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5日
——2010年1月22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宁省财政厅厅长 邴志刚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09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紧紧围绕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全力支持经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全省一般预算收入159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比上年增加235亿元,增长17.3%。全省一般预算支出2681.6亿元,比上年增加528.2亿元,增长24.5%。其中:教育349.1亿元,增长15.6%;科学技术57.5亿元,增长17.4%;农林水事务241亿元,增长31%;社会保障和就业516.5亿元,增长10.9%;医疗卫生162.3亿元,增长86.9%。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5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6%,比上年增加6.2亿元,增长2.5%。财政收入比预算短收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之钢铁、原油价格比上年大幅度回落,严重影响了省本级税收收入。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45.7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教育56.2亿元,增长13%;科学技术14亿元,增长9.2%;农林水事务59.3亿元,增长12.5%;社会保障和就业69.5亿元,增长13.8%;医疗卫生11.7亿元,增长30%。
(三)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2009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一是全省财政收入在减收因素骤增的情况下仍保持了适度增长。受结构性减免税费和金融危机的影响,财政增收面临巨大压力,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经济逐步企稳向好,税源基础日趋稳固,财税部门依法组织收入,财政收入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二是县级财政收入增幅创历史最高水平。全省44个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2.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5.1个百分点,为确保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省级财政在税收短收的情况下实现收支平衡。通过狠抓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等措施,确保完成支出预算任务,实现了省本级财政收支平衡。四是财力继续向下倾斜、向民生倾斜。省财政对44个县(市)的各类补助276.3亿元,增长21.8%;对辽西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类补助179.5亿元,增长28.2%。全省财政直接用于民生支出达771.2亿元,增长31.2%。
二、2009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效拉动经济增长。一是扩大公共投资规模。通过加大基本建设投入、争取中央扩大内需投资和国债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途径,省财政筹措312.9亿元,支持交通、农业、水利、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文化、体育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争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亿美元和欧洲投资银行贷款2900万欧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二是大幅度减免税费。通过深化增值税转型、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停征个人所得税、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减征商品房交易环节契税和营业税、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取消和停征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措施,全省共减免税费411.9亿元,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有效激励了投资和消费。三是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全省财政筹措35.3亿元,增加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补助,提高了优抚对象和老党员待遇;筹措106.7亿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提高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水平;筹措57.4亿元,发放粮食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拉动消费增长。四是支持外贸出口。落实调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政策,全省办理出口退税183.4亿元;省财政拨付3.8亿元,支持出口企业科技创新、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产品出口体系建设等,鼓励扩大出口规模。
(二)积极支持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积极落实省级税收增量返还、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基础上,省财政拨付11.3亿元,用于沿海经济带产业项目贴息、支持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以及辽西北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经济转型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省财政拨付1.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上市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全省财政系统当年为1100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90亿元,担保余额达到370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拨付4.9亿元,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促进传统服务业现代化升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等。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省财政拨付18.6亿元,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软件和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等,促进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拨付2.5亿元,支持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37户、引进海外研发团队211个。四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拨付33.4亿元,支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以污水处理厂建设、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程和以辽西北防护林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工程。
(三)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拨付30.5亿元,支持防洪抗旱体系和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等,增强了农业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省财政拨付21.9亿元,用于产粮(油)大县奖励、支持农业“四个倍增”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5亿元,提高农民抵御灾害风险能力。三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省财政拨付10.1亿元,用于开发式扶贫、农村小城镇建设、村屯整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饮水安全工程等。全省财政筹措1.1亿元,使全省村级管理费财政补助标准每村提高1万元。四是支持县域产业发展。省财政拨付12.1亿元,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发展和招商引资等;对74个县区财力性补助132.3亿元,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全省财政筹措49.3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二是支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省财政筹措174.3亿元,确保了421.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8个县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筹措58.8亿元,对全省1968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549万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参保范围,基本解决了困难企业和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省财政拨付42亿元,支持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教育优先发展得到有力保障。省财政拨付19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改善办学条件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等;拨付2.1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级高职示范校建设和师资培训;拨付6.3亿元,提高省属高等院校生均经费,支持高等院校提高办学质量;拨付6.5亿元,完善各类教育助学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省财政拨付8.6亿元,支持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甲型H1N1流感等疫病防控工作;拨付6.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及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拨付2.2亿元,支持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参战第十一届全运会等;拨付1.1亿元,支持计划生育事业。