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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6日

   ——2009年2月12日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胡幼桃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8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省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09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8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省财政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强动力,克服特大自然灾害、世界金融危机冲击等诸多困难,财政收入连续6年保持20%以上增长,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得到较好保障,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支跨上新台阶。全省财政总收入突破800亿元,达816.8亿元,增长22.8%;地方财政收入488.6亿元,增长25.3%。财政总收入占GDP12.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8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通过推进“收支完全脱钩”改革试点等措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增长12.9%,罚没收入负增长0.6%,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县级财政总收入增长29.3%,高出全省平均增幅6.5个百分点;超2亿元的县(市、区)共92个,新增18个,其中,5亿元以上的30个,新增11个,10亿元以上的12个,新增6个。全年财政支出突破1000亿元,达1208.4亿元,增长33.5%,高于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幅8.2个百分点,是我省改革开放30年来支出增幅最快的一年。

  ——公共财政建设加快。在确保各项基本支出的基础上,省财政又新增安排资金50亿元,总额超过100亿元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围绕生活住房、医疗卫生、国民教育、农业农村、生态保护、文化体育、政法、基层保障等八个方面,着力办好民生工程60件实事,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公共社会事业倾斜财力,基本实现“四个全覆盖”,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同时,完善财政市场运作机制,对市县加快发展加大奖励;整合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夯实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全省85个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面开工建设。

  ——应急保障效能增强。年初,全力保障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省财政多方筹集资金,救助受灾群众,支持各地修复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5月中旬以来,第一时间安排援建四川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资金,并充分保障对口支援小金县资金需要;9月中旬“三鹿奶粉”事件后,及时下拨资金,为婴幼儿体检和救治垫付费用,并加大疾病预防和食品药品监管投入;下半年以来,配合相关部门迅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减免税费,加大基建、民生、就业等方面投入,扩内需,保增长,增后劲,并积极组建省、市、县联动的大型担保公司,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绩效管理改革深入。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采用“一卡通”方式将各项惠农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并开展全省性强农惠农资金大检查;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100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节支额达11亿元;省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公务卡改革,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启动试点;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面扩大到31个试点县;省、市和62个县(市、区)机关实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重点保障范围;在昌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改革有序推进;“省直管县”制度进一步完善,所有乡镇全部推行“乡财县代管”,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实行“村账乡代理”试点。

  2008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488.6亿元,比2007年决算数增长25.3%,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357.9亿元,增长27%,其中:增值税64.3亿元,增长21.2%;营业税118.2亿元,增长21.3%;企业所得税47.2亿元,增长24.9%;个人所得税16亿元,增长7.8%;其他税收收入112.2亿元,增长42.5%。非税收入130.7亿元,增长21%,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74.9亿元,增长7.7%;专项收入27亿元,增长63.3%;其他非税收入28.8亿元,增长31.4%。

  全省财政支出1208.4亿元,增长33.5%,主要是中央专款用于社保、环保、医疗、农资综合直补、保障性住房及石油价格改革补贴等方面支出大幅度增加,达85亿元,以及非税收入支出增加23亿元,拉动支出增幅约12个百分点。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82.4亿元,增长24.3%;公共安全75.2亿元,增长15.5%;农林水事务145.8亿元,科学技术10.8亿元,分别增长40.7%和24%,教育207.7亿元,增长19.5%,剔除2007年省财政一次性拨付省属高校化债专项资金15亿元,同口径增长30.8%,以上三项法定支出均超过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15.2%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化体育与传媒18.4亿元,增长16.3%;社会保障和就业178.6亿元,增长41.5%;医疗卫生76.8亿元,增长32.2%;环境保护30.6亿元,增长129.5%;城乡社区事务70亿元,增长35.8%;交通运输36.1亿元,增长16.4%;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70.5亿元,增长75.2%;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50.9亿元,增长67.6%;其他各项支出54.6亿元,增长34.7%。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省基金收入306.1亿元,增长24.8%。其中:养路费收入24.2亿元,增长18.5%;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6.2亿元,增长1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44.6亿元,增长30.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亿元,下降26.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收储土地数量减少;育林基金收入4亿元,增长13.9%;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4.2亿元,增长72.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亿元,增长27.1%;其他各项基金收入6.9亿元,增长26.6%。

