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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6日

——2011221在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是国际旅游岛建设开局之年,也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战胜特大自然灾害,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财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671.9亿元,增长24.6%(与2009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1.1亿元,增长52.1%(增幅居全国第一),完成预算的121.1%(指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下同);转移性收入400.8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316.7亿元、调入资金7.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4.3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5.0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671.9亿元,增长24.6 %。其中,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78.5亿元,增长19.0%,完成预算的105.8%;转移性支出93.4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6.5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结余结转75.2亿元(主要是增收比年初预计数多68亿元,大部分超收收入没有安排支出或已安排但来不及支出所致)。

  全省地方基金预算收入280.6亿元,增长131.1%,完成预算的165.8%。全省地方基金支出240.7亿元,增长104.0%,完成预算的139.6%。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551.7亿元,增长84.1%。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819.2亿元,增长35.6 %

  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463.7亿元,增长17.2%。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3.2亿元,增长48.5%,完成预算的102.4%;转移性收入370.5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316.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8亿元、调入资金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7.9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5.0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463.7亿元,增长17.2%。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69.0亿元,增长14.2%,完成预算的104.3%;转移性支出294.7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0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48.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3.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5.5亿元和结余结转26.5亿元。

  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43.3亿元,增长63.5%,完成预算的163.1%。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支出26.9亿元,增长35.7%,完成预算的125.6%。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136.5亿元,增长52.9%。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195.9亿元,增长16.7%

  (一)财政收支大幅增长,收支结构明显优化

  三级财政收入增势强劲。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力推动下,通过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中央、省和市县三级一般预算收入全面增长。其中,中央级完成257.6亿元,增长30.0%;省级完成93.2亿元,增长48.5%;市县级完成177.9亿元, 增长54.0%

  财政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在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37.1亿元,增长56.8%,占87.5%,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在税收收入中,第三次产业贡献179.2亿元,占75.6%,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第三次产业税收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支撑,充分体现出国际旅游岛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特色。

  市县财政自我保障能力提高。省直管市县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西部开发政策的实施,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规模迅速扩大。海口和三亚分别突破50.0亿元和40.0亿元,洋浦经济开发区和琼海、澄迈、陵水等3个市县突破10.0亿元,超亿元市县17个,比上年增加3个。

  支出进度加快,结构持续优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支出进度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动员和部署支出进度督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定期考评通报制度。1-11月,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433.2亿元,完成预算的80.9%,增长28.6%,比上年同期快11个百分点。支出重点进一步向促发展、保民生倾斜,省本级教育、科技和支农支出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按照中央统计口径,反映省财安排支出,与按科目统计口径有差异)。其中,拨付15.8亿元,用于教育支出,增长51.4%;拨付1.3亿元,用于科技支出,增长41.3%;拨付8.3亿元,用于支农支出,增长33.9%。上述三项支出均高于省本级一般预算经常性收入23.8%的增长速度。

  及时调整预算,发挥资金效益。2010年度两次调整预算。5月,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纳入本地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本级预算进行了第一次调整,将年初争取的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0亿元纳入全省政府财政预算。9月,根据上半年全省和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大大超过年初确定目标的实际情况,提出全省和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50%45%的意见,按照《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关于各级政府需要动用超收收入安排支出预计超过本级预算总收入3%的,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的有关规定,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本级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目标调整为45%,并相应调整了支出预算。

  (二)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

  购物退免税政策落实进展顺利。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已经实施,离岛旅客购物免税政策实施方案已获得国务院批准。

  搭建投融资平台。拨付8.0亿元筹建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持海南发展控股公司发行15.0亿元企业债券,稳步推进海南银行筹建工作,促进创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海南旅游产业基金等,积极探索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型彩票,提高国际旅游岛建设融资能力。

  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有效落实中央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方面给予海南西部开发投资政策,争取中央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中央下达我省各项补助资金316.7亿元,增长16.5%。其中,国际旅游岛建设专项补助10.0亿元已经到位;均衡性转移支付62.1亿元,增长18.4%;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7亿元,增长352.4%;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0.5亿元,增长11%;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1.1亿元,增长43.8%

