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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山东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山东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全省上下在中共山东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积极作为、科学务实的工作基调,努力转方式、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平稳较快增长,全省和省级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据快报统计,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2749.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比上年增长25.1%(其中经常性收入增长22.1%)。全省一般预算支出4144.50亿元,完成预算的117.7%,比上年增长26.8%。其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6.8%、25.5%、33.1%,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当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870.43亿元,收入共计4619.74亿元。当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469.96亿元,支出共计4614.46亿元。全省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5.28亿元。

  2010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303.45亿元,完成预算的117.4%,比上年增长23.3%(其中经常性收入增长10.5%,主要是按政策规定,省对市县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量返还较多);省级一般预算支出56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3%,比上年增长20.0%。其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3.5%、35.8%、44.3%,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当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492.37亿元,收入共计1795.82亿元。当年省级一般预算支出,加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234.74亿元,支出共计1795.62亿元。省级收支相抵,累计净结余2020万元。

  2010年,全省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609.05亿元,比上年增长74.6%,其中省级收入157.32亿元,增长210.5%;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492.69亿元,比上年增长85.9%,其中省级支出110.90亿元,增长704.1%。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幅较高,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车辆通行费收入等全部纳入了基金预算管理。

  2010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228.11亿元,比上年下降36.5%,其中省级收入70.83亿元,下降58.7%;全省预算外资金支出226.82亿元,比上年下降36.6%,其中省级支出72.64亿元,下降56.0%。预算外资金收支下降,主要是车辆通行费等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收支相应减少。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积极支持发展,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切实改善民生,强化改革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增收节支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去年面对尖锐的收支矛盾,各级紧抓增收节支不放松,深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坚持旬调度、月分析,大力推进源头控税、科技强税、综合治税,大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各项收入均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分征管部门看,2010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2526.78亿元,比上年增长22.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59.27亿元,增长20.3%;地税系统组织收入1676.01亿元,增长28.0%,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59.03亿元,增长25.8%;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一般预算收入831.01亿元,增长27.3%。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决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购车用车、因公出国(境)等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8.2%。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制度,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2010年,全省共完成政府采购额673.90亿元,比上年增长37.1%,节约财政预算资金105.49亿元;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额1103亿元,审减和查出不合理资金152.87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切实算好政策账、体制账、改革账,据实反映我省实际困难,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2010年中央财政对我省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

  (二)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取得新成效。去年各级始终把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作为经济财政工作的战略重点,省政府研究制定32条财税政策措施,各级财政累计筹措385亿元,带动银行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3500多亿元。在工作重点上,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57亿元;支持完善投融资机制,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实施鼓励消费的财税政策,支持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兑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补贴58亿元,有效拉动了城乡居民消费。着力推动传统工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全省各级财政投入79.37亿元,大力支持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筹措11.87亿元,支持风力发电、太阳能集热与光伏发电、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奖励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政府引导资金规模,大力支持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和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加大财银合作力度,实施金融创新奖励、金融发展贡献奖励等政策,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省政府出台12条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调发展。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全省落实能源节约利用资金36.01亿元,加大对节能高新技术产业化、节能技术改造、建筑节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及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落实污染防治资金38.16亿元,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着力促进重点区域发展,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吸引各方面资金,大力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和省会济南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重点带动战略的实施。

  (三)支持“三农”发展取得新成效。各级多方筹集资金,努力增加“三农”投入,2010年全省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达1438.46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在资金投放上,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各级财政投入15.02亿元,支持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加大涉农补贴力度,全省发放粮食、良种、农机购置和农资综合补贴83.08亿元,启动花生良种补贴试点,并继续对产粮、产油、生猪调出大县和种粮大户给予奖励,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全省财政投入13.56亿元,提前完成了158座大中型水库和3882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投入15.24亿元,在61个粮食产能大县集中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23.33亿元,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投入11.80亿元,支持改造中低产田140万亩;投入26.62亿元,积极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拨付保费补贴1.82亿元,在60个县(市、区)实施农业保险试点,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围绕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柏油路工程建设,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99.2%的行政村通达柏油路,农村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投入也大幅增加,农民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26.24亿元,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4.76亿元,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3.68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繁荣发展。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2010年,各级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全省仅在一般预算中用于民生的支出就达2115.1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1.0%,覆盖城乡的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支持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技能扶贫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程,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下调部分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延长援企稳岗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促进了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支持做好“三支一扶”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为2.23万名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促进了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和校舍安全工程,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定额,省财政拨付奖励资金1.13亿元,鼓励高校化解债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范围,提高普通高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解决了1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新农保试点,政策覆盖51个县(市、区),受益对象达到1065万人;管好用好社保基金,大幅度提高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和工伤保险待遇;将农村低保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受益对象达到242.58万人。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全省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912.92万人。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财政筹措97.38亿元,对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给予支持,全省新增保障性住房10.63万套,改造棚户区住房8.74万套。积极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全省新建农村住房126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5万户。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平安山东”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支出,也得到较好保障。

