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2011年财政预算报告解读>部分省市预算报告汇编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2011年1月14日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弯海川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0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1年自治区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自治区财政工作及2010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

  “十一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升工作理念,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社会事业发展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机制,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为实现扩内需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财政增收机制不断健全,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2005年的180.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500.5亿元,年均增长22.7%;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其他涉及个人部分支出得到保障,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有效落实,财政投入突出向民生倾斜,民生支出由2005年31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198亿元,重点支持了三农、教育、文化、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事项;财政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加大,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县级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财政队伍能力进一步加强,财政发展改革进入新阶段。

  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作出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部署,为新疆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强化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证“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需要;推进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着力解决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了自治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总体来看,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自治区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财政收入情况:

  一般预算收入500.5亿元,比2009年(下同)增加111.8亿元,增长28.8%,完成预算109.3%。其中:税收收入416.2亿元,增加115.1亿元,增长38.2%,完成预算111.4%;非税收入84.3亿元,减少3.3亿元,下降3.8%,完成预算100.4%。

  政府性基金收入192.7亿元,增加88.4亿元,增长84.8%,完成预算168.2%。

  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下同)693.2亿元,增加200.2亿元,增长40.6%,完成预算121.1%。

  上划中央税收收入497.5亿元,增加106.9亿元,增长27.4%。

  全口径财政收入1190.7亿元,增加307.1亿元,增长34.7%。

  财政支出情况:

  一般预算支出1695.1亿元,增加348.2亿元,增长25.9%,完成预算94.3%。

  政府性基金支出185.7亿元,增加58.5亿元,增长46%,完成预算73.5%。

  地方财政支出(一般预算支出加政府性基金支出,下同)1880.8亿元,增加406.7亿元,增长27.6%,完成预算91.8%。

  (二)自治区本级预算预计完成情况

  财政收入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51.6亿元,增加1.4亿元,增长2.8%,完成预算96.5%。其中:营业税0.8亿元,增长16.3%,完成预算的87.3%;企业所得税2.1亿元,下降29%,完成预算6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电力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总机构预缴所得税均有所下降;资源税19.1亿元,增长232.3%,完成预算84.1%,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自2010年6月1日起,自治区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非税收入29.6亿元,下降27.4%,完成预算11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资产变现、股权转让收入以及来自驻疆大企业、大集团捐赠收入大幅度减少。

  政府性基金收入54.2亿元,增加35.1亿元,增长183.1%,完成预算144.1%。

  自治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05.8亿元,增加36.5亿元,增长52.6%,完成预算116.1%。

  财政支出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74.8亿元,增加67.9亿元,增长16.7%,完成预算88.8%。主要项目:农林水事务支出76.4亿元,加对各地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80.7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57.1亿元,增长10.4%;教育支出48亿元,加对各地教育转移支付54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02亿元,增长31.8%;医疗卫生支出16.1亿元,加对各地医疗卫生转移支付39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55.1亿元,增长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亿元,加对各地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66.6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12.8亿元,增长29.1%;保障性住房支出0.3亿元,加对各地保障性住房转移支付76.1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76.4亿元,增长17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9亿元,加对各地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4.5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5.4亿元,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7.4亿元,加对各地科学技术转移支付0.3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7.7亿元,增长30.5%;环境保护支出7.7亿元,加对各地环境保护转移支付34.2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41.9亿元,增长44.5%;公共安全支出48.3亿元,加对各地公共安全转移支付25.9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74.2亿元,增长79.7%;交通运输支出83.1亿元,加对各地交通运输转移支付0.2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83.3亿元,增长38.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亿元,加对各地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9.5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61.8亿元,增长13.4%。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9.4亿元,增加11.6亿元,增长30.8%,完成预算58.2%。

  自治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524.2亿元,增加79.5亿元,增长17.9%,完成预算84.6%。