  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拨付0.3亿元,完善旅游标识,加大旅游厕所建设;拨付0.3亿元,用于旅游、房地产、农产品等促销活动;拨付0.1亿元,成功举办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比赛、环岛国际大帆船赛等国际体育赛事。

  (三)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增加政府投资,加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1.2亿元,带动省和市县配套资金17.0亿元,并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0亿元,主要用于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拨付10.6亿元,建设和改造维修公路,实现全省338个行政村通畅,确保1.7万公里公路日常养护;拨付4.5亿元,用于我省公路建设贷款还本付息(另外,从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中拨付6.6亿元,用于公路建设和贷款还本付息);拨付3.9亿元,支持东环铁路竣工投入运营;拨付3.0亿元,支持洋浦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1亿元,支持琼海博鳌机场建设和三亚凤凰机场二期建设。这些投资带动了社会投资和消费,夯实了经济发展基础。

  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拨付1.1亿元,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鼓励购置各类农机具3.8万台;拨付0.2亿元,用于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补贴橡胶种植面积24.7万亩;拨付0.1亿元,用于畜牧良种补贴;拨付3.0亿元,用于农资综合直补和农民粮食直补;拨付0.8亿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撬动85.2亿元的保险资金保障我省农(渔)民安全生产;拨付1.5亿元,用于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鼓励购置家电产品33.5万台、汽车摩托车10.5万辆。通过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居民消费。

  扶持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从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借款1亿元,支持泛洋航运公司发展;借款0.5亿元,支持定安塔岭工业园区建设;拨付0.3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4.9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拨付0.2亿元,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农村金融业发展;拨付0.3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47家增至60家;拨付0.4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0.4亿元,促进中小型电子信息产业和外贸企业发展;拨付0.2亿元,支持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建设;拨付0.5亿元,用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四)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四大重点民生工程实施

  2010年不仅是我省财政收入增量最高的一年,也是民生投入最大、老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全省民生支出309.1亿元,占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53.4%。拨付27.3亿元,落实重点民生项目规划,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4.2%。省本级已动用的20.9亿元新增财力中,用于民生项目支出18.1亿元,占86.4%,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增财力至少55%用于民生项目支出的要求。

  保障四大民生工程实施。拨付5.0亿元,开工建设12.6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拨付2.3亿元,实施大广坝库区移民危房改造,重建5700户危房,其中东方市抱白村330户已经入住;拨付1.7亿元,改造茅草房1.6万户,完成历时18年的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任务;拨付1.8亿元,将全省5560岁以上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4年。筹集救灾资金22.0亿元,其中,省本级筹集13.0亿元,并在10天内向受灾市县和有关单位拨付10.0亿元,为迅速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提供扎实的财力保障。此外,拨付17.7亿元,兑现特区津贴调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高全省干部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五)促进教育、科技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水平

  教育支出21.0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8.9亿元,共29.9亿元,增长25.6%,同口径增长20.4%(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拨付8.3亿元,继续支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400/·生和600/·生,免除13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为120多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14.2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拨付3.2亿元,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校舍24.2万平方米;拨付0.5亿元,积极推进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支持新、改扩建5所接收教育扶贫(移民)学生的学校和2所思源实验学校;拨付1.0亿元,支持省机电工程学校、省经济技术学校等12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及东方、儋州等15个市县职教中心建设;拨付1.1亿元,从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2000/·生提高到3000/·生,共资助3.7万人。

  科学技术支出1.9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0.5亿元,共2.4亿元,增长3.7%同口径增长14.7%(剔除中央国债投资海南生态软件园建设项目0.2亿元)拨付0.2亿元,用于科技三项费;拨付0.1亿元,用于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农业科技110建设,培训农民35万人次。

  文化体育与传媒事务支出2.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5亿元,共4.0亿元,下降14.6 %,同口径下降4.4%(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拨付1.1亿元,确保省艺术中心年底前投入使用;拨付0.2亿元,完成15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354个行政村基层服务点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拨付0.2亿元,确保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无线覆盖正常运行;拨付0.1亿元,建设798农家书屋;拨付591万元,为2657个行政村放映3.2万场公益性电影。

