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5日
---2010年1月26日在湖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王文童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全省财税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目标,组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2009年财政预算。
2009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电报数,下同)实现814.8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14.6%。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75.6%,与上年持平。主要税种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114亿元,增长6.8%;营业税完成206.8亿元,增长21.7%;企业所得税完成86.7亿元,下降2%;个人所得税完成29.4亿元,增长4.8%。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456.7亿元,比上年增加 200.1亿元,增长15.9%。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市州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省财政厅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09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10115172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39780万元,为预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下同)的97.5%;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10000万元;返还性收入1741493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5324761万元,上年专项结转397138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短收,主要是政策性减收所致。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07190万元,为预算的98.8%,是由于增值税转型以及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利润下降,导致全省增值税增幅较低和企业所得税减收,相应影响省级分享部分短收;非税收入完成332590万元,为预算的92.4%,主要是停征工商“两费”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取消交通“六费”,省级相关收入减收。
2009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10113724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370692万元,为预算的95.5%;返还性支出1623692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支出4548207万元,债券转贷支出60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579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3211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89261万元,为预算的105.7%;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70307万元,为预算的100.7%;教育支出完成234571万元,为预算的97.7%(主要是部分支出结转下年使用);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5293万元,为预算的10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7730万元,为预算的57%(主要是省图书馆建设资金按项目工程进度拨款,部分支出结转下年使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25031万元,为预算的102.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8059万元,为预算的99.3%;环境保护支出完成14737万元,为预算的100.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7986万元,为预算的249.8%(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基本建设支出分配使用后,相关支出列入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科目);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09501万元,为预算的103.4%;交通运输支出完成95065万元,为预算的607.9%(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安排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分配使用后,列入交通运输支出科目);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886万元,为预算的69.8%(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将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34166万元,为预算的51.3%(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将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9646万元,为预算的101.5%;其他支出完成562298万元,为预算的79.3%(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安排使用21亿元,以及预算执行中省级预备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等分配使用后,分别反映到相应科目中)。
省级财政收支相抵,2009年预计结余1448万元。结余资金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已转入2010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省级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9年预算执行中,中央加大对地方扩大内需政府投资和改善民生的专项补助力度,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专项转移支付大幅度增加,总额达到671.8亿元,比上年增长45.8%。分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0.4亿元,公共安全17.6亿元,教育37.7亿元,科学技术1.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0.2亿元,医疗卫生70亿元,环境保护50.9亿元,城乡社区事务8.9亿元,农林水事务165.4亿元,交通运输51.7亿元,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16.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32.3亿元,其他支出2.5亿元。
2009年,全省财税部门在财政预算执行中,重点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实现保增长目标
一是统筹调度财政性资金。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集中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1500亿元、带动全省全社会投资1.5万亿的重大决策,通过调度财政资金和预拨跨年度重大延续性项目支出等方式,保证了一大批重点项目早投资、早竣工、早见效。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我省新增投资128.76亿元,年底前省财政已全部下拨。新增中央投资资金的及时到位,推动了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持续提高。三是合理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要求做好2009年81亿元湖北省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并及时编制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债券资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按照“侧重配套、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原则,核定各市、州、县(市)政府债券转贷额度并及时拨付转贷资金。指导、督促各地统筹安排综合财力,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和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四是全力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各地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多渠道筹措中央新增投资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助推了中央投资项目落地生根。
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完善快捷反应机制,提高执行能力,强化工作协调,强化服务职能,强化规范操作,努力做到组织措施到位、主动服务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支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一是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政策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促进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和科研成果转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2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筹措财政性资金1亿元,支持建立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二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聚集,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筹措5亿元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安排2.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物产业、汽车零部件、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和软件产业发展。三是支持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建立健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激励制度,扶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及科技研发资金向新兴产业倾斜。落实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我省新兴产业发展。四是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筹措资金2.78亿元,支持市场体系和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现代物流和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筹措资金4897万元,支持实施供销新网建设工程。筹措资金4568万元,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按政策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地方配套资金,有力扩大了内需,使农村消费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五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省集中税收新增增量返还用于补充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政策,并采取调度资金和专项借款方式,支持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省级再担保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上市奖励制度,健全中小企业成长奖励机制,安排22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达150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9%。六是支持发展绿色经济。完善发展“两型”产业的财税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多种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安排3亿元“两型”社会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对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实行“以奖代补”。筹措资金近17亿元,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环境综合整治、“金太阳”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建设。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2009年全省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占同类产品的100%和93%。
(三)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两圈一带”建设。完善财税体制和政策措施,建立财政利益分享机制,推进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两圈一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铁路、公路、港口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资本金注入、专项借款和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构建投融资平台,增强投融资能力,支持“两圈一带”加快发展。二是大力支持仙洪新农村试验区建设和贫困山区县(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围绕项目规划,整合财政资金,创新投入机制,支持仙洪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持7个贫困山区县(市)扶贫开发。三是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落实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县(市)的政策,加大对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调节省内地区间财力差异,建立县级财力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帮助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通过资金调度安排20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做大做强县(市)龙头骨干企业,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健全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制度,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县域经济发展和进位先进县(市、区)进行奖励。四是大力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筹措转移支付资金7.8亿元,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县给予财力性补助,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各级财政还通过安排专项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制定和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等方式,对各类开发区建设、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等给予了大力支持。
