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江省文化产业新政赋能高质量发展 四维创新精准“导航”
为全面深入推进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修订出台《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绩效。目前已通过“区域任务+项目清单”竞争性遴选机制,在全省择优确定24个县(市、区)作为扶持对象,未来三年,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集中财力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新《办法》在扶持范围、申报门槛、地市责任、资金管理四大环节同步发力,构建起一套“聚焦精准、门槛科学、责任压实、约束有力”的政策新框架。
——资金投向更精准。新《办法》要求围绕文化和科技、旅游等深度融合,集中投向文化“新三样”出海、“新业态”场景拓展、“新平台”能级提升、“新产品”研发供给四大战略方向。同时,依据各地发展基础分设每年1000万元和500万元两档补助标准,并分项设置补助上限,确保资金都花在“刀刃”上。
——申报条件更务实。新《办法》将申报要求调整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规上文化企业营收增速等可量化、可核验的“硬指标”,既考“规模”更看“质量”,既重“速度”更重“效益”,让真正有实力、有潜力的地方脱颖而出。
——层级责任更清晰。新《办法》在申报环节设置市级宣传、财政部门初审“关口”,重点审查项目与地方产业布局的契合度、特色优势的凸显度以及市级配套政策的到位情况。同时,限定各市上报县(市、区)数量不超过总数的50%,倒逼地市层面从“二传手”变为“主攻手”,当好区域统筹的“把关人”。
——支出监管更严格。新《办法》首次引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明确“什么不能干”。同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年度评价为差的地区直接暂停本轮扶持资格,“能上能下、优进劣退”的刚性约束让资金使用主体真正绷紧“绩效弦”。
最终入围的24个县(市、区)在文化产业规模、特色业态、创新生态或出海能力等方面均具备较强代表性和发展潜力,获得资金支持后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辐射带动区域文化产业整体规模与实力跃升。
从钱塘江畔到瓯越大地,一幅各展所长、协同共进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图景正徐徐展开……
——聚焦“新三样”出海,锻造文化传播新名片。杭州余杭区联手中国外文局、省委宣传部共建文化出海公共服务平台,借力数字文化龙头企业集聚效应和产业基金撬动作用,加速“新三样”精品走向世界;嘉兴南湖区做强头部企业优势,布局海外微短剧智能创作技术革新,奋力打造浙江网剧智造出海高地。
——拓展“新业态”场景,催生数字文化新动能。东阳市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为引擎,攻关“人工智能+影视”融合应用,积极探索影视工业化新路径;温州鹿城区以朔门古港遗址、“双井坊”烟火街区等为载体,推动非遗活化与沉浸式文旅体验深度融合。
——提升“新平台”能级,筑牢产业集聚新高地。德清县以莫干山AI影视城为核心载体,集聚人工智能影视制作全链条资源,加速打造长三角数字影视产业新高地;杭州萧山区依托数字音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音乐创作者和中小文创企业提供版权保护、分发运营等一站式服务,全力构建数字音乐产业生态圈。
——研发“新产品”供给,激活文化消费新需求。开化县以千年开化纸传统技艺为基底,融合潮玩经济等新兴业态,推动非遗技艺与年轻消费市场深度对接;龙泉市立足“剑瓷之都”文化根脉,重构剑瓷产业链条,推动青瓷、宝剑从传统工艺向生活美学消费场景全面拓展。
专项资金后续将严格实施“项目清单+绩效目标”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年度跟踪与评估反馈,确保把每一分钱都花出更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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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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