  (五)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取得新成效。为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在前几年实施“五奖一补”政策、建立“五个机制”的基础上,去年省级又推出“五项新举措”,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财政的帮扶力度。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保持原有对下转移支付规模不减的基础上,结合中央财政支持,省级筹措14亿元,对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60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给予补助,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建立市级统筹区域均衡发展激励机制,省级对各市均衡所辖县(市、区)人均财政支出水平给予奖励,鼓励各市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缩小辖区内县级财力差距。建立主体税收增长激励机制,省级对市县上缴省财政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幅超过15%以上部分,给予全额返还,调动市县加强主体税种征管、提高收入质量的积极性。完善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对市县负担的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15%以上部分,省级负担比例由25%提高到50%,缓解了基层财政的出口退税压力。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结合中央财政支持,省级落实资金1.80亿元,对23个县(市、区)给予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初步统计,2010年省对下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达877.20亿元,比上年增长30.8%。省财政重点帮扶的60个财政困难县,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人均财力达到4.97万元,比上年提高1.02万元,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随着2010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财政改革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一是财政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十一五”时期,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9936.65亿元,比“十五”时期增收6138亿元。其中2010年达到2749.31亿元,是2005年的2.6倍,年均增长20.7%,五年翻了一番多。二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42万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8931.47亿元,年均增长23.1%。随着支出规模的扩大,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就业等支出成倍增加,财政综合实力及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三是基层财政状况明显改善。2010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1731.84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3.0%,比2005年提高5.4个百分点;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均超过1亿元,其中过10亿元的有70个,占全省总数的50%,比2005年增加57个。四是财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增值税转型、成品油税费改革等顺利实施,税费制度不断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进一步理顺,转移支付办法逐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投资评审等改革全面铺开,资产管理、会计管理、财政监督和金财工程建设等取得重要成果。

  各位代表,当前我省财政运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结构不够合理,税收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不高;人均支出水平依然较低,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有待加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地区和基层财政仍较困难;财政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偷逃税款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地方和单位节约意识淡薄,财政资金低效使用甚至被挤占挪用问题还时有发生;政府债务不断积累,个别地方偿债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为财政收支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但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政策因素影响,预算安排也面临新的矛盾和困难。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主要是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尚不稳固,一些国家主权债务危机隐患尚未消除,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我省出口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信贷投放增速下降,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这些都会影响到税收的增长。国家加快推进税制改革,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也将直接对财政增收带来影响。支出方面,今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发展需要加强财政调控,改革需要财政支付成本,稳定需要财政增加投入。尤其是落实中央和省新出台的民生政策,如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提高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保证重点支出法定增长等,刚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保障压力较大。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2011年全省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目标,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以及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全省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本着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的原则,2011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07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600.40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11%。以上全省预算安排是指导性的,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具体情况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1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38.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经常性收入增长7.5%)。上述收入,扣除具有专项用途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83.22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省本级税收返还、中央转移支付及市净上解收入等512.93亿元,今年省级可统筹安排的资金为768.06亿元。在具体使用上,安排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108.7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68亿元,主要用于驻济以外省直单位落实驻地津补贴政策等;安排全省重点项目支出458.45亿元,增加107.27亿元;安排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00.88亿元,增加13.44亿元。

  省级预算支出安排的重点是:

  (一)大力支持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161.7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88亿元。一是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新能源产业及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5.25亿元(含政府性基金2亿元),重点支持风电、太阳能、半导体照明、核电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安排11.50亿元(含政府性基金3亿元),集中扶持新兴产业、重点行业及海洋经济发展。安排金融机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资金5000万元,引导金融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和新技术领域。安排3.17亿元,重点支持煤炭企业主辅分离和企业安全生产。二是支持服务业跨越发展。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90亿元,重点支持服务业“四大载体”建设。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30亿元,进一步打造“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7000万元,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文化产业投入。安排1.73亿元,支持粮食仓储、物流、加工和城乡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安排节水节能专项资金1.90亿元,大力支持节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安排1.22亿元,加快淘汰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安排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000万元,推进农村环境联片整治示范省建设。安排3.4亿元,支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重点区域生态补偿等。四是支持中小企业和外经外贸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扶持等资金2.50亿元,实施中小企业培育、成长、科技创新和特色产业提升“四项计划”。安排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7100万元,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安排2.18亿元,加大对外向型经济的扶持力度。五是支持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8亿元,用于支持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中央投资配套。安排4.32亿元,用于地方铁路、胶东调水工程、中西部园区建设等项目贷款贴息和支持省会城市发展等。安排交通专项资金115.99亿元,用于国省道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客运场站和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归还政府二级公路债务等,为经济平稳增长创造基础条件。