  (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医疗卫生支出7.3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2.0亿元,共19.3 亿元,增长4.7%,同口径增长5.7%(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拨付6亿元,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1.7万人,占总人口的90%,比上年增加40万人;拨付1.1亿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完善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拨付0.1亿元,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省覆盖,比国家部署时间提前1年完成任务;拨付2.6亿元,支持省级医疗机构建设,省人民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已于年底正式搬迁、省平山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拨付0.3亿元,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初步形成完整的区域医疗中心。

  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支出27.9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2.7亿元,共40.6亿元,下降23.7%,同口径增长8.7%(剔除2009年提前列支的一次性项目农垦医疗补偿金6亿元和原列此科目的保障性住房支出9.9亿元改列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拨付19.6亿元,按照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5元的标准兑现36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待遇,按照月人均养老金969元的标准确保20万农垦移交退休人员养老金与地方同步足额发放;拨付6.0亿元,按人均220/月和150/月补助标准,为16.6万户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拨付1.3亿元,确保3.1万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补助待遇;拨付1.4亿元,对19.7万贫困人口进行医疗救助。拨付1.9亿元,用于职业培训和开发公益性岗位。

  住房保障支出 5.4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9.0亿元,共14.4亿元,增长45.4%,同口径增长43.5% (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除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大保障性住房民生项目外,拨付0.3亿元,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房0.9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0.1万套;拨付2.6亿元,改造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房0.5万套、垦区危房2.4万套。

  (七)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效

  农林水事务支出26.8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32.9亿元,共59.7亿元,下降6.5 %,同口径增长2.0%(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农垦增减变动因素)。拨付2.6亿元,打造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拨付10.0亿元,重点支持红岭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完成1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解决28.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拨付4.2亿元,用于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拨付3.6亿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八)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环境保护事务支出3.5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9.1亿元,共12.6亿元,下降10.5%同口径下降10.4%(剔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拨付5.3亿元,建设16个垃圾处理、20个污水处理项目,启动10个污水处理厂后续管网建设;拨付3.7亿元,支持节能改造和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金太阳等示范工程;拨付1.0亿元,建设34个大中型沼气项目,推动农村户用沼气及联户沼气建设;拨付1.8亿元,对60万亩退耕地、2855亩退塘还林实行补助;拨付2.0亿元,将全省1345.8万亩重点公益林管护性补偿标准提高到14/亩;拨付0.1亿元,加强对东寨港红树林和礼记青皮林等重点湿地的保护管理。

  (九)加大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48.6亿元,增长18.8%。其中,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28.3亿元,增长31.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6.7亿元,增长37.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39.3亿元,增长42.3%;专项转移支付111.5亿元,增长0.5%。重点加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项目补助力度,引导和鼓励市县加大民生投入,市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十)深化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在部门预算改革基础上,逐步构建由公共财政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复式预算框架体系。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推行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改革,发放补贴资金5.1亿元、惠及居民173万人次。实施公务卡改革,强化政府财务监控。深化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反映政府真实财务状况。逐步实施财政国库现金管理,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财政基层建设,提高乡镇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稳妥推进农税机构改革,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规范投融资平台融资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机制,重点对民生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和抗洪救灾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购置管理体制。提高会计管理水平,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初步构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流程。推进财政立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实施金财工程,财政信息化步伐加快。

  2010年全省财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收入对房地产税收依存度较高,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因素;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支出进度缓慢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支出均衡性有待改善;个别市县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尚需强化,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2011年,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国内经济仍然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加上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随着十二五规划项目的启动建设,国际旅游岛各项政策的实施,将带动投资、消费较快增长,我省经济将保持健康上升发展趋势。但受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和税源结构不合理、房地产调控政策日益紧缩等因素影响,财政经济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整体来看,机遇与挑战共存,但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

  (一)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目标

  根据对2011年财经形势的分析和我省各项经济指标的预计,按照积极稳妥、争取可及的原则,确定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20%18%(与2010年完成数相比,下同)这一目标仍低于十一五期间全省和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也是为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的现实需要。20%的增长目标是在去年增长52%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完成。