  2008年全省基金支出321.1亿元,增长40.8%。其中:养路费支出24.5亿元,增长23%;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5.9亿元,增长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64.6亿元,增长43.1%;育林基金支出3.8亿元,增长26.7%;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3.1亿元,下降2.6%,主要是部分重点工程上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尚未结算,结转到下年度开支;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1亿元,增长7.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1亿元,增长172.1%;其他各项基金支出8亿元,增长51.1%。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76.6亿元,比2007年决算数增长19.8%。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43.3亿元,增长25%,其中:增值税7.1亿元,增长13.6%;营业税2.3亿元,增长17.7%;企业所得税13.5亿元,增长25.2%;个人所得税2.3亿元,下降40.9%,主要是因为暂停征收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其他各项税收收入18.1亿元,增长54.1%。非税收入33.3亿元,增长13.6%。

  2008年省级财政支出230.7亿元,增长32.6%,主要是2008年中央安排省级专款数比2007年增加较多。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45.7亿元,增长29%;公共安全19.6亿元,增长11.2%;教育36.8亿元,下降0.2%,剔除2007年省财政一次性拨付省属高校化债专项资金15亿元,同口径增长68.3%,科学技术3.5亿元,增长10.9%,考虑科技三项费用结转增加、省级安排列市县支出增加较多等因素,同口径增长19.1%,农林水事务9.5亿元,增长27.5%,以上三项法定支出均超过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0.5%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化体育与传媒4.9亿元,下降11.6%,剔除2007年追加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资金2.5亿元,同口径增长61.9%;社会保障和就业24.9亿元,增长102.4%;医疗卫生3.9亿元,下降30.9%,剔除2007年一次性追加省级医院改造及省卫生厅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资金2.4亿元,同口径增长19.6%;环境保护3.4亿元,下降48.1%,主要是中央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6.2亿元由上年在省级列支改为在市县列支,考虑此因素,同口径增长45.8%;交通运输10.5亿元,增长152.2%;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26.4亿元,增长63.5%;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36.9亿元,增长70.8%;其他各项支出4.7亿元,增长3.1倍。

  2.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省级基金收入48.5亿元,增长3.4%,其中:养路费收入23.1亿元,增长16.5%;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收入6亿元,增长10.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亿元,下降26.9%,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收储土地数量减少;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4.1亿元,增长74.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2亿元,增长46.2%;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1亿元,增长64.3%。

  2008年省级基金支出31亿元,增长7.5%。其中:养路费支出22.6亿元,增长17.1%;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支出5.8亿元,增长0.8%;育林基金支出0.4亿元,与上年持平;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1.6亿元,下降7.7%,主要是部分重点工程上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尚未结算,结转到下年度开支;其他各项基金支出0.6亿元,下降62.4%,主要是中央追加、在省级列支的对外贸易发展基金及土地出让金专款比上年减少8000万元,考虑此因素,与上年持平。

  3.预计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08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超额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实际可统筹安排的财力预计超收1亿元左右。对安排项目情况,省政府已于去年底书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主要是:抗冰救灾期间抢修电力专项补助经费2801万元,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500万元,省消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经费800万元,“应急2008”大型综合应急演练专项经费650万元,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及防雹作业经费667万元,处置三鹿婴幼儿奶粉事故及购置检测急需设备经费585万元,稳定物价调节资金2000万元,全省政务信息网扩容改造经费1280万元,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700万元。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8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和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指导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克难攻坚、奋发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财政总量仍偏小,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仍偏低,区域发展不平衡仍较明显;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走势,支出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紧张矛盾将非常突出,面临多年来最困难的时期;财政管理还不够科学精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灵活审慎应对,积极研究解决。

  二、2009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2009

  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培财源,促发展,营造宽松环境,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坚持“四个倾斜”,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支持农村生产生活;坚持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预算化管理,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09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2009年省级总预算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9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93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555亿元,分别比2008年执行数增长15%和13.6%。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24.2亿元,其中:增值税75亿元,营业税142亿元,企业所得税57.2亿元,个人所得税16亿元,其他税收收入134亿元;非税收入130.8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79.2亿元,专项收入22.3亿元,其他非税收入29.3亿元。

  200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中央已定其他各项补助等,减去上解中央支出等,预算财力为1141.5亿元,比2008年初预算财力992.8亿元增长15%。2009年省级总预算支出安排1131.5亿元,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0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74.8亿元;公共安全76.5亿元;教育245.7亿元;科学技术10.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5.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0.2亿元;医疗卫生85.2亿元;环境保护17.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52.5亿元;农林水事务121.6亿元;交通运输18.4亿元;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63.4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17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亿元;其他各项支出59.8亿元。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9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9.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35.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5亿元,育林基金收入4.1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5.1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5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6.1亿元。

