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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5日

——2010年1月10日在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藏自治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沉着应对经济增长基础不稳定、维护稳定任务繁重、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挑战和困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税改革,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2009年财政预算为: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3515378.5万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80699.5万元,增长35%,其中: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92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8200万元,增长20%;中央各项补助共计2468144.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52499.5万元,增长36%;上年结转收入878034万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515378.7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2009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53791.7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力变化情况,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变更为48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更为39732.7万元。

  预算执行结果,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预计为576365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08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7.8%,比上年增加52071万元,增长20.9%;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701322万元,为变更预算的97.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2366万元,增长23.4%。上解支出2367万元。收支相抵并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048796万元后滚存净结余27687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滚存净结余8525万元,地县滚存净结余19162万元。当年净结余11171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净结余5098万元,地县当年净结余6073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64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地方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3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976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结果截止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地方财政决算汇总后,会略有变化。

  2009年西藏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为有效应对去年以来经济增速下滑的严峻形势,全区各级财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千方百计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新增投资,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审慎灵活地采取了一系列调控经济发展措施,保证了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大幅度增加财政基本建设投入,扩大投资需求。落实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1468499万元,比上年增加257680万元,增长21.28%。其中:中央财政新增投资849997万元;地方预算内投资6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基建调度资金2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4813万元,增长21.84%。实施了农牧民安居工程、周转房、廉租住房等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水、电、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实施刺激消费政策,促进消费需求。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低收入群众发放购物卡(或现金),促进形成即期消费9531万元;实施家电、家具、汽车、摩托车下乡,提高财政补贴率,增加补贴品种,拉动农村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促进住房消费;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工程,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刺激和提升居民消费。三是大幅度增加外贸发展资金,促进出口创汇。落实外贸发展促进资金7843万元,比上年增加2789万元,重点支持了40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项目,不断提高出口企业出口创汇能力。四是大幅度增加产业发展资金,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自治区财政安排了50000万元的产业与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建材、矿业等支柱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落实地质勘查资金10000万元,启动了山南曲松县罗布莎铬铁矿深部找矿、部分地县多金属矿普查等5个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落实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83000万元,旅游发展促销资金5000万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旅游业振兴,重点产业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有所提升。五是全面落实特殊扶持政策,促进加快恢复生产经营秩序。2009年,全区财政对“3·14”事件受损商户和行业发放失业救助、生活补助金1936.5万元,免除受损商户各项税收2240万元,为短时间内恢复生产经营、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区内企业发展。制定区内企业激励办法,企业高管人员激励办法,认真落实政策性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组建矿业集团、建材集团、建工集团,努力培育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二)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坚持财力向“三农”倾斜,不断加大“三农”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大力支持农牧民安居工程及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自治区当年投资78568万元,安排建设59637户、惠及33万人;实施了投资29818万元的农房抗震加固(设防)项目;继续实施农牧区人畜安全饮水、“六通”工程、薪柴替代沼气项目等综合配套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3万户、120万农牧民乔迁新居,提前一年实现让80%住房条件较差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住房的目标。农村水、电、路、讯、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累计解决了122.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和改善用电人口11万,共有668个乡镇、4222个行政村通了公路,行政村通话率达到85%,乡镇通邮率达到80%,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89.2%和90.4%,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完成投资19700万元,建设了1743个村级组织综合活动场所。二是着力加大了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落实扶贫资金279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000万元、土地开发整理资金3990万元,扎实开展“连片开发”、互助合作试点,进一步提升了农牧业生产能力。三是大力支持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落实农牧民培训资金5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助资金3874万元,支持了28万人次的农牧民培训和171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达到5.5万户,农牧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和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四是加强了灾害救助和应急能力建设。投入防救灾体系建设资金11489万元,在拉萨、昌都、林芝地区本级和51个易灾县、32个易灾乡建设了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为53个多灾、易灾县购买公路抢险保通机械设备;落实资金6875万元,在林芝、昌都、日喀则等地区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极大地提高了易灾地区的防减灾能力。落实资金5000万元,保证农牧民冬令春荒时期生活;落实资金5865万元,帮助4800户受灾农牧民重建住房;落实资金2500万元,帮助雪灾地震受灾县牲畜加快出栏;建立市场风险应急资金2000万元,用于突发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时期的应急物资采购;落实资金1180万元,确保“5·26”雨雪灾害地区公路畅通。落实防汛抗旱资金604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200万元,修复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堤防、小水电项目228个。涉农商业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区30个农牧业大县、易灾县,涉农商业保险赔付资金达3737万元,有力增强了农牧业抗风险能力。五是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化肥补贴、牲畜出栏补贴等各项补贴21300万元。对农牧民群众直接、间接补贴达到年人均1467元以上。印发了44万册“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明白卡”,使广大农牧民深切感受到了惠在何处,惠从何来。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并卓有成效

