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德清财政多措并举助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一是落实发展政策,优化产业制度环境。积极落实落细《德清县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综合运用政策奖补手段,增加对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文产项目、文产基础设施与信息平台、新型文产业态等的扶持和投入,如对当年度企业增加值增幅不低于10%的县内规上文化企业,评选出特别贡献奖和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250万元、75万元、50万元和25万元的奖补资金。制定深化文化产业融合、扶持小微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政策,鼓励专业性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企业)入驻发展平台,开发运营文创产业园区,对园区内入驻文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达到20家、50家、100家以上,且规上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开发运营方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2021年,全县规上文化企业数量上升至40家,全年规上文化企业总营收26.41亿元,同比增长50.80%。新引进亿元以上文化产业项目7个,开工入库的5000万元及以上文化产业项目6个。
二是保障数字改革,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加大对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保障力度,加快数字技术对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提升。鼓励作家、编剧、书画家等艺术家入驻德清开展文学创作,发挥编剧村、作家村、综合艺术村、书画村、摄影村等特色村的资源集聚优势,壮大网络文学、数字音乐、数字视听娱乐等数字内容创作实力,对其在德清县文创产业发展平台设立的工作室或企业给予三年版权收入补助,年度版权收入不足500万元的,给予版权收入1%的补助;年度版权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版权收入2.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重点发展具有德清地方特色文化的数字传媒、影视动画等新业态,县内企业投资拍摄本地题材的影视作品,且作品在德清立项、出品的,按审计后的出资额的6%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单个作品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促进数字文化向旅游商贸领域延伸,支持新市运河新天地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21年向上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补助1063万元,启动建设新市大运河数字文化诗路体验馆,推动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三是加强人才支撑,推进文创智力凝聚。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服务德清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抢抓“莫干论剑谷”引智平台建设机遇,促进文化产业高端人才引育。强化德清本土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挖掘,营造产学研用合作培养机制,重点推动沪杭两地及湖州本地知名院校、科研院所与德清文化产业相关企业深度合作,联合培养数字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紧缺人才。试行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采用长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入股、技术咨询等方式参与德清文化产业发展,并在人才公寓、创业资金、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2021年全县统筹安排各类人才经费共计1.1亿元,强化人才发展财政保障,其中文化产业人才引进方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刚性引进团队1个,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3家文化企业签约成为高校大学生就业基地,为我县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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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