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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2011年1月13日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 周多明

 

  一、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353.6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8%,增长23.4%。其中省级收入13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增长20%。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745.3亿元,完成计划的113.7%,增长23.4%。全省财政支出实现1466.7亿元,增长21.4%,其中省级支出313.4亿元,增长16.1%。

  (一)全面完成预算收支任务。坚持依法科学征管,强化重点税源、潜力税源、零散税源管理,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完善征管办法、深化收缴改革,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完善考评机制,加快预算下达,加强资金调度,及时拨付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

  (二)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当年中央共下达我省各类补助1023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央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藏区扶持力度。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已批复,中央补助资金34.8亿元。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全部落实到项目。“一事一议”试点县达到63个,中央补助达到4.1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大幅增加。当年省对市县补助929亿元,比上年增加130亿元。

  (三)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筹集资金60多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29.5亿元,推进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能源节约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发展。投入资金8.7亿元,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办理出口退税4.3亿元。落实资金6亿元,促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利用政府主权外债资金2.2亿美元,增加了经济社会发展投入。安排扶持专项1亿元,衔接落实对口援建资金1亿元,加大对藏区发展支持力度。

  (四)大幅增加“三农”投入。各级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方面支出230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整合资金7亿元,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投入资金6.8亿元,新修梯田面积达到163万亩。筹集资金7.1亿元,解决了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0万户。落实资金3亿元,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7.2亿元,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下达资金15.3亿元,支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发等扶贫项目建设。拨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2.2亿元,带动社会投入20.7亿元。整合资金2.6亿元,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工程。

  (五)有力保障民生资金。全省教育支出达到227.9亿元,比上年增加21.5亿元。落实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排资金15.6亿元,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拨付资金17.1亿元,提高高校、职业学校、高中学生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筹措资金2.4亿元,启动了化解省属高校债务工作。全省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支出272.7亿元,比上年增加64.4亿元,较好地保证了城乡低保、企业改革、就业再就业、救灾抚恤等方面的需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10%,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85元提高到20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728元提高到850元,总保障人数达到408.9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34个县557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56.3万人。拨付资金2.8亿元,向425.7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向10万名大学生发放伙食补贴。补助资金14.1亿元,有效落实了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拨付资金46.2亿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00.3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参保率均超过9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达到28.6亿元。下达资金5.9亿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惠及86万人。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5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全力支持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地震灾区实现了“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任务”的目标,舟曲、成县等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启动。

  (六)深入推进管理改革。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开征了甘肃教育附加,实施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省级和14个市州本级、36个县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0亿元,增长20%。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平稳运行。“一册明、一折统”惠农资金发放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行了“六奖一补”考核奖惩政策措施。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扩大,考核评价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平稳推进。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快建立。

  回顾过去的五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财政收支规模大幅度增加,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支持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民生问题加快解决;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困难得到有效缓解;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监督管理不断加强。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努力建立健全增长稳定、结构优化、调节有力的财政收入机制,以人为本、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支出机制,目标明确、相机抉择、协调配合的财政调控机制,方法科学、基础扎实、手段先进的财政管理机制。

  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五年翻一番,“十二五”末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达到700亿元和1500亿元。在财政收入的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收入质量显著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根据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补助增长情况保持较高的增幅。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加快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2011年的重点工作

  2011年全省财政收入按增长14%安排,全省地方收入代编预算为403.1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任务为849.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中央财力性补助等收入,全省总财力可达到942.6亿元,再加上预计中央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财政支出预算将达1600亿元以上。其中:省级收入预算安排为125.6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安排为264.5亿元。为确保完成今年财政任务,必须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支持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白兰核心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调节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实施工业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和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省属商贸流通、建筑、旅游等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认真落实支持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扶持力度。支持地方金融、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二)有效增加投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落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推进“四个1000万亩工程”。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规模,健全产粮(油)大县奖励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地质灾害防治,在31个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工程。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持续增收。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试点。积极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

  (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继续落实好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贯彻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建设,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将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10%。支持实施2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2.5万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2万套廉租住房,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1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平安工程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和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力度,建设全省道路治安智能控制系统,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四)厉行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从今年1月1日起,将除教育收费以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研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收缴管理。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做好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狠抓项目前期准备、用款计划编制、支付申请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加快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监督控制的有机衔接,完善考核奖惩、分析通报、督促检查制度,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均衡性。积极清理整合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五)加强基础管理,推进财税改革。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在67个县市全面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六)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提升财政监督合力。开展灾后重建、民生资金以及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等专项检查。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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