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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5日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在纳税年度内按季或月预缴。次年年初,根据上年实际经营状况和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额与已预缴的税额之间的差额部分,进行“多退少补”。这一制度在税收征管上称之为“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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