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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定海财政“三步走”助力海岛公园建设

  定海财政将建设海岛公园作为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标志性工作,紧紧围绕“定海全域旅游战略”,加强与农业农村局、文广局、各乡镇街道等的沟通合作,落实财政资金、政策等保障要素,“三步走”推进海岛公园建设、点亮“海上古城”文化品牌。

  一是优化区级资金保障,推陈出新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出台《舟山市定海区关于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绿色转化示范建设的通知》,发放示范建设单位区级奖补资金,结合示范领域和项目实施情况,推进海岛乡村慢养、滨海城市休闲建设等工作。根据各地申报的项目,经过财政局与文广局等部门的共同审核,择优选择部分镇(街道)作为试点,通过资源与产业相融合的方式,进一步释放乡村改革动能、激发创新活力,高质量推进海岛公园建设。示范建设期限为1-2年,入选的示范镇(街道)将发放区级奖补资金500—1500万元。目前已经收到来自环南街道、小沙街道、干览镇等6个申报项目,截至2022年9月,财政局已发放2000万元支持盐仓街道“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绿色转化”示范建设和双桥街道“紫微庄农文旅融合绿色转化项目”。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统筹财力构建综合性保障格局。定海财政明确在海岛公园建设中的站位,将海岛公园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保障领域,多元并举、整合发力提供资金支持。目前已获省2020年-2022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奖补资金1亿元,其中用于保障五山生态旅游带建设项目、南洞艺谷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等海岛公园建设相关项目的资金7000万元。各主管部门协同配合,今年6月争取省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300万,已专项用于东岠岛宜居宜游休闲生态旅游岛项目。

  三是强化项目绩效导向,精准施治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定海财政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稳步推进资金使用管理。事前做好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要求项目主管部门结合立项审批、项目实施方案等加强对项目实施必要性、收益性、合规性的考察,据此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重点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查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督促部门查漏补缺;事后对项目产出和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量化结果作为此类项目资金分配的测算依据,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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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