  按照以上增幅测算,2011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25.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97.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311.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调入资金4.0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5.2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收入723.1亿元,增长11.8%(扣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下同)。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03.4亿元,增长27.0%,加上转移性支出19.7亿元(其中,上解中央支出0.9亿元,调出资金0.8亿元,结余结转18.0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723.1亿元,增长11.8%

  全省地方基金预算收入350.4亿元,增长24.9%。全省地方基金预算支出354.4亿元,增长47.3%。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合计675.7亿元,增长22.5%。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057.8亿元,增长29.1%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1.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53.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收入311.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7.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调入资金3.4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6.5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收入464.5亿元,增长5.6%。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05.6亿元,增长26.4%加上转移性支出258.9亿元(其中,上解中央支出0.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58.0亿元,结余结转0.02亿元),省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464.5亿元,增长5.6%

  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收入65.5亿元,增长51.5%。省本级地方基金预算支出51.1亿元,增长90.1%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收入合计176.5亿元,增长29.3%。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合计256.7亿元,增长31.0%

  (二)预算支出安排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五届九次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定》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的落实,积极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着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卫生、社保、住房保障和环境保护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预算支出安排原则

  省本级预算安排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得到有效落实,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二是保障省直部门基本支出合理需要,确保正常工作运转;三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保障重点民生规划项目建设;五是增加环保投入,推动生态省建设;六是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做大做强地区特色经济。

  (四)重点支出安排

  2011年省本级一般预算财力(指财政总收入中可以通过年初预算统筹安排的一般预算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292.8亿元。其中,安排基本支出46.1亿元,占15.8%;项目支出101.7亿元,占34.7%;上解中央支出0.9亿元,占0.3%;补助市县支出144.1亿元,占49.2%。另外,动用土地出让金14.8亿元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

  省本级一般预算经常性收入124.6亿元,增长11.8%(扣除省对市县财力性补助)。按照中央统计口径(与按科目统计口径有差异),教育支出安排17.2亿元,增长40.0%;科技支出安排1.4亿元,增长36.0%;支农支出安排11.3亿元,增长41.6%,均高于省本级一般预算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落实了省本级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安排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

  1.安排28.4亿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

  安排10.9亿元,用于国际旅游岛建设专项资金。其中,安排10.0亿元,用于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搭建旅游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支持洋浦航运物流中心和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安排0.5亿元,用于国际旅游岛购物退免税信息系统建设和宣传工作,确保离境退税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力争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尽早实施;安排0.2亿元,用于外国免签团管理与布控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外国旅客安全便捷出入境;安排0.1亿元,支持科学编制和完善国际旅游岛总体规划;安排0.1亿元,用于公厕建设奖励,改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安排14.2亿元,用于加大国际旅游岛公共投资力度。其中,安排4.0亿元,用于省财基建支出,改善海南发展硬环境;安排10.2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安排4.2亿元,共计14.4亿元),用于支持西环铁路开工建设、跨海大桥预可研工作、公路建设贷款还本付息、全省公路建设和养护、垦区道路建设等。另外,从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安排11.8亿元,用于公路建设和贷款还本付息。

  安排2.7亿元,用于扶持国际旅游岛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其中,安排1.0亿元,支持推进开放航权试点,开通琼港直达航班,对航班运营和粤海铁路运营进行补贴;安排0.3亿元,用于对海航、南航等航空运输企业纳税大户进行奖励;安排0.2亿元,用于对海口保税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定额补助;安排0.3亿元(另从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0.2亿元,共计0.5亿元),支持金融业健康发展,对改革成效显著、清收不良贷款得力的农信社给予奖补;安排0.6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安排0.2亿元,用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安排0.1亿元,用于招商引资奖励。

  安排0.6亿元,用于支持国际旅游岛宣传促销和节庆活动。其中,安排旅游、房地产、农产品、游艇、开放航权等宣传促销经费0.4亿元(另从省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0.2亿元,共计0.6亿元),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带动产业发展;安排欢乐节、三月三等节庆活动经费0.1亿元,宣传和推介我省主导产业,打造特色旅游文化品牌;安排国际旅游岛旅游产品设计大赛经费0.1亿元,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2.安排22.8亿元,保障重点民生规划项目资金,集中解决重点民生问题

