874条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进行补贴,对974所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给予转移支付补助。支持省部共建大型综合性医院建设,安排公立医院支出3.52亿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提高中医中药研发能力,支持中医药名医名科建设,安排中医药支出0.39亿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8亿元。支持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在36个县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覆盖1283万农民,支出1.6亿元。支持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农垦等部分困难企业养老基金统筹缺口给予补助,支出1.3亿元。加快实现全民医保,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28.44万人纳入医疗保险,支出1亿元。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补助标准,对全省22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95亿元。健全优抚安置体系,提高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落实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待遇补助,帮助欠发达地区城乡退役士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安排抚恤及退役安置支出7.1亿元。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对敬老院建设、殡仪馆设施改造给予补助,安排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支出1.02亿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社会救济及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1亿元。落实离退休待遇政策,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66亿元。大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对70.5万名农村劳动力实行职业培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改善我省劳动力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安排就业补助支出9.6亿元。

  5.保障性住房支出3.75亿元。实施农村贫困户泥砖房、茅草房改造,用5年时间解决54.15万户农村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支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设廉租住房,使8746户城镇困难家庭受益,支出2亿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6亿元。大力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7732个农家书屋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重点文化项目和骨干企业,对中山图书馆改扩建给予支持,安排文化支出4.91亿元。支持文物保护,落实文物普查经费,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省博物馆运行给予经费补助,安排文物支出1.46亿元。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全省20户以上的自然村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1.56万条行政村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安排广播影视支出1.75亿元。加强体育事业建设,支持亚运会省级体育场馆建设和维修,落实大型运动会补助经费,安排体育支出6.75亿元。

  7.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6.11亿元。落实种粮直补资金,加强粮食和食用油储备体系建设,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8.科学技术支出26.71亿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省部合作,加强与中科院战略合作,安排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出5.13亿元。支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突破关键领域,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安排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29亿元。推进人才工程建设,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支出1.75亿元。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安排科学技术普及支出0.95亿元。

  9.环境保护支出9.07亿元。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安排节能减排及可再生能源等支出2.21亿元。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固体垃圾治理、环境综合整治,安排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支出5.71亿元。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安排环境保护管理、监测与监察支出0.84亿元。

  10.公共安全支出58.12亿元。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政法经费补助,加强政法司法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交通运输支出80.25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里程5000公里的目标任务,支持国省道新改建、大修、县乡公路及省管重点公路建设;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支持广珠铁路、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厦深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赣韶铁路、茂湛铁路等项目建设。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1.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一是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积极稳妥研究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计划通过调整财政体制集中一定的财力,增强省级统筹能力,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均衡区域间财力差距,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推进我省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建立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奖补机制,保障县(市)、镇(乡)和村级基本支出需要,为各地区基层政权和组织供给“底线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必需的财力保障,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是建立生态激励和生态补助相结合的财政机制。通过调整完善现行激励型财政机制,对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生态发展区域,引入生态发展激励机制,将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县域生态环境改善成果挂钩,在保生态发展区域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增强其改善环境的内在动力,形成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地区实现良性发展。四是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从2010年10月1日起选择兴宁市、南雄市、紫金县和封开县作为试点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减少财政管理层级,增强基层政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五是探索建立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在继续加大省对市县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逐步建立区域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发达地区先富帮后富的政治责任。

  2.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和基层财政建设的要求,不断拓展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度与广度,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框架体系。在部门预算方面,进一步完善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体系,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认真做好省级预算公开工作。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面,将省级所有财政支出、预拨资金、部分省对下级专项补助资金纳入集中支付范围,逐步扩大省对下级专项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规模;推进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建设;推进省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省一级预算单位100%纳入改革范围;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21个地级市本级全面启动改革试点;积极开展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改革。在政府采购方面,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抓好我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继续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电子信息化建设。在绩效评价改革方面,起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办法;完善部门预算专项支出目标审核工作机制。在资产管理方面,加大资产收益监管力度,规范各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加快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统计报告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财政监督方面,强化省级财政资金垂直监督;拓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和内容,探索建立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新机制;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四)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完善激励性财政机制,对生态发展区引入生态激励型财政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横向转移支付机制;稳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研究建立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坚持依法治税理财,狠抓增收节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强非税收入监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报表体系,规范预算项目名称,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重点解决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问题;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农民群众“老有所养”问题。

