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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点调控”优势 大力支持推进结构调整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11日

中国财经报

 

  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整结构结合起来,在继续巩固经济回升基础的同时,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点调控”的优势,以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支持推进结构调整,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结构优化的基础上。

  2009年,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三江源保护等重大生态保护规划,通过提高转移支付补助比例,增强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化解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增加对民族地区、粮食主产区和边境地区的转移支付。较好地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大学的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推动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运用贴息和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大幅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引导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专业化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运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扶持政策,推动服务外包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等建设。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并向农村倾斜,启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快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实施金太阳工程,在北京等十三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扩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范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草原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发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作用,推动贯彻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2010年,财政部门将切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三江源、南水北调、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

  其次,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公益性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建设。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以及关键设备和元部件进口,引进先进技术,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最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向农村倾斜。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开展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大“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力度。支持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充分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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