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如何
2009年将采取哪些深化改革的措施?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6日
答:2008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在强化监管、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一是组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2008年5月至10月底,对中央、省、市、县四级共27.5万个采购单位、近2400个集中采购机构和1100多个社会代理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二是继续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法规体系建设工作。2008年,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规范》等4个办法。三是积极做好四川地震灾害紧急采购工作。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救灾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对紧急采购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采购行为提出了规范性管理要求。四是继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调整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积极响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发展、扶持自主品牌等对政府采购扶持功能的要求。五是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对中央单位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及审批实施电子化管理,完成了世行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并研究我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思路。
2009年,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要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着力做好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推进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做好扩大内需中政府采购项目和社会关注、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与监督。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工作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大对操作执行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方式审批、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相互协调约束的机制,确保采购活动规范和资金安全。此外,还要加快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惩治腐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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