五是支持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财政拨付9.4亿元,对城市廉租房建设给予补助,对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给予补贴,对棚户区改造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收尾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敬老院建设予以支持。六是支持公共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省财政拨付19.9亿元,支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信访工作、国庆安保和安全生产;拨付1.3亿元,支持抗旱救灾。全省筹措17.1亿元,帮助安县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狠抓增收节支和财政改革,全面提高政府理财水平。一是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原则,努力挖潜增收,查处和打击各种税收违法活动,严格非税收入监控和收缴,保证了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二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全省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公务接待、水电油耗经费类支出总计比上年减少10.2亿元,压缩23.4%;会议、文件和通讯费用比上年减少1.9亿元,压缩19.7%。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各类庆典、表彰、评比等活动实行了严格的经费控制。三是向纵深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新机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体系,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范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小金库”治理和“扩内需、保增长”专项资金检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0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编制政策及省委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2010年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牢把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双重战略机遇,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支持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积极支持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财政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努力提高财政绩效。
(一)全省汇总收支预算草案
全省汇总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1829.4亿元,增长15%。全省汇总一般预算支出拟安排2331.9亿元,增长14%。其中:教育366.2亿元,增长18.8%;科学技术60.4亿元,增长17.8%;农林水事务130.7亿元,增长19.6%;社会保障和就业388.2亿元,增长17.3%;医疗卫生109.9亿元,增长34.2%;环境保护31.1亿元,增长21.8%;住房保障支出41.9亿元,增长26.1%。
(二)省本级收支预算草案
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 275.7亿元,增长10%。省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拟安排367.4亿元,增长7.8%。其中:教育38.9亿元,增长10.3%;科学技术11.6亿元,增长6.5%;农林水事务28.4亿元,增长9%;社会保障和就业40.9亿元,增长20.1%;医疗卫生25亿元,增长29.2%;住房保障支出4.2亿元,增长35.9%。
四、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完成2010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继续扩大公共投资,支持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继续扩大政府公共投资。省财政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5亿元,并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二是支持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在继续给予税费优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安排9亿元,支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和辽西北地区产业园区、产业项目和生态环境建设。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升级。省财政安排3.4亿元,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服务业聚集区和产业带建设;安排11.3亿元,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信息产业、节能环保、海洋、生物育种、高技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和装备制造业、冶金、石化和农产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省财政安排8.7亿元,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安排4.8亿元,继续支持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和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五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安排8.9亿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开发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以及辽河干流生态工程、造林绿化、生态资源保护和垃圾处理等。
(二)支持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壮大县域经济。一是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省财政安排10.8亿元,继续支持农业“四个倍增”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等;安排1.8亿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8.8亿元,用于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支持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安排5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小城镇建设、村屯整治、饮水安全、扶贫开发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三是支持县域产业发展。省财政筹措12.3亿元,用于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贴息和招商引资大项目奖励等。
(三)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支持就业和再就业。省财政安排3亿元,支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省财政安排7.7亿元,落实城乡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政策,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继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1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提高150元以及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惠农补贴。省财政安排0.6亿元,对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予以补贴。四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省财政安排6.3亿元,完善和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高中建设;安排5.7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安排4.1亿元,健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五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省财政安排18.9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安排3.5亿元,推进城乡文化事业发展、重点文物保护和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筹备第十二届全运会。六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省财政安排6.9亿元,支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等;安排3.3亿元,支持安县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下划收入,充分调动市县(区)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的积极性。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搞好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试点,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利用率,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三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推进《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修订,强化财政监督。
(五)依法组织收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坚持依法征税,强化征管,深挖潜力,努力应收尽收。严格税收执法,整顿税收秩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足额征收。二是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制止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出国(境)经费、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费不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通讯费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装修。整合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防止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