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财政“三步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
今年来,为加强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县财政局把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监管作为重点工作,通过“三步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监管。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明确事项范围。出台《开化县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开化县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开化县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采购程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转发、落实省厅下发的《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其他相关规范性、制度性文件,明确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范围,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排查突出问题。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部署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统计梳理县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对标对表省里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和复查复核全面查摆短板不足,持续提升整改实效,做到主动发现、高效整改、长效预防、量化闭环。
三是谋划全流程监管,加强预算管理。把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监管作为本年度特色亮点工作进行谋划,从实行审批备案、纳入财政预算、定期检查整改等各环节、各方面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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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