  以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自治区财政工作情况

  1.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落实中央支持新疆发展各项政策。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水平。按照“整体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解决难题、向基层倾斜”的原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首先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水平,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费补贴,对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企业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提高企业非因公和因病死亡人员抚恤待遇标准,提高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对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无军籍退休人员发放津贴补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解决已离岗农村代课教师待遇等。在此基础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二是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按照中央资源税改革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资源税改革顺利进行,当年实际增加财政收入19亿元。此项政策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争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央对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实行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过反复研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新疆困难地区界定”“鼓励类企业范围”等政策建议,并及时上报《新疆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产业目录》。四是研究出台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纺织、农产品精深加工、旅游、外贸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支持相关行业快速发展。

  2.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新疆经济科学跨越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2010年,安排各类基本建设资金311亿元,比2009年增加28.2亿元。拨付资金88亿元,优先保障事关自治区经济发展全局的公路、铁路、机场、水利枢纽工程。争取中央代理我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0亿元,集中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中央扩内需地方配套项目,以及喀什老城区改造、学校和医院抗震防灾等重点民生项目。新增安排项目前期费10亿元,支持自治区交通、水利等重要产业、重点领域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健全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设立新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推动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投入15.4亿元全力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兴新等项目发展。调整优化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投向,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环境保护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三是支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安排资金4.7亿元,重点支持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矿床的深部找矿工作、“358地质勘查项目”、东疆地区煤炭资源预查、伊犁河谷地煤炭资源调查等重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四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资金17.2亿元,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开拓、扩大就业和自主品牌建设。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政府信用平台、信用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3.加大社会事业投入,集中财力支持和保障民生事业发展。一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6年提标,月均标准由2005年的829元提高到2010年的1577元,增长近1倍。将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先的人均每年2571元提高到3960元,每人每年增加1389元。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惠及城乡居民215.1万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覆盖全区56个县(市)地区和60%左右的农业人口,为全区51.7万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牧民发放了基础养老金。安排资金1.1亿元,为全区230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二是支持促进就业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9.2亿元,实施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扶持政策,制定出台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继续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奖代补等促进就业的政策,鼓励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2010年,全区城镇实现就业再就业20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超过176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三是支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6.9亿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零差率财政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同补偿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数达到1576万人。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力度。安排11.5亿元,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支持农牧民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家庭奖励扶助、家庭特别扶助、特殊奖励政策和少生快富工程。四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0年,教育投入307.2亿元,比2009年增加67.1亿元,增长28%。安排资金19.7亿元,为全疆240万中小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为29.9万农村家庭贫困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了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安排资金6亿元,对喀什、和田等七地州九县市27.6万名学前“双语”幼儿园在校幼儿学生每人每年发放了伙食补助和免费读本补助,对5385名学前“双语”教师每人每年发放9600元的工资和4500元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大力支持学前“双语”教育工作。安排资金6.3亿元,帮助高校偿还部分债务。安排资金1.6亿元,积极支持自治区职业学校建设。五是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安排资金17.1亿元,重点支持东风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乡镇文化站建设、农家书屋、农村文化资源信息共享等,繁荣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支持备战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2010年世界杯跆拳道比赛、对获奖运动员教练员给予表彰奖励等。六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45.8亿元用于新建廉租住房8.5万套、筹集公共租赁住房1.2万套、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7万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2万户(次)。

  4.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支农资金2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5%。一是实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整合各类资金24.5亿元,完成5.7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建房和1.3万户牧民定居房。二是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投入17.4亿元,支持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投入12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发展节水农业,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0万亩。投入6.2亿元,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业基地、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培育有市场引领、品牌支撑、产加销相衔接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储运保鲜营销的龙头企业。三是巩固惠农补贴政策。加强补贴发放管理,安排资金41.9亿元,用于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牲畜良种补贴、林木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四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拨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3.4亿元,扩大农业保险规模,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开展特色林果业保费补贴试点。推进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继续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五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安排6.8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项目。安排扶贫资金18.6亿元,重点支持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和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六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安排资金1.4亿元,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到67个县市近2千个村,惠及农牧民近320万人。全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乡村公益性债务的清理工作。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国有农牧场改革。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建立。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完成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二是预算编制水平逐步提高。合理确定定员定额标准,规范项目预算编制程序,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自治区对下补助预告知数逐年增加,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三是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强化。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通报机制,加大预算执行分析和动态监控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制定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四是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2010年,自治区财政对312个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资金总额458亿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增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财政监督更加有力。完善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扎实开展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执行经人大审议通过的预决算,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