  2.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坚持把办好建议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代表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0年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55件,比上年增加9件,其中主办件51件、协办件204件。主办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共 32件,建议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共4件,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共12件,因目前条件所限及其他原因无法解决或供有关部门参考的共3件,分别占主办件总件数的62%、8%、24%、6%。在办理人大建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而为、高效务实”的工作思路,努力创造条件,拓展办理深度,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增强办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效,推动代表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全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的基层财政比较困难,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及转移支付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财政基础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之年。

  (一)2011年我省财政形势。

  总体来看,2011年我省财政形势预计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好转而继续稳定向好,但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继续好转,将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但国际金融危机后出口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投资消费增长受限,将影响相关主体税种收入增长。同时,国家出台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将继续对财政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仍持续影响增值税收入增长,预计2011年财政税收收入难以实现较高增幅,将基本与经济增长的速度相适应。此外,由于国家、省取消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非税收入也难以大幅增长。支出方面,贯彻国家稳定增长、改善结构、调节分配、促进和谐各项决策,落实国家及我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实现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对物价波动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帮助农民持续增收等重大民生政策,都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压力不断加大。

  综合分析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预计2011年全省和省级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必须审时度势、科学合理编制2011 年预算。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对编制2011年预算的要求,2011年省级预算编制坚持收入安排积极稳妥、应征尽收,支出安排量入为出、厉行节约、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等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

  编制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围绕“三促进一保持”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运用财政手段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编制2011年省级预算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积极稳妥,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财政收支预算。(2)坚持应征尽收,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将预算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3)坚持量入为出,科学调度财力、节约财力、巧用财力,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4)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增长,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5)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把财力更多地用于解决事关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6)促进科学调控,继续实施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7)促进民生保障,推进《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推动全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8)促进城乡协调,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推进“三农”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9)促进区域协调,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10)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

  (三)2011年全省一般预算安排建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贯彻《国务院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关于“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的要求,根据2011年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及我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并综合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增值税抵扣等政策影响,2011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拟按增长10%安排4967亿元,人均收入5154元,比上年增加1078元,增长26.4%。  

  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983亿元,比2010年增长10.5%,人均支出6208元,比上年增加1289元,增长26.2%。

  (四)2011年省级一般预算草案。

  1.2011年省级预算收入安排。

  2011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拟在2010年预计完成基础上,考虑剔除一次性不可比因素25亿元后,按增长10%安排922亿元。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增值税10.5亿元,营业税475亿元,企业所得税247亿元,个人所得税74.5亿元,土地增值税57亿元,非税收入58亿元。

  2011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安排1812.71亿元,其中:(1)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922亿元,可比增长10%;(2)中央补助收入691.51亿元(包含中央提前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152.02亿元);(3)各市上解收入176.45亿元;(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20亿元;(5)上年结余2.75亿元。

  2.2011年省级财政支出安排。

  2011年省级财政总支出1809.9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518.69亿元,占28.66%;补助市县支出1192.12亿元,占65.86%,上解中央支出95.94亿元,占5.3%,调出资金3.23亿元,占0.18%。

  根据以上2011年省级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收支相抵,净结余2.73亿元。

  省级支出结构: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支出为90.10亿元,占4.98%,比上年增加 6.28亿元;均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支出为768.23亿元,占42.44%,比上年增加105.67亿元;用于改善民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为638.34亿元,占35.27%,比上年增加98.56亿元;用于建立应急预警机制、防范风险的支出为49.87亿元,占2.76%;用于维持省级政权运转的支出为167.49亿元,占9.25%;上解中央的支出为95.94亿元,占5.3%。省级财政支出结构体现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民生支出、保障经济发展、保障区域均衡的支出要求。

  3.2011年省级财政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2011年省级支出安排重点突出,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的重点支出投入均增长10%以上,其中教育、科技、社保、环保、农林水等投入增长15%以上。重点支出保障及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核心竞争力。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增长产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推动我省新一轮大发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十二五”期间省财政集中安排100亿元,采用竞争性扶持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给予支持引导,在2010年安排10亿元的基础上,2011年再安排10亿元;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激励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安排4亿元进一步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安排产业发展导向资金5.75亿元,引导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高端产业发展;安排4.25亿元支持粤西、粤北现代产业发展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安排结构调整重点挖潜改造专项资金1.9亿元、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1.5亿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9亿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亿元;安排重点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推进金融强省建设;安排重大产业开发引导专项资金0.95亿元,支持重点战略产业开发。进一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安排重点产业转移园区专项资金15亿元、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园区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产业转移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2010年安排产业转移奖励资金12.5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2.5亿元,进一步鼓励珠三角地区企业加快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利用财政手段对“双转移”工作“再推一把”的要求。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经费0.48亿元、民贸企业贷款贴息资金0.2亿元。