  2009年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8.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35.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5亿元,育林基金支出4.1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4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1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5.9亿元。

  2009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1.3亿元,主要是部分收入项目需清算后才能开支。

  需要说明的是:1.以上是省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09年省级总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2.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由于中央对我省补助基数尚未确定,本次汇报的2009年预算不包括此项收支。待补助基数下达后,还需对2009年预算作相应调整。3.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中央决定,2009年由财政部代地方发行2000亿元国债,目前我省正在向财政部申报发债额度和项目,待批准后再调整预算。预算调整后,将专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2009年省级预算

  1.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9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67.5亿元,比2008年执行数下降11.9%。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家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取消工商“两费”,减少基数收入6.8亿元;二是2008年新钢等企业增值税25%部分基数3亿元,但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和提高矿产品进项抵扣率后,不仅没有增长,连基数也不存在了;三是按照国家规定,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停征收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减少基数收入2亿元。仅以上三项减收就近12亿元,另外还有一些政策性减收因素,如交警、建设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取消等。虽然有一些收入项目有所增长,但由于政策性减收数额过大,收入总体仍然出现下降。

  省级地方财政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2.8亿元,其中:增值税4亿元,营业税2.8亿元,企业所得税11.8亿元,个人所得税0.4亿元,其他税收收入23.8亿元;非税收入24.7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6.2亿元,专项收入4.7亿元,其他非税收入3.8亿元。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67.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584.6亿元(含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中央财力性补助资金)、市县上解收入32.3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498.6亿元(含2009年公共财政政策由省补助并在市县列支的资金)、上解中央支出4.7亿元,2009年省级预算财力181.1亿元,比2008年预算财力181.7亿元减少6000万元。由此可见,2009年省级财政将处在近年来最为困难的时期。

  为了应对财力减少的严峻形势,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必须使用今年中央财力性补助资金,即平衡省级预算中央补助资金6.6亿元。除弥补2009年预算减少的财力6000万元外,比2008年预算增加6亿元,主要用于确保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长,基建、技改投资,省直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及增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军队武警等部队经费,政法经费,省直老干部专项经费,科研院所专项经费,提高自管公费医疗补助标准等刚性支出需要。据此,2009年省级预算财力为187.7亿元,支出预算安排187.7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32.2亿元;公共安全14.3亿元;教育30.3亿元(含实施公共财政政策安排的省属高校教育经费);科学技术3.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亿元(不含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由省补助在市县列支资金);医疗卫生4.8亿元;环境保护3.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0.2亿元;农林水事务34.8亿元;交通运输2.5亿元;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15.4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10.3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亿元;其他各项支出20亿元。

  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分别比2008年预算数增长6.3%、8.7%、8.6%,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9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0.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5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5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0.8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0.4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设区市上解收入,减去补助设区市支出等,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8亿元。

  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09年省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亿元。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0.6亿元,育林基金支出0.4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0.5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0.8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0.3亿元。

  2009年省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2亿元,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要待下年度与市县清算后再开支。

  (三)省民政厅、省体育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民政厅和省体育局部门预算草案。

  省民政厅200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130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082.4万元,事业收入63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3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89.6万元。2.支出预算13045.5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455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7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5.3万元,项目支出8156.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3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230万元,教育支出1496.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69.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0149.9万元。

  省体育局200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150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909.7万元,事业收入20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9.8万元,其他各项收入994.8万元。2.支出预算15027.4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603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2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8.2万元,项目支出8989.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4840万元,教育支出129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8546.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0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0.2万元。

  三、统筹兼顾,集中财力,巩固完善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在连续两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2009年预算安排188.2亿元,其中新增50多亿元,加大公共财政建设力度,坚持“四个倾斜”,重点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其中,增加安排资金或新出台政策的有九个方面共60项,具体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

  1.对口支援小金县灾后重建安排3亿元。重点用于灾区医疗、教育以及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2.省属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安排6亿元。主要用于破产改制省属企业的职工安置补偿和拖欠费用。

  3.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增加安排2.88亿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15元,由140元提高到155元,增加安排1.44亿元;农村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10元,由55元提高到65元,增加安排1.44亿元。

  4.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增加安排1200万元。分散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由1200元提高到1260元;集中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由1800元提高到1860元,增加安排12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6亿元。

