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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温岭财政精准扶贫帮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2021年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开局起步之年,在这两个一百年交汇之际,低收入群体由绝对贫困转为相对贫困,温岭市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通过兜底线、减负担、激活力助推共同富裕,共创美好生活。

  一、给低收入群体“发钱”,兜牢底线保障基本生活

  市级财政年均投入近2亿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项目,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依托“家境调查制度”,梳理民政、残联、卫健、社保、教育等8个部门社会救助事项13大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项,并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接通“浙里办”,试点“幸福码”,对接民政社救、财政预算一体化、乡镇“一卡通”发放等系统,改造升级救助“一件事”线上惠民联办功能,积极发挥家境调查员和探访关爱人员队伍的协调媒介作用,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享尽享。

  二、替低收入群体“省钱”,减轻家庭刚性支出负担

  市级财政年均投入5080万元,用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实施由政府代缴困难群众城乡医保个人部分和“利民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有效减轻家庭医疗支出。筹集多方资金,优化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医疗特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注入慈善基金补充低收入群体医疗保障,设立市红十字会疾病应急救助专项基金,补充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完善照料服务体系,减轻照料负担。依托全市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之家、儿童之家等载体,以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解放低收入家庭中的“一老一小”,为低收入家庭中符合就业条件的人群,解决后顾之忧,从而实现“托养一个人,解放一群人,致富一家人”。

  三、帮低收入群体“挣钱”,通过劳动创造生活美好

  积极鼓励低收入群体通过就业解决自身生活困难,紧紧围绕袁家军书记提出的“谁该帮、帮什么、谁来帮、帮到哪、帮得怎么样”,开展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困难群众工资收入。通过政策引导用工单位接收残疾人就业,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可享有一定的退税政策,并予以相应奖励。同时针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员创新开发安置“幸福岗位”,在扶持性岗位(幸福岗位)上实现就业后,取得的工资性收入分四类给予一定的渐退期。2021年,通过“幸福岗位”定向安置了480余名困难群众,实现困难群众可支配收入最高达36828元,超过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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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