  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大事。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850元调整为11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310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筹资水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40元提高到180元,将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将门诊特殊病病种由原来的15种扩大到20种,住院起付线标准由平均533元下调到187.5元,并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落实专项资金891万元,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非参公人员引入了大额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机制。落实资金34000万元,保证了农牧民免费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三是认真落实企业养老金待遇调整政策。2009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达到月人均1899元,待遇水平明显提高。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就业政策。落实资金13989万元购买公益性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资金675万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五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43500万元,实施4236套廉租住房建设;落实资金77900万元,实施7045套县乡周转房建设。六是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待遇。落实资金9530万元,为全区6.8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优抚对象、“三老”人员,以购物券(卡)或现金的形式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为庆祝“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落实中央专项资金53254万元,给城乡低保户、“59·3·28”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将农用运输车、应急照明灯、广播电视接收器等物资发放到了行政村和农牧民群众手中,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党的深情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无比温暖。七是高度重视孤寡老人、孤儿等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将农牧区五保户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600元提高到1800元,落实资金400万元对新建敬老院进行了设备配套等,为弱势群众提供生活保障。八是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职工体检和取暖费标准。干部职工取暖费达到年人均1278元,体检费标准提高到650元。九是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与全国同步在11月份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加大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力度,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公共产品和服务。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达到554928万元,比上年增长17.87%。2009年先后两次提高了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包”标准,年生均“三包”经费标准从上年的1275元提高到1800元;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健全。落实资金22000万元,加大了寄宿制学校建设;分别落实资金6400万元和8824万元,支持实施了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落实专项资金10851万元,免除了中等职业教育农牧民子女学费、住宿费,对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高校新入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和高校特色专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医疗卫生支出预计达到216315万元,比上年增长26.7%。落实资金6840万元,按照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及时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5元。落实了“三支一扶”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农牧区优生优育补助标准由年人均6元提高到12元,支持实施“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了碘缺乏病、大骨节病、高氟水致病、白内障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地方病病区适龄儿童教育搬迁全部完成,农牧区碘盐推广人口覆盖率达到80%。落实资金5000万元,强化对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监督检查。落实资金5594万元,支持自治区藏医院、人民医院的改扩建工程。落实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治经费6000万元,用于疫苗接种、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病人隔离和应急保障。三是大力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落实资金34960万元,比上年增长20.4%。大力支持了科技富民强县工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科技特派员制度和科普专项活动,实施了金太阳、金牦牛科技工程、藏药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工程、西藏高原绿色食(饮)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等。四是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11338万元,比上年增长20.8%。支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改善基层文化设施设备条件;建设农家书屋680个,加大了对“区直三团”、民间艺术团演出补助力度,丰富基层文化生活,提高基层文化生活质量;国庆彩车获得多项大奖。落实资金8708万元,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提高西藏广播电视节目质量;落实资金17387万元,加大支持“红色遗迹”、烈士陵园、“古迹名城”和重点文物抢救、维修和保护工作。

  (五)保障维护社会局势稳定工作扎实有力

  正确处理维护稳定和发展经济的关系,不断加大维护稳定经费投入力度。一是不断改善政法系统及相关部门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推进全区司法保障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政法机关执法能力建设。二是支持自治区政法应急能力建设,提高我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三是提高了各警种部队装备标准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了应急处突及抢险救援能力。四是确保了“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建国60周年”大庆安全。五是继续加大对青藏铁路护路投入,支持了青藏铁路护路队伍建设,改善了护路人员待遇,确保了青藏铁路安全畅通。

  (六)生态建设和节能环保投入大幅度增加

  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和节能环保投入,促进生态文明。一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83846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284万元、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2235万元。二是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30000万元,在全国率先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改革试点,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三是大力支持各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专项资金1404万元,支持太阳能取暖、“村村通”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开展了1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工作;落实资金1747万元,实施了环境统计能力、环境质量监测能力、重点城市应急监测能力及常规辐射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全区环境综合监测手段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是落实资金15840万元,实施薪柴替代工程,累计完成11.4万户沼气池建设,向39.5万户农牧民家庭发放了太阳灶,促进生态保护。五是落实资金5532万元,完成了全区78个城镇、11所大型学校共14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施了5个地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及日喀则城区污水沟渠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了珠峰和拉鲁湿地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完成了阿里日土县热角砂金矿等10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支持阿里札达土林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