  5.提高企业军转干部、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安排4500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十四类”参战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增加30元(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适当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和1953年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水平,省财政总量达3亿元。

  6.完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制度和提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老职工救济金标准新增安排3000万元。对因国企改制,又未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补办伤残津贴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安排2000万元;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老职工救济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500万元。

  7.提高部分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安排2500万元。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中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增加20元安排16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67亿元;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增加20元安排9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7600万元。

  8.建立和完善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实行临时救助。

  9.救灾救济专项资金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5000万元。

  10.再就业专项资金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2亿元。

  ——保障性住房

  11.廉租房专项资金安排5.9亿元。

  ——国民教育

  12.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奖励资金省财政安排4亿元。按照“以奖代补”的办法,支持各地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13.财政困难县(市、区)义务教育绩效工资专项补助增加安排2亿元。省财政总量达8亿元。

  14.城乡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省财政新增安排1.1亿元。支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改小班”建设安排6000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和农村中学实验室建设安排5000万元。

  15.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通用教材,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

  16.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省财政新增安排2000万元。总量达1.4亿元。将“对本省每年考取公办大学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的政策扩大到国家统招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对全省公办学校高中阶段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800元”的政策扩大到民办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7.全省公办高校、普通中专技校生均经费增加安排1.8亿元。省财政总量达4.7亿元。从2007年起,在教育经费正常增长的基础上,省财政每年再按生均经费200元增加公办高校经费安排1.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3.3亿元;从2008年起,在教育经费正常增长的基础上,省财政每年再按生均经费200元增加公办普通中专技校经费安排7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4亿元。

  18.对全省财政拨款水平较低的公办高校给予适当补助增加安排2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2亿元。

  19.高校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增加安排2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000万元,支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要。

  20.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新增安排2000万元。我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省财政每所补助1000万元,共计1亿元。2009年省财政先新增安排2000万元。

  21.南昌大学211工程建设配套经费新增安排2400万元。南昌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资金投入规模3亿元,分五年实施,其中省财政配套1.2亿元。从2009年起,连续五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400万元。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2.“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专项经费3亿元。主要向农村群众免费提供房前屋后等地育林苗木,美化乡村环境,增加农民群众收入。

  23.提高公益林林农补偿标准增加安排1亿元。从2009年起,对纳入政策范围的公益林林农补偿标准每亩再提高2元,达到10元,财政增加安排1亿元。

  24.林区村村级防火专项经费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

  25.对五大河流源头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的县(市、区)奖励资金增加安排3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8000万元。

  26.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增加安排3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1亿元。其中,节能专项增加安排1000万元,总量达4000万元;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增加安排2000万元,总量达7000万元。

  27.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进行奖励增加安排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1.4亿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28.推进医疗改革安排3.7亿元。为推进医疗改革,降低群众看病负担等问题,省财政安排2.6亿元,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由差额补助转为全额保障;安排6000万元,对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安排5000万元,在省、市、县、乡分别选择医院进行取消药品加成试点。

  29.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加安排8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8亿元。

  30.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增加安排2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亿元。将城乡低保边缘户和新增四类优抚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标准。

  31.食品药品检测专项资金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000万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农业

  32.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投入增加安排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5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区域性乡镇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

  33.现代农业产业化投入增加安排3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3亿元。主要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建设。

  34.推广农村户用沼气经费补助增加安排3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增加农村沼气用户15万户,补助标准达到1400元,总数达161万户。

  35.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新增安排2000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36.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配套经费新增安排1500万元。为切实减轻养猪户损失,保护其养殖的积极性,对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37.中央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亿元。

  38.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增加安排2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6000万元。其中:在已实行生猪、林木火灾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将水稻、花生、棉花、油菜、奶牛、蜜橘等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增加安排1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将林业造林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000万元。

  39.农业林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经费增加安排1000万元。加上已安排的林业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6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1600万元。

  40.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增加安排3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3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41.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资金增加安排1000万元。加上已安排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套经费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2000万元。

  ——基层保障

  42.财政困难县(市、区)财力补助增加安排2.4亿元。财政困难县(市、区)转移支付增加安排2.4亿元,主要用于民生工程支出,省财政总量达24.19亿元。

  43.政法转移支付增加安排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7.5亿元。

  44.基层司法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新增安排1000万元。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

  45.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县(市、区)补助经费增加安排1亿元。省财政总量达2亿元。2009年,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再增加30个试点县(市、区),扩大到61个。

