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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2010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在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

2011112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保平衡,优化支出结构保重点,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全省一般收入预算为1155.6亿元,一般支出预算为1798.2亿元。执行中,根据省级收入预算调整和各市超收情况,相应调增全省收入预算114.5亿元;由于使用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69亿元、中央下达专款574.8亿元、增加转移支付171.8亿元、上年结转列入214亿元、全省超收安排143.8亿元和各级一般预算调入资金9.4亿元等变动因素,调增全省一般支出预算1182.8亿元。以上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备案,一般收入预算调整为1270.1亿元,一般支出预算调整为2981亿元。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全省政府基金收入预算为537.1亿元,基金支出预算为552.1亿元。执行中,根据省级政府基金收入预算调整和各市超收情况,相应调增全省基金收入预算549.8亿元;由于上年结余结转资金64.8亿元、中央下达专项补助20.3亿元、超收安排支出610.2亿元、调入资金0.34亿元,全省政府基金支出预算调增695.6亿元。以上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全省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086.9亿元,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247.7亿元。

  据快报统计(下同),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30.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8%,比上年增长24.7%;加上中央财政分享收入1079.7亿元,全省全部财政收入完成2410.5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09.6%,比上年增长19.3%。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778.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2%,比上年增长18.4%

  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8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长144.9%;基金支出完成1126.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3%,比上年增长135.4%

  (二)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0年省本级一般收入预算为260.8亿元,一般支出预算为349.3亿元。执行中,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一般收入预算调整为285.6亿元,一般支出预算调整为396.5亿元。截至年底,省级一般支出预算又发生以下变动:一是中央财政下达专款574.8亿元;二是上年结转本年支出76.8亿元;三是中央财政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与省下达市县一般转移支付相抵,增加省级支出预算67.6亿元;四是下达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减少省级支出预算589.7亿元。据此,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本级一般支出预算调整为526亿元。当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2.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长11%;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9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9%,比上年减少4.3%(主要因为调整了交通财务管理体制,将原来列为省级支出的交通部门经常性支出下放为市县级支出)。

  2010年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加之物价指数上升,带动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省级一般预算收入超收12.27亿元。遵循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省级新增财力重点用于落实年度预算执行中国家新出台的民生政策和省委、省政府议定事项:一是保证教育、科技、农业三项支出达到法定增长,增加支出1.55亿元;二是增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扩面、农家书屋建设奖补资金等民生投入1.09亿元;三是安排公共安全事务专项支出4408万元;四是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支持产业发展专项支出4.19亿元;五是落实国家有关改进超收资金使用办法的要求,建立省级预算稳定调节资金5亿元,与今年预算统筹安排。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0年省本级基金收入预算和基金支出预算均为110.7亿元。执行中,由于地方教育附加、彩票公益金、车辆通行费等8项收入超收13.36亿元,按照政府基金专款专用原则,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本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24.06亿元,支出预算相应调整为124.06亿元。由于上年结转、上级专款列入以及下达市县专款等因素,年终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本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95.9亿元。2010年省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5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1%,比上年增长284%;基金支出完成91.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12.8倍(主要因为车辆通行费按财政部要求由预算外收支列到政府性基金收支所致)。

  上述全省和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均为20101231的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总的看,2010年面对十分复杂的经济形势、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和异常尖锐的收支矛盾,我们深入贯彻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决议,集中财力保重点,千方百计保民生,增收节支保平衡,全省和省本级均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2010年预算执行成效体现在六个方面:

  ——财政收入总体较快增长。在全省经济向好的基础上,各级财税等部门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建立完善综合治税协调机制,加强纳税信息沟通和统计分析,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省全部财政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到2410.5亿元和1330.8亿元,分别增长19.3%24.7%,增幅分别比2009年提高8.512.1个百分点;绝对额分别是“十一五”规划指标的120.5%147.9%

  ——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努力扩大政府公共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104.5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69亿元,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需要。扩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范围,完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改造升级农村流通网络,发放补贴31.9亿元,带动家电、汽车摩托车销售247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等税费减免政策,累计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190.9亿元。落实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出口专项资金1.15亿元,促进了出口稳定增长。

  ——财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省财政研究制定了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见,落实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旅游服务业。全省科技支出28.8亿元,增长8.8%。以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为重点,支持高科技产品开发和共性关键技术升级。大力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发展。全省环境保护支出112.6亿元,增长8%。积极推进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国家试点,启动省内光伏发电市场,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推进非粮生物能源发展,支持培育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发展低碳经济。综合运用各种财政杠杆,支持河北民航、高速铁路客运和港口建设。

