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财政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及时获取政府部门预算信息,提高我县各预算部门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信息质量,县财政局总预算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截至3月22日,全县70个部门、214家单位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公开工作,公开面达到100%,确保部门预算信息从“纸上”落实到“网上”,公开无死角,全覆盖,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财政”。
一是细化公开内容。为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仔细对照省、市公开模板,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公开说明内容,编写详细操作指南,并开展业务培训,对公开要求、易错点进行说明和强调,从源头抓起,努力提升预算公开质量。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科室、预算部门的工作责任,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时限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此外还提请监督局提早介入审查,增加事前指导,形成“事前有人管,事中有人查,事后有人改”的模式,以达到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质量和水平的目标。
三是开展“预算公开回头看”工作。在全县预算公开工作过程中,组织开展“预算公开回头看”专项检查行动,由预算局牵头对部门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反馈的问题持续跟进,直至整改完毕,切实提升预算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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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