  46.对出口退税市县负担部分继续由省财政负担,增加安排7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亿元。

  47.将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省级分成部分返还市县(区)并给予奖励增加安排7100万元。

  48.对设区市固定资产投资给予奖励新增安排2000万元。

  4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收取“两费”经费补助省财政安排2.3亿元。

  50.增加居委会、“三院”人员工作补贴和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贴增加安排4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6000万元。其中:增加居委会人员工作补贴安排2000万元;对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三院”中不属于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安排1000万元;增加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贴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000万元。

  ——文化体育

  51.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维修补助经费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

  52.县级档案馆维修补助经费新增安排2000万元。

  53.基层文物保护、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及乡镇文化站设施配套经费增加安排3000万元。其中:基层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维修专项经费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3000万元;乡镇文化站场所建设经费由基建经费负责安排,省财政负责安排相关设施配套经费新增安排2000万元。

  54.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为配合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改善两馆开放条件,中央补助我省7000万元,经测算,还需4000万元,其中省级馆由省财政负担,市县馆省财政负担60%,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

  55.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安排2000万元。

  56.农家书屋配套经费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2009年建设2000家以上农家书屋,每家中央补助1万元,地方负担1万元,2009年先安排2000万元。

  57.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补助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

  ——其他

  58.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及省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增加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安监局紧急处置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所需经费。

  59.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安排3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

  60.高新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资金新增安排3500万元。2008年,省级整合高新产业重大项目扶持资金2亿元,其中省财政从历年结余资金中安排3500万元,从2009年起,省财政预算新增安排3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6500万元。

  四、坚定信心,务实进取,确保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平稳较快发展。及时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和引导作用,扩大全社会投资规模,重点向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生态建设等方面倾斜,确保各项新增投入早落实、见成效、保安全;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改革和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认真实施国家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发挥担保公司作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增加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在用地、收费、社保、职工培训方面依法依规予以优惠,优化企业经营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投融资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年底前全面建成8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并开工建设城乡垃圾处理项目。

  (二)强化机制壮大财源,增强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对设区市本级及其直接管辖、经批准财政体制独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和新区继续进行奖励,对发展快、财政收入三年翻番、总量迈上新台阶的县(市、区)继续进行奖励;支持支柱产业和重大企业发展,夯实主体税源;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税源型经济向高层次提升;完善全民创业财税政策,繁荣民营经济;确保县级财力占全省60%左右,较大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坚持依法治税,继续推行以契税为抓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加快建立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联网系统,确保财税收入及时入库,应收尽收。

  (三)增加支农惠农投入,发展农村生产生活。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以小型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三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四是进一步支持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乡镇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对农村户用沼气修建进行补助,改善和保护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五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任务。六是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适当的财税优惠政策,精心打造务工、创业、务农服务平台。

  (四)大力支持民生工程,提高公共财政效能。在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争取国家最大支持的同时,周密实施我省系列公共财政政策。一是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可持续实施”的要求,在年初预算中把应负担的资金打足,不留缺口。二是兼顾各方利益,区分缓急,突出“雪中送炭”,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困难,让人民群众直接受益。三是对增加的投入或新出台的政策,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四是采取“一卡通”等方式,及时下达资金,减少拨付环节,确保落实到位。五是坚持实事求是,严明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打折,不走样,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注重资金使用绩效。一是继续做到“五个确保”:确保国家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确保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确保法定增长要求;二是加大整合使用政府资金力度,捏紧拳头办大事,并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办法,扩大评估范围,对资金整合和使用绩效明显的地方给予奖励;三是加大对专项资金监管,继续巩固强农惠农政策检查成果,着力加强新增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积极构建应用支撑和信息网络两大平台,逐步实现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目标;五是压缩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楼堂馆所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勤俭办一切事业。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探索开展提高省直部门预算完整性的研究工作,力争2010年前在全省建立起体系完整、内容全面、科学规范的部门预算体系;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新型运行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市场化步伐;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合理分配使用燃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公路收费体制改革平稳实施;推进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改革,试点面扩大到61个县(市、区);省、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扩大公务卡改革范围;将“省直管县”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80个行政建制的县(市),完善“乡财县代管”制度,加快“村账乡代理”步伐;规范“一卡通”支付操作流程,完成与农民补贴网的联网对接。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异常繁重艰巨。困难考验着我们,责任激励着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奋进,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以推动江西崛起的新成绩迎接伟大祖国60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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