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云和财政:践行两山理念 推进绿色发展
2021年,浙江省丽水市云和获省财政分三年共给予补助该项激励政策资金3亿元,为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绿色奖补资金使命效益,该县财政通过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强化监管、定期监控等举措,强化做好支持绿色发展的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聚力绿色发展,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云和财政立足县域特色与实际,紧密围绕环境保护类、绿色产业类、体制机制改革类等三大类工作,编制形成《云和县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为顺利开展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申报备案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该县财政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和会议讨论,确定了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重点项目。
二是完善监管机制,放大资金激励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顺利实施、计划目标如期完成和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绩效充分发挥,制定了《云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和县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建〔2021〕3号)文件,同时于2021年1月份根据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将2020年、2021年资金合计18095万元拨付到项目责任单位。
三是实施动态监控,积极督促项目进展。云和财政在资金拨付之前,要求各项目单位按照档案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台账和项目档案工作。在此基础上,该县财通过定期查看项目进展及核查资金拨付情况,实现对项目及资金的动态监控。同时,根据项目落实及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将资金先用于其他有紧迫资金需求的项目,使财政资金起到了积极督促项目进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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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1日