  ——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继续加大。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300.5亿元,增长13.5%。组织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52.7亿元,全部提前在第一季度兑付到农户。落实良种和农机具购置补贴18.9亿元,投入省级以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1亿元,落实小麦弱苗转化和“一喷三防”补贴资金1.9亿元,夺取了夏粮丰产丰收。整合支农资金,支持26个县发展粮食产业项目、15个县发展蔬菜产业项目和41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入2.4亿元支持蔬菜产业示范县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9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83个,努力打造农业优势产业群。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全省投入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3亿元,建设高标准节水农田127万亩,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实施农村民生工程,省级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到3亿元,支持2000个示范村建设。发放补助金6.2亿元,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发放退耕还林补助13亿元,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中央奖补11.1亿元,在2.2万个行政村实施了一事一议公益项目建设。争取中央资金23.6亿元,省级投入7.6亿元,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

  ——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显著。全省教育支出503.4亿元,增长14.6%。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投入资金51.1亿元,保障城乡中小学校正常运转。落实省以上资金33.6亿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投入专项资金3.5亿元,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发放补助金18亿元,134万名学生得到资助。全省医疗卫生支出224.9亿元,增长28.8%。支持医疗卫生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17个市辖区的1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42个县(市)的561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全覆盖,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达到18元,实施了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2亿元,增长19.7%。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10%、达到140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1118元,城镇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250元,实现应保尽保。落实省级以上新农保补助资金5.6亿元,37个试点县117万名农村老人按时领取养老金。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形势,落实专项资金16.6亿元,促进就业再就业。全省住房保障支出51.6亿元,增长22.1%。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为13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3亿元,加快发展文体事业,促进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全省公共安全支出174.5亿元,增长15.4%。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大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应对消费物价上涨,省财政列支1亿元建立价格风险调节基金,给予优抚、低保、五保对象及大中专学生每人每月15元补贴。

  ——财政改革取得新突破。省财政厅研究提出率先构建地方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的战略构想,明确了整体系统推进财政改革的目标任务。省以下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覆盖所有支出事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施范围扩大到92个县(市),居各省区第一。继续实施激励性财政体制,完善省内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办法,改进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试点覆盖省级所有发展性支出,并开始向市县延展。预算项目库试点从省级扩大到全部设区市、示范县和31个直管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努力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前通知并细化分解上级转移支付,编入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完整性进一步增强。深化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提高、年末结转率下降。12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占全年比重比2009年同期下降16.6个百分点,年终结转率下降2.8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覆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完成政府采购330亿元,资金节约率11%。扎实推进省直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实现网络即时监控,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位代表,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是我省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财政经济提质增效、跨越发展的五年。这五年,财政收支规模快速增长,财政实力稳步提高。全部财政收入5年累计完成9007.7亿元,是上一个五年的2.6倍;财政支出5年累计9695.2亿元,是上一个五年的2.8倍,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这五年,财政职能有效发挥,助推科学发展效果明显。创造性地实施两轮激励性财政体制,实施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办法,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有效引导经济资源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科学因应经济形势变化,认真落实中央相机制定的稳健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成功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五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保障力度逐年加大。2010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公共安全累计支出1206.9亿元,是2005年的2.6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长足发展,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建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初步覆盖城乡,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连续六年提高标准,农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城乡低保实现全覆盖,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惠及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抗灾救灾、公共安全体系更加健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和谐河北建设。这五年,财政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日臻完善。省以下支出责任划分、中期滚动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派驻监督、预算法制建设等多项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并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部门预算、项目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等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全面应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网络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大监督体系基本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十一五”时期财政事业取得的新成绩,是省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基于经济结构和效益的财源质量较差,人均财力水平偏低,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程度有增无减,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力不从心,财政体制和管理机制仍不健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尚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不理想,等等。这些问题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关乎全省人民福祉,亟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仍极其复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尖锐。收入方面: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不断巩固,市场信心日渐增强;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即将出台,环渤海地区正在成为我国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我省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建成投产,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加速形成,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这将有利于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但是,通胀预期压力不断加大,银根呈收紧趋势,国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控制越来越严,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任务较重,钢铁、建材等传统优势行业面临挤压,房地产业税收贡献率逐步下降。同时,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这些因素都制约着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完成在建项目,仍需保持一定的投资规模,地方需筹资配套;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教育、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增强,应对通货膨胀压力需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汇集成巨额财政增支需求。据测算,2011年仅省级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性支出就需180亿元。