  (七)财政支持基层基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财政支持基层基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82923万元,增长30.6%,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率已连续三年达30%以上。二是财力向边境地区倾斜。自治区新增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22800万元,对全区边境地县的基础设施和国门建设以及边境管控、公益事业等予以补助,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建立了边民和青藏铁路沿线居民护路补助机制。三是完善激励办法。兑现奖励资金8869万元,鼓励基层政府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四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下达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7000万元,帮助基层建立反分裂斗争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资金13840万元,切实改善乡镇办公条件。五是提高村干部待遇和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等补助标准。建立了村干部基本报酬及业绩考核奖励制度,村支书、村主任补贴达到年人均7119元,比2008年增加3119元;一般村干部补贴达到年人均3549元,比2008年增加1567元;将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人均年补助标准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100元,将“三老”人员生活补贴人均标准提高了50元,充分调动了村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六是完善了农牧区村医、村级防疫员补贴制度。

  各位代表,2009年全区财政工作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级各部门理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不断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理财思路,完善理财机制,改进理财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区财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持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局势长治久安的能力不断提高。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对财力的需求与财政保障能力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财源税基还不稳固;个别地区和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违反财经纪律、铺张浪费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级、各部门当家理财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解决。

  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0年地方预算的通知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完成了2010年西藏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

  (一)编制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2010年西藏自治区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第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夯实三农发展基础,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支持优势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居民消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社会和谐稳定和城乡协调发展;深化财税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0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0年西藏自治区一般预算安排的总财力为4054556.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68415.6万元(按可比口径比较,下同),增长1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3000万元,中央补助收入2802760.1万元(税收返还88495万元,体制补助50802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0220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1060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8830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552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50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4323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20969.1万元),上年结转1048796万元。2010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3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部分),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3800万元,增长20%。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预算安排积极稳妥。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054556.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安排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201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为14179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529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95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500万元,育林基金收入200万元)。相应的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179万元。

  (三)2010年财政预算保障重点

  1、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安排支农投入349289.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下同)增加136728万元,增长64.3%。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安排资金29240万元,对农牧民进行化肥、良种、农机具购置补贴及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实行综合直补,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二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2939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500万元;新增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000万元,使资金规模达到60000万元,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提升农牧业服务保障水平。安排资金10600万元,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农牧业科技推广、农产品促销,扶持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对农村综合服务站点、农牧民信息服务予以补助,提高农牧业科技含量,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安排资金3600万元,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四是创新投入机制。安排资金19394万元,进一步扩大涉农商业保险试点范围,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予以补偿,加大对农业气象预报预测和气象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生产救灾、耕地及草场保护、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投入,提高农牧业防灾抗灾能力。五是加大森林生态屏障建设投入。安排资金98592万元,支持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工程,加强林业执法监督,促进可持续发展。六是加大水利投入。安排资金20216万元,支持实施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小水电运行维护、病险水库专项治理、乡村防洪及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推行草原水利灌溉试点,逐步提升水利建设水平和管护水平。七是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51254万元,推进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和民房抗震加固,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八是加大财政扶贫力度。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3345万元、兴边富民资金11000万元,整乡推进,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九是积极推动农牧区消费。安排资金1000万元,继续实施家电家具下乡财政补贴,推动农牧区消费市场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安排民生投入230077万元,比上年增加49780万元,增长38.6%。一是加大社会保险投入,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贴42392万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以及调整政策的及时兑现;安排资金42000万元,积极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充商业保险,确保单位缴费、财政补贴的及时到位;安排资金20000万元,与全国同步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适时扩大覆盖面。二是加大城乡救助投入,完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安排资金23916万元,将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1100元提高到1300元,将城镇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10元提高到330元,切实保障城乡特困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安排资金10000万元,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安排资金14493万元,支持实施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和五保户供养调整标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孤残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最低生活需求。三是加大投入,促进就业。安排资金230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及就业再就业补助,保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四是加大投入,落实好军转人员安置政策。安排资金44366万元,确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和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时兑现,切实落实好各项军转人员安置政策待遇。五是安排资金1410万元,1支持食品药品和其他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六是安排资金3000万元,继续提高干部职工个人取暖费补贴标准。

