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财政“三化合一”全面推进乡镇银行账户清理
一是摸底梳理全面化。推进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化,根据《实施意见》和《绍兴市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围绕全市15个乡镇(街道)银行账户使用情况开展“地毯式”全面梳理。摸底专用存款账户专项资金已使用完成的、基本建设项目已竣工决算且项目资金结算完毕的、因业务变化不需要继续保留银行账户等情况,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结合乡镇(街道)各自实际,提出“一镇一策”账户处理意见,财政部门通过比对账户信息、核查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判断账户使用状态,确定审核结果。
二是撤销严控闭环化。依托施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模式,除保留财政管理小组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和1个代管资金专户及按规定开设的其他银行账户外,清理撤销乡镇涉农资金专户和原作为部门集中支付管理时设立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完成全市15个乡镇(街道)单位涉农资金专户撤销,单位零余额账户撤销有序推进。严格控制账户数量,选派4名“监管专员”主动对接开户银行,所有撤销账户及时备案,构建“财政+银行+乡镇”资金监管闭环。
三是管理审批标准化。实行“一镇一账”模式,在15个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一本银行账户管理台账,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对于乡镇(街道)需开设银行账户的,由乡镇财政机构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批准后在规定银行开设账户。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其他专项资金帐户根据上级要求及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开设。乡镇(街道)银行账户印鉴实行专人管理,同一账户印鉴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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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