(四)努力增加对“三农”的财政投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各项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探索便捷、高效、安全的资金发放模式,全省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7.11亿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7.41亿元,良种补贴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3.5亿元。拨付农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1.71亿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2.06亿元,扩大了农村消费。二是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筹措现代农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5.1亿元,支持了一大批优势特色农业项目。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34亿元,支持实施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拨付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1.04亿元,支持了产粮(油)大县的发展。三是支持农村金融保险事业发展。筹措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1亿元,支持开展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按政策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金,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县(市)级信用联社改革和发展。四是支持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安排专项资金和贴息资金1.58亿元,用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乡镇和村级农家店。安排资金1.11亿元,支持开展血防综合治理。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五是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安排资金6.12亿元,支持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拨付资金21.62亿元,支持市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减轻了学校负担,促进了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安排资金2.48亿元,支持各地全面完成了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养老保险改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筹措资金2.8亿元,扩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受到农民群众普遍欢迎。
(五)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大力支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筹措资金32.78亿元,支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和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再培训工作;筹措资金3.5亿元,用于补充各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推进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13个县(市、区)启动新农保试点。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2009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人均提高110元/月,筹措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84.46亿元,确保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筹措补助资金8.09亿元,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并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措财政补助资金30亿元,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设;筹措资金24.8亿元,用于解决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启动了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筹措资金1.2亿元,用于甲型流感监测、防控和疫苗、设备购置。三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改革,筹措资金17.13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筹措资金44.67亿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筹措资金16亿多元,向大学生和中职学生发放奖、助学金;筹措资金11亿多元,支持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四是大力支持城乡文化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260万元,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筹措资金7250万元,支持农家书屋建设。筹措资金8522万元,支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筹措资金1亿多元,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了对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的投入力度。五是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筹措资金26亿元,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大对经济困难县(市)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使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六是大力支持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全力保障综治维稳经费,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按要求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筹措资金800多万元,支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做好省、市、县三级监控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支持公安特警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按照中央部署,继续支持做好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拨付资金近7亿元,保证了我省对口支援汉源县援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创新财政管理方式,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完善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全面梳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准确把握结构性减税的政策要求,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将扶持政策转化为企业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潜力。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控制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及“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二是下大力气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严格公务购车用车、干部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和会议等经费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切实加强对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的监管,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将有限的财力用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领域。完善省直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严格新增资产配置审批和预算管理,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和支付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91亿元,节约资金24亿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3%。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严格督导、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的各项工作。目前,我省专项治理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工作任务已经基本结束,进入了整改落实阶段。四是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制定《省直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结余资金使用审批规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力度。确立“保障基本支出,调整项目结构,整合专项资金,支持经济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编制思路,坚持在整合资金中盘活财力、放大财力。健全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的制度和操作体系,探索以规划和项目为载体的资金整合形式,支持各地建立以县级政府为主导、财政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政资金整合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资金整合带动部门及社会资源的整合,真正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六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专项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途径,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通过资本注入等方式支持建立投融资平台,引导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借助市场力量,撬动社会资本,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七是积极拓展筹资理财新思路。利用国库间歇资金,采取超调资金方式设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筹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资金。研究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拓展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利用政策性贷款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项目建设。
2009年预算执行中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省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克难奋进、努力拼搏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财政改革和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加上经济结构调整、经济传导机制滞后效应等因素,我省经济发展还面临较大的困难,这必将会给财政运行带来新的挑战;二是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政策性减收因素延续影响财政收入,今年收入形势依然严峻,加大了收入预算安排和组织收入工作的难度;三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调整经济结构、加强和改善民生的任务相当艰巨,落实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给财政支出安排带来了很大压力,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四是财政管理水平还需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0年预算草案
编制2010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方针,进一步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201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96亿元,比上年增长 10%;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7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7%。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市州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省财政厅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0年省级预算草案如下:
省级财政总收入为10921147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71355万元,增长7.2%;返还性收入17759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458612万元,争取中央补助和动用历年结转(余)40000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313211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