  据《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安排重点民生规划项目资金22.8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资金来源安排9.9亿元,共计32.7亿元)。其中,安排7.0亿元,用于学有所教工程;安排2.5亿元,用于劳有所得工程;安排4.5亿元,用于病有所医工程;安排6.4亿元,用于老有所养工程;安排6.2亿元,用于住有所居工程;安排0.3亿元,用于公共文化体育项目;安排5.8亿元,用于其他与民生建设相关的重点项目。

  3.安排20.0亿元,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安排17.1亿元,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含该科目中安排的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下同),加上补助市县2.9亿元,共安排20.0亿元,增长43.6%(指与2010年年初预算数对比,扣除农垦增减变动因素,下同)。其中:

  安排10.7亿元,用于农业支出,加上补助市县1.5亿元,共安排12.2亿元,增长60.9%。其中,安排0.2亿元,用于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和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安0.6亿元,用于开展无疫区建设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建设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测监管体系和冷库;安排0.7亿元,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和整合支农资金安排1.5亿元,促进渔业和海洋事业发展;安排0.3亿元,对农民购置农机具和种粮进行补贴;安排0.3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务;安排0.2亿元,支持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安排0.6亿元,支持中部地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开展扶贫和支农救灾;安排0.5亿元,对水稻种植、橡胶树风灾、奶牛等农业保险险种保费进行补贴;安排0.2亿元,用于对农民小额贷款进行贴息。

  安排2.3亿元,用于林业支出,加上补助市县0.6亿元,共安排2.9亿元,增长26.1%。其中,安排1.7亿元,用于建立中部山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将补偿标准由每亩14元提高到17元;安排0.1亿元,用于新增海防林造林建设。

  安排1.7亿元,用于水利支出,加上补助市县0.5亿元,共安排2.2亿元,增长69.2%。其中,安排0.5亿元,解决农村30万人和西南中沙驻岛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安排0.1亿元,用于灌区建设;安排1.1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另外,从大型水利建设资金安排0.45亿元,用于1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0.3亿元,用于全省中小河流治理。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安排0.3亿元,用于冬修水利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4.安排31.7亿元,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各层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安排17.3亿元,用于教育支出,加上补助市县14.4亿元,共安排31.7亿元,增长39.4%。其中:

  安排8.9亿元,用于发展学前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其中,安排0.5亿元,用于新建、改建一批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安排6.1亿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公用经费分别由年生均400元和600元提高到450元和750元,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安排0.2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补助;安排1.5亿元,用于开展校舍抗震安全工程、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安排0.2亿元,用于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安排0.2亿元,用于改、扩建市县重点高中,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安排5.8亿元,用于支持职业学校建设和扩大免费中职教育。重点用于安排县级职教中心和重点专业、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补助县级职业中学公用经费;落实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免除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政策、逐步扩大免费中职教育。

  安排6.6亿元,用于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和支持高校建设。重点用于高校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海南医学院和海南师范大学申硕、申博项目建设、资助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等。

  5.安排3.0亿元,加大文体投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安排3.0亿元,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70%。其中,安排0.2亿元,用于举办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国际大帆船拉力赛、金椰子杯高尔夫球赛和环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旅游活动及赛事;安排0.2亿元,用于支持省图书馆运行、市县图书馆和文化馆维修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行政村及城市文体活动室建设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补贴等;安排0.1亿元,用于省博物馆文物展览、文物普查和保护以及历史文化景区建设;安排0.1亿元,用于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和苗族发绣作品征集。另外,从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0.2亿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0.8亿元,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6.安排8.6亿元,保障医疗卫生投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安排8.6亿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1.1%。其中:

  安排2.6亿元,用于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其中,安排0.2亿元,用于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安排0.5亿元,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不低于年人均20元,加强新生儿疾病诊断与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两癌检查省级配套、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1.5亿元,用于省级医院、二级公立医院和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支持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省人民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建设;安排0.2亿元,用于数字卫生工程建设、应急医疗救援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疾控机构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及重点学科建设;安排0.2亿元,用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安排3.4亿元,用于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以及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安排2.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安排0.1亿元,用于省直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安排0.4亿元,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安排0.4亿元,用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农村二女户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及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奖励等支出。

