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账本”传递了什么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7日
2010年3月7日 来源:中国财经报
预算报告解读①
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预算
2009年是近年来财政完成收入预算难度最大的一年。各级财政积极会同税务、海关等部门,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切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依法严格收入征管,并采取了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清缴以前年度欠缴收入等增收措施,确保了全年收入预算的实现,成绩来之不易。
预算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8476.88亿元,比2008年增加7146.53亿元,增长11.7%。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5896.14亿元,地方本级收入32580.74亿元。全国财政支出75873.64亿元,增加13280.98亿元,增长21.2%。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279.84亿元,地方本级支出60593.8亿元。全国财政收支相抵,差额9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75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09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0237.68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62708.35亿元以内。
预算报告指出,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8060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增加2163.86亿元,增长6%。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00亿元。合计收入为381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6660亿元,增加2758.86亿元,增长6.3%。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8500亿元,增加1000亿元。相应增加国债发行规模,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1208.35亿元。
2010年,地方本级收入预算安排35870亿元,增长10.1%,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061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66481亿元,增加5278.96亿元,增长8.6%。地方财政支出68481亿元,增加7887.2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地方发行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初步安排,全国财政收入739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为740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4530亿元,增长11.4%。全国财政收支差额10500亿元。
预算报告指出,2010年全国财政收支差额预计占GDP的2.8%,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考虑是:我国经济虽呈现回升向好势头,但基础还不稳固,需要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财政收入增长较低,支出压力又很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10年财政赤字仍需保持适度规模。同时,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为以后年度逐步缩减赤字留有余地,要将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
预算报告解读②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财政部门努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等政策工具,把握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着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预算报告显示,2009年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着力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92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比上年预算增加5038亿元。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投资2567亿元,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投资96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551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投资777亿元,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投资681亿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151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305亿元。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有效使用。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保障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需要。这些投资增加了即期需求,带动了民间投资和消费,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二是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并降低征收率,促进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公平税费负担,推动节能减排。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4次提高纺织、服装、石化、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多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政策。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施原有的税费减免政策。上述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扩大投资,拉动了居民消费。
三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并不断完善操作办法,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益。初步统计,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达3450万台。
根据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年财政工作将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增强经济财政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更加注重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预算报告指出,2010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加农民补贴,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贴和生活补助标准。努力扩大就业,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引导居民消费。
二是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以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以奖代补”范围,带动社会投资。
汇总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用于公共投资的部分,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安排9927亿元,比2008年预算增加5722亿元。加上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的1040亿元和2009年新增的5038亿元,可以实现中央政府新增公共投资1.18万亿元的计划。
2010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安排情况是: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2536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农村危房改造)632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980亿元,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981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974亿元,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742亿元,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2597亿元,其他社会事业等投资项目485亿元。
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五是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加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改革资源税制度,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预算报告解读③
有效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财政部门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强农惠农政策。
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7253.1亿元,增长21.8%。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安排,也有很大部分用于“三农”和民生支出。
一是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力度。2009年中央财政对农民的四项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支出1274.5亿元。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民种粮补贴只增不减。支持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安排补贴利息费用99亿元。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9.7亿元,累计参保农户达到1.27亿户次。延长原料奶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320亿元。
二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支出2679.2亿元。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支出65亿元。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65亿元,支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660万亩,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27.3万吨。加强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68.7亿元,大力支持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397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6069万农民受益。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的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10.49亿亩。安排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1465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提高中西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38万公里,支出620亿元。
三是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安排支出2723.2亿元。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并提高扶贫标准,补助资金197.3亿元,覆盖扶贫对象4007万人。
根据预算安排,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8183.4亿元,增加930.3亿元,增长12.8%。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继续增加涉农补贴规模,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等补贴政策。2010年,安排对农民的四项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支出1334.9亿元。其中,粮食直补安排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安排835亿元;农作物良种补贴安排204亿元,启动青稞良种补贴,推进花生良种补贴试点并逐步完善实施办法;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扩大补贴种类,安排144.9亿元。支持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安排补贴资金100亿元。实施农作物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等保费补贴,安排资金103.2亿元。安排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52亿元,将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职工。
二是稳定发展农业生产。2010年,安排用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支出合计3163.8亿元。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80亿元。支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0亿元。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以及农村电网改造等,安排资金1150.1亿元。进一步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范围。推进农村公路、国省干线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新建、改造30万公里农村公路。支持推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三是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安排支出3108.5亿元,支持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等工程。支持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安排资金222.3亿元。
四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
预算报告解读④
着力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困难情况下,财政部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预算报告显示,2009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7426.48亿元,增长31.8%。如包括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方面涉及民生的支出,中央财政实际用于民生的投入还要更大一些。