  二是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支持实施高层次人才战略。坚持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吸引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安排省部(院)合作专项资金共6亿元,支持我省与教育部、工信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产学研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安排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相关专项资金3.25亿元、新兴产业关键技术专项资金1亿元、自主创新专项资金0.85亿元、省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0.48亿元、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资金1亿元,着力攻克一批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支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安排创新和科研团队、领军人才引进专项4.2亿元,培养人才及人才奖励经费1.51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0.6亿元,高校引进人才、主体科研机构人才培训、院士工作站、跨世纪高层次人才培训等经费1.39亿元,提高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水平,改善高层次人才工作环境,形成有利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环境,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引导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安排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引导资金2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0.5亿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0.5亿元、专利申请资助及知识产权保护经费0.65亿元,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支持基础研究,安排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专项0.8亿元、省自然科学基金0.58亿元、广东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0.5亿元。2011年安排科技投入33.82亿元,比上年增长38.55%。

  三是有效扩大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培育新型消费模式,支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进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安排资金2.3亿元。全面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安排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广东省国际旅游文化节及中国旅游博览会项目经费0.4亿元、旅游宣传促销经费0.5亿元、旅游扶贫专项资金0.44亿元。支持开拓国内市场,安排开拓广货市场专项资金0.29亿元、拓展内销市场专项经费0.2亿元。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安排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0.35亿元、发展现代流通业引导专项资金0.3亿元。

  四是推动外经贸战略性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发挥我省外经贸的独特优势,大力促进外经贸调整、转型、创新,使外经贸成为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支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安排科技兴贸、出口品牌发展、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1.05亿元,增强外经贸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支持扩大进出口贸易,安排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出口奖励等资金0.7亿元,服务贸易发展、服务外包专项资金0.4亿元,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完善涉外贸易保护体系,安排出口信用险、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促进外经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资金1.47亿元,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际贸易风险。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安排招商引资、吸引外资奖励等资金1.2亿元,引导外资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安排“走出去”专项资金0.3亿元,支持优势企业对外投资。

  (2)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贯彻落实。

  一是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积极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55.99亿元,用于免除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等。深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三室一场五有”工程资金2.5亿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经费1亿元。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安排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资金14亿元,实现县域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支持农村教育师资建设,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8亿元,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统筹安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资金18.16亿元,用于加快高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中阶段学位,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安排技工学校建设补助2.85亿元、中等职业教育经费1亿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1亿元、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经费1亿元,用于加快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实训设施建设,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安排29所高校生均综合定额41.58亿元、高校省级财政贴息贷款清偿资金及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资金11.3亿元、985工程及211工程学校建设资金7.3亿元、汕头大学建设配套资金2亿元、高校质量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等资金1.95亿元,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质量提升、重点学科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扩大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和水平,将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2.47亿元,智力扶贫补助资金2.2亿元;将高校助学金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机制, 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10亿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98亿元;安排助学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亿元。2011年安排教育投入21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6.28%。

  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网。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在全省6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按照各级财政对60岁以上领取待遇的参保人给予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的要求,安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10.27亿元;同时,按照各级财政对新农保参保补助30元/人?年的要求,安排个人账户做实储备金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1亿元。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安排省农垦企业养老纳入统筹缺口补助1.11亿元、贫困地区养老保险提标缺口补助0.8亿元,加快解决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努力构建全民医保制度,安排欠发达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补助1亿元、“4050”归难侨职工和归难侨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0.48亿元,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安排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标准和解决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待遇补助资金3.88亿元,14个欠发达地区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经费2.67亿元、省属及中央驻穗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贴0.64亿元,欠发达地区军转干部生活费补助资金0.4亿元,建立城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8.36亿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59亿元,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以下的农村、城镇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安排全倒户重建家园补助资金1.2亿元,提高对全倒户重建家园补助标准,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安排敬老院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资金0.44亿元、残疾人康复经费0.2亿元,加大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的待遇政策,安排省直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与机关离休待遇拉平经费0.65亿元、转制企业离退休人员财政补差0.48亿元。2011年安排社会保障投入100.97亿元,增长20.62%。

  三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普惠制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安排扶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7亿元,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将补贴对象范围从“45周岁以下”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健全就业援助和保障制度,落实扶持创业政策,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4.09亿元,支持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等;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经费补助0.66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安排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资金1.17亿元,促进我省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整合,改善我省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