  2010年,自治区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人大、政协的关心和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支出需求越来越大,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保障民生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尚需提高,财政改革需要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财政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自治区财政目标任务和2011年自治区预算草案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确定“十二五”时期自治区财政收入目标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2%;财政支出目标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24%。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自治区各级财政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和挑战,科学谋划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为实现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一是大力培育财源税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着力组织财政收入、提高保障能力。二是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健全完善促进经济发展的财税调控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发展方式转变。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管理绩效。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开局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编制2011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编制2011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十二五”时期自治区财政工作收支目标和主要任务,研究确定了2011年自治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编制2011年地方预算的要求,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财政收入增长;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收入预算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既要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要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财政支出预算安排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坚持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确保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支出和各项民生支出。三是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购车、会议、出国(境)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四是稳步推进,全面完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共财政预算,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进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逐步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五是提高质量,注重绩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201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代编了自治区预算草案,编制了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一)自治区预算草案

  一般预算收入建议安排610亿元,比2010年完成数500.5亿元增加109.5亿元,增长22%。其中:国税部门征收的涉及地方分享的税收收入123亿元,增长23.4%;地税部门征收的涉及地方分享的税收收入396亿元,增长25.1%;非税收入91亿元,增长7.9%。

  一般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486.2亿元,比2010年年初预算1124.8亿元增加361.4亿元,增长3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179.3亿元,加上年结余67.1亿元,收入合计246.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179.3亿元,加结转下年支出67.1亿元,支出合计246.4亿元。

  以上是自治区代编预算情况,待各级政府的预算上报后,再审核汇总,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一般预算收入建议安排76.3亿元,比2010年完成数51.6亿元增长47.8%,增幅较高主要原因是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翘尾增收。其中:营业税0.9亿元、企业所得税3亿元、资源税40亿元;非税收入安排32.4亿元,比2010年完成数29.6亿元增长9.3%。

  一般预算支出建议安排510.7亿元,比2010年年初预算406亿元增加104.7亿元,增长25.8%。主要支出项目是:农林水事务支出58.5亿元,增长12.5%;教育支出51.8亿元,增长22.6%;医疗卫生支出18.8亿元,增长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亿元,增长6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亿元,增长53.1%;科学技术支出7.2亿元,增长33.5%;公共安全支出40.3亿元,增长39.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亿元,增长20.2%;保障性住房支出16.3亿元,增长617.1%;交通运输支出49.4亿元,增长29.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建议安排41.9亿元,加上年结余35.5亿元,收入合计77.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建议安排41.9亿元,加结转下年支出35.5亿元,支出合计77.4亿元。

  (三)完成2011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1.强化收入征管,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增收激励机制,调动各级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坚持依法征税,加强税收监管,防止税收流失,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大对资产类、资源类非税收入的收缴力度,推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加强财税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中央将煤炭、有色金属等主要矿产纳入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范围。

  2.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运用税收政策、财政投入、财政担保、财政补贴等等手段,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原则,大力支持煤炭资源转化、加快延伸石油石化下游产业发展、加快紧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大对城镇规划、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增加项目前期投入,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推动向西开放,大力支持首届“中国—亚欧经贸博览会”的筹办工作。

  3.严格支出管理,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控制一般性支出。

  4.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富民安居”和“定居兴牧”工程。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同类资金,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的标准,大力支持“富民安居”和“定居兴牧”工程,改善农牧民居住环境,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二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大力支持双语教育,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大以就业为导向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力度,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三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完善促进就业财税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继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对口援建、银行贷款等各方面资金,确保完成自治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五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六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建立覆盖全区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5.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完善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健全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机制,保障粮食安全。支持棉花、粮食、特色林果、畜产品四大基地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支持推广喷滴灌节水技术,支持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节水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大“菜篮子”工程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支持肉奶蛋等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培育新疆特色农业品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走出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支持农村服务体系和农业救灾抗灾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

  6.加强财政管理,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一是继续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的程序,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继续完善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确保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地方政府债券、民生支出和援疆资金的监督,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逐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健全预决算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及时公开本级预决算信息、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情况。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自治区政协和其他列席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