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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电下乡政策有关问题”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2日

  一、关于统一各省流通渠道审核标准问题

  销售企业在家电下乡实施中承担了很多责任,只有信誉好、规模大、实力强的销售企业才有能力承担家电下乡工作,从而确保家电下乡政策顺利实施。现行做法是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企业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推荐销售企业。由于各省实际情况不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的销售网点备案标准和程序可能也存在一定差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销售企业招标办法,切实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进一步明确备案标准,方便企业参与。

  二、关于提高财政补贴速度以及发挥销售网点积极作用问题

  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兑付,是家电下乡政策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一直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从实践情况来看,最初乡级审核县级兑付的办法,环环相扣,有效地防止了骗补问题,保证了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但也有方面反映其环节较多影响兑付进度。为此,20094月份,财政部牵头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时同提出了加强资金管理的要求。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20098月份,财政部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优化了补贴审核兑付流程,并鼓励各地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创新补贴兑付方式,方便农民领取补贴。目前已经有十几个省份选择了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审核兑付方式,实际上就是现场兑付。从实施情况来看,2009年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达到93%,效果明显。为了丰富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渠道,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家电下乡农村流通网络升级改造予以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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