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安排教育支出1981.39亿元,增加377.69亿元,增长23.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67.6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413.77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出,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1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支持解决880万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对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的全部免除学杂费、借读费,也给予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稳步实施。二是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校舍1.2亿平方米。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建设。对约426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全国约470万名高校和112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实施“211工程”等,促进高等教育发展。
在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277.14亿元,增加422.69亿元,增长49.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3.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213.64亿元。主要用于: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8.3亿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亿人,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80元。支持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困难城乡居民参保,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在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2.9万所乡镇卫生院、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建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905.75亿元,增加414.24亿元,增长16.6%。主要用于:在3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分别按月人均15元、10元增加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对全国城乡757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向特殊对象倾斜,普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在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方面,安排就业支出390.91亿元(加上列入其他科目的就业资金为426.21亿元),增加138.83亿元,增长55.1%。主要用于:在政府公共投资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以工代赈。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基本养老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等4项社会保险费率,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实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落实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鼓励骨干企业及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完善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对2100万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方面,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550.56亿元,增加368.66亿元,增长202.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6.4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24.13亿元。主要用于:提高对地方新建廉租住房的投资补助标准,加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帮助解决130万户居民住房问题。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使9.2万户游牧民实现定居。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80万户农村居民受益。
在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0.73亿元,增加67.92亿元,增长26.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4.7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65.98亿元。主要用于:大力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中央财政对1444家博物馆、纪念馆给予经费补助。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大遗址、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2010年,财政部门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
为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2159.9亿元,增长9%。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推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政策等。
为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4.49亿元。继续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推进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文化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中央各部门(单位)148家经营性出版社转企改制。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央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389.18亿元,增长8.8%。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并将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持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支出3185.08亿元,增长9.6%。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
为促进就业再就业,中央财政安排就业支出397.17亿元。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2009年底到期的就业扶持政策延长1年,并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完善。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促进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
为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安排住房保障支出992.58亿元,增长1.4%。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解决375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启动城市、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还安排资金用于住房改革支出等。
预算报告解读⑤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财政部门综合运用财税政策手段,加大投入力度,出台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既为当前保增长提供了强有力推动,又为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预算报告显示,为推进科技创新,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512.02亿元,增加348.79亿元,增长30%。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433.8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8.17亿元。主要用于: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十大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支持4441个技改项目,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
为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环境保护支出1151.8亿元,增加111.5亿元,增长10.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113.9亿元。主要用于:推动节能减排。支持1318个重点节能项目、132个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点项目,促进1116户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共推动497个环境监测站和617个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大减排工程,建设了1049个项目。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1.38万公里。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空调500多万台、高效照明灯具1.5亿只。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实施金太阳工程,发展光伏产业。促进生物质能源、风电等发展。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在1465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创建。
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中央财政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632.85亿元,增长8%,高于中央财政支出平均增幅1.7个百分点。主要用于: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扩大重大科研装备自主研制试点范围。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推动产学研用有机结合,提高科技发展能力。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分配制度。鼓励关键设备和元部件进口,引进先进技术。
在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财政安排环境保护支出1412.88亿元,增长22.7%。主要用于:大力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新能源汽车等,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扩大到高效节能空调、高效电机等产品,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重大减排工程。支持实施金太阳工程等,推动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鼓励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进口,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预算报告解读⑥
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
为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地区间协调发展,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
预算报告显示,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8621.3亿元。其中:税收返还4942.27亿元,增长48.2%,主要是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央财政增加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按规定返还给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11319.89亿元,增长29.4%;专项转移支付12359.14亿元,增长24.1%,主要是中央政府增加公共投资和拉动消费的支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给地方。地方财政支出的39.1%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需要说明的是,中央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用于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地区间财力差异较大,中央政府有必要适当集中财力加以调节。表面上看,中央财政拿了收入的“大头”,实际上中央财政收入除一小部分用于中央本级支出外,更多的则是用于对地方进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由地方安排财政支出。以2009年为例,中央本级收入35896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2%,但中央本级支出仅为15280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的20%。
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611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返还5004.36亿元,增长1.3%。一般性转移支付12295.73亿元,增长8.6%,占转移支付总量的48%。专项转移支付13310.91亿元,增长7.7%,占转移支付总量的52%,所占比重较大,主要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大部分支出,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给地方。
预算报告显示,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4168亿元,增加250亿元,主要用于增强中西部地区以及三江源等生态功能区的财政保障能力。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330亿元,增加54.12亿元,大力支持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资源枯竭城市化解历史遗留的社会负担,安排转移支付75亿元,增加25亿元。支持地方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安排资金660亿元,增加112.21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安排108亿元,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