  7.安排13.8亿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筑社会安全网络

  安排13.8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加上补助市县0.1亿元,共安排13.9亿元,增长23.0%其中:

  安排0.4亿元,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解决城镇60周岁以上从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问题。另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2.8亿元,用于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参保率及受益面。

  安排2.1亿元,用于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其中,安排1.1亿元,用于将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00元,补差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00元;安排0.6亿元,将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00元,补差标准提高到月人均100元;安排0.1亿元,用于对1.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安排0.2亿元,用于百岁老人长寿补助、孤儿养育补助和归难侨生活补贴;安排0.1亿元,用于市县殡葬改革试点。另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0.3亿元,用于开展五保户供养工作,新建1600个床位,进一步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安排0.5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其中,安排0.3亿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等各项补贴支出;安排0.2亿元,用于支持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发展家庭服务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

  8.安排2.5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低收入群体住房水平

  安排2.5亿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5亿元,共安排4.0亿元,增长66.7%。其中,安排1.6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安排2.8亿元,共计4.4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危房改造、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试点等;安排0.4亿元(另从土地出让金安排0.1亿元,共计0.5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另外,从土地出让金和省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2.8亿元,支持市县建设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4万套共77万平方米,对困难人群进行实物配租,加大解决低收入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力度。

  9.安排3.7亿元,加大科技和节能环保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安排1.6亿元,用于科学技术支出,增长35.7%。重点用于支持民生科技、新材料研制等科技三项费用、社会公益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富民强县、建设农业科技“110”标准服务站。

  安排2.1亿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增长89.9%。其中,安排0.7亿元,支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实施补贴;安排0.6亿元,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示范及推广;安排0.4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太阳能建筑;安排0.1亿元(另从省财基建安排0.8亿元,共计0.9亿元),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

  10.安排13.6亿元,加强公检法司政权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安排11.8亿元,用于公共安全支出,加上补助市县支出1.8亿元,共安排13.6亿元,增长34.7%。主要用于省对市县政法转移支付、基层派出所、检察院两房建设、公检法司监管场所基础设施修建、装备购置、网络建设维护、办案经费及涉法涉诉积案救助处理等项目,支持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和新成立四个消防支队。

  11.安排144.1亿元,对市县实施转移支付,促进市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省对市县补助支出144.1亿元,增长28.6%。其中,省对市县返还性支出11.2亿元,增长8.3%;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132.9亿元,增长30.6%

  三、2011年财政预算工作主要措施

  今年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完成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加强收支管理,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健全收入监控体系,支持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加强土地、矿产、海域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政府基金预算,实行完全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定期考评通报制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支出效益。坚持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购置费、出国经费等一般性开支,部门经常性项目原则上实行零增长,重点保障四个确保即确保发展、确保民生、确保生态、确保法定增长。

  (二)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步伐

  密切跟踪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确保政策取得实效。配合国家部委尽早完成离岛免税实施准备工作,力争在今年上半年试点实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继续抓紧落实中央赋予我省的西部开发投资政策。加快推进海南银行筹建工作。用好国际旅游岛建设专项补助、中央财政旅游发展基金。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型彩票发行工作。

  (三)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争取中央代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不小于2010年,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配套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先安排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确保西环铁路资本金足额到位,安排琼州海峡跨海工程预可研经费。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热带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海洋经济发展。鼓励发展电子信息、外包服务、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推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

  (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落实《重点民生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改善和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推进学有所教工程、劳有所得工程、病有所医工程、老有所养工程、住有所居工程和公共文化体育工程,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支持收入分配改革,集中解决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和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五)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促进区域财政经济协调发展

  研究提出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建议,进一步规范省与市县间财政关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逐步缩小市县间财力差距。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激励市县财政发展转移支付办法以及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体系。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市县土地出让收入上缴省级财政比例的决定。统筹安排中央专款和省财资金,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深化乡财县管改革,加快转变乡镇财政职能。

  (六)加快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深化项目预算编制改革,全面启动项目库建设,切实做好监管网络和分析系统建设。深入推进一卡通、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政府采购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开展预算收入征管质量、预决算编制、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实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分配。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提高信息化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2011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扬快、高、实、好、廉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富民强岛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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