  根据省委关于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1年全省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积极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大力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促进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着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进步提供财力保障。

  (一)关于2011年全省预算草案主要收支计划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形势和政策性增减收因素,2011年全省全部财政收入计划安排2751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数增长14.1%,可比增长11.5%(剔除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因素,下同)。这样安排是与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左右的预期目标基本相适应的,也是积极客观的。

  2011年全省地方一般收入预算安排1542.7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数增长15.9%可比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163.8亿元,增长8.4%;非税收入安排378.9亿元,增长47.6%,可比增长12%(国家要求2011年除高中以上教育收费外的所有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一般预算,预计新增非税收入84亿元)。按照国家规定口径,经常性收入增长20.91%。全省一般收入预算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022亿元、使用地方政府债券45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30亿元,2011年全省一般预算可用财力为2581.7亿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省一般支出预算2581.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3.6%,剔除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后可比增长23.8%。教育、科技、农业等三项支出安排落实了有关法律要求,全省教育支出463.5亿元,按法定增长口径(下同)增长24%;科技支出29.9亿元,增长22.1%;农林水事务支出137.5亿元,增长23.2%,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2011年全省基金收入预算(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下同)安排1253.4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数增长5.5%;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235.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3.8%

  (二)关于2011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1年省本级一般收入预算安排343.7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数增长17.4%,剔除2011年预算外资金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新增非税收入24.8亿元,可比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56.8亿元,增长13.4%;非税收入安排86.9亿元,增长31%

  按照上述收入计划及新一轮激励性财政体制测算,一般收入预算加上中央补助1022亿元、设区市及直管县上解35.3亿元、省级使用的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45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30亿元、补助设区市及直管县支出878.8亿元,2011年省本级一般预算财力为537.2亿元。其中:省级地方一般预算剔除省级留用的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103.1亿元后,实际可用财力为434.1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可调剂财力仅20.8亿元上述中央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174.9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33.96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42.8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5.39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4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7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61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2亿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14.9亿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81亿元、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4.95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92.84亿元、义务教育及社会保障等转移支付专项化资金101.34亿元、结算补助10.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54.6亿元。省级补助设区市及直管县支出包括:中央税收返还113.1亿元、省对下财政体制返还96.2亿元、资源税定额返还9.7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34.96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8.1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28.3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4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7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7.2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5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2亿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81亿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9亿元、其他结算补助13.9亿元、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化资金32.53亿元、专项补助220.2亿元。

  2011年省本级一般支出预算安排537.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3.8%。剔除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后,省本级一般支出预算为434.1亿元,同比增长24.3%。其中,安排维持性支出166.55亿元,占一般支出预算的38.4%;发展性支出259.55亿元,占59.8%;总预备费8亿元,占1.8%。按照国家规定口径,教育支出安排36.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1.1%;科技支出安排8.3亿元,增长15.85%;农业支出安排16.8亿元,增长11.28%,以上三项支出增幅分别超过省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30.194.940.37个百分点,均达到了法定增长和省委关于省级一般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投入增长要高于省级当年经常性财力增幅2个百分点以上的要求。

  2011年省本级政府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41.3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数减少5.9%;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41.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7.6%

  2011年省级预算由于新增财力有限、政策性增支数额巨大,平衡难度空前。经审核梳理,各部门申请由2011年一般预算安排的支出需求共计594.32亿元,是省级一般预算可用财力的1.4倍;其中中央及省新增政策性支出167亿元,是新增一般预算可调剂财力的8倍。为有效解决矛盾,2011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一方面统筹各类资金,加大整合力度,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压减支出需求51亿元;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手段筹集资金118.41亿元,尽一切可能增加财力供给(清理上年预算结余,筹集资3亿元;②使用中央财政北京周边“护城河”工程补助资金1.9亿元用于安排相关支出;③统筹使用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46.01亿元,以专项化方式安排用于市县补助;统筹政府基金安排相关支22.5亿元;⑤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符合规定用途的相关支出45亿元)。通过上述措施,千方百计满足了重点急迫支出需要,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按照综合预算方法,2011年统筹使用省级可以动用的各项财政性资金(892亿元),重点用于六个方面:

  1.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综合预算共安排直接用于民生的资金291.74亿元。一是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安排2.39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41亿元,使全省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62元提高到20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62元提高到90元;安排149.74亿元,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提高机关津补贴水平,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二是落实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政策,安排7.25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03亿元,保证国家各项优抚提标政策的落实,扶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和劳模生活救助;安排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2.4亿元,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支持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安排109.3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9亿元,使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140元,新农保覆盖50%的农村人口,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安排2.74亿元,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就业扶助计划,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大学生就业。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4.58亿元,用于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安排4亿元,支持农村新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2.着力促进加快发展和加速转型。综合预算共安排210.01亿元。一是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安排各类产业发展资金32亿元,其中:一般产业发展资金22亿元(包括技改贴息资金5亿元、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环首都经济圈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2亿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5亿元、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亿元、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0.5亿元,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四个一”战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二是支持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安排6亿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学科建设,增加科技风险投资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和创新型社会建设。三是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安排1.47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推进国企改革和战略性重组,支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和技术支持三大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安排贷款贴息2亿元,支持省国控担保公司增加资本金,提高担保能力。四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安排1.12亿元(包括前述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50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活动开展,实施出口企业信用保险补贴,落实国家出口退税和援疆援藏等政策。五是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安排0.12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1亿元,落实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和新农村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六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安排161.2亿元,用于公路、铁路和港口建设,提高交通运输效能。石家庄环城水系建设贴息2亿元,继续支持省会加快改变城市面貌。

  3.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综合预算共安排31.49亿元。一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安排5.86亿元,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实施节水灌溉、沃土工程、咸淡水混浇、农作物品种审定与种子储备等工程。二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安排1.2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5亿元,用于良种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种植业和养殖业保费补贴等。三是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安排4.24亿元(包括前述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2.5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5000万元,推进现代农业、蔬菜产业、果品产业、设施农业加快发展,支持奶牛胚胎移植、水产良种繁育、县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建设,扶持县域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四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安排7.4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16亿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双峰寺水库、闸桥及小水电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五是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安排2.8亿元,用于基层农(林)技推广体系、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监测与控制、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人工增雨等。六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安排2.3亿元,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扶持水库移民后期生产生活,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七是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安排2.53亿元,用于绿色生态建设、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森林防火等。

  4.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预算共安排242.75亿元。一是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121.13亿元,使农村义务教育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355元提高到455元、初中由555元提高到655元,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免除中职家庭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完成42.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保障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74.83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2.97亿元,落实我省医改方案,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由120元提高到180元,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8元提高到25元。三是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安排22.78亿元(包括前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扶持农家书屋、博物馆图书馆免费开放等惠民文化工程,支持文艺精品创作、重点文物保护、全民健身工程实施。四是实施“计生惠民”计划,安排1.04亿元,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开展农村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和节育技术服务。

  5.着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综合预算共安排39.42亿元。一是安排推进节能降耗资金1.06亿元,重点支持高消耗行业综合节能、节水改造及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节能监测。二是安排支持污染治理资金3.17亿元,用于环保设施改造、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污染源及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和地区间生态补偿。三是安排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金35.19亿元,用于重点矿种地质勘查、矿产资源管理、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理等。

  6.着力保稳定、保运转。综合预算共安排81.1亿元。一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安排8.33亿元,另外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9亿元,推进基层政法和纪检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食品药品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二是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安排公用经费60.87亿元,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三是安排省财政总预备费8亿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突发性增支。

  三、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1年预算

  201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财经形势,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统筹使用各类产业发展资金,落实好已出台的体制优惠政策,强化政府投融资运营,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环首都经济圈、沿海经济隆起带、冀中南经济区、千亿元级工业聚集区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引导生产要素向园区汇聚、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全省经济空间布局优化和城镇化提速。用足用好税收支持政策和非税收入调控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包括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在内的战略性新产业加快发展。加强科技支出管理,集中财力支持省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推进创新性工业聚集区、科技园区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推动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高耗能行业综合节能、节水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

  (二)狠抓增收节支。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加强纳税信息沟通和统计分析,突出税源监控重点,提高收入组织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利用假发票等手段偷骗税违法活动,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不虚收。保障“三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实行零增长。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节会、论坛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三)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度,早支出、早见效。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执行通报考核制度。超收收入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安排当年支出外,原则上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一年度预算统筹考虑使用。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推行彻底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预算安排时确定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监控实施情况,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实施绩效问责,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编实编细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推进项目库建设和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动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现代化进程。

  (四)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扩大财政派驻预算部门监督范围,强化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系统的应用,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政府公共投资的监督检查和投资评审,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监管。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及其他领域专项检查。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依法理财和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加快推进预算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各位代表,今年全省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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