  (二)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强化科技支撑能力。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14.58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8亿元。一是支持科技研发应用。安排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资金5.05亿元,支持实施十大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安排信息产业发展和电子政务专项资金1.46亿元,重点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扶持力度。安排产业技术研发等资金1.39亿元,支持工业创新设计、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发展等。安排自然科学基金、专利发展、科学技术奖励等资金1.31亿元,推动科技原始创新。二是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安排山东省千万亿次超级计算中心建设资金1亿元,量子保密通信实验网建设资金3000万元,山东省国家新药研发平台建设资金6000万元,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建设资金5000万元,重点实验室及省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资金9100万元,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支持引进和培养人才。安排1.45亿元,继续实施“泰山学者”工程,并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经费资助。安排1000万元,设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人才专项资金。安排驻鲁院士、博导、人才智力引进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5013万元,吸引各类人才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41.5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97亿元。一是加强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水利建设资金16.10亿元(含政府性基金3.84亿元),其中: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及水土保持经费5.46亿元,支持80个县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配套改造;安排中小河流治理资金1.96亿元,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的河流治理任务;安排重点泄洪河道治理资金1.44亿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2.34亿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2亿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2亿元,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山洪灾害防治配套、水利普查、防汛支持等经费8907万元,提高自然灾害监控预警能力。安排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52亿元,农村沼气、农作物秸杆综合开发利用等资金1.77亿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70亿元,进一步扩大保险试点范围,提高保险费率。安排家电、摩托车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4.35亿元,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安排扶贫开发、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培训等资金1.94亿元,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安排粮食风险基金6.01亿元,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三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亿元,并整合其他相关资金,集中支持实施十大农业产业振兴规划。安排1亿元,对县域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投放给予奖励。安排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资金1.72亿元,增强农业抗御病虫害的能力。安排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和平安渔业工程资金1.10亿元,支持发展生态循环渔业。安排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绿化山东等资金1.62亿元,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06亿元(含政府性基金2.8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1亿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业良种工程及农业科技推广等资金2.31亿元,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加大教育文化投入,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133.7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43亿元。一是切实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安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43.86亿元,在连续多年提高定额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将农村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分别提高到800元和600元,将农村初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和750元。安排中小学危房改造、“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等资金4.49亿元,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安排3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各地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二是大幅度增加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安排省属学校发展资金63.25亿元,将普通本科高校的生均定额提高1200元,将高职及技工学校的生均定额提高400元,加上各类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使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达到9500元。安排9025万元,对8所市属本科高校按生均600元予以补助。安排高校债务化解奖励资金1亿元,引导高校统筹各类资金,积极化解债务。安排骨干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及师资培训等经费3.36亿元,支持实施高校内涵提升工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示范工程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经费5500万元,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三是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安排高校和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6.54亿元,将高校助学金平均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安排5300万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免费范围。安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400万元,将资助范围由在校生的8%提高到10%,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等7600万元,支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四是大力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1.32亿元,支持艺术创作、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安排2.80亿元,支持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并对全省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及省博物馆新馆运转等给予补助。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95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征集、艺术人才培养、泰山文艺奖等经费9122万元。安排第八届全省民族运动会及备战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等经费6910万元。

  (五)加大就业和社保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9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48亿元。一是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40亿元,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基础上,积极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并对在财政困难县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安排技能扶贫、高级技工培训和就业管理等经费8700万元,重点支持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提高就业技能,促进脱贫致富。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4.15亿元,将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扩大到6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试点步伐。安排7.96亿元,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安排优抚补助及医疗保障资金2.30亿元,落实国家优抚提标政策。安排省属低保人员生活保障及社会救助资金2.02亿元,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安排8851万元,对重度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并确保集中及分散抚养孤儿每月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和600元。安排2.90亿元,落实省属特困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属地统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政策。安排救灾资金150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36.98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安排7000万元,将地方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安排3.46亿元,全面推开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对全省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经费补偿。安排2.62亿元,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安排2亿元,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安排1.25亿元,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等项目建设。安排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检验及药品抽检经费等1.48亿元,维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安排1.60亿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继续安排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事业发展、计划免疫、残疾人康复等经费6.30亿元。四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5亿元(含政府性基金1.70亿元),对各地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建设给予奖补,引导各级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200.88亿元(不含专款)。其中:农村税费改革和村干部报酬转移支付68.69亿元,主要用于弥补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经费缺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6.20亿元,为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落实民生政策提供财力保障;工资性转移支付39.98亿元,主要用于补助困难地区工资发放;均衡性转移支付等12.21亿元,主要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的财力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80亿元,加大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力度;革命老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贫困县和资源枯竭型城市社会事业发展。同时,安排1.53亿元,用于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以及与重庆开展扶贫协作。安排10.94亿元,主要用于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省级配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安交警专项经费等,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