  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的要求,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33.3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8.05亿元。大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元的要求,提高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资金5.16亿元,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体制补助经费6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补贴1.66亿元、农村卫生专项及改水、改厕专项补助2.20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专项转移支付0.77亿元,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支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安排省妇幼保健院另址新建投资0.51亿元、精神病防治机构建设及防治专项经费0.18亿元。提升大型综合性医院建设水平,安排公立医院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科研等资金3.98亿元。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0.29亿元,提高中医药研发能力,推进中医药大省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安排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职业病防治等资金1.25亿元。提高医疗保障及救助水平,支持医疗经费保障,安排医疗保障相关资金7.77亿元、医疗救助金0.6亿元、困难市县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补助0.45亿元。2011年安排医疗卫生投入8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2%。

  五是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大力实施《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99亿元、中山图书馆运行经费0.25亿元,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安排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设备经费0.2亿元,实现全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安排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专项经费0.19亿元, 支持欠发达地区16222条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安排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实施重点文化项目,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安排扶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0.5亿元,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文化创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重点文物保护、维修抢救经费0.4亿元,省博物馆新馆运行经费0.25亿元。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安排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工程资金0.2亿元、广东粤剧院粤剧艺术中心演艺大楼建设资金0.25亿元、辛亥革命纪念馆建设资金0.1亿元、开平碉楼与村落维修整治资金0.1亿元。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安排第十二届全运会备战经费0.55亿元。

  六是推进住房保障均等化,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力度解决贫困农民住有所居问题,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全省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泥砖房、茅草房改造。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安排城镇双特困户住房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解决全省城镇户籍7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施政策性农房保险,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保险补助资金0.42亿元,扩大政策性农房保险范围,将全省有意愿参保农户的农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扶持边远村庄整村搬迁,安排村庄搬迁专项资金0.33亿元,扶持边远革命老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实行整村搬迁安置。

  七是推进公共交通均等化,提升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水平。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中央返还的交通“六费”替代性收入,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完成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里程5000公里的目标。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安排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主骨架网项目、部省合作铁路建设等项目资本金3.97亿元,构筑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的主轴。促进民航事业发展,安排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资本金2.3亿元。

  (3)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安排扶持农业机械化资金0.98亿元、农业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农业科技推广及市场体系建设补助0.39亿元,提升我省农业的科技化、机械化水平。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01亿元、农业产业化发展等资金1.29亿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健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安排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资金0.25亿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建设资金0.25亿元、畜禽标识管理专项经费0.2亿元。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程度,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0.5亿元、贫困村村级互助金试点和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0.5亿元,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共同致富。

  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水利项目建设资金47.57亿元,并积极通过水利融资平台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推进乐昌峡水利枢纽、珠江河口整治等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快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开展湛江鉴江水利枢纽、雷州青年运河、高州水库灌区、清远水利枢纽等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中小型灌区试点、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自然灾害水毁工程修复等项目。加快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安排“一事一议”农民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1.54亿元,引导村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等土地治理项目及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安排引导科学改造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专项资金3亿元、“大禹杯”专项资金0.48亿元,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支持农村沼气建设,安排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0.7亿元。

  三是落实强农惠农补助,拓宽农民收入渠道。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对欠发达地区3409个贫困村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确保被帮扶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安排政策性农业、渔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补助资金1.12亿元,提高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6亿元,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稳定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保障粮食供给安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安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费补助0.3亿元,建立产权明晰、承包到户的林权体制,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山区农民就业增收。解决水库移民、转产转业渔民生产生活问题,安排水库移民专项补助2亿元、渔民转产转业议案资金1.24亿元。

  四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海洋大省建设。支持海洋渔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安排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48亿元、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建设专项资金0.4亿元、深水网箱发展专项资金0.25亿元、水产良种体系建设专项资金0.2亿元,推动我省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支持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标准化渔港建设工程项目资金1.01亿元、人工鱼礁建设资金0.5亿元、渔港抢险加固专项资金0.1亿元,增强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民增收致富。

  五是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抓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培育森林资源,安排沿海防护林与红树林、碳汇林、水源涵养林建设资金1.13亿元,林分改造专项资金0.48亿元,森林抚育专项资金0.3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0.16亿元、主干道山地绿化工程0.1亿元、森林防火工程专项经费0.3亿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8.3亿元,将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16元/亩。

  六是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安排补助资金3.08亿元,落实各级财政对村级办公经费2万元/年补助政策,并把欠发达地区贫困村干部补贴逐步提高到人均每月不低于1000元。