省级财政总支出为10919589万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604506万元,增长9.9%;返还性支出160851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8244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451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7000万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099万元,可比增长9.7%(本年预算数不含应列入相关科目的省级预备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相应剔除上年完成数中已列入相关科目的省级预备费和基本建设支出,以可比口径比较,下同);公共安全支出290426万元,增长9.5%;教育支出258922万元,增长10.9%;科学技术支出38960万元,增长1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080万元,增长4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026万元,增长14.8%;医疗卫生支出62456万元,增长12.6%;环境保护支出16179万元,增长11.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04万元,增长11.4%;农林水事务支出119406万元,增长11.1%;交通运输支出99620万元,增长 8.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9001万元,增长10.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8434万元,增长8.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8872万元,下降81.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7804万元,增长13.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5874万元,增长13.7%;预备费700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0250万元;其他支出590993万元。
2010年省级预算收支基本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10年财政部对部分涉及民生的相对固定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同时,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部分收支科目进行了修订,以上省级收支科目是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列示的,与2009年相比,部分科目发生了一些变化。
三、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努力完成2010年预算
综合分析影响我省经济发展和财政运行的各种因素,2010年的财政收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重大收支变化和调整,我们将依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适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2010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职能,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继续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做大做强,认真做好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建立规范、稳定、长效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完善促进科技进步和科研成果转化的财税政策,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落实省集中税收新增增量返还政策,支持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促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大力支持金融、旅游、物流等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继续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创新理财思路,支持做强投融资平台,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改善发展环境,推动“两圈一带”发展和仙洪试验区新农村建设,加快贫困山区县(市)脱贫奔小康步伐。完善转移支付等财税激励政策,支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管好用好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培植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三是全力推动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绿色增长。
(二)财政投入继续向“三农”倾斜,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继续落实和完善各项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完善“一折通”发放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按政策兑付。继续支持做好“三农”保险试点工作,促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进一步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积极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粮食、水产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落实扶持生猪、奶业、粮食和油料生产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整县推进的思路,实行专项资金的集中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连片开发。建立基本农田共同保护、建设和土地合理开发利用机制,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和低丘岗地改造工程。三是不断支持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乡村道路、电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血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支持新农村村庄整治工程,开展“一建三改”工作,发展农村可循环清洁能源。四是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落实各级财政投入,加强“以钱养事”资金管理,提高公益服务绩效。逐步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制定控制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制止新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巩固“普九”化债成果。加大对村级运转的经费保障力度,将村级组织运转的财政补助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支持、引导各地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的经费保障工作。按照中央的政策和部署,积极稳妥地化解其他乡村公益性债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化解其他乡村公益性债务的思路和办法。五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三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运用财税政策措施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格局。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全面推进以县为主、自主整合的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模式,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做好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二是继续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文化平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扶持我省动漫、电影、出版等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工程建设;支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送戏下乡和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三是继续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指导和督促试点地区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支持做好我省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落实特殊群体社会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相关人群的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四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体制。继续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支持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继续开展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试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力保障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支出。五是支持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幸福家园”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支持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化网络管理体系和基层服务站建设,确保人口计生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六是继续做好规范收入分配的相关工作。按政策进一步做好全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做好全省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医疗卫生系统绩效工资改革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七是健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保障机制。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要求,继续做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分类保障政策,完善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继续落实好法律援助资金,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其他法律援助事项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财政保障工作,支持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决策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部门预算规范化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构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切实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工作,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和跟踪问效制度。从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入手,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绩效信息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运用,把支出绩效与财政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激励和约束各方面提高绩效意识,为逐步建立绩效预算制度奠定基础。三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结果在财政管理中的运用,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对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强化对扩大内需、强农惠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政法等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完善内控机制,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主动配合做好财政监督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加大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评审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统一归口管理政府性债务。强化基础工作,做好债务分析监控,逐步建立政府性债务预算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规范。提前谋划还本付息工作,通过落实用款单位还债责任、预算安排还债准备金等措施,保证政府债券按期还本付息。加强对各类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政财务监督管理,防止其运营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坚决制止各类财政违规担保行为,切实防范财政担保风险。五是不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财政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报备公开等工作,加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督导检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型财政。
(五)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完成财政预算
一是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及时分解落实财政收入任务,明确征管主体和责任。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和财政收入走势,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完善财税库综合协调机制,规范税收征缴入库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规程,对非税收入实行税式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征缴到位。坚持增加财政收入总量与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并重,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及时拨付各类财政性资金。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完善财政应急保障机制和快捷反应机制,对支出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控,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于本级预算安排的各项支出和上级下达的各类补助资金,尽早拨付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同时,进一步增强支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控制执行中的追加支出和预算调整事项。三是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相衔接的制度和机制,完善行政开支定员定额标准,控制行政成本增长幅度。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公款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以及电、油、水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统计、考核和报告制度,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各位代表,2010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克难奋进,为圆满完成财政预算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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