  另外,安排预备费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出台的政策性增支、自然灾害救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开支。

  按照以上收支安排意见,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2011年省级当年一般预算收入338.35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市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405.85亿元,收入共计1744.20亿元;省级当年财力安排支出768.06亿元,加中央专款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支出以及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等976.14亿元,支出共计1744.20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是平衡的。在上述支出中,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省本级的当年一般预算支出为562.90亿元,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5.0%。其中:农业支出93.23亿元,增长14.2%;教育支出91.07亿元,增长15.7%;科技支出18.0亿元,增长24.5%,均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牢牢把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定不移地以富民强省为目标,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更加注重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财政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构建灵活高效的财政调控机制、统一规范的税费征管机制、覆盖全面的民生保障机制、积极有效的均衡发展机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科学严密的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强力支撑。2011年,围绕完成预算任务,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坚持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相统一,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的基础上,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着力维护物价稳定,着力支持扩大出口,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增长的良好格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统一,加大对传统工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服务业发展、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投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重点突破与协调发展相统一,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健全产业转移引导机制,深入实施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支持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优化经济布局,打造新的经济财源隆起带。坚持创新体制与优化环境相统一,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快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调动各方面科学发展的积极性。

  (二)完善支农投入机制,大力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健全支农投入机制,推动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企业与农民加大涉农投入。按照“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加强水利建设,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涉农补贴力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三)健全民生保障机制,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富民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加民生投入,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明确各级政府的民生支出保障责任,加大省对下帮扶力度,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尤其是今年新出台的民生政策,不断拓宽民生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生保障标准,逐步建立符合省情、比较完整、城乡统筹、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创新民生保障机制,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拓宽民生投资渠道,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增强多层次、多元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强各项民生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把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四)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加强收入调度分析,健全税源控管体系,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结合国家税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地方税体系,强化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和聚财增收功能。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管理,拓宽财政增收渠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庆典、论坛活动,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公务接待、公务购车用车、因公出国(境)等费用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完善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机制,加强资金跨部门整合,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

  (五)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继续做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2012年全面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奠定基础。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将各项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制度,促进预算编制与超收收入、结余结转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考核,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2011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从1996年开始,国家将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区别原有预算内收入,国家分设了“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两类科目,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分别进行反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按现行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一般预算资金分账管理,专款专用。目前我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主要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车辆通行费等。

  3、经常性财政收入:是指具有稳定来源且财政能够统筹安排支出的收入。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可统筹使用的一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部分行政性收费及一次性收入等);二是上级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及营业税基数返还等;三是下级体制上解收入、上级体制补助及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等。

  4、成品油税费改革: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家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了成品油税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取消原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原通过上述收费收入安排的人员支出,及公路养护和建设、公路运输和站场建设与养护、航道养护和水路管理等方面支出,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5、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审批。

  6、服务业“四大载体":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注重培植服务业聚集发展的载体,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50个服务业重点城区、100个重点服务业园区、100家大型服务业企业、100个服务业大项目建设。

  7、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向农民固定收取,而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009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引导、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

  8、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是指通过综合利用秸秆、地热、太阳能、沼气等能源技术,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生喝热水、吃热饭、冬季取暖和改厕治污问题,改善学校卫生和生活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省于2003年启动此项制度试点工作,2007年在全省全面建立这一制度,2010年政府对参合农民年人均补助120元,2011年将提高到200元。

  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全国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此项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2010年全省试点范围覆盖到36%的县,2011年将扩大到60%以上。

  1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是指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根据县级基本财力情况实施的奖补机制。省财政每年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制定县级包括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民生支出等内容的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对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县(市、区),由省、市财政根据其财力缺口额和所在地区财政困难程度,通过增加资金补助、强化政策引导等措施,帮助其弥补财力缺口。2010年我省将60个县(市、区)纳入扶持范围。

  12、平安渔业工程:是指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工程。主要是通过建立海洋渔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设立海上救助补偿基金,强化渔政执法管理手段等措施,提高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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