  3、继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544493万元,比上年增加94308万元,增长21%。一是增加教育投入。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资金388876万元,比上年增加56156万元,增长16.9%。继续提高师生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农牧民子女免学杂费、住宿费,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等专业学生免费教育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助学金、奖学金及助学贷款贴息等各项政策。二是增加科技投入。安排科技发展资金133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00万元,增长23.1%。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农牧科技特派员补助和科普宣传等,促进科技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三是增加文化投入。安排文化事业发展资金11881万元,比上年增加1744万元,增长17.2%。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及主流文化创作、藏语文推广、县乡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设备购置、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家书屋建设、民间艺术团演出场次补助、文化创作奖励、世博会参展等,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四是增加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78996万元,比上年增加19272万元,增长32.3%。主要用于基层公共医疗卫生和藏医藏药发展、地方病、传染病防治、“降消”及计划免疫、农牧区卫生人员培训、加碘盐补贴、甲流防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进一步提高体检费标准;将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从140元提高到180元,提高农牧区医疗卫生人员待遇,稳定农牧区医疗卫生队伍,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五是保障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产业发展需求。安排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18460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改善设备条件及提高节目质量、数字电视推广普及、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建设、提高地方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率、西新工程维护、电话村村通补助、乡乡通光缆工程补助等,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六是安排资金5450万元,进行革命历史遗存及文物维修,抢救地方档案,促进革命历史文物保护,弘扬民族文化和革命精神。七是安排资金27530万元,加强法制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外事外宣工作,支持“十二五”重大课题调研及项目规划、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机构改革,推动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4、确保维护稳定支出需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足额落实政法部门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二是确保维护稳定支出需求,对执法部门、民族宗教统战事务工作、青藏铁路护路、平安西藏建设、边境治安联防、民兵训练等进行专项补助,加大投入,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三是增加自治区招录的“治安协警员”相关支出,有效补充维稳力量。

  5、大幅增加产业发展投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安排产业发展投入23750万元,比上年增加12150万元,增长104.7%。

  一是在管好用好50000万元企业改革与发展资金的基础上,新增安排资金13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和激励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对地县财源建设项目予以贴息,推动非公经济和民族手工业发展。二是安排资金6150万元,支持旅游发展和旅游促销,对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予以补助,充分发挥旅游作为支柱产业的带头作用,促进社会就业、消费市场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三是安排金融引导和激励资金1000万元,新增安排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安排矿业发展资金2600万元,支持优势矿产资源开发。

  6、继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发展能力。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44000万元,比上年增加7300万元,增长5.3%。一是安排自治区预算内基建资金60000万元,支持自治区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及前期工作。二是安排廉租房、周转房建设资金60000万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三是安排资金20000万元,进行县乡公路及村道养护,改善乡村交通条件。四是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运输场站建设。

  7、继续加大节能环保投入,促进可持续发展。安排环保投入58132万元,比上年增加23132万元,增长66.1%。一是安排资金26000万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开展农村村容村貌整治。二是安排资金973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环境保护、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节能减排等,加强农牧区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三是安排资金224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区域造林、草原生态保护奖励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等,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和替代能源建设。

  8、继续保障应急财政投入,提升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安排应急保障支出68101万元。一是安排自治区本级预备费500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二是安排资金2000万元,保障突发自然灾害地区群众生活,提高紧急救助能力。三是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规划、预警预报及治理。四是安排资金10101万元,进行粮食、副食品、粮油及液化气等物资储备,化解潜在风险。五是安排资金3000万元,对燃油发电进行补贴,解决电力缺口问题。

  9、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安排对基层财力补助支出490593万元,比上年增加94619万元,增长23.9%。一是安排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414344万元,比上年增加82920万元,增长25%,增强基层政府保障能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安排边境地区专项补助23000万元,边境口岸建设资金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7450万元,增长40.2%,维护边境地区稳定,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促进边境地区社会事业进步。三是安排资金3524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政权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村医和村级防疫员岗位补贴制度,支持城镇社区建设和村委会、居委会兴办经济实体,有效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四是安排地(市)、县专项激励资金15000万元,鼓励基层政府积极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强财政创收能力。

  三、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0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2010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满怀信心,奋发进取,圆满完成2010年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为做好“十二五”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夯实财源税基,强化财政汲取能力建设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财政经济蛋糕。加大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千方百计培植财源、扩大税基。强化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严格控制税式支出,确保应收尽收。按照“正税清费”原则,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政策体系,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维护政府财力资源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同时,主动做好与中央财政的汇报、沟通与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更大支持,不断扩大财力规模。

  (二)优化支出结构,有力有效保障重点支出

  从严控制人、车、会、话等一般性支出,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按照“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村容村貌整治、节能环保、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居民消费,支持重点领域改革。加强项目支出评估、论证,整合财政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行。履行好代行中央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中央驻藏预算单位资金的监管;充分发挥基层财政就地和就近监管的优势,强化基层财政监管;加强会计管理与培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以项目支出为重点,科学确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项目跟踪问效,不断促进效益型财政建设。特别是要不断提高县级财政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乡村财务管理,把乡镇财务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大力推行乡镇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民主理财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村级财务管理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村账乡管”,全面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和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国有资产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继续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各项财政改革,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健全配套制度,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完成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更大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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