  2011年安排农业投入146.2亿元,比上年增长23.85%。

  (4)加强节能减排,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安排经贸口节能专项2亿元、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专项资金1亿元、环保减排专项资金1.5亿元、发展循环经济经费0.2亿元,支持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开展节能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可再生能源科技研究和项目推广,推动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和水质、空气、土壤保护。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治污保洁专项资金0.8亿元、农村环保建设专项0.5亿元,固体垃圾处理专项0.3亿元,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恢复;安排水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资金1.06亿元,开展重点流域、河流和湖泊整治;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0.5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防治。支持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安排环保能力建设资金0.77亿元,用于欠发达地区环保监管仪器设备补助。2011年安排节能环保投入12.01亿元,比上年增长17.94%。

  (5)保障政权运转,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保障政权机关正常运转,安排省级党政机关、公检法部门运转及建设经费167.49亿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为政府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创造条件。完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安排预备费8亿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7亿元、省应急平台建设资金0.38亿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亿元、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经费1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费救助资金0.6亿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0.7亿元、农业救灾复产专项资金0.4亿元、林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0.2亿元、特大“三防”经费0.2亿元、应急专项资金0.2亿元。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提高基层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政策精神,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政法机关的财政补助,安排政法转移支付省级配套资金4亿元。

  (6)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通过实施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落实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建立完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构建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政策手段,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2011年共安排对市县的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1192.12亿元(含专项转移支付),包括:安排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及其他税收返还支出346.68亿元,实现财政体制平稳运行;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38.55亿元,保障欠发达地区维持基层政权运转,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06.88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五)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1.201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1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201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393.7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99.95亿元和调入资金6.39亿元,基金预算总收入1609.33亿元。201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425.79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83.54亿元。

  201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其说明汇总后另行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201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201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纳入201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共十四项: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彩票公益金、农村土地开发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车辆通行费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省级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未缴入国库。因此,2011年省财政政府性基金未涵盖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将按规定单独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按上述基金范围,201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7.7亿元,比2010年预算数增加40.98亿元,增长72.23%。2011年省级基金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车辆通行费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等4项基金收入。201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7.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0.31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77.39亿元。(详见附件二)

  (六)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原则和方法,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由117个部门组成,列入部门预算的支出总计约为392.7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35.05亿元。(详见附件三)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完成好全年预算任务、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2011年,全省财政工作将紧密围绕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突出运用财政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十二五”起始之年开好头、起好步,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一)注重抓好增收节支,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出需要。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继续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征管关键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税源,加强工作督导和科学指导;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和分析,提高预算执行分析水平。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把预算审核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约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落实省直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任务,加强对“三公”费用监管,确保2011年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不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继续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继续推进党政机关节能减排。

  (二)注重有效运用财政杠杆手段,促进加快转型升级。积极运用财政手段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各项激励奖励措施和配套扶持政策,推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实施;落实好25亿元推动产业转移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和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完善财政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研究以竞争性方式支持省属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快形成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利益导向机制;支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落实好我省财政支持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支持我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

  (三)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发展。拉动居民消费需求,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推动城乡流通网络建设,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支持广货北上;加快推进各项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加大对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等的基建投入;支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扩大中等收入者规模,提高城乡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坚持“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完善扶持外贸进出口政策,落实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扩大内销的财政政策。

  (四)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建设幸福广东。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实施,力求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人民幸福感。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努力缩小贫困群体,减少贫富差距;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努力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国家政策,从2011年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文化强省建设,构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机制和保障机制;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高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推进解决全省54.15万农村贫困户泥砖房、茅草房改造问题,继续支持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稳定增长。

  (五)注重夯实“三农”发展基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继续落实种粮直补、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扶持省级重点农业(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继续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和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新造耕地工作;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建立小农水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六)注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既定决策部署,落实好省以下财政体制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平稳运行。建立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基层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给予财力支撑。做好对各市建立横向转移支付机制情况的追踪和反馈工作,推动各市探索建立横向财政保障机制,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运作。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实施,促进珠三角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以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为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全省各市共建产业园区财政分配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七)注重加强财政“两基”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注重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财政“两基”建设。继续深化各项支出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基础,深入推进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基础数据采集、细化政府收支科目体系、实行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和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推进清理和压减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加快“金财工程”建设、开展预算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试点、改进预算执行分析、促进预算信息公开等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群众个体的直接支付渠道,提高财政资金到位率;加强对基层财政指导,充实完善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职能,继续大规模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

  (八)注重加强作风建设,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执行力。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围绕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推动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加大力度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惠民利民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方式,主动自我加压,建立干部努力工作的倒逼机制,对重大活动、重大任务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干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推动“十二五”发展开局起步、庆祝建党90周年、推动广东财政继续改革创新当好排头兵等中心工作,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省当好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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