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浙江:打造政府采购一体化新格局 共建长三角区域统一大市场

  2025年9月30日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23年,由浙江省财政厅牵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财政厅(局)长在嘉善共同签订《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按下区域政采协同发展的“快进键”,明确了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三省一市全方位协同联动,积极有序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制度共建、数智赋能、监管协同,着力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长三角政府采购大市场,为全国贡献“长三角方案”。

  一、破壁垒、立标准,区域协同树标杆

  一是破除区域制度壁垒。以电子卖场、标准商品库建设等“小切口”率先破题,并逐步扩展至全领域,确保改革稳步推进。目前,三省一市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统一为400万元,20个采购流程、25个集中采购品目全面一致,行政处罚基准趋同,有效消除区域政策梯度差,方便企业跨域参与,助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新样板”。

  二是打造跨区域云端“大市场”。坚持“数字+技术”双驱动,建立跨层级、跨区域,全流程、全天候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交易、监管、服务全链贯通。通过数据的共享与整合,有效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为采购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目前,三省一市均已上线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卖场,管理体系协同一致,采购交易公开透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覆盖三省一市322个行政区划,累计交易额已突破423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300亿元,护航中小企业融入长三角政府采购统一大市场。

  三是共同建设标准商品库。牵头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采购标准商品库建设方案(试行)》,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商品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参数标准化、品目统一化、属性规范化的商品体系,改变了各地电子卖场商品种类繁多、规格参数复杂的现状,推动长三角区域标准商品“一地上架、多地共享”。以打印机为例,通过标准商品库建设,超15万个打印机可直接关联标准化模板,数万家中小企业可极大缩短上架流程,便捷发布商品。

  二、云评审、零距离,数智赋能提质效

  一是共建远程评审“新规”。三省一市联合印发《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操作指引》,对区域内远程异地评审的组织管理、专家抽取、监督管理等作出统一规定,保障远程异地评审活动规范、有序开展。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指定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长三角区域远程异地评审,预算单位也可以选择采取长三角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鼓励公共服务领域的重大项目实施长三角区域远程异地评审。

  二是搭建智能“云台”。迭代优化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评审模块,搭建远程协调管理系统、远程评审系统、远程监控系统,采购人、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可“云签”认证、“云上”沟通、“同框”评审,实现了采购人线上开标、专家异地评审、企业在线等标。通过统一项目评审流程、规范评审专家电子签章、评审视频全程记录、项目电子化归档等业务流程,建成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应用场景,推动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网集成”,为远程异地评审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评审效率、评审质量和评审公正性。目前政府采购“云评审”体系已实现集采机构全覆盖。

  三是共享专家资源。依托采购云平台远程异地评审功能,不同地区评审专家可就近使用“评审仓”实时参与异地项目评审,实现评审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有效纾解部分地区专家数量不足、结构不均难题,形成省内外优质专家有序高效联合评审的局面。全省4万余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已实现跨市、跨省共享。嘉善、青浦、吴兴实现两省一市同评一标,拱墅区与上海青浦、合肥包河等组建“云评审”联盟,做大做强专家共享池。

  三、强监管、护公平,协同共治助维权

  一是统一行政执法“一把尺”。三省一市共同推行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统一执法尺度、强化案例指导,消除区域执法差异,提升监管效能。裁量基准明确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一般、严重),细化处罚标准,制定了12类36项基准,确保罚则与违法后果相匹配。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共同汇编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领域典型案例,涵盖虚假材料、围标串标、违规设置评审条款等四大类38项具体情形,通过案情还原、法条引用及处理结果解析,为跨区域执法提供统一参照。通过协同执法尺度,将制度规范与案例实践结合,显著提升执法透明度和一致性,降低企业跨域合规成本,破除市场壁垒。

  二是探索政府采购“新监管”。创新智慧监管模式,主场远程监控副场环境,实现数据可视化、监管多维化,从“人盯”转向“技防”。推动评审系统跨省互联,打造“线上运行、操作留痕、行为追溯”一体化监管。全网公开专家打分明细,确保过程阳光透明,有效排除人为干扰,有力保障评审公正。

  三是重塑政采维权新生态。联合上海市共同探索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被财政部、司法部列为全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受理、流程、审查、判定、尺度“五统一”裁决机制,并依托数字化改革优势,构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全链条线上办理,经营主体维权实现“零次跑”,平均办理周期压缩10日左右,大幅降低了维权成本。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