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财政聚焦法治服务 擦亮营商环境“新名片”
近年来,台州市财政局聚焦民营经济多元化需求,充分发挥财政法治服务力量,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助力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省财政系统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贡献台州力量。
一是突出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服务由“热”到“深”。针对财政部门管理服务的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将法治宣传服务触角从财政部门进一步向预算单位、市场主体延伸,结合财政政策宣讲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知识问答、宪法宣誓仪式、广场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结合重点工作,编发资料汇编,为财政干部了解、学习、办理财政法治业务提供指导,将财政法治宣传遍布“内”“外”主体。
二是突出依法行政公平竞争审查由“细”到“实”。探索实施“三双”审查模式,进一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起草部门+法规部门”双审查,在“浙政钉-规范性文件办理”模块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环节,要求起草部门判断文件是否涉及市场主体并上传《公平竞争审查表》,后流转至法规部门复核,实现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衔接。“增量政策+存量政策”双清理,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工作,2023年共审查文件213件,拟修改3件,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内部考评+外部检查”双监督,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机关绩效考评中,积极迎接全市公平竞争交叉检查,倒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突出执法质效财政监督管理由“严”到“精”。完善制度建设,印发《对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指引》《台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联合执法,2023年与市人社局、